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30(1 / 2)

第24章 殿试误会解除 四年前为何选肃王

好好好!简直是老天开眼!若失去那些话本, 能换来任务变简单,她是一千个,一万个愿意的。

鹿文笙开心极了, 但不能表现出来, 毕竟还有小元需要安慰。

“小元啊,不哭,没关系的, 你看那几个口字,随便填几个字不就可以变成任务了。”

【可是任务必须维持原女配的阴湿人设才有用,这几个口口我不会填。】

鹿文笙抓了抓头发, 让小元将任务复述了一遍,又沉思片刻:“夜入东宫,喊醒太子, 并盗取他的胰子私藏。怎么样?这够阴湿了吧, 心里正常人干不了这事。”

小元打了个哭嗝:【都喊醒了算偷吗?】

“你别管, 重点是那块被沈鹤归用过的胰子,你想想, 如果有一只你的同类,偷走了你抹过重点部位的胰子, 变不变态,阴不阴湿?”

小元左右晃了晃脖子,犹豫着点了点头。

鹿文笙随意扯了个被角, 将它眼眶里的泪水擦干:“问题这不就解决了,没啥好哭, 天又没塌。”

【可是……】

“先别想太多,要先去做,不行再想办法, 而且万一不成,出问题倒霉的是我,你不还是你。”鹿文笙不动声色的将话题转移:“你这壳裂了,我找东西给你补补?”

小元回头看了一眼呈蛛网状的细小裂缝,毫不在意:【没事,等男主的好感度上去了,它自己会好的。】

“如果不小心将水撒上去了呢?”

【重启成功了就没事了。】

它的眼睛没有以往有神采,整只龟都恹恹的。

见小元闷闷不乐,鹿文笙又简单说了几句开导它,并承诺带它去摸鱼摸虾,这才好些。

安抚完倒霉系统,鹿文笙简单收拾后,打算出门吃早饭。翰林院编修只有每月的初一,十一,二十一有假放,所以她今天还要去上班。

昨日下过雨,今日依然是个阴天,天上铅云浓重,地上寒风瑟瑟。

从房门走到院门的这一小段路程,莫名让鹿文笙想起了来燕京过的第一个寒冬。

两世她都是土生土长的南方人,南北方不仅饮食不同,气候也完全不同,刚开始她并不适应。

干冷的北风刮在人脸上像刀剑,刮的生疼,每个冬日的大朝会,都像在渡劫。

那时为了财不外露,她住的更偏远些,往往鸡都没起,她已经准备好去上朝了,寒风让她在去上朝的路上睁不开眼,喘不上气,眼泪不受控制地哗哗流,官帽几乎戴不稳,还必须用力低头顶风前行。

就算没有大朝会,翰林院辰时初点卯,她也是天不亮就得起,若遇上雨天,到翰林院的时候,天才蒙蒙亮。

如此日复一日的穷熬着,理所当然,她长了冻疮,手指脚趾又红又肿,奇痒无比。执笔书写,行走站班都变成酷刑,偏偏扮成男子,她还必须维持仪态,不能流露任何娇气。

好在都过去了,借了一年势后,她稳住了靠山,那些积攒的财物可以慢慢用肃王赏赐的理由调出来用,日子也就逐渐好过了很多。

她不差钱,只要沈鹤归别突然抽风来查抄她的底。昨日贸然带他来这里,还是有些冲动了。

鹿文笙拉开故意做旧的院门,目光触及门外的身影时,脚步不由得一顿。

白墙青瓦中,沈鹤归立在她家门前的青石阶上,正仰首望着屋檐。檐角处,一只通体雪白的猫儿正慵懒地趴着,白色尾巴一晃一晃的。

他今日穿着一袭素白长袍,清雅得几乎要与身后的白墙融为一体,像仙人下凡。

那白猫也不怕生,绿色的眼瞳眨了眨,伸出毛茸茸的爪子就开始撩骚。

猫与人一同入眼,根本看不出来是谁在逗谁。

此刻必定已过辰时,正常来说,迟到被大老板抓住,应该想办法跑掉,或者赶紧想个理由出来作为交代,然而鹿文笙并不想这样做。

“早安,殿下。”很平常的一个招呼。

沈鹤归收回招猫的手,缓缓转过身,也回了句早安。

鹿文笙脑中生出一闪而逝的错觉,仿佛她与沈鹤归是相处了多年的好朋友,他在等她一起去某个地方

沈鹤归:“我给你备了早餐,上车吃?”

