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萤娘:“我去放鸽子。”

承桑:“我去将人再捆一道。”

宋枝蕴拴上大门:“好!”

步入屋内,鹿文笙利索换了身方便行动的窄袖短袍,正要抬脚出门,黄黄的小元从被褥缝里挤了出来。

【宿主别走!】

鹿文笙愕然回头:“你不是在沈鹤归那里?”

小元迈动四肢,爬到了床沿:【男主蔫坏!居然把我养在了御膳房,我自己爬回来的,我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宿主想听哪个?】

“我哪个都不想听。”被迫忆起那充满侵略的绵长一吻,鹿文笙心头微梗:“支线任务应该完成了,你想办法换个人帮你做任务,我和沈鹤归闹掰了,不可能再和好。”

【我知道,方才男主的好感度到达过正一百,还没来及高兴太久就狂跌到了负九百九十九了,差一点就破千了。】

它在原地转了个圈,示意鹿文笙看向它的壳:【虽然正值存在的时间很短,但我的壳恢复了,宿主也能免费查看VIP章节了。】——

作者有话说:我什么都没写[化了][求你了]

第66章 剧情章

鹿文笙犹豫片刻, 想着不看白不看,便朝小元勾了勾手指,示意它爬上来。

裂痕恢复, 小元的壳变得油光锃亮, 似一块无暇的上品黄玉。

对上小元的圆眼,她道:“别的不用给我看,直接把大结局传给我就行, 我只想知道沈鹤归的结局是什么。”

【宿主稍等。】

一长列VIP被拉到底,通过幽蓝的虚拟屏呈现眼前。

小元十分心虚地缩着脖子:【我无权查看,需要宿主自己点哦!】

话落它朝前划了划爪子, 表示自己想去床上。

鹿文笙将小元放到床上,略感意外:“新功能?你居然还能凌空投屏?”

小元讪讪笑了两声:【好感度达到百分百才能开,现在也只能用这一次。】

指尖轻点, 画面一闪, 出乎意料之外的空白铺满瞳孔, 鹿文笙满目愕然,她蹙眉道:“小元, 这次重启你是不是又有新故障了?一个字都没有?”

说着她又尝试点开其他章节,依旧全是空白。

小元拼命爬向被子, 想将自己藏起来。

她扭头瞥向小元粗短的尾巴,正要去抓,却见一个漆黑的光标悄然浮现, 紧接着,文字飞快出现, 一行又一行。

承平十五年正月,太子逼宫篡位。次月初,兵锋直指燕京诸部官署, 屠戮四起,血染街衢,太子重伤,罢朝半月,燕京人心惶惶。

同年二月,加重税于商民,税吏催迫如虎。

燕京发生踩踏事件,伤亡惨重,北方世族罗氏嫡次子罗文清竟殒于其中,讨要说法无果,罗氏遂以“储君无道,天降灾殃”为辞,广布流言,牵引民怨。市井之间,渐有“太子失德,不堪承祚”之语悄然流传。

同年晚春,会试舞弊大案爆发,万金即可买到试题,所有线索直指太子。士子聚于贡院前砸砚焚书,喊道:“寒窗数载,不敌金银万两。储君无德无能,国将亡也!”

……

光标停滞,闪烁,缓缓带出几句话:“金阙藏鸩,人间樊笼,千帆裂浪,碧海作塚。”

字句如轻烟般消解,又化为一粒碎金融入鹿文笙的前额,记忆纷至沓来。

“荒山野岭,好奇怪的神庙,神像没有脸就算了,脚边还睡了只黄王八,这么冷的天,还是救你一命吧。”

……

“改改改!改个鸡毛!甲方了不起!大头又不是我赚,下班,明天再说!小王八,姐姐带你下班买虾!”

“什么鬼?就这样大结局了!沈鹤归不是男主吗?出场寥寥也就算了,居然一口肉没吃上就没了?熬了这么久,我最想看的是高岭之花下神坛啊!我不甘心!我要去讨饭!”

二十平米的出租房内响起激烈的键盘声。

养龟的姐姐:就这样完结了,作者大大你的良心不会痛吗?我们男主一口肉没吃上就没了……所以要不要写个番外?

作者回复:为了发泄写的癫文,一切剧情为了肉,肉才是主角,沈鹤归并不是主角,不满意可以自己动笔哦!

想起来了,她都想起来了,她晚上熬夜看小说,白天强撑着上班,后来气不过又重刷了数遍,打算自己给沈鹤归喂肉,结果不小心把自己熬猝了。

回忆到此处,她一把揪起了小元的尾巴,质问:“我穿书是你搞得鬼?”原以为捡的是王八,结果是高科技?

小元划拉了几下爪子,见挣脱不开,只好心虚道:【我只是替宿主完成死前执念,好歹你养了我那么多年。】

鹿文笙上下打量着小元,指尖在它的背甲上敲了敲:“所以你是什么东西?别扯谎,能把活人的灵魂意识送入书中,一般东西可办不到。”

小元将脖子伸出回望:【我真的是龟,只不过不是普通龟,你还记不记得捡到我那日在庙中见到的神像。】

鹿文笙点头,刚想起的记忆,清晰地不能再清晰了:“当然记得,没有脸的木头神像,又破又旧。”

小元:【那是我家世代效忠的神主,他掌管着轮回与无数时间线,我见你死前还在执着书中世界,就去求了他。一花一世界,一叶一众生,花与叶就是依靠在时间主线上生出的无数小世界,而这无数的小世界,还可以演化出不同的分支。落笔成书,世界即成,每个名字背后,都是会疼会笑的血肉之躯。】

有神?平行宇宙,还一书一世界?

鹿文笙眼眸微动,忆起方才的四大段话。

今年正好是承平十五年。

原书并没有细写沈鹤归遇到的事情,每次着墨都在他容颜气质上,将他写成了全书气质最好,容颜最美的男子。

大结局也没明确写他是如何死的,只留下一句碧海作塚。

屠官,加税,踩踏,舞弊……所以她一直在改变沈鹤归的人生轨迹。

她是想写同人文让沈鹤归吃肉,但并不想把自己变成肉,喂到他嘴边!

