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晌后,鹿文笙满脸羞耻的走向了在十步外等她的沈鹤归,她是万万没想到,沈鹤归会与她一起来茅房解决人生大事。
嗯……听声音,完全配的上单手包不住的大小,很有力道。诶?止住,别整的像原人设一样,成为大黄丫头!
鹿文笙不自觉小声叨叨出了‘原人设’三字,小元的声音适时响起,它提醒:【宿主别忘了任务。】
鹿文笙用脚趾抠了抠鞋底:“不是没时间限制,等哪天沈鹤归回东宫再做吧。”得不来好处的事,能拖就拖,拖不了再说。
小元:【应该是有时间限制的,因为我出了点故障没显示出来。】
鹿文笙:“!!!”
小元:【按理,主线任务至少48个小时打底,但保险起见,宿主还是快一些比较好。】
鹿文笙深吸一口气:“你和沈鹤归都是我的祖宗!”东宫那地方,沈鹤归回来后就没回去过,人家现在住皇宫!绝望,简直非常绝望!
与锦衣卫交代完事情,沈鹤归抬眸看向鹿文笙:“怎么了?”上个茅房而已,怎么满脸的生无可恋?
“没怎么。”鹿文笙有气无力,心如死灰:“殿下记得将我锁紧了,最好永远别放我出来,看在我献策的份上,饭菜吃食能不能安排一下,不求大鱼大肉,但求营养均衡,冬天再多送几床褥子给我,我怕冷。我要求不高,吃的也不多,很好关的。”
沈鹤归皱眉:“我何时说过要将你关在这个地方?”
嗯?!
鹿文笙抬头,眼底泛起光亮。
原来不是要关她!可是就算沈鹤归不关她,还有破任务等着她,不想做,难度太高了,想摆烂。
她眼底的光亮又瞬间熄灭了。
沈鹤归看了眼茅房,又看了眼鹿文笙,不知联想到了什么,他猜测道:“病了,不舒服?”
鹿文笙点了头,又摇了摇头。
沈鹤归只当她是讳疾忌医,并未再多言,他道:“我先带你见一个人。”
鹿文笙活人微死,正处于四大皆空的状态:“哦。”见吧,见谁都行,见鬼也不要紧。
昭狱内十分森寒,鹿文笙不远不近的缀者沈鹤归走,她能明显看出昭狱内被打扫过,没有任何脏物,异味。
越走越深,且路上没遇到任何囚犯,鹿文笙心有疑惑却没有开口的欲望,因为她满脑子都是‘东宫’。
做官四年了,东宫她没进去过,所以里面的路也不认识,就算把沈鹤归成功药倒,再想办法扛进去,估计出来也难,而且她这细胳膊细腿的,不可能抗得动又高又壮的沈鹤归。
想到一种侥幸可能,鹿文笙喊小元:“有没有可能是你看错了,是夜入皇宫,不是东宫?”
小元从衣袖里探出黄色脑袋:【我没看错,就是东宫。】
鹿文笙面无表情的将它塞了回去:“别出来,你还是在衣袖里待着比较好!”再多看几眼,她怕自己忍不住将系统炖了,虽然错不在它。
沈鹤归止住脚步,打开了昭狱里最大的水牢:“去吧。”
鹿文笙侧身看着沈鹤归:“殿下不去?”
“我在外面等你。”
“哦。”东宫都空了一年多了,应该也没有沈鹤归用过的胰子。
极高的窗口漏下一点光亮,鹿文笙漫不经心的抬眸,与对面水牢里的人来了个深情对视,两两相望。
“你怎么会在这里?”铁链哗哗响起。
“肃王?”鹿文笙上前数步,回神了。
“你归顺沈鹤归了?”牵扯到背上的伤口,沈照又退回去,站在了阴影里。
这不是一个很好回答的问题,所以鹿文笙避开了:“昨日在巷子里,殿下朝我射暗箭了?”
沈照意味不明的笑了,很大声,鲜血缓缓从伤口溢出,但他好似察觉不到痛意:“罢了,成王败寇,你令择明主也正常,我是朝你射了暗箭,可你不还好好活着!”
“你就没想过万一中了,我会死?”
沈照一笑:“你在下面看不分明,我在上面看的可是清清楚楚,沈鹤归将你护的比的自己还好,他怎会舍得让你中箭而亡,沈鹤归是妖孽,你知道吗?”