“好啊!”此刻的沈鹤归在她眼里是极为贴心的,她长到十八岁,起床就有早饭吃的日子只有在宋枝蕴那里才能过到。

马车平稳的朝前驶去,不缓不急。

沈鹤归的马车,鹿文笙还是第一次上,她识货,所以知道车上的每样东西虽不起眼,但都很贵,用个词总结大概就是‘低调奢华’。

果然,从古至今国库再缺钱,也穷不到皇子王孙身上。

撇开一闪而逝的念头,鹿文笙喝着老姜鸡汤,想了想,觉得还是关心一下沈鹤归的伤比较好。

鹿文笙:“殿下的伤如何了?”

沈鹤归拿起绵软的白糖糕咬了一口:“无碍。”若非昨日那么多人见到他受伤,这伤口昨晚就应该长好的。

鹿文笙见沈鹤归将极为普通的糖糕吃成山珍海味的模样,也拿起一块,试着咬了一小口。

甜,甜到发腻,鹿文笙纠结的盯着手上缺了一角的糖糕,含在嘴里那点咽也不是,吐也不是。

还以为太子这儿的糖糕会好吃,结果还是一贯甜到发齁,难吃的要死。

“觉得难吃便吐出来,别为难自己。”沈鹤归搓了搓手上的糖霜,又拿起一块糖糕慢条斯理的吃着,桌上的鸡汤,蒸饺,包子,羊蒸卷他动都未动。

像是特到特赦,鹿文笙掏出帕子就将嘴里那点糖糕吐了出来,然后将手里那块缺角的糖糕也包了起来,打算拿回家沤肥。

沈鹤归将自己那份鸡汤推给了鹿文笙。他本体是冷血动物,并不需要驱寒。

等口中齁死人的甜味被鲜咸的鸡汤压下,鹿文笙终于缓过劲了,她将疑惑说了出来:“这糖糕齁甜,殿下喜欢这种口味的点心?”

“谈不上喜欢。”沈鹤归语气淡淡,“小时候不怎么能吃到,偶尔特别想吃而已。”

想起以前听到的传闻,鹿文笙掩饰性的拿了个包子吃,想不动声色的过了这个话题。

白嫩暄软的表皮被咬破,丰沛的汁水入口,带起牛肉独有的香味,好吃到鹿文笙双眼发亮。

牛作为农业社会的重要生产工具,是严格禁止私杀的,合法宰杀的只有老牛,病牛,或因意外丧失劳动力的残疾牛。她馋牛肉的时候,私下去黑市买过几次,结果次次踩雷,又贵又难吃。

沈鹤归见她喜欢,又将自己那份牛肉包子推给了鹿文笙,并自顾自说了下去。

“你来燕京四年,想必有关于我的传闻你也听过……”

“咳咳咳……”

见沈鹤归主动挑起话头,鹿文笙成功被一口包子呛到。

沈鹤归大发慈悲的抬手帮她顺了顺气。

鹿文笙抓着包子连连道谢,硬撑着说没事,而后又咬了一口。

她的模样让沈鹤归想起了腮帮子特别会藏食物的仓鼠,可爱、柔软、毫无威胁,而冰冷狡猾的蛇类是它们的天敌。

他勾了勾唇角,收回手,将笑意压在眼底。

沈鹤归捏了捏手上的糖糕,又抬眸去看鹿文笙鼓囊的嘴角:“这几日,你的胆子不如以前大了。”

鹿文笙讪讪解释道:“那些传闻我听过,都不是很好。我不喜这些背后议论人的小话。”

什么叫不如以前大了?她以前见沈鹤归……不对,偶尔几次是调戏过他,算是非常胆大了,他这怀恋的语气,该不会……止住,不可能,一点都不可能,她与他明面上可都是男子。

沈鹤归将最后一块糖糕送入口中,神态闲适:“当面说便不是了,我想听听,我们知晓的是不是同一个版本。”

她确实不想说,但沈鹤归就这么沉默着,逼的她不得不说。

鹿文笙的目光落在那盘晶莹剔透的蒸饺上,“他们说先皇后是妖孽,所以才被抹除了所有痕迹;还说殿下是冷血小妖孽,非我族类;说殿下会给天下带来不详的灾祸;说这太子之位应该由肃王来坐,这江山也该是肃王的,毕竟他血统纯正。”这么好吃的早饭,遇不逢时啊!

沈鹤归:“你觉得他说的是真还是假?”