思索到此处,鹿文笙不自觉哆嗦了一下,将小元抓紧:“我要回去,离开这个世界。或者重开,沈鹤归他被我掰弯了。”

小元:【神主已离开此方世界,陪宿主进入书中的我也只是寄存在穿书系统上的一缕独立意识,离开或者重开我都做不到,而且主时间线上的宿主已经死了,结局无法更改。】

鹿文笙的心漏跳了几拍:“你的神主若在,我就能走?”

小元不确定道:【也许能帮宿主换个世界,宿主床头抽屉里平安符最好随身带着,上面有神主的一点点力量,能驱邪避灾化煞。】

鹿文笙挑眉拉开了抽屉,花纹别致的平安符入眼,瞬间勾起了鹿文笙的回忆。

在东山小观求的平安符!那观主让他们三人拜的难道就是小元的神主?

小元没必要骗她,所以神明来书中世界做什么?帮她穿书?

鹿文笙敛眸:“这平安符是我在东山小观求的,在观里我见到了一幅人像,金衣墨发,立于万丈崖边,崖下是无边水泽,画中人是你家供奉的神主?他来书中世界,是为了帮我穿书?”

小元:【是的,但宿主的脸还没那么大。原著作者管杀不管埋,不满结局的不止宿主一人,恰巧神主的爱人也看了原著,并且与宿主一样愤慨且念念不忘。在主时间线上逆转生死,必须让复活者的魂魄超脱轮回。】

说到此处,小元觉得过程太复杂,它讲不清,遂总结道:【总之,就是太过意难平,死后有一片灵魂碎片落入了书中,神主不得不来寻找爱人的灵魂碎片。】

鹿文笙摸了摸下巴:“所以你家神主不仅谈恋爱,爱人还看小黄文气死了?”

小元无语,纠正道:【人家是寿终正寝!】

“笃笃笃”三声敲门声响起。

鹿文笙心头一紧,不自觉屏住了呼吸。

宋枝蕴:“笙笙你换好衣裳没?”

吐出憋在胸口的气,鹿文笙扬声道:“马上,你们三个去门口等我。”

宋枝蕴:“好。”

将小元与平安符一起揣入怀中,鹿文笙拉开房门朝外走去。

同时问道:“所以VIP章节不让看,还有我方才回想起的那些记忆都是你搞得鬼?”

小元支唔道:【你既不满结局,想重写,我便为宿主求来了一条支线,男主的命运未曾改写前,点开是空白的,便不能让你看见。至于记忆缺失,应该是意外吧。】

鹿文笙接受良好:“行,既然如此,上月初我救下沈鹤归你就可以告诉我实情,为何当时不说?”

小元讷讷道:【书中世界涉及男女主与配角,重要位置一个萝卜一个坑,不知何处出了差错,男主已经不是原来的男主了。】

鹿文笙脚步微顿:“什么意思,把话说清楚?”

小元怯声道:【原本男主的母亲是出身普通的燕京女子,现在不仅换人了,还被歪曲成了妖孽,母亲都换了,所以……已经不是同一个了,同名同姓,不同人。我担心宿主生气将我炖了,不敢说,能拖一时是一时。】

鹿文笙一字一顿咬牙道:“……你可真是我的好系统。”

小元探出半个脑袋,两眼放光:【真的吗?宿主觉得我是个好系统?】

鹿文笙:“……”是一点都听不出来好赖啊!

快步行至门前,鹿文笙看见独轮车上四个扭动的麻布袋时愣了一瞬。

“娘,这里面装的什么?轻装简行,这么大且还会动的可带不了。”

宋枝蕴摸了两把鹿富贵的头,心虚道:“路上解释。”

萤娘急忙附和:“对,我们路上解释。”

望了眼天上的新月,鹿文笙没由来的觉得有些空落,而且右眼皮狂跳了起来。

原书中,沈鹤归这个名字对应的是皎如明月的君子人设,既然小元说萝卜坑换人了,那现在的沈鹤归就是新人设。

他愿意拉下脸,招揽她三次,代表他的耐心极好,不急不躁。

昭武殿密室里存放的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代表他的阴暗面很大,不娇,但一定有大病,而且报复心很强。

所以她不该存有任何侥幸心理,认为沈鹤归能自己想通放过她,没出燕京前,她一点轻心都不可以掉,必须弄清楚麻袋里装的是什么!

鹿文笙抬双手,同时拉开了两个大麻布袋上的布条。

动作太快,宋枝蕴完全来不及阻止,面色巨变:“哎——!”

路富贵狂叫了起来。

萤娘慌忙将狗嘴捂上。

即使数载不见,风霜侵脸,但鹿昀致的脸,哪怕烧成灰她都认得。

鹿昀致徒劳的挣扎着:“呜呜呜——呜呜呜——”

仰头望向夜空上残缺的新月,鹿文笙忽然闭眼笑了,没有声音,只有肩背在微微抖动。

鹿昀致在,她走不了了,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为什么!

狠狠咬了几下后牙槽,鹿文笙一把扯开了鹿昀致口中的堵物,压抑着情绪轻声问道:“你怎么回来了?”

她侧身对萤娘交代:“那两个小的,解开吧。”

看着鹿文笙毫无意外的神色,宋枝蕴忧心开口:“笙笙,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上月月中,娘呢?”

“比你早几日。”

鹿昀致费力地活动了一下滞涩酸胀的颌骨,吐出的第一句话就是劈头盖脸的谩骂与质问——

作者有话说:解释一下,小元是另一本男主家的神兽后代,陪鹿文笙穿书的一缕意识,年纪很小,长的也慢,还是个娃,跟着小鹿吃吃喝喝睡睡太舒服了,就不想回家了。[托腮]

第67章 做梦呢 他来了

“逆女, 你真是疯了,族长说你顶着你哥的身份改名换户,扮男装考了科举我原本还不信, 这是欺君罔上的大罪啊!你是要整个鹿家为你陪葬吗?赶紧去把官辞了!”