第28章 睹窝思哥 我不喜怕痛的男子
鹿文笙出生便有记忆, 又在人口密集的村镇长大,十八年里,她不仅听过很多次谁谁谁是妖孽, 哪里又出现异常有妖孽, 还亲眼见过那些普普通通的人,如何在愚昧与谗言的煽动下,被指为异类, 最终在众人的石块与火焰中,化作凄厉的惨嚎,丢了性命。
小时候看见却无力拯救, 长大来了燕京,这类事情却少见了,但不妨碍她依旧很讨厌妖孽这个词。
鹿文笙没想着科普反驳, 直言道:“妖孽法力无边, 不会稀罕人间皇位的。就算沈鹤归是陛下与妖怪生的, 他也有皇位继承权。殿下应该庆幸这世上并无妖孽,不然幼时不受人喜爱, 稍大时又受人排挤,出门流言漫天, 千夫所指,生性本恶的妖孽定会想办法报复所有伤过、害过他的人,这人世将永无安宁。”沈鹤归不是, 也不可能是妖。
沈照嘲道:“枉我对你那么好,两个月都没过, 你整颗心就偏向他了?!也是,沈鹤归一贯喜欢抢我的东西,我不怪你。”
铁链的脆响下伴随着水流被破开的声音, 沈照站到了窗户投射的四角光亮下。
鹿文笙的眼眸一动不动的盯着他的脸。
沈照主要继承了他母亲的平庸长相,不丑,但也没多俊,正常笑起来时有两个酒窝,很像她的亲哥哥鹿文胜。
在过往的所有记忆里,沈照是开朗煦和的,狰狞、嫉妒、癫狂等等负面情绪从未出现在他脸上过。没点油灯,视野里的光线很暗,有一瞬,鹿文笙以为见到了面容扭曲的罗刹。
她惊的后退了数步。
束于四肢的铁链被沈照牵扯到了极致,他的胸膛剧烈起伏,曾经盛满开朗笑容的双眼里满是阴狠:“你现在投了沈鹤归我不与你计较,但有一件事你必须说实话。”
铁链声让鹿文笙镇定,她道:“你想知道什么?”果然,皇宫里长大的孩子没几个性格是正常的。
“鹿文笙。”沈照几乎是咬着牙在发声质问:“当初那份圣旨在哪里?年后第一场大朝会你又为何没拿出来当众朗读?”
鹿文笙心中一颤,下意识想转身看沈鹤归是不是在外面听着。圆润整齐的指甲抠着手心,带起阵阵痛意,转身的动作被生生克止。
见她不言,沈照讥讽一笑,相处了将近四年,他其实非常了解鹿文笙,他挑明道:“你留着圣旨要挟沈鹤归留你一命?还是与他交换了什么?”
鹿文笙嗓子发干,心底发虚:“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休想栽赃于我。我就是听说你被抓了,好心来看看你。我救不了你,你要是缺什么可以与我说,我想办法带进来。”她不能再待下去了,以前怎么没发现沈照是如此冲动的人。
沈照冷笑:“我缺奉天殿里那张龙椅,沈鹤归项上那颗人头,你能带来?”沈鹤归那妖孽不会放过他的,他怕是很难重获自由了,不,应该是命不久矣,生在皇家,自由从来都是奢侈品。
鹿文笙边退边道:“我无兵无权,做不到这些,下午还要上值,殿下若无别的交代,我先走了。”靠利益维持的关系终究薄如纸,也没多少信任。
“滚吧!”沈照很爽快。
想到外面的沈鹤归,鹿文笙盯着脚尖,数着脚步,磨蹭着走回了他身边。
沈鹤归依旧站在原来的位置上,分毫未挪。
鹿文笙心底仿佛压了块不轻不重的石头,任务暂且被抛到脑后。
三十五步的距离也不是很远,沈鹤归应该全都听见了,下一步,他是不是要带她回家取圣旨了?然后问罪,算账?
“走吧,这里阴寒,出去说。”沈鹤归的语气像他的脸色一样平静。
鹿文笙想装作大方又自然的模样笑一笑,再告诉自己没什么大不了的,却发现连嘴角都勾不起来。
“好。”鹿文笙低低应了一声。
沈鹤归垂眸扫了她一眼,见人没哭,便如常朝前走去。鹿文笙刚满十八,未及冠,若在燕京的富贵人家长大,还是个千娇百宠的孩子,他是不是不该带他来见识人性的两面?
鹿文笙又上了沈鹤归的马车,这次她坐在了马车门边,沈鹤归坐到了里面。
一盏热气腾腾的茶被推到了眼前。
沈鹤归:“姜片桂圆茶,昭狱寒凉,喝点驱寒,午后了,你有什么想吃的?”
鹿文笙象征性的喝了一口:“我都可以,不挑嘴,没忌口。”
从昭狱里面走到外面,再上马车,总共花了不到一刻钟,鹿文笙的八个指甲已经被大拇指抠秃了,她视线发散,在等悬在头顶的利剑刺下。
沈鹤归瞥了眼鹿文笙手上的动作,低头饮了一口茶:“现在再让你选一次,你以后是想继续跟着沈照,还是跟着我?想清楚再答,事不过三。”
诶?不是应该逼问她圣旨在何处?怎么和预想的完全不一样?事不过三?什么事不过三?