鹿文笙:“……”大早上就聊这么沉重危险的话题?这些流言也是好笑,说什么不要,偏说沈鹤归不是人,她在这个世界活了十八年,妖鬼神仙一个没见着,根本就信不了一点,而且小元给她的书她也看了,四十章的免费章节,一共三十八万字,出场的全是人类。

见鹿文笙不回答,沈鹤归又道:“这里没有君臣,说什么都不要紧。”

大抵是家门前那一幕,给了她勇气:“是真是假都与我无关,就算殿下不是人,那殿下也还是殿下,这皇位从来都是能者得之,至于灾祸归咎于一人,我则认为是因缺乏认知,无法解释其成因,便倾向于寻找一个具体责任人背锅。”

“就比如堤坝因超出承受范围塌陷,导致洪水淹没良田,颗粒无收,他们找不到人为原因,又想有交代,正急着。恰在此时,听说河道上游有克夫克子的女子投了江,那这位已无法开口辩解的可怜女子便会成为背锅者。当然,所谓的克夫克子也是荒谬之言,归根结底是贫穷愚昧的锅。”说出心底话,鹿文笙顿感轻松。

“你既这样想,四年前,为何选肃王?”沈鹤归道。

鹿文笙愣了一瞬才道:“应天巡抚是是肃王那边的人,最开始我受他庇护,自然也属肃王一脉。等后来,我意识到这点的时候已经没得选了。何况进了朝堂这个池子,想要没灾没祸的好好过日子,不就得站队。殿下是皇子,肃王也是皇子,在这燕京朝堂,都比我有根基。”

沈鹤归:“你是什么时候意识到自己没得选?”

鹿文笙:“殿试前。”

沈鹤归:“既然如此,我意将你驳出三甲之列,你又为何不愿?离了燕京朝堂,外放做官,便是远离了我与沈照的斗争。以你的才能,定有再回京的一日。”

鹿文笙按了按被风吹起的帘子,没想着撒谎搪塞,一反常态的说了实话:“我有苦衷,必须留在燕京。”

原来四年前,沈鹤归并非故意刁难她,是为了她好;原来他也曾想招揽她;原来她可以不做这个弄臣。

可惜,一个人的出身与见识,会影响她的判断与决定,当初是她目光短浅,以小人之心,度了君子之腹。

沈鹤归没再追问。

隔着车帘,传来锦衣卫的声音:“殿下,鹿大人,到了。”

第25章 密谋 好感加了一点

沈鹤归极为自然地抬手抹去鹿文笙嘴角的面屑, 道:“下车,我带你看场戏,一会儿别说话。”

“哦。”

鹿文笙抬手抹了抹嘴角, 耳尖泛起一点红。

刚才沈鹤归是在帮她擦嘴?!这动作也温柔了吧!就带他睡了晚私人小窝, 就被她攻略了?

鹿文笙抖了抖衣袖,沾沾自喜,在脑中喊道:“小元, 快帮我查查沈鹤归对我的好感度是不是到百分之百了。”

小元无语了一瞬,才道:【目前好感值为-200点,升了一点, 望宿主再接再厉,不要自恋。】

鹿文笙突然无法理解-200这个数字,平心而论, 如果她对一个人的好感度为负数, 应是白刀子进, 红刀子出才对,完全不可能用自己的手去给他擦嘴。

除非-200已是很高的好感值。

想到此处, 鹿文笙问道:“小元,那你能提供沈鹤归对皇帝与肃王的好感值吗?”

小元:【可以的, 男主对皇帝的好感值为负一个零,两个零,三个零, 四个零……第十个零……】

鹿文笙:“……”果然如此。

鹿文笙站在下马车的踏凳上,听着小元数零, 差点摔下去,因为她感觉右手臂突然被电了一下,非常麻, 还有点痛。

沈鹤归本就站在边上等她,见她突然失去平衡,便顺手扶了一下:“站稳,小心别摔了。”

鹿文笙随便找了个借口:“脚有点麻,殿下上前带路,我走两步就好。”

而后她对小元道:“我知道了,别数了,再数要被你电死了。”壳裂了,小元没事,但开始漏电,简直绝了,以后凡是要动脑的问题,看来都不能问它。

小元:【我把数据传给宿主吧,我有点数不清。】好多零啊!太为难它了!

话落,鹿文笙也被两大串没有分隔符与间隔的零冲懵了。

不用数,完全不用数,就冲这长度,皇帝与肃王还好好活着已经是祖宗保佑了。

她前方,沈鹤归停住脚步,本想开口让鹿文笙看路,再提醒前方有台阶与门槛,谁知话未出口,这人竟一头走入了他怀里。

“嘶——”什么玩意堵路上这么硬!她想也不想便抬手去推。

幽幽柔柔的熟悉香味传来,鹿文笙整个人仿佛被定住,推也不是,就这么收手好像也不对,对比着两个零与一串零,鹿文笙鬼使神差的夸了句:“殿下的胸肌蛮大,未来的太子妃有福了!”

沈鹤归垂眸看着胸口那只比平常男子小很多的手,并未生出反感,平静道:“好摸嘛?”