鹿文笙露出一抹嘲意, 眼底极冷:“好啊,我辞,不过劳烦父亲亲自去与太子殿下说。还有父亲的声音可以再大些, 最好喊到邻里皆知,我是太子近臣,手上不仅握着礼部大小事宜, 还管着科举,一鲸落,万物生, 应该很多人希望我死。”

必须先稳住鹿昀致, 万一这大迂腐去沈鹤归面前戳穿她就完了。

她略微停顿, 侧身看向鹿昀致的新妻与一双儿女:“血缘上你是我的亲父,在外人眼里, 我们也是一家人,我倒了, 身为我生身父亲的你,在燕京安能有好日子?父亲年迈能豁得出去,可别忘了无辜稚子, 还有,你猜那些叔伯为什么不敢戳破我?”

“你……”鹿昀致喉头一哽, 嘴角与脸上的皮肤全在抽搐抖动,所有话都噎在了胸腔里。

鹿文笙好心劝道:“别太气,冷静一下。”

布绳被松开, 两个小孩如炮弹般冲向鹿文笙。

“你这个大坏蛋,打死你!”

“对!打死你!欺负我爹爹。”

鹿文笙低头看向不到十岁的异母弟妹,没躲,嗤笑道:“一妻多妾制,真是一点都不让人意外,我也有这么一天。”

萤娘见状,刚忙上前将两个孩子拉开,并捂上了他们的嘴巴,宋枝蕴也抬手将鹿文笙拉到身旁避开。

宋枝蕴冷声开口:“在我心里,我的丈夫早就已经死了,这里是我与笙笙的家,不欢迎陌生人。我将你们绑起关入柴房,是怕你们影响笙笙。”

她上前解开缠绕在鹿昀致身上的布条,继续道:“既然她已经知晓了,带着你的人赶紧走。”

鹿昀致重重将布条甩开,瞪着双眼难以置信:“宋枝蕴,你可是我明媒正娶的妻!”

宋枝蕴丝毫不惧:“《户律·婚姻》规定:有妻复又娶妻者,杖九十,离异!我没记错的话,白日里钱月迟可是以正妻自居!你既然如此说,一会儿我们可以去公堂和离!”

鹿昀致指间颤抖,来回看向宋枝蕴与鹿文笙,怒喊道:“荒谬!你变了!你们两个全变了!”

姓钱?这么巧。鹿文笙眼眸微动,暗自看向还被绑着的钱月迟。

“不是我俩变了!”宋枝蕴面上无波无澜,声音不大,却掷地有声:“是我俩一直都是这样!以前我对你百依百顺,是因为家是你养的,凭我一人之力,无法为我的一双儿女提供更好的生活,当初嫁给你,只是因为我到了出嫁的年纪,而你是其中最好的选择。”

骤然得知真相,鹿昀致被气到面色贴青,浑身发抖:“女子无才便是德,古人成不欺我,原以为你出身书香世家,定是端庄柔顺……”

鹿文笙听不顺耳,冷声打断道:“照你这么说,所有不读书的女人岂不都成了圣人!自己读书少就别引经据典,徒增笑话!”

宋枝蕴接上:“你摸着良心仔细想想,侍奉你那些年难道我不端庄柔顺?方圆百十里,谁没夸过你娶了一个贤妻!”

鹿昀致被气到极致:“反了天了!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你们一个忤逆不孝,一个泼悍,我要请家法!”

鹿文笙凉凉补刀:“家法?户籍上鹿昀致早已是个死人,请问此时的你用的是什么身份?”

鹿昀致怒喝:“你这个逆……”

话至一半,院外陡然传来纷杂密集的脚步声。

鹿文笙瞳孔微缩,浑身血液都冲到了头顶,抢声道:“慎言!”

定是锦衣卫寻到家里来了。

“开门!”院门被敲的嗙嗙响。

鹿文笙突然归家要走,宋枝蕴虽不知原因,但明白定是发生了大事,她满含忧心道:“先进去躲躲?摊子娘来收。”

鹿文笙强笑道:“没事,我能解决,就是麻烦了些,本来想偷懒的。”她看向面色铁青的鹿昀致,“现在偷不成了。”

得先稳住沈鹤归,将鹿昀致这个麻烦处理了。

鹿文笙上前靠近鹿昀致,轻声要挟:“同宗同族即同乘一船,若浪起船翻,举族皆倾,父亲可要好好想想该如何面对列祖列宗。还有,诛九族的大罪我犯的可不止一条,若全交代了,太子盛怒之下,你的爱妻与稚儿怕是要为我陪葬,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自己好好掂量。”

鹿文笙定了定神,对宋枝蕴道:“我去开门,麻烦娘将两个孩子带进屋去,萤娘也别留外面,别看别听,更别出来。”

如果锦衣卫是来抓萤娘的,她得想办法拦住,如果是来抓她的,便不能让娘知道,她能暂时解决的事情,就没必要让家人徒增烦扰。

宋枝蕴:“好。”

这几年,笙笙次次都能化险为夷,这次也一定行的。

敲门声不知何时停了。

放走鹿富贵,鹿文笙立在原地深吸了数口气,而后抬眸看向气到狰狞的鹿昀致,动了动唇,最终却什么都没说。

不知栖息在哪棵树上的鸟儿啼鸣了一声。

黎明将至,天快亮了。

做好心理准备,鹿文笙正要去开门。

“轰!”

门板倒地的巨响炸开,带起一阵烟尘。

余音未消,两列锦衣卫快速涌入,将鹿文笙团团围起。

为了照明,门边的架子上放着几支烛火,明明灭灭的光影间,高大挺拔的身影缓缓朝鹿文笙走来。

夜风带着幽香拂过鼻尖,她突然觉得嘴唇有些发干,忍不住舔了舔,后退了几步。

为什么沈鹤归会来?

“孤很意外,你会在家中,原本追你的马匹都备好了。”沈鹤归止步在鹿昀致身前,抬眸环视四周。

锋利的浓眉几不可查的上扬,沈鹤归把玩着鹿文笙落在船上的洒金折扇,慢悠悠地绕着面色铁青的鹿昀致踱了半圈,复又开口:“客人还是亲戚?独轮车上那人绑的挺别致,仇人?需要帮忙吗?”