鹿文笙抬头,嗫嚅了两下,想问却又不敢问。
刚才在水牢里,她看到了沈照后背上交错的伤口与完好的前胸,过往印象里沈鹤归一贯是这般恩威并施,既给体面又给惩罚,他的性格行动总是与他明月清风般的外表截然不同,他特别喜欢玩打击,支配,掌控,臣服这一套流程。
四个步骤走下来,若还冥顽不灵,十有八九不会有好结果,理智告诉她,应该毫不犹豫的选沈鹤归,可第六感却在阻止她,和她说危险,选沈鹤归是条不归路。
鹿文笙想借着喝茶的功夫拖一拖时间,纠缠的大拇指拉开距离,右手上抬,去拿茶盏。
“嘶——!”鹿文笙倒吸一口冷气。
衣料不知何时勾丝,嵌入了大拇指的指甲缝里,又因她的动作活生生撕开了小片指甲,鲜红的血珠争先恐后地冒了出来。
她想忍痛将手藏起来,当做无事发生。
一只骨节分明,干燥温暖的手比她反应更快的捏住了大拇指下边的软肉。
“怎么这么不小心?”沈鹤归抬眼看她:“我没催你,你不必如此紧张。”他还没对鹿文笙用什么强硬手段就紧张成这样,要是用了,这人岂不是早就属于他了?
“意外。”鹿文笙慌忙移开视线,嘴硬道:“我没紧张。”她的后背已经僵直了,因为她居然在沈鹤归脸上看见了温柔与怜惜!
幻觉吧!
如此想着,她又回眸偷瞅了一眼。
好像没看错。
“忍一下。”沈鹤归垂眸道。
眨眼功夫,沈鹤归手上便多了把尖头匕首,鹿文笙尚未反应过来他要做什么,冰冷的刀锋已贴上她翻翘的指甲。
刃尖轻挑,痛的鹿文笙反射性缩手。好在沈鹤归早有预料,抢先按住了她的手腕,“是男孩子就别动,这点痛算什么!”
尖锐的疼痛让逆反心茁壮成长,鹿文笙往回挣了挣。
她又不是男孩子!十指连心,根本就不是一点痛!
刀刃削铁如泥,稍有不慎手掌都能削掉半块,沈鹤归抽空扫了一眼鹿文笙,温声道:“我不喜怕痛的男子,你忍一忍。”
鹿文笙:“?”沈鹤归不喜欢怕痛的男人与她有何关系?她又不需要他的喜欢。
寒光闪过,翘起的甲片被精准削去,淡黄的药粉淋上伤口,迅速止住了血。
沈鹤归擦去刀尖上的血,将匕首推回鞘内:“别沾水,特效药,明天就能结痂。”
鹿文笙想给自己吹吹,却发现伤口慢慢凉了起来,一点都不痛了。
这一打岔,鹿文笙心底又冒出些许勇气,她轻声问道:“事不过三是什么意思?”
“西暖阁我试着招揽了你一次,昨日的小巷是第二次,加上今天是第三次。”沈鹤归吐字不急不缓,带着特有的韵律,明明很温和,鹿文笙却听出了下最后通牒的感觉。
罢了,要不直接应了吧,她熬不过他,也斗不过他,何况还有亟待完成的任务。
“我……”鹿文笙想草率应下。
“不用现在答,你自己花时间好好考虑。”沈鹤归打断道,“沈照这个人耐不住大挫折,且从小心思毒辣,为人狭隘,善于隐藏,并非良主。”
鹿文笙弯了弯毫无痛觉的拇指,闷声道:“我知道。”她一直都知道,只是沈照的酒窝长得太像她哥哥了,每次她一看见,就忍不住睹物思人。
在‘父为子纲’的封建礼法下,她的父亲有当代所有男人的通病,整日表情严肃,不苟言笑,与子女刻意保持着距离,认为自己是家庭内部的君主,家里少谁都行,就是不能少他,少了就会散。还很功利,重男轻女。
她虽不喜父亲,却也感谢他,因为他和母亲生出了世上最好的哥哥,她得到的父爱并不多,但万幸,她的哥哥与母亲都很爱她。
只给长子的糖果点心,哥哥给偷偷分她一半;独给长子请的名师,哥哥会硬拉着她去上,再告诉她,读书明理,可开眼界;还有逢年过节的压岁钱,哥哥总会把他的那份偷偷给她,让她自己去买零嘴和漂亮首饰。
想到此处,失落感渐渐涌上她的面庞,都快十年了,还没有哥哥的消息。
沈鹤归的注意力一直落在鹿文笙身上,见她逐渐失落,他蹙眉不愉道:“我带你见沈照的真实面目,戳破他往常对你的伪装,看样子是办了坏事,竟让你如此失落!”