“好……好摸。”她敢说不好摸吗?这负数好感度就是个无底洞,她根本不敢想负二后面跟着一大串零的日子会是什么样。

不知为何,今日沈鹤归的耐心特别好,又提醒了一遍:“走路的时候别一心二用。”

“嗯,不会了。”鹿文笙也没想着要辩解。

走上最后一个台阶,鹿文笙抬头看了眼牌匾,上面写着‘玉华台’三个字。

玉华台是燕京最好的酒楼,她以前陪肃王来过几次,印象最深的是一份最普通的水煮花生,约莫三两左右,要卖三十文,比一斤猪肉还贵十文,就更别提其它吃食了,价格没有离谱,只有更离谱。

反正她不是冤大头,这价格,自掏腰包她吃不了一点。

余光扫到对面街角的乞丐,鹿文笙微微叹了口气,抬脚跟上沈鹤归。

经商人家在礼法上虽任居四民之末,实际日子却比农户好,至少年年能吃饱穿暖,不挨饿。

小农经济下,随便一场天灾就能让农民破产,失去土地,变为流民,再化为乞丐。而商人却能靠金银活下来,即使运气不好,在未来某一天做生意失败,只要抓紧时间培养出一个进士,就能保家族百年兴旺。

上二楼,过长廊,再走暗道去三楼,她被沈鹤归领到了一个雅间里。

雅间里没有别的家具,只有一张圆桌与凳子,桌边围坐着新任阁臣许升仁,占杏秀,几位幸存的御史,还有林守白与几位不认识的官员,再就是持刀静默的锦衣卫。

其中许升仁是原刑部尚书,占杏秀是原吏部文选清吏司司长,在鹿文笙的印象里都算是好官,刚正,勤勉,仁爱。

沈鹤归拉开了最靠墙的那面凳子,抬手示意鹿文笙坐下。

她还记得沈鹤归交代过的别说话,所以只能顶着所有人的视线坐到了主位。

沈鹤归坐到了鹿文笙边上。

在场的官位都比她高,还都不说话,主位上的鹿文笙简直坐如针毡。

干坐一刻钟后,她有点难以忍受雅间内的寂静,便自认隐蔽地扯了扯沈鹤归的衣袖,以眼神询问到底在做什么?

沈鹤归看着鹿文笙那求知欲满满的大眼,大发慈悲的抬起她的手,写了个‘等’字。

沈鹤归常年执弓握剑,手掌与指尖都是薄茧,简单的几个笔画,划的鹿文笙不自觉瑟缩了一下。

好痒,好暖,好糙,和她完全不一样。

沈鹤归写完‘等’字,又低声与林守白交代几句,很快便出去了一个便衣锦衣卫。

约莫过了小半盏茶的功夫,一个暖烘烘的手炉被沈鹤归塞入了鹿文笙手里。

雅间里的官员将沈鹤归与鹿文笙的所有互动看在眼里,酸在心里。

他们干坐了这么久,也是手脚冰凉,为什么没有手炉,而且他们的年纪都比这位鹿编修大,老人不是更需要被照顾?偏心,太偏心了!

就在这时,隔壁雅间传来了窸窸窣窣的脚步声与交谈声。

“王大人这边请。”

“都别客气,先坐下喝点热茶,暖暖身子。”

鹿文笙一瞬支起了耳朵,这不是她死对头李崇科和户部左侍郎王敏之的声音吗?所以沈鹤归是带她来听墙角的?

鹿文笙转身后看,才发现她们雅间与隔壁雅间好像只隔了两道纱帘与两个屏风。

怪不得不让说话,场上也没站着的人,但凡有点人语声,又或者突然站起一个人,对面定能听到看到。

对面嘘寒问暖,场面话说了半柱香才终于进入正题。

“诸位都动动脑子,给个主意,那位要是活着回来,我们牺牲谁去顶,下一步棋又该如何走?”李崇科喉头滚动,最终没敢直呼沈鹤归的姓名。

“你怕他?名字都不敢说。”一人嘲讽道。

李崇科:“先别扯有的没的,时间紧,先将对策商量好!”顿了顿,又解释道:“我这不是怕隔墙有耳嘛!”

“整个楼我都包下来了!”

吃的最爽的瓜永远来自于敌人,短短几句话,鹿文笙手不冷了,人也不尬了,扒在圈椅背上听的津津有味,热烘烘的手炉被她下意识塞给了沈鹤归。

也不知对面是不是做贼心虚,大白天聚会还点了一堆蜡烛,五六个人影投在帘子上,像一群畏光的硕鼠。

王敏之:“别吵,先讨论下一步该如何走。”