“都不是。”鹿文笙用力掐着手心,用痛意维持着面上的镇定,“倒是他可能需要殿下帮忙。”

人心不可控,倒不如光明正大的激鹿昀致开口,若他一开始没说,以后再说就是欺君包庇之罪,说了,大不了她花钱买命,只要利益足够大,沈鹤归一定会答应放过她。

毕竟屁股谁都有,不一定非得是她的!

“哦?”沈鹤归有些意外,毫无温度的凉薄凤眸带着沉沉威压转向鹿昀致,十分傲慢:“面色这么难看,看来是刚与你吵过,既然不受你待见,孤为什么要帮他?”

用身体挡住鹿昀致的视线,沈鹤归抬手拨开了鹿文笙的衣领,微凉的指间掠过破损皮肤,激得鹿文笙浑身一僵,不敢动弹。

他垂眸扫过那处伤口,复又拉上,语气平常:“预防风寒的。半天不见有人开门,心急了些,你家的门有些旧,刚好趁此机会给你换个新的。”

一粒圆润的药丸被沈鹤归递入视线。

鹿文笙抬头极快地掠过沈鹤归辨不出情绪的脸,选择接药咽下:“谢殿下赏赐。”

察觉到她的小心翼翼,沈鹤归的眼底涌上些许转瞬即逝的笑意。

离了船,胆子倒是变小了,罢了,既然有不相干的人在,得给鹿文笙留点脸面,原本打算直接将人掳去昭武殿的。

“咳——噗!”

君臣相得的画面深深刺激到了鹿昀致,他气急攻心,直接一口血呕了出来。

他知道鹿文笙与太子的关系很好,但万没想到,居然好到如此地步,三更半夜送伤寒药,万一暴露身份,这还得了!今夜他一定要带走鹿文笙,还好有两手准备。

嗅到陌生的血腥味,沈鹤归嫌恶避开,同时将鹿文笙拉到身旁护住。

“草民鹿昀致参见太子殿下!”他回神大拜,额头重重触地,并用双手递上一叠整齐的书信。

鹿昀致:“殿下明鉴!草民冒死上京,只为大义灭亲,揭发逆子科场舞弊,欺君罔上之罪!她的举人功名、进士身份,皆非寒窗所得,实是疏通关节、贿赂官员得来!此等辱没门楣,玷污朝堂之举,草民痛心疾首,断不敢包庇!”

沈鹤归瞥了眼面色不变的鹿文笙,抬手接过,细细看了起来。

鹿昀致再次叩首,从怀中掏出一叠银票高举,扬声道:“草民愿献上白银万两,只求殿下开恩,准我将这逆子带回乡里,以家法严惩!给鹿家一条活路,也给这孽障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沈鹤归点了点头,却没接银票,他垂眸看向鹿文笙,低语道:“你们父子长的一点都不像,他若是没递上你与应天巡抚往来的礼单书信,孤可能会误以为,他是你雇来演戏的。”

鹿文笙低声道:“这么短的时间,殿下真是太抬举我了!”

沈鹤归低笑了声,侧眸吩咐道:“将这两人轰出燕京,不准入城碍眼。”

鹿昀致心头一惊,当即问道:“为何?”

为什么与他算计的不一样?是白银万两少了?

沈鹤归冷声开口:“没有为何,孤也没必要与你解释,区区白银万两就想换走鹿文笙,做梦呢!”

鹿文笙用力攥了攥袍角,阻拦道:“别,劳烦殿下将人绑了,交由我母亲处置,我有话想单独和殿下说。”

轰出去不准入城,万一狗急跳墙怎么办,而且两个拖油瓶还在她家。

沈鹤归微讶:“好。”

不跑也就算了,居然还想与他单独相处。

锦衣卫闻声而动,他们没有多余的动作,一人按肩,一人反剪双臂,动作非常利落。

“太子殿下……”鹿昀致不死心,还想开口,鹿文笙拾起地上的堵物塞进了他嘴里。

“少说两句,万一我狗急跳墙做损事,可别怪我!”鹿文笙要挟道。

担心出意外,鹿文笙隔衣袖拉着沈鹤归的朝外走去。

鸡鸣声渐起,一声压着一声,将夜色推得越来越薄。

沈鹤归是驾马而来,并没有乘坐马车,高壮的马匹偶尔打个响鼻,喷出团团白气。

昏黄的光晕将一高一矮两道身影投在黑夜将退时的平坦地面。

沈鹤归的耐心极好,鹿文笙不语,他便也缄默,只是在选择道路时一直将鹿文笙往皇宫的方向带。

第68章 你的新娘只能是我 想把人作直

一小块不规则的碎石落在路中, 鹿文笙顺脚将它踢到了一边。碎石撞墙,发出一声脆响打破了寂静。

沈鹤归目光随碎石而动,先开了口:“孤可以帮你杀了鹿昀致, 只要你开口。”

鹿文笙停下脚步, 极淡的勾了勾唇,眼底有些空茫:“我自己有手,想杀我自己就能杀, 可杀了鹿昀致又能如何?我的眼睛好不了,那些担惊受怕的记忆依旧存在。”时光也不可能倒流。

她深吸了一口气,稳定语调:“我不是什么好人, 在殿下不知道的地方我杀过不止一人,触犯过国法,我没有殿下看见的那么美好。世间愚昧者众, 殿下本就身负流言, 不能再增污点了。”

两人的脚步停了, 远远尾随的锦衣卫也随之凝立。

沈鹤归轻笑了一声,修长的手指嵌入鹿文笙的衣领, 指节一曲,勾出一条殷红细线, 细线下端垂着枚幽蓝的鳞片。

摩挲着带着体温的鳞片,淡粉的薄唇轻启;“孤不在意流言与污点,只在意你。不怕你知道, 孤确实生过利用你的想法,可方才在火海见到你的那一刹, 突然就不想了。从今日开始,孤想与你真心相待,想得到完整的你, 想死后你我葬在一起,彼此交溶长伴。”