罢了,这饭不如不吃,反正他也不饿,沈鹤归啊沈鹤归,你不能被鹿文笙地牢里几句贴心窝子的话给收买,鹿文笙懂你又如何?喜欢你会发光的鳞片又如何?不讨厌蛇又如何?——
作者有话说:[让我康康]
第29章 三问 牲口
旧主难忘, 旧情难消,强扭的瓜又不甜,何必让自己变得如此低声下气, 鹿文笙自己都承认他是知道的。
莫名的怒气一下喷涌而出, 沈鹤归黑着脸,掀帘就想跳车,把驾车的锦衣卫吓了一跳。
俯视着青色的飞鱼服, 沈鹤归才想起来这是他的马车,不是鹿文笙的。
沈鹤归止步,被自己的行为气笑了:“呵!”
听到呵笑, 鹿文笙才意识到沈鹤归生气了,她急忙拉住他的腰带解释:“我失落不是因为肃王殿下,这是殿下的马车, 要走也是我走。”
沈鹤归将衣裳穿的一丝不苟, 毫无褶皱, 她都不好意思硬抓,只能拉腰带。
但拉完她就后悔了, 因为沈鹤归今日配的是如意勾宫绦腰带,她这么一扯, 肯定勒到了。
果不其然,闷哼声在下一秒传到入耳中。
鹿文笙咽了咽口水,假装没听到, 硬着头皮解释:“殿下的好意我都知道,刚才只是想起了小时候一起长的哥哥……他是我某个邻居家的儿子, 那位大哥哥待我很好,而且某些地方长的很像肃王殿下,奈何很久没得到他的消息了, 我这才有些失落。”
不能说是亲哥哥,也不能提是酒窝像,不然很容易被沈鹤归查出她的身份,若他继续追问,她便只能继续瞎编。
沈鹤归理了下朱红腰带,十分高冷的在鹿文笙对面坐下,他手长脚长个子高,空间一下子逼仄起来。
滚烫的温度穿过衣料,烙上鹿文笙的小腿,她不自在的想将腿移走,奈何左右两侧都被沈鹤归的长腿封锁。
算了,就这样吧,她现在和沈鹤归是同性,不用讲究。
沈鹤归并未计较鹿文笙扯腰带犯上:“没撒谎?”
鹿文笙用力点了下头,没说话。
沈鹤归被成功哄住,但不愉依旧残留在他心间,他情不自禁拿自己与沈照比了起来:“回到四年前,让你再选一次,你会选我还是肃王?”
知道沈鹤归是男主,注定会成为皇位争夺的胜利者,鹿文笙答的毫不犹豫:“选太子殿下!”
沈鹤归:“不可欺瞒,我要听实话,你觉的那皇位是我坐合适还是肃王合适?理由是什么。”
鹿文笙:“太子殿下合适。肃王身边小人扎堆,各自抱团,勾心斗角,太子殿下这边却多是做实事的臣子,斗争也不严重。”
沈鹤归很满意鹿文笙的回答,他说出了最想问的问题:“如果我真的是妖孽,你会如何打算?”
三个问题,兜头落下,没留任何思考的时间,所以鹿文笙成功被最后一个问题卡住了。
沈鹤归为何会问出这个问题?他又不是,问了也没意义啊!
沈鹤归见她沉默,催道:“很难答?”
“啊!”鹿文笙急忙摇头:“不难。”就是很意外,眼下情况还是说些甜言蜜语比较好,黑脸的沈鹤归看的心里发毛,消受不起。
“只要殿下还是殿下,未来某天变成妖也不要紧。话本里的妖怪都很厉害,还有法力,殿下若真化了妖,还当着人间的皇帝,那我这臣子肯定做的很开心。”
沈鹤归疑惑:“为何妖当皇帝你会很开心?”
鹿文笙睁着一双含情目就开始列举好处:“最大的好处当然是耐造,人吃五谷杂粮会生病,妖怪不会;人的精力有限,七个时辰左右就必须睡一次,一次至少要睡三四个时辰,妖怪肯定不用;遇刺被捅一刀,人大概率会死,不死也要养很久,妖怪肯定不会这样;还有打架,就算是群殴人肯定也打不过妖怪。”
鹿文笙抬手压着手指开始总结:“不会轻易生病,精力无限,耐造,不容易死,能活很久,纵观古今,这样的好主子,打着灯笼都难找。历史上有多少能臣是因为良主去世才没能实现抱负。”
鹿文笙抬头。
沈鹤归看她这是什么表情?怎如此诡异!
视线落在鹿文笙明丽的双眼上,沈鹤归动了动眼珠,徐徐开口:“可我听着你的形容,不像在说良主,倒像在说牲口。”
鹿文笙讪讪:“理是这个理,但殿下也不必讲的太直白,给牲口留点脸面。而且牲口熬几年,死了也就解放了,妖怪应该要熬成百上千年才能解放,这么一想,妖怪当皇帝,还怪可怜的,悠长的寿命全用来上朝处理政务了。人世缤纷灿烂,妖怪皇帝坐拥江山,却没有自己的生活,更没时间走出皇宫,去看看属于他的自由天地。”
沈鹤归:“……”他的寿命,是比人长些,政务的确很枯燥。
静默蔓延。
鹿文笙:“殿下怎么不说话,是觉得我哪里讲的没道理?”