户部左侍郎王敏之是首辅张勉之的义子,他原名王旦,认张勉之为义父后,才改的敏之,此地的密谋,他代表的就是张勉之,居主导地位。

李崇科位高权重,资历深,他捋了捋胡须,不言。

王敏之长着一双三白眼,阴冷的像毒蛇,冷嗖的视线没放过在场的任何一个人。

“要不我们寻些江湖死士试一试,若事情败露,就灭门!”有人顶不住压力,开口道。

“那沈鹤归就像地里的蚯蚓,庖厨里的蟑螂,十多年了,怎么都弄不死,应有二手准备。我看不如联系一下藩王或者守边大将,许以重利,请其‘清君侧’。”

角落里,一个一直沉默的年轻给事中忽然小声插嘴:“藩王与守边大将一齐入京,要是内乱与外战同起,又该怎么办……”

一瞬间,所有目光都钉在他身上,空气都好似凝固了。

王敏之最先笑了起来,声音像毒蛇划过深秋的枯草:“徐给事中年轻,心存仁念是好的。”

李崇科意味不明的冷笑了一声,提议道:“沈鹤归的母族来历不明,血统不纯,我看你们在行动的同时,不如编造一些歌谣,谶言,彻底摧毁他的声誉!这小半个月,他提拔的都是寒门子弟,就没几个士族,再这样下去定会动摇国本!”

“言之有理!”在场众人纷纷点头。

“都说他母亲不是人,是妖孽,到底如何你有没有见过?”一人问道。

李崇科年纪最大,活的最久,这下所有人的目光又落到了他身上。

李崇科:“我又不住内宫!二十多年前也没陪陛下南下游玩,你们问我,我问谁?!”

听到此处,鹿文笙默默扭头,满脸好奇的望向沈鹤归。她暗自替答:问谁,当然是问当事人沈鹤归啦!

隔壁传来茶盏与桌面相触的声音,又引回了鹿文笙的注意力。

王敏之道:“这世间,子必承父,你们回去搜罗一下族中美人,要是最后都失败了,就送女人,让她们想办法怀上沈鹤归的孩子,他若真是妖孽,继承他血脉的孩子就是证据!”

“可我族中没有适龄的貌美女子。”

王敏之恨铁不成钢:“没有就去外面找!这些年你也贪了不少,多花点银子都能解决!至于推谁出去顶罪,查到谁,就是谁。出了这扇门,在场的多想想家里人,想明白是一人死划算,还是全家人死绝了划算!”

……

商定好大致对策,他们又低声讨论了具体细节,将责任落实到个人。

鹿文笙默数着一个个名字与对应职位,暗叹这燕京怕是又要掀起一阵血雨腥风。

她正入神,耳畔兀的传来圈椅拖动的声音,刺的鹿文笙心中一惊。

有奸细?!

她第一时间寻着声音看去,发现只有沈鹤归的位置空了。

下一刻,雅间内的锦衣卫全部涌到了隔壁,屏风撤开,纱帘被安放到银钩上。

对面是官,鹿文笙这边也是官,两方人马一时面面相觑,空气中泛起奇异的沉默。

沈鹤归大马金刀的坐到了对面,亲手给自己斟了一杯茶水,不言不语。

鹿文笙不自觉啃了几下指甲,替对面尴尬。

大抵是鹿文笙幸灾乐祸的太明显,来自对面的矛头第一个指向了她——

作者有话说:[狗头叼玫瑰]

第26章 要不跳车吧 可还满意结果

李崇科一双凹陷的眼袋微微抽搐, 轻蔑道:“鹿文笙,你无赖弄臣怎会在对面?”

鹿文笙一贯不主动惹事,却也不代表她就怕事, 立即反唇相讥:“因为你这个书读到□□子里的迂腐老头在, 所以我只能来对面了呀!”

李崇科被市井俗语气到脸色发青:“污言秽语!粗俗不堪!”

斗嘴,鹿文笙最在行:“你高尚,用一张缺牙烂嘴, 污蔑皇室正统血统不纯,又嘲讽先皇后来历不明,还想以小人手法毁人声誉, 排挤寒门。我看城外地里的五步蛇成精都没你毒。”

鹿文笙换了口气的功夫,李崇科张口就要回嘴。

鹿文笙眼皮一掀,立马接道:“你别说话了, 口气太重, 我担心你张嘴就拉。”她扬了扬下巴, 十分嚣张:“殿下在你们那边呢,我怕给熏坏了, 心疼。”

沈鹤归饮茶的动作一顿,心底竟奇异的明媚起来。

“你……”李崇科浑身颤抖的指向鹿文笙, 他气的够呛。

见李崇科站了起来,鹿文笙干脆拖着椅子,去到了沈鹤归身旁, 她边走边道:“早春天冷,李大人今晚记得多盖点土, 别着凉了。偶尔,我也挺搞不懂你们的,每次都吵不过我, 还硬要挑我的刺,我就一小小编修,到底哪里碍着你们了?”