他抬手缓缓描摹过鹿文笙的眉眼,“孤不在意你以前杀过多少人,也不在意你犯过多少大罪,我掌权柄,一为自己存活,二为守护身后之人,庇护所爱。”

鹿文笙用力抬眼望向漆黑的天空,长叹了一口气。

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有人对她说情话,真诚又动听,说得她都有些心动了。

鹿文笙:“可我不喜欢殿下,也没法喜欢殿下,我是个胆小鬼,三月十六我一定会成亲,到时候我就是有妇之夫,婚贴已发,此生我注定与殿下无缘。”

沈鹤归幽暗的目光落在鹿文笙潋滟的双眼上。

他抬手,粗糙的指腹轻轻拂过她眼角,将那滴将落未落的滚烫泪珠引入指尖,随即含入口中。

咸涩在舌尖化开。

沈鹤归淡声开口:“没关系,你想成亲,孤让你成,我们打个赌如何?”

有泪,便代表鹿文笙不是不心动,是遇到了为难之处,而他也需要时间等情蛊之毒彻底融入鹿文笙的血脉,拖一拖并没有坏处。

按照鹿文笙的性子,往来书信礼单不可能留底,所以鹿昀致手上那份,一定是从应天巡抚那里得来的,而应天巡抚恰好是沈照的人,所以鹿昀致手上一定还有鹿文笙的把柄。

他得找机会见一见鹿昀致。

沈鹤归抬手捂上鹿文笙的双眼,任由湿润染透他的掌心,“一年为期,孤赌你会爱上孤,你若输了,余生就乖乖待在孤身边,反之,孤若输了,登基后予你一张空白圣旨,赦免你过往所有罪责,还你自由,如何?”

骤然失去视觉,反倒让鹿文笙的心绪沉淀下来,胆子也大了些:“殿下能接受有妇之夫与你同睡一榻?”

“自然不能。”沈鹤归眼底晦暗,抬手用力抹了数下鹿文笙的下唇,将其擦的嫣红充血,“孤有洁癖,所以三月十六,你的新娘只能是我!世间男子都想娶妻,别人有的,凭什么你不能有!爱情是得到,并不是失去。”

鹿文笙目瞪口呆,长睫眨了数下才寻回自己的声音:“若我不想赌呢?”

沈鹤归半眯凤眸,如有实质的侵略目光落在鹿文笙的衣领边缘,“那事情就变简单了。今日无早朝,孤午时于文华殿议事,还有数个时辰,足够孤将生米煮成熟饭了。”

鹿文笙屁股一紧,腿一软,差点摔倒在地,还好沈鹤归及时搀住了她。

她的视线穿透前方幽暗的街道。

难怪一直觉得哪里不对,往常这个点是群臣赶着上朝的时间,此刻安安静静的,一个同僚都没有。

鹿昀致手上那份礼单一定是从应天巡抚那里得来的,他能拿出白银万两,新妻又姓钱,那他来燕京,绝非一时兴起的偶然,她需要时间查清楚。

而且得不到的最香,她好好在沈鹤归面前作一作,说不定能将人给作直,她一定不会输!大活人一定能赌赢纸片人!

鹿文笙咬牙:“好,赌就赌!”能拖一时是一时。

借着暗色遮掩,沈鹤归脸上浮起转瞬即逝的得逞的笑意,他翻身上马,“天色不早了,抓紧回去还能睡一觉。”

看着递到面前的手,鹿文笙没有犹豫就搭了上去:“事先说明,殿下不能强迫我做不愿意的事情!”

“好。”

*

白日上班,黑夜奔波,又与沈鹤归闹了一场,原以为双眼一闭就能睡着,可她滚来滚去,滚了半个时辰都没睡意。

床榻一如既往的暄软,被子还是昨日的厚度。

鹿文笙扯着衣领,前后抖了数下。

怎么感觉有些热?

将被子全踢到一边,鹿文笙翻身趴伏在榻上,蹭了几下绵软的枕头,闭眼。

不行,好像有些冷!

将被子复又盖上。手脚放在外面,鹿文笙再次合眼尝试入睡。

又冷又热!好烦!

她猛然坐起,看向身旁面色安然的沈鹤归。

约莫四刻钟前,她洗漱好,打算在偏殿入睡,可想到还未抓到的刺客,又怂哒哒的来找沈鹤归了,沈鹤归虽然有大病,但对她是真好。

先是拒绝,扫他颜面,再是咬他,伤他身体,再见面非但没用强,居然还与她打起了赌,按照赌约,四舍五入就是和沈鹤归谈一年恋爱。

她脖子上的伤口已经上过药了,不知沈鹤归手臂上的伤口是否处理过。

如此想着,鹿文笙从被子里一点点掏出了沈鹤归的左手。浅蓝色的衣袖被缓缓拉开,意料之外,入眼的是完好无损的皮肤。

怎么会没有?难道是她记错了?

鹿文笙将沈鹤归的另外一只手也摸了出来。

还是没有,奇了怪了。

不期然对上一双毫无睡意的凤眸,鹿文笙吓的捏紧了沈鹤归的小臂。

长臂一揽,将鹿文笙塞进自己温热的被窝,沈鹤归沉声道:“睡觉,孤的体质特殊,非致命伤,恢复能力比常人快很多。”

鹿文笙像蛆一样拱了几下,想将自己挪出去,结果沈鹤归长腿一扫就将她镇压到了腿下。

幽凉的嗓音贴耳响起:“孤不是柳下惠,你再多扭几下,最后会发生什么,孤可不敢保证。”

迫于来自沈鹤归的压力,她试着忍了一会儿,结果越忍越热,硬熬半盏茶后,她歪头瞥向双目紧闭的沈鹤归。

“太子殿下?殿下?”抽手在他眼前晃了两下,见人没动静,呼吸匀长,鹿文笙壮着胆子踢向沈鹤归的小腿肚。

定是晚上游水回来时着凉了,待会儿多半要发高热,得出去再找些药吃,这么踢都没动静,应该睡着了吧?