沈鹤归深吸了一口气,开导自己:别听鹿文笙胡说八道,他不是牲口,也不可怜。
沈鹤归看向马车外的街市,心中那点不愉彻底消散:“下车吧,带你去吃午膳。”
朝食虽丰盛,但量不大,鹿文笙只吃了个半饱,其实早就饿了。
因此沈鹤归话落,她的注意力便被‘午膳’二字引走了。
鹿文笙探头看向外面极为普通的餐馆,感到非常意外。
那店面实在不起眼,灰扑扑的招牌边缘已有些卷翘,招牌上的字迹也十分黯淡,门脸窄小。从窗口望进去,里头似乎只摆得下四五张方桌,光线有些昏沉。这与她预想中沈鹤归这般身份会踏足的地方,相去甚远。
就这打量的一小会儿功夫,沈鹤归已经下车了。鹿文笙翘着大拇指,抓着衣摆赶紧跟上。
午未交际之时,街上往来的行人并不多。
沈鹤归撩开那半旧的蓝布门帘,柜台前正在算账的老板娘眼睛一亮,便熟络的迎了上来:“好久不见,你这小子又俊了不少。”她上下打量着沈鹤归,“正值饭点,外面乱,我带你去后院吃。”
“好。”沈鹤归虽惜字如金,鹿文笙还是听出了几许亲近感。
沈鹤归一走动,露出了他身后的鹿文笙,瞬间,老板娘的双眼更亮了,她带着善意打量:“呦!这是你朋友?这双眼睛生的好,可惜不是女娃娃,不然与你生出来的孩子肯定十分俊俏。”老板娘嗓音清亮,带着市井独有的热络与豪爽。
沈鹤归停步,转走话题,“嗯,我许久未来,一切可还好?”
“好的不行。”老板娘朝外面扬了扬头,“你给我雇那几个壮汉,啥都会干,还听话,前几日还有人跑来打听是从哪里雇的。”
老板娘好奇的瞥向鹿文笙:“这还是你第一次带朋友来,像你一样,真俊!”
沈鹤归与鹿文笙的容色衣着与此地本就格格不入,再加上老板娘的大嗓门,俩人已成了全场焦点,她红着耳尖,与老板娘打了招呼:“老板好,我叫鹿文笙,今年十八岁,还没娶妻。”这有点太热情了,夸的她怪不好意思的。
沈鹤归看着站在他身旁,乖乖巧巧的鹿文笙,微微翘了翘嘴角。
原来鹿文笙乖起来的时候是这个样子的,像红豆馅的糯米团。
沈鹤归贴心解围:“他年纪小,脸皮薄。”
老板娘这才注意到来自四面八方的视线,“怪我,看见你来太开心了,咱去后院。”
说是后院,其实是老板娘自己的卧室,地方不大,也没外面亮,她贴心的点了一盏油灯才出去张罗饭菜。她走前,沈鹤归还特意交代,一会儿还有个朋友来。
鹿文笙抿了口橘皮热茶,没多问是谁要来,她现在比较好奇,沈鹤归与老板娘为何会如此熟络。
鹿文笙旁敲侧击,八卦之心溢于言表:“殿下与老板娘看起来很熟,以前经常来这里吃饭?”
茶碗缺了个口,沈鹤归将豁口转向另一边,十分优雅的饮了一口,才道:“偶尔来,以前经常来会害了她。”
他理了一下衣袖上的褶皱,抬眸:“想听故事?”
鹿文笙小鸡啄米般点了点头,她实在是太好奇了。
从昨日下午到今日午后,近乎一日时间,鹿文笙与沈鹤归称得上形影不离,二人一起淋过雨,下过厨,夜晚同室而眠,早上共进朝食,短短时光里,由不同立场造成的隔阂,已在密集的相处中悄然散去。
沈鹤归:“那你别让我等太久,定个期限,我便告诉你。”三月中便是会试,只有不到一个半月的时间了。
“行。”没想到沈鹤归会轻易松口,鹿文笙应的爽快,“那就二月中旬前,如何?”
“可!”
沈鹤归的语气很淡,仿佛在讲着与自己无关的事情:“少时冲动,我曾逃离过皇宫,但一个十岁出头,分无分文且文不成武不就的孩子,其实很难在腊月里存活下去,我无处可去,便在风雪里茫然走了两日,最后寻了一处破庙准备等死。”
沈鹤归用食指抵了一下茶碗的豁口。
“那日半夜,飞雪大如鹅毛,密如柳絮,一位妇人带着一双早已死去的儿女也来了破庙。死人的味道并不好闻,所以我去了外面。”
沈鹤归垂眸,遮住眼底的情绪:“我以为我活不到第二日的,可醒来,却发现自己被那妇人抱在了怀里,用自己的体温暖着。她将我带下山,靠乞讨养着我,如此过了一个多月,宫里的人寻到了我,想带我回去。”
话到此处,沈鹤归再没继续说下去,但鹿文笙能猜到大概。
鹿文笙:“所以那个妇人就是老板娘?”