王敏之捏了捏手心的汗,将李崇科拉回了坐位。

王敏之:“你手下的人和鹿文笙吵了三年多,哪次吵过他了?!”

他不提还好,一提李崇科更气了。

鹿文笙幸灾乐祸的抓了把桌上的瓜子开始啃,两三颗下肚,她干脆将盘子拿到了占杏秀等人面前:“玉华台的五香葵花籽滋味不错,这一大盘估摸着要一两银子,一起嗑点补充能量,反正不花自己的钱,不吃白不吃。”

想了想,她又伸手抓了两把,用衣摆兜起来,对众人道:“我去前面给殿下剥瓜子。”

对待同一阵线的朋友,她总是大方明媚,像冬日里不灼人的暖阳,自然而然地把轻松洒到每个人身上。

咔咔的裂壳声响起,不过片刻,沈鹤归这边,原本不怎么交谈的各路官员开始细细交谈起来。

两方氛围相差过大,无形的压力朝对面轰然泄去。

那位年轻的徐给事中最先受不住压力,跪地求饶:“求殿下饶命,我是父亲让我来的……”

沈鹤归微微颔首,一边的锦衣卫便将人拉下去审问了。

有人抬手擦了擦额上的汗,迟滞的惊惶渐渐涌上众人心头。

鹿文笙的手速很快,漫着香气的瓜子肉渐渐堆成了小山。

沈鹤归岿然不动,王敏之等人也沉默不言,两方就如此僵持着。

时间在沉默中流逝,胖胖的瓜子肉逐渐装满白玉茶盏,鹿文笙分了一半给自己,再将茶盏里的另外一半推给沈鹤归。

本意,她只是想客气一下,但万万没想到沈鹤归居然一粒粒吃了起来。

沈鹤归有点不对劲!鹿文笙喃喃自语道。

约莫一炷香后,甲胄声由远及近的响起,鹿文笙伸着脖子看了一眼,发现是罗江昇带手下来了。

罗江昇躬身行礼:“启禀殿下,凡在京涉事人员已秘密抓捕,送入昭狱。不在燕京的已安排人手秘密抓捕。”

王敏之豁然起身:“沈鹤归,你一下抓如此多的官员,不怕朝廷瘫痪?”撕破了脸,他连太子也不喊了。

沈鹤归不紧不慢的将白玉盏里剩下的爪子肉倒入白帕里,再放入怀中,同时道:“原来这就是你的倚仗,孤还以为,你在等张勉之那个老东西来救你。”

他狭长的凤眸勾出凌厉的弧度:“官这个东西,有的是人想当,孤的江山就不劳你操心了,王旦!”

“林守白,将人拉到你的场子里,好好审,至于这燕京第一酒楼,烧了吧。二月三,不是什么好日子,户部左侍郎王敏之与都察院右御史张崇科等人于此宴饮,不幸尽数丧生火海!”

林守白抱拳领命:“臣遵殿下令旨!”

沈鹤归起身离去。

王敏之跌坐回身后的圈椅上。

鹿文笙撇了撇嘴,转身最后看了一眼昔日里明明在同一阵线,却一直排挤她的王敏之等人。

想不到,她还有亲眼看见这些小人倒台的一天,真是爽!沈鹤归手握兵权又收揽了锦衣卫,已经不是当初的沈鹤归了,这些人怎么就看不透!

……

直到坐上马车,鹿文笙都没回过神。

倒不是被沈鹤归的雷霆手段惊到了,而是在可惜酒楼。

犹豫再三,鹿文笙道:“殿下,这酒楼烧了有点可惜,你不是缺钱吗?不如把老板招揽了,为你所用?”

沈鹤归睁开双眼,“你可知那酒楼的老板是谁?”

鹿文笙摇头。

太阳不知何时出来了,照在沈鹤归的侧脸上,为他渡了暖金色:“王敏之。”

鹿文笙一梗:“那还是烧了舒心。”

她与张崇科是口水官司,与王敏之却是人命官司,永远都无法握手言和。

前人经验:会咬人的狗不叫。

那是她做编修的第二年,王敏之暗中修改她起草的诏书,将赏田十亩篡改成了赏田千亩,得亏她养成了过手必查的习惯,才躲过一劫。

再后来,王敏之动用关系,想将她调去千里之外的苦寒之地,来个杀人于无形,她放下脸面,去求肃王,又躲过了一劫。

第三次,王敏之直接不做人了,派人来杀她,那次也是巧,撞上了遇刺的沈鹤归,她浑水摸鱼,祸水东引,拍拍屁股溜了。

当天她就去找了张勉之,让他好好管管这位义子,毕竟大家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再咄咄相逼,她保不准会干什么缺德事。

当晚,快四十的王敏之挨了顿打,还跪了祠堂,张家的祠堂。

“在想什么?”沈鹤归道。

鹿文笙收回思绪:“在想殿下这把火烧的好,王敏之那个卑鄙小人,殿下打算如何处置?”