按上沈鹤归的肩膀正要用力将他推开,腰间猛地一紧,天旋地转间,她对上了一双幽沉的眼睛。

微凉的粉色,带着不容抗拒的力道径直封住了她所有未出口的话。

由浅入深,满是侵略却又不失温柔。

思绪被搅散,燥热逐渐被眩晕感取代,原本去推沈鹤归的手变为了攥紧他的前襟。

幔帐被晨风吹动,殿外不知何时下起了绵密的春雨。

恍惚间,整个世界好似只剩下了水声,呼吸声,以及自己擂鼓般的心跳。

布料上爬,腰间骤然一凉,粗糙流连细腻,鹿文笙心头一惊,霍然回神,“不可以!”

她用力抓住了沈鹤归的手腕,再次强调,“不行。”

无声对峙片刻,沈鹤归抬起鹿文笙的下巴,抹去了上面残存的水渍,哑声问道:“是乖乖睡觉还是继续做点别的?”

“……睡觉。”嘴唇蠕动,鹿文笙微微回避气势汹汹的利刃,解释道:“我感觉有些燥热,想去找点风寒药吃。”

沈鹤归意味深长的目光落在鹿文笙通红的耳尖上,愉悦感渐盈心底,用拇指划破食指,探入她的唇齿。

不等她抗拒,沈鹤归已沉声开口:“咽下去,比什么药好使。”

真是个傻子,亲父来势汹汹,还是帮鹿文笙压制一下比较好,免得弄巧成拙,伤了情分。

又被占了十几息的便宜后,鹿文笙终于如愿躺回了自己的被窝。

她抿了抿有些发麻的嘴唇:“下午我想回家一趟。”

沈鹤归阖眸开口:“我派锦衣卫送你回去。”

“好。”

鹿文笙一觉睡醒时,春雨流连过的地面已经干了。

衣裳照旧是冯苟领着人恭敬呈上的。

她屏退左右,眼珠一转,笑盈盈开口:“大伴,你伺候了太子殿下这么久,知不知道他最讨厌什么?”

既然打算作直沈鹤归,当然要踩着雷点作,上位者内心强大,小作精的人设一定没啥效果,得换成大作精人设。

对上鹿文笙真诚又好奇的双眼,冯苟不由开始绞尽脑汁的回想:“殿下厌蠢,入睡后不喜旁人打搅,有洁癖。”

停顿片刻,补充:“对了,格外不喜床榻上有杂物,病的再重,也不接受在榻上喝药。除此之外,好像没了,鹿大人问这些做什么?”

“哦,随便了解一下。”鹿文笙糊弄道。

她也厌蠢,而且她打搅沈鹤归,他一定会很开心,看来只能从洁癖和床榻入手了。

用好膳食,鹿文笙匆匆回了家,顺便在路上想好了未来计划。

锦衣卫动作迅速,天不亮就将门换好了。

见鹿文笙归家,宋枝蕴毫无意外。

浓重的药味缭绕鼻尖,鹿文笙皱眉问道:“谁病了?”

宋枝蕴:“还是不承桑那个憨子,昨夜他先去探路,结果不小心落到水里去了,染了风寒,你与大夫前后一脚。”

鹿文笙点头:“鹿昀致在柴房嘛?”

“在。”看了眼炉下的炭火,宋枝蕴将鹿文笙拉到了偏僻的角落里,“笙笙,要不咱们离开燕京吧?四年了,都没找到合适的开口机会,只要鹿家还在,你这一天天的,就是把头拴在裤腰带上!”

鹿文笙细致看了眼周围:“娘,陛下自私贪婪,只要他在位一日,我便不能与朝廷商量和谈招安之事,所以才毫无进展地拖了四年,肃王沈照,我一直没底。可若是太子殿下登基,我还是有些底的。”

其实她现在也有些没底了,但不能与宋枝蕴言明,这次归家,她是来劝她离开燕京的。

第69章 直接放心过头了 翡翠戒指

抛开鹿昀致不谈, 若她上岸后直接换衣乔装远遁,沈鹤归的马不一定能追上她。

就算不幸些,让沈鹤归与鹿昀致见上面了, 暴露了她是女子, 她也早已上了船,上船后一直走水路,即使狭路相遇, 在水面上,沈鹤归这只旱鸭子也拿她没办法,除非他能从人变成游的非常快的鱼或者两栖生物。

收回思绪, 鹿文笙道:“岛上的日子是好过,但娘别忘了,岛上百分之九十五的人原本都是沿海的普通百姓, 他们是逼不得已, 活不下去了, 才去的海上,谁不想回家。”

宋枝蕴满目忧心:“可这担子太重了, 当初说好的,只是试一试, 不一定非得成。”

“可若无义父,鹿昀致失踪那年,我便溺死在海里了, 而且近些年沿海倭寇愈发肆虐,朝廷清算是迟早的事情, 燕京人不了解海上情况,认为倭盗一家,他们既然奉我为主, 我便有义务为他们谋一条生路。”

她抓住宋枝蕴的双手,言明利弊:“这个家是我的软肋,拿捏住了家中人,就等于拿捏住了我,所以不该存于燕京,今日收拾一下,明日天亮,劳烦娘带着萤娘她们去海上寻义父。”

宋枝蕴难以置信:“你要独自待在燕京?鹿昀致他们怎么办?”

“娘别急,让你们走就是因为我要和鹿昀致他们斗,他来的蹊跷,所以我不能有软肋留在敌人触手可及之处。”

宋枝蕴连连点头:“道理我都明白,可你一人,万一出了事情,怎么办?”

对上宋枝蕴满含忧心的双眼,鹿文笙心一狠:“我有人照拂,我去吩咐锦衣卫将人喊来。”

她快步走向锦衣卫,又要了纸笔,当场写了一封给沈鹤归的书信,而后细细吩咐:“不急,等殿下空了再给他,晚些也不要紧,若殿下实在没空,回一封书信即可。”

若不把沈鹤归搬来,她娘一定不会走。太子殿下亲自照拂,她娘应该放心了吧!

锦衣卫:“是!”