沈鹤归颔首。
鹿文笙心中一动:“那挺好的,她遇见了贵人,你也躲过命中一劫,活了下来。”这并不是一个听完能让人开心的故事,逼得孩子离家出走,那天一定是发生了什么大事。
鹿文笙正愁着该如何安慰沈鹤归,饭菜的香气缠上鼻尖,老板娘豪爽的嗓门由远及近,“你带着朋友来的突然,只能简单凑活一顿。”
鹿文笙一脸感激,起身先道:“老板娘客气了。”鹿文笙垂眸看向菜色,“这菜色我看着……极好!”
哦豁!全是各种肉,只有里面的葱姜蒜是素的。
鹿文笙的视线在沈鹤归与老板娘之间来回移动。
说句实话,她亲娘宋枝蕴都没如此溺爱过她,一下做这么多的肉端上来,这是把沈鹤归当亲儿子养了。
沈鹤归眉目温和:“无事的,有的吃就行。”
“你俩慢慢吃,我还要去看店,”笑着拍了拍鹿文笙的肩膀,又丢下两句话,老板娘风风火火的走了。
光盘行动后,鹿文笙揉着肚子,消食。
房梁上落下一位劲装女子快速收拾好碗筷桌面,又从窗外翻了出去。
她出现的悄无声息,鹿文笙被惊的打了一个嗝:“现在的餐馆,收拾碗筷都那么高档了?”
沈鹤归挑眉:“那是便装的锦衣卫。”
“哦,所以老板娘知道殿下的身份?”
大概是吃的开心,沈鹤归身上难得散发着慵懒感:“知道。”
“殿下是来接走她的?”
沈鹤归摇了摇头,“她想靠自己的双手活着。你不妨猜一猜,当初她为何会流亡为乞丐?”
鹿文笙猜道:“丧夫?然后被抢了家产?”若她没考中进士,下场估计也好不到哪里去,说不定还真得学要饭。
沈鹤归:“她的丈夫另结新欢,想典妻卖子,偷听到丈夫与牙婆谈话的当晚,就立刻带着两个孩子逃了出来,一路乞讨,来了京城。前半辈子以为丈夫靠得住,结果真情错付,殃及子女,这后半辈子,她只想靠自己。”
独属于普通女子的悲剧,鹿文笙并非首次听闻。贫穷与贪婪,从来都是滋养罪恶的温床。那些兽性先于人性的男子,一旦作起恶来,最先伤害的是结发妻子,再是孩子。
人间的是非最难判,鹿文笙轻言道:“老板娘是人间清醒。想活的好,就得放下过去,向前看。世上有善恶之分,便有善恶之人,以后我若娶到心爱之人,定要将他放在心尖尖上,疼一辈子!”前提是必须乖巧听话。
看着意气风发,满脸真诚坚定的鹿文笙,沈鹤归心底蓦然一动,一粒隐秘的种子悄然落入心田。
鹿文笙低头吹了吹开始隐隐泛痛的拇指:“人和那树上的毛虫一样都是动物,都要历绝境,方能破茧,去成就与前半生截然不同的自己……”
“哒哒哒——”三声规律的叩门声响起,打断了鹿文笙的后半句话。
她循声望去,惊讶道:“这不是太医院的张院判?怎么会来此处?”是给沈鹤归看伤的?
张蝉逸笑呵呵的跨过门槛,“殿下喊我来的,没打搅到你俩吧?”
沈鹤归化去周身慵懒,正色道:“来的正好。”他转眸看向鹿文笙,“给鹿卿把下平安脉,他常常走路出神,还面容郁郁的出茅房,看看是不是讳疾忌医,身有隐疾。”
鹿文笙:“?!”她明明健康的不得了!
第30章 看医 刁难
“我年轻力壮, 不用看医,倒是殿下昨日受了箭伤,需要看看。”鹿文笙退着想跑, “我在翰林院还有点事, 就不打扰殿下看医了!”
沈鹤归端坐在原位上,抬手叩了两下桌面。
两个高壮的锦衣卫瞬间出现在了鹿文笙面前,挡住去路。
沈鹤归:“就请个平安脉, 一个字都不会传出去。”他就知道鹿文笙会跑。
鹿文笙觑了一眼张蝉逸白花花的胡子,心中发虚。听说男女脉象是不同的,这要是让中医头子把了脉, 不就露馅了!