沈鹤归好整以暇地靠在车壁上,没回答,反而慢悠悠道:“你不问问,我又要将你带去哪里?”

鹿文笙撩起半开的车帘,神态轻松地看向外面:“不是送臣去翰林院上值?”这怎么像是去昭狱的路。

难道沈鹤归要送她去坐牢?!

鹿文笙陡然一惊,黑漆漆的眸子不停转动着。她昨天才救了他,他今天就要搞她!果然狗改不了吃屎,咬上她就不放了?!

现在跳车跑还来得及吗?呸,撤回上上句话!

鹿文笙按着坐垫,微微支起了上半身,随时准备出其不意的跳车溜走。

“翰林院离昭狱并不远。”沈鹤归语气平常,听不出什么。

鹿文笙狠狠咬了咬后牙槽。

真棒!还真是去昭狱!她不想去。

鹿文笙装作看外面的风景,表情十分漫不经心:“是不远,也就半柱香的路程。”就现在吧,街上人也挺多。

借着宽袍大袖的遮掩,鹿文笙悄然支起了臀部,全神贯注的往外挪着,她从五开始,倒数着发力时间。

前三个数字都很顺利,到二时马车却猛的一颠,导致鹿文笙维持不了平衡朝前栽去。

她前方,沈鹤归眉舒展,眼半阖,坐姿端正,像尊菩萨。

鹿文笙刹不住动作,只能认命闭眼,沈鹤归的马车一直都很稳,她不信这是意外!

鹿文笙内心尖叫的喊着小元:“是你在搞事情,还是剧情在搞事情?”

小元:【不是我,是剧情,你俩坐的太近了。】

鹿文笙:“……”防不胜防且无力吐槽。

脸颊触到冰凉的衣料,来自沈鹤归身上的幽香冲入鼻孔,鹿文笙赶紧闭气,她记得上次在西廊庑,沈鹤归身上的香气让她断片了,然后原人设就借着她的嘴巴开始捣乱,这错误她绝对不会犯第二次!

自以为成功避过雷点,鹿文笙暗自得意,想借力起身,小巧的手掌按到了一个偏硬的凹槽里,又往上移了移。

什么玩意儿这么硬?这会软了,不过好像有点太软了,像没骨头的肉。

手感太奇特,她又抓了两下。

“鹿大人,可还满意摸到的结果?”

嗯?沈鹤归这话是什么意思?

鹿文笙抬起脑袋,视线从沈鹤归半黑的脸下落到自己闯祸的手。

鹿文笙倒吸了一大口凉气!握草握草握草……完了完了完了……

“殿下你听我解释!”

“还不把手拿回去!”沈鹤归用尽平生涵养,让自己冷静。

“我不是故意的!”鹿文笙飞速撤回,却忘记了自己还保持着抓握状态,扯的沈鹤归闷哼了一声。

“对不起,我真不是故意的!”真是造孽啊!但凡她是个如假包换的男子,岂会犯这离谱的错,不过沈鹤归真的挺有料。

缓过绵长的余痛,沈鹤归咬牙切齿:“鹿!文!笙!”

“我知错了,要不……要不……”鹿文笙心一狠,决定放弃双手的清白:“要不我给殿下揉揉?”

沈鹤归用力攥起五指,语带三分嘲意,七分克制:“你想都不要想!”昨夜鹿文笙一直安分,亏他以为他终于走正道了,原来都是假象。鹿文笙就这么想得到他?

觑着快要吃人的沈鹤归,鹿文笙忙道:“生气伤身,充盈国库之法殿下想不想听?”她合理怀疑,再不找点别的话题,沈鹤归会气到想砍她。

听说那里是男子最为脆弱的部位,神经密布,疼痛敏感,想来是痛极了,沈鹤归才会如此生气。

沈鹤归倚着小桌案,揉着太阳穴,惜字如金:“讲!”一丝言语无法形容的莫名烦躁被他压在心底。

若他直接告诉鹿文笙,他不举,会不会就此歇息了心思?不行,他还不想杀他。罢了,忍忍算了,左右鹿文笙也只是占点小便宜,无伤大雅。

第27章 献策 带她见沈照

见沈鹤归突然揉起了太阳穴, 鹿文笙单纯以为他头疼,十分好心的想去帮他揉一揉。

“你坐回对面讲,别过来。”沈鹤归声线紧绷, 手上的动作戛然而止。他睁眼太急, 凌厉单眼皮瞬间撑成了狭长的双眼皮。

鹿文笙悻悻收手,退回原来的位置,她先解释道:“这个法子我也是后来才想到的, 先前在朝堂上并非藏而不提。”

