1、第一章(1 / 2)

新婚旧爱 应雨竹 2800 字 7天前

临近圣诞节,中央气象台预计今日上海最低气温-1°,但上海人民还是穿着抗冻时髦,长褪美女放眼望去比比皆是。

路过奢侈品店门口时,沈荔精致五官暴露在灯光下,姣好面容,白皙皮肤已经被冻得通红,风衣裹紧她的细腰,露出笔直匀称的小腿,她吸了吸被冻得通红的鼻子,却又摘下蓝色手套,拿出手机,对着商场外偌大的发光圣诞树拍了张照。

她打开聊天框,将刚才拍下来的照片发出去。

聊天框内清一色的绿色气泡。

可她还在添置分享。

荔枝:【圣诞节快到了,你在干什么?】

荔枝:【天气好冷哦,你有没有多穿衣服?】

恰好发完,好友在喊她。

沈荔便赶紧收起手机,戴回手套,挽着好友乔林的手转身进入商场内。

暖气瞬间让两人回血,手像化冻过程,逐渐有了知觉。乔林打了个寒颤,朝沈荔道谢道:“这天气也太冷了,早知道就不喊你出来陪我挨冻了。”

沈荔摘下手套,翘挺的鼻尖被冻得通红,没有瞒着好友,嗓音轻柔道:“没有,我也要来挑礼物的。”

乔林意味深长的哦了声,今天是12月22日,马上就是平安夜圣诞节,她揶揄道:“我说呢,平时周末你都不在上海,怎么今天这么有空陪我出来买衣服。”

乔林是她的合租舍友,实习后学校宿舍不包住宿,只能自己租房。

沈荔被她这句话调侃的脸色有些红。

因为每个周末,她都会去香山澳找他,或者他会来上海,她就会去他的住所。

他们腻在一块儿的时候,基本都是日夜颠倒。

或许是沈荔的耳朵红透了,令乔林看出端倪,她好奇追问:“你谈男朋友了?”

问完,不等她回答,又笃定的语气:“给男朋友的?”

乔林说完看向沈荔,但就是看向沈荔的瞬间,却再一次感慨她的皮囊。

她从未见过那么好看的女人,巴掌大的脸蛋,五官小巧精致,柳叶眉,杏仁眼,高鼻子,标准的m字形嘴唇,不薄不厚,恰到好处。

仿佛就是捏出来的瓷娃娃。

过分美丽。

乔林真想知道,到底是何方神圣,能够把沈荔追到手。

男朋友?

沈荔心里默念这三个字。

还没有人这么正式的称呼他为她的男朋友。

不过沈荔没打算和乔林细致描述他。不止乔林,她身边所有人都不知道她谈了恋爱。

大学四年,她也做的极为隐蔽。

毕竟他的身份有些特殊,沈荔还记得初次去香山澳时,曾被他带去私宅喝茶。

她无意间走过去。

只听侍应生的谈笑声中,有个人悄悄说:堂屋中间那位,是方先生。

方先生你知道吗?

是香山澳的半个主人。

沈荔当下心惊。

那是她第一次接触他在香山澳那边的生活,没想过他的身份地位如此之高。

后来沈荔细想之下,觉得好像不止在香山澳。

他光是在上海出现,暂住的那段日子,便能让上海这边的人为他俯首称臣,各个平日里只能在电视上看到的人们,都要捧着他。

她也依旧记得,那天晚上他应酬完回到家,眉眼冷峻,带着淡淡嘲讽,边解开领带,边道:“平时爷爷当惯了,这次让他们当当孙子。”

他对这些权贵向来最是不屑。

想起方淮序,沈荔心里又开始思念他。

乔林还在眼巴巴的看着她,沈荔轻嗯了声,又怕她细问,只能装模作样的转移话题道:“那么明显吗?”

乔林道:“刚才看你走走停停,看到什么都拍下来,我就猜你肯定谈恋爱啦。”

沈荔听出来了。

只有热恋中的情侣才会有那么强的分享欲,但沈荔的分享欲,却是四年如一日。

从发生关系到现在,分享日夜没停。

只是她这是第一次和乔林出来逛街,不知道她什么事情都要分享给他,这也正常。

乔林看到心心念念许久的衣服,拉着沈荔走进去,趁着乔林换衣服这个空挡,沈荔又下意识拿起手机,却发现他还没有任何回复。她见怪不怪。

不多会儿,乔林走出来。

在镜子前欣赏好久,犹豫之下,还是没买,走出店门口时,乔林感慨还需多努力,这家衣服太贵了。

其实沈荔明白乔林的,因为她们是同路人,沪飘的节省在她们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其实乔林买这件衣服的钱攒够了,否则也不会直奔这家店。但真到付款的那刻,乔林还是肉疼。

毕竟每个月的实习工资就这么点儿,还要付房租,省吃俭用给自己买条昂贵裙子,其实到底好像没什么意义。

乔林的节约,沈荔懂,换做是她,她也舍不得。

但转眼的功夫沈荔就在爱马仕花了几千块钱,给方淮序买了条爱马仕皮带。

“你疯了,你实习工资才多少啊。”乔林看她刷卡时没有半分犹豫的模样,若不是知道沈荔是自己的合租舍友,两人挤在小小的蜗居里上下铺,她都怀疑她是不是隐形富婆。

想到这个皮带要送给他,沈荔的耳尖瞬间有些红。

她知道自己到底是冲动了次,粉唇轻抿,轻声细语道:“没关系”

给她自己花钱她舍不得,但是给方淮序花钱,她千万个舍得。

圣诞节快到了,她已经出来实习,攒了半年的工资,送他条皮带也很正常。

只是她担心他会不会觉得廉价。

“你自己省吃俭用,还给他买那么贵的——”乔林欲言又止,打断沈荔思绪,最后憋了句:“我去趟洗手间,你等我。”

沈荔应好的时候,乔林已经不见踪影。

她垂眸,看着手上的盒子。

她明白乔林的欲言又止,是想说她不要太恋爱脑。这几个月省吃俭用,说她疯狂也好,说她恋爱脑也罢,她就是想要给他添置些什么,尽管他什么都不缺。

只是她这份喜悦还没维持多久,几乎是刚走走出店门口几步,就听见店内大家不间断的问好声,声音由远至近,或许是听到熟悉的姓。

声声方先生好。

sa可不会那么客气,唯独身份尊贵的人,沈荔脚步顿住,还没来得及转身,就再听见一道声音响起,道:“方先生,是这款吗?”

方不是大众姓。

又阵仗那么大,只是出现就能让那么多sa高跟鞋踩在地上小跑着前去问好的,受人尊敬的方先生,更是少之又少。

至少沈荔只认识一位。

可他不是在香山澳吗?

沈荔安慰自己,想或许是有另外一位方先生吧。毕竟他今天还说在香山澳。但转身望去的瞬间,答案已经摆在眼前。

只见爱马仕店内,身材高大的男人立在华丽的灯光下,男人穿着裁剪合身的深灰色高定西服,单手插兜。

他背对着门口。

宽肩窄腰,自然垂落的手抬起,垂眸看了眼腕表。

光是背影就让人止步不前,气势太强大,整个爱马仕店内的sa都不敢抬起眼看他,有些sa耳根已经有些红。鼓起勇气偷偷瞄他几眼。

沈荔在他身边的这些年,见过太多女人用这种眼神望着他。

都不需要他转身,这个背影,沈荔再熟悉不过。

更何况,他身边还有个形影不离的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