想到此处,她又回头偷看了眼沈鹤归。
发现辛苦招揽了三次的良才,是个忤逆犯上的女子, 沈鹤归会不会气到脸黑如炭。印个月牙, 就可以去京兆尹府的公堂上, 当穿书版包青天了。
怎么样才能逃过一劫?
不能慌,要冷静!
鹿文笙飞速转着脑袋。
见鹿文笙站着一动不动, 沈鹤归起身朝她走去,步履轻缓, 悄无声息,似丛林里捕猎的豹子。
壮汉她打不过,沈鹤归一片好心, 不能硬刚,要不干脆承认她不行, 就是讳疾忌医,是个镴枪头!可万一,张院判让她脱裤子看诊怎么办?
不行不行, 还是得跑!鹿文笙的视线落到了一旁的窗户上。
门堵了,不代表窗户不能翻!先躲过眼下再说,哪怕来的是个普通太医她都能赌一把,偏偏是万里挑一的院判,这不等于是鸡落到了开水里,必死无疑!
想通就干。鹿文笙飞速窜到窗口前,抬腿就要翻。
欸!这衣裳怎么有点勒脖子?
她抬手扯了扯。
微凉的脖子接触到一片不属于自己的滚烫的肌肤,她缓缓扭头。
鹿文笙:“?”沈鹤归什么时候站到她身后的,这人走路又没声!
沈鹤归拎着鹿文笙的后衣领,垂眸道:“孤说话算话,今日若有一字外泄,在场所有人全家问斩,你不用怕。”他理解鹿文笙不愿看医的心情,却无法纵容他讳疾忌医。
鹿文笙心头一凛。
得,沈鹤归要亡她!实在不行,一会就把圣旨给他,再骗他自己打算回家养老。
鹿文笙认命放下腿,满脸凝重的坐回了位置上。
公家的饭果然不好吃,早知有这一出,她就不来吃了。
不过换个角度想,只要有保命符在手,天她都敢捅,小小马甲,只要没与沈鹤归牵扯上爱情,完全不是事儿。
意外看了场猫捉鼠的戏码,张蝉逸笑呵呵的将脉枕垫在鹿文笙腕下,眉目慈和:“看来殿下很喜欢你,千金一两的药粉都舍得给你用。”
鹿文笙弯了弯受伤的拇指,瞬间止住思绪,难以置信:“这么贵?”什么配方,怎么不去抢!
枯瘦苍老,但指甲上满是白色月牙的指尖按上鹿文笙的腕子:“以前殿下经常受伤,伤药必须不伤身又见效快。人活着能生钱,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救命的伤药,就是万金一两也值得。”他下巴上的山羊胡随着话语出口一颤一颤的。
鹿文笙好奇的捋了一把。
挺顺啊!保养的比她的头发还好。
沈鹤归插道:“多嘴。”
张蝉逸捋须的动作一顿,突然收了笑容,他对鹿文笙道:“换只手。”
鹿文笙见他眉头蹙起,很难不幸灾乐祸:“院判大人发现什么了?”他肯定把出来了。
反正躲不过,能吓一个是一个,反正她有保命符。
白花的胡须在视线上方颤动,鹿文笙抬手想再捋了一把,被张蝉逸躲了过去。
沈鹤归见张蝉逸突然敛起笑容,肃问道:“他病的如何?能不能治好?”
张蝉逸细细打量着悠然吹手指的鹿文笙,沉默片刻,收回了手。一个两个都不是省油的灯,真是物以类聚!
“回禀殿下,这位……鹿大人,只是肝气郁结,气血不足,阳虚内寒,暂时没什么大病,想来是是近期压力过大,又受了寒,只需开些疏肝解郁,理气健脾,益气养血的药吃吃,再放宽心就行。”
鹿文笙十分错愕的仰头看向张蝉逸。
什么情况?!太医院里都是人精,现在人精头子居然帮她撒谎?难道是有求于她?不可能啊!
沈鹤归:“人交给你调养,外头厨房里有药炉,将药熬好盯着他喝下再走。”
张蝉逸:“是。”
鹿文笙错愕的视线又落到沈鹤归身上。
沈鹤归何时如此了解她?知道她最喜欢将苦药偷倒掉。
沈鹤归长睫翕动:“孤还有事,就不送你去上值了,院外的马是留给你的。”人没病就好。
鹿文笙低低应了一声。
沈鹤归有点太贴心了,又带她吃饭,又带她检查身体,还送马。
亲眼目送沈鹤归的马车走远,鹿文笙才回头摸去了厨房。
热气顶着陶罐的盖子不停地发出咕嘟声。
鹿文笙凑上前,低声问道:“张大人就没把出点别的?”
张蝉逸从陶炉下抽出一根柴火,降低火焰的温度,他轻语道:“鹿大人还记不记得去年春天,向肃王讨要了一位面容清秀的女子,意欲纳她为妾,后来又谎称她宁死不屈,于家中自尽!”