鹿文笙转身对宋枝蕴道:“我去柴房看看鹿昀致,我有些问题想问他。”

宋枝蕴面含忧愁:“去吧,萤娘和承桑都在里头盯着。”

笙笙在燕京没什么朋友,能喊谁来?比侍郎还大的官,难道是尚书?尚书好像也不是很大,才正二品,就比笙笙高了一点点。

柴房的门轴发出干涩的吱呀声,支开承桑与萤娘,鹿文笙扯开了鹿昀致口中的堵物。

三月里,屋外暖和屋内冷。萤娘和承桑在屋子中央支了个小炭盆取暖,盆内边放着一圈滚圆的小芋头,正上方的铁网上贴着数片焦黄的糯米年糕,食物的香味流连鼻尖,饥饿的轰鸣声此起彼伏。

鹿文笙用匕首扎了块年糕送至鹿昀致鼻下,“饿了吧?走出栾树胡同左拐,有一家卖烤鸭的百年老店,鲜香皮脆,用料考究,再往前,张大娘家的糯米藕,酥烂绵软也非常好吃。”

鹿昀致扭头蹦出二字:“逆女!有本事你绑我一辈子!”

轰鸣声从边上传来,鹿文笙嗤笑了声,扭头看向与钱月迟与两个孩子。

抽出钱月迟口中的帕子,鹿文笙看着她不急不缓道:“你既姓钱,那你和沿海逐州的钱氏的是什么关系?”

楚楚可怜的钱月迟喉头滚动了数下,娇声开口:“我是二房的嫡次女,从昨日早上到现在滴水未进,可以给我点吃的吗?”

对上鹿文笙漠然的神色,她又怯怯改口,“不给也行,孩子无辜,求您分些吃食给她们。”

对上幼童充满畏惧与恨意的双眼,鹿文笙讥笑了一声,轻声道:“《三字经》开篇前两句话‘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刚落地时,他们是无辜,可经过数年父母教养,环境熏陶,他们可一点都不无辜,我来燕京四年,得罪过不少人,可如此明晃晃的恨意还是第一次见。”

扯下匕首上的年糕,鹿文笙将其丢到了远远的地上,意思很明显,丢掉都不给你们吃。

不知何时蹲守在一边的鹿富贵,见到香糯的年糕落地,咔嚓一大口就囫囵吞了下去,然后开始眼巴巴的守着鹿文笙。

钱月迟强笑着套关系:“是我没教好,怪我,你是他们的姐姐……”

锋利的寒光贴上钱月迟的脖颈,吓退了她的言语。

鹿文笙冷声开口:“别乱攀关系,我可不想陪你们蹲大牢,诛九族!”

钱月迟的面色突然变得有些难看,“何出此言?我们可是正经人家。”

“是吗?”鹿文笙嘲问道,“上月,在燕京商府,我遇到了几个姓钱的,他们害了我的好兄弟,因此,我遣人细查其根底,方知他们出自逐州钱氏,亦盗亦商,黑白通吃,堪称雄踞东南沿海的无冕之王。”

鹿文笙收回锋利的匕首,看向装死的鹿昀致:“所以收起你那可怜兮兮的样子,盗匪家族的小姐!人一两日不吃,饿不死。”

钱月迟挣了两下,争辩道:“说话要讲证据!空口白牙,故事谁不会编,脏水谁不会泼!”

细致观察过鹿昀致的神态后,鹿文笙了然。看来他都知道。

从袖中掏出刚出炉的和离书,鹿文笙划破鹿昀致的大拇指,强制让他在上面按了手印。

鹿昀致猛地抬起头:“你让我签了什么?”

鹿文笙:“我替母亲给你写的休书。”

鹿昀致怒极:“荒谬至极!”

“彼此彼此。”收好休书,鹿文笙轻抚着富贵的头,嘴角勾起一抹极冷的笑,忽然问道:“你来燕京是受谁人指使?”

鹿昀致撇开了头,不欲回答。

摸狗头的动作一顿,鹿文笙冷声道:“富贵,咬他的腿!”

如果鹿昀致死于数年前,多少还能留些情分,可偏偏他没死,甚至还舒舒服服,好吃好喝的娶了新妻,娶也就罢了,还是和她的死对头钱氏。

鹿富贵翻着白眼瞅了眼鹿文笙,不情不愿的张嘴咬了上去。

凄厉的男声响起,正在看药炉的萤娘不禁搓了搓胳膊。好久没见郎君用手段审人了,良民做久了,她都快忘记拿刀是什么感觉了。

日光偏斜,不知过了多久,鹿富贵夹着尾巴趴到了水缸边洗嘴,宋枝蕴招了招手,给它打了点胰子。

将柴房锁好,鹿文笙回屋换了件衣裳,又嘱咐承桑去给鹿昀致上药,并守好他们一家。

鸽笼边上有吃食,养了数年的鸽子玩了一圈便又回来了。

鹿文笙连放数只,才缓缓吁出一口气。

“我千里迢迢赶来燕京都是为了你,太子心慈手软,放虎归山,注定是输家……”

“……辞官嫁人才是正道,我是为你好,礼单是应天巡抚给我的,钱氏也早已与陛下和谈,太子血脉不正,他是不可能坐上皇位的!等肃王登基,钱氏就是皇商!”

“我已与钱氏族长谈过,帮你定好了婚事,是长房二子……你书读的脑子不正常了,养你还不如养条听话的狗。”

“真是大了,翅膀硬了……”

鹿昀致是肃王给她招来的,若她是迂腐古人,此刻还真是难以抉择。毕竟不孝忤逆,可是十恶大罪,遇敕不敕,言官一参,极有可能丢官。

既然鹿昀致重男轻女,又贬低她,那她偏要鹿昀致看着太子登基,看她坐上高位!钱氏间接毁了商廉的腿,又作恶无数,居然还想洗白上岸,做梦!

正气得浑身发颤时,熟悉的幽香袭来,温热的大掌裹上了鹿文笙紧攥的拳头,力道温和的将陷入皮肉的指节展开,“气成这样,发生何事了?”