她得好好表现一下自己是个学识渊博的官,是不可多得的良才,只要没进昭狱, 万事便都有转机。

沈鹤归点头,又往车门前坐了坐,悄然与鹿文笙拉开距离。

鹿文笙:“昨日在庙会上我见到了几个黄衣和尚, 他们一共四个人, 三胖一壮, 气色比衙署里大部分官员都要好。”

沈鹤归垂眸认真听着,很有耐心。

“我记得佛教的创教者给僧团定过一个规矩, ‘常游方,不定居’希望他们保持流动, 去不同的地方修行、传教。自古游方僧人不只靠化缘而活,还靠顺路从事的贸易活动,他们常常从一个地方买入商品, 再去另一个地方卖掉,赚取差价。可以说, 最开始的佛教就是与商业高度绑定的,僧人从来都非不食人间烟火,那些林立的寺庙, 具备很强的经济属性。”

鹿文笙停顿片刻:“佛教有一说法名为‘无尽藏’,观念认为,佛寺的资产以利息的方式增值,是善业的一种体现,说的好听,其实就是放高利贷。除了放贷,佛院还种茶制茶,办客栈对外租房,好地租活人,偏远租死人,发展殡葬养老业务。他们不仅是僧,还是商,士农工商的商!”

“我朝税收分为赋和役,赋为土地税、人头税等,役为徭役,即无偿劳动力付出。”一时嘴快,最后一句话出口瞬间,鹿文笙便意识到了过于直白,她瞄了一眼沈鹤归的神色,见他并无不快才继续说了下去。

“此刻,拥有合法度牒的僧人不仅免徭役,还减赋税。朝廷法度对僧民优待,授予寺庙‘常驻田’,不收任何赋税,本意是让这些田产的收入用于维持香火,供养僧众,可近十几年,为了筹集资金用于军费、赈灾等,朝廷开始大规模出售度牒,导致僧侣数量激增,而大量平民为了逃税,将自己的田产投献给了寺庙,名义上是捐赠,实则是成了寺庙的佃户。”

“天下税,主要从小民百姓来,而小民百姓成了僧或者主动投献避了税,导致国家基本税收大量流失,土地兼并进一步严重。”

“还有和尚放高利贷,逼死农户。我见过寺庙后院的账本厚如城墙,收受僧人贿赂的官员多如牛毛,那佛像下的功德箱,一进一出,赃款就成了善款。僧是民,商是民,待遇却截然不同!”

大抵是早上太冷,现在太阳出来了,她竟从寒风里体会到了些许暖意。

沈鹤归搭在膝盖上手细细摩挲着衣料:“所以你的意思是让我去查寺庙?”

鹿文笙点头:“想在最短的时间内筹集到最多的钱,官暂时动不得,那便只有僧了,而且巨商富贾多在南边,太远了,还要辛苦搜集罪证,没和尚庙来的快。去年腊月里就有一场逼良为娼出人命的悲剧,殿下可以顺着线索查;还有城外二十里地的尼姑庙,其实是个淫窝,里面的尼姑头子和燕京最大的和尚头,儿子都生了两个了。”

空气中的浮尘泛着细碎的金光,沈鹤归静默着。

鹿文笙被沈鹤归盯的十分不自在,她虚咳了一声解释道:“三教九流我全都混,所以不入流的消息比较灵通,那尼姑庙我可没去过,只有我喜欢的人才被允许触碰我的身体。”

“哦。”短短一个字,被沈鹤归应出了九转十八弯的效果,“孤知道了。”

鹿文笙没心思细品,她往前坐了坐,满脸期待:“我献了策,所以能不能不去昭狱?”

沈鹤归非常无情:“不行!”

鹿文笙:“……”狗太子!脑水白用了!她要是能出去,必须买十条胖头鱼补补!

马车载着满脑子脏话的鹿文笙停在了昭狱门口,不远处的树木随风摇摆,新芽上的绒毛被阳光染上了浓金色,充满生机。

树对面,鹿文笙抬手挡了挡阳光,看着沈鹤归孤零零的背影,忽然计从心起。

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她以百米冲刺的速度窜了出去。

察觉到空气流动异常,沈鹤归缓缓转身,挑起长眉。鹿文笙这又是要弄哪一出?

沈鹤归站在原地,抬手朝前一压,霎时从各种奇异的地方涌出一群人将鹿文笙围了起来。

沈鹤归淡淡的声音从背后传来:“你要去哪里?”

与一堆壮汉面面相觑,鹿文笙的心里的气势瞬间矮了一截,认怂:“我……我尿急,尿急!”

想到那两碗鸡汤,沈鹤归信了:“茅房不在那边,我带你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