明亮的火焰带来温暖的热度。
鹿文笙知晓张蝉逸没有恶意,静思半晌,终于有了点印象,她道:“好像是有这么回事,长相性格都那么温柔的妹妹,要是落入的肃王的后院,肯定被吃的连骨头都不剩,我只是顺手一帮。”
肃王那个花心大萝卜,后院堪比后宫,每天都很精彩,每月都会有女子的尸体被抬出。
张蝉逸对着炉口扇了两下,又加了根细柴:“那是我唯一的女儿。”他顿了一下,补充道:“比鹿大人大一岁。我就帮你这一次,没有下次,记得少生病。”
两人心照不宣。
鹿文笙抬手抱拳:“多谢!”做人果然得行善积德。
……
鹿文笙骑着马到翰林院时,已至申时,她打算混到酉时意思一下,然后准时下班回家。
将马牵到厩房,鹿文笙哼着小曲,背手走在长廊上。
翰林院编修,正七品史官,官级在翰林院处于中等,上有五品学士、六品侍读侍讲修撰,下有八九品五经博士、典籍、侍书等。
以前这不上不下的官位倒觉得没什么,可近来半月,明里暗里想踩在她的人越发多了,他的顶头上司陈辛便是其中之一,是这群人中急先锋般的存在。
想曹操,便看到了曹操。
鹿文笙挑眉望向在院里坐着的陈辛——正五品翰林院学士。
她看见了陈辛,陈辛也看见了她。
隔廊相望,陈辛率先阴阳道:“呦!这太阳都快落山了,鹿大人终于想起来上值了。”
想着近半月陈辛给她带来的麻烦,鹿文笙的嘴没留丝毫余地:“这太阳都快落山了,您老还在这里晒太阳,是怕以后没得晒了?我刚被太子的殿下押着喝了苦药,现在很想骂人,但不骂你!”
陈辛是靠裙带关系得的官,肚里没啥墨水,人也不聪明,所以他没听出来。
陈辛不屑冷笑:“我看你这是酒喝多了,白日梦刚醒!”整个翰林院都知道鹿文笙和太子殿下的关系势同水火,眼下肃王跑了,首辅日薄西山,他鹿文笙就是个屁!
“你我相看两厌,陈大人有话快说,有屁快放!”陈辛这人,小肚鸡肠,嫉妒人才,翰林院落在他手里迟早要完。她看着也嫌恶心,偏偏当官还不能轻易辞职!
“我虽不能罢免你,但不要忘了,你的考核评语是我写的。”见鹿文笙浑身都在表达无所畏惧,目中无他,陈辛直接起身朝鹿文笙走来。
鹿文笙瞥了眼他身上的膘,“那你现在写,最好让都察院或吏部直接罢我的官。”
啧!都察院老大今早都被沈鹤归撅了,新任吏部尚书也是沈鹤归的人,她都不知道这蠢材是从哪里收集的勇气,肥膘里吗?
看着有恃无恐的鹿文笙,陈辛的火气蹭蹭上涌,他就搞不明白了,眼下鹿文笙既不结交同僚,又不巴结上司,怎的还是天天一副目中无人的模样,明明他的靠山全都倒了。
陈辛拉着脸,十分高傲的将一张条子递给鹿文笙,吩咐道:“库里有些陈年旧档生了蛀虫,今夜你就辛苦一下,重新誊抄一份。还有几封文书需要起草,戌时前交上来,记得署上赵编修的名字。”
鹿文笙抬手,搓了搓手指。
陈辛:“你这什么意思?”
鹿文笙理所当然道:“给钱!难道你想白嫖?”
“这是上司给你的任务。”陈辛指了指条子上的印章。
“呵!”绝了,除了沈鹤归,从来没人白嫖过她,“要么给钱,要么找别人代笔!”
鹿文笙和陈辛争执没压着嗓音,很快屋里的人都出来看热闹了。
商廉与霍谦早就听出鹿文笙的嗓音了,奈何一直被上司盯着,无法出来帮忙,眼下事态扩散,终于能跟着上司走出屋门。
陈辛:“鹿文笙你放肆!”
陈辛脸上的肥肉一颤一颤的,看的她直想呕。
胖蠹虫成精,再当上官,实在是太恶心了!
鹿文笙撸起衣袖,冷笑:“我还有更放肆的,你想不想试试?!”
两条白皙纤细的胳膊骤然落入了陈辛的眼中,刺得他心头妒火骤起。
陈辛阴阳怪气地嗤笑:“你这胳膊白细的和妓院里的娘们一样,也好意思露出来丢人现眼!”
鹿文笙用力舔了两下后牙槽:“俗话说的好,杀鸡儆猴,敲山震虎,我看今日,不如就将你当做鸡山,敬给那给想搞我的人!”——
作者有话说:陪妈妈出了趟门,所以晚了[捂脸偷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