对上沈鹤归狭长的凤眸,鹿文笙微微有些诧异:“我还以为入夜后殿下才会来。”

沈鹤归:“送软肋离开,宜早不宜迟。”

温热湿润的气息拂过掌心,鹿文笙不自在的想要抽手却反被握紧了手腕。

沈鹤归眉目温和,眼含询问,而后将长指一点点嵌入了她的指间,凉热交融,心中积攒的火气莫名开始平息。

鹿文笙抿了抿嘴,直言道:“我可以知道殿下迟迟不登基的原因吗?”

话落,鹿文笙微微有些后悔。

修行不够,还是被鹿昀致的言语影响到了。

她正要补救,沈鹤归开口了。

“有人和你说什么了?”他抬手逗了逗边上的信鸽,暗自打量着鸽食。

稻谷,豆碎,高粱,麦粒,葵花籽,菜心,蛋皮,鹿文笙家的鸽子吃得还挺好。

笼舍也很干净,一点异味都没有,倒是很会照顾动物。

鹿文笙观察着沈鹤归的神态,见他并无不愉才敢开口:“鹿昀致说逐州钱氏早已与陛下和谈,等肃王登基,钱氏就是皇商,而且他一口咬定殿下登不上皇位。时下重孝重亲情,若殿下为难下不了手,我可以帮殿下!”

“是真被气到了。”收回视线,骨节分明的手指轻弹鹿文笙的额头,沈鹤归解释道:“孤不是下不去手。不登基自然是有原因,你若想知道,得拿秘密换,比如,孤比较好奇你养这么多信鸽做什么?”

见鹿文笙忽然紧张起来,沈鹤归补救道:“孤就随口一问,不会查你养鸽子做什么,不想说就等你想说的时候再说。”

“殿下容我想想。”她忍不住搓了搓衣摆。

她在海上是做生意,杀的都是该杀之人。钱氏却常常向往来商船收保护费,妄图垄断航线,并勾结真倭,劫掠人口财物,或直接贩人或勒索巨额赎金,扰乱海防的事也没少做。

所以钱氏一定非常有钱,若她出其不意,直接将罪证交予沈鹤归,再行配合,是不是能直接将这颗盘踞在沿海的毒瘤端了,顺便充盈国库。

既然陛下早已选择了钱氏,那么肃王定也一样。她与钱氏是敌对关系,因此只能选沈鹤归,以后与肃王就是你死我活的关系。

见鹿文笙陷入沉思,沈鹤归想了想,将人拉到了阳光下面。

暖融融的阳光晒在身上,他舒适了眯了眯眼,情难自禁地勾了勾鹿文笙的手心。

等以后安定下来,以后每年早春,他都要窝在鹿文笙身上晒太阳。

阖上狭长的凤眸,他回忆起了方才与宋枝蕴的对话。

宋枝蕴:“你是那晚送笙笙回来的男人?你是太子?!”

沈鹤归:“是,孤是太子。”

宋枝蕴:“你喜欢我们家笙笙。”

沈鹤归:“不能喜欢?”

宋枝蕴:“可她是男子啊!”

沈鹤归:“我喜欢的是名唤鹿文笙的人,与性别无关。我不好男风,但如果人是鹿文笙,我愿意。我手握无上权柄,坐拥常人十世也积攒不下的财富,我容貌俊美,智思过人,除却不能生育,比起那些囿于深闺的女子,何止胜过百千,夫人放下世俗成见,便能发现我是最好的选择。”

回想起宋枝蕴大受震撼的表情,沈鹤归忍不住笑了起来。

抬手欣赏了会儿新得的翡翠戒指,沈鹤归俯身吻了一下鹿文笙的侧脸。

思绪被温软骤然打断,鹿文笙下意识抬眼看去,视线恰巧落在了戒指上。

她用力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惊得直接甩开了沈鹤归的手:“那不是我留给未来赘……妻子的戒指?为什么会在殿下手上?!”

沈鹤归炫耀似的转了两圈:“刚才你娘给我的?”

鹿文笙:“?”是她耳朵出问题了?

对!一定是她耳朵出问题了。

沈鹤归自言道:“能将你教养的如此优秀,果然不是一般人,没等孤诱之以利,晓之以情,你娘就同意我俩在一起了,真开明!”

鹿文笙慌忙朝外冲去。

不是,短短一会儿时间,沈鹤归到底给她娘灌了什么迷魂汤!——

作者有话说:加了半个省略号还是口口了,哎!就是三字经的第四句话

第70章 招安不如谋反 甘蔗

日头刚西斜, 院子里已堆满了大大小小的箱笼。

大门边上,宋枝蕴正在与鹿文笙咬耳朵。

“娘,你疯了, 那是我给赘婿的戒指!沈鹤归是太子, 你怎么能把戒指给他!”鹿文笙用力拍了拍胸口,暗示:“而且他还什么都不知道。”

“他刚才说了,喜欢你无关性别。”宋枝蕴扫了眼正在逗狗的沈鹤归, “娘活的比你久,见的人也比你多,太子的气质与容貌真没话说, 而且男人这种东西,喜欢你的时候恨不得将心挖出来给你。”

她略微停顿,继续道:“原本娘是不放心留你一人的, 但现在放心了。用你常年叨叨的话, 十几岁的年纪, 就该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言辞体现品性,我观他非迂腐之人, 你可以试着暗示一下你的身份。而且男子的花期很短,要抓紧时间!”

一句连着一句, 鹿文笙不禁被劝的有些动摇了。

沈鹤归的气质确实很好,脸也不错。

无关性别,是喜欢她的人, 不是她的屁股?可是要怎么暗示她是女孩子呢?

毫无头绪,她有些烦躁的扯了扯衣领。

鬼天气, 少穿觉得冷,多穿觉得热。

沈鹤归插手,事情办的飞快, 日头还没落,鹿文笙家中已经空了。

鹿昀致一家,应鹿文笙要求被关押到了昭狱。

将休书递给宋枝蕴,母女俩又立在院中说了一阵体己话,方才别过。

用过晚膳,又泡了个热水澡,鹿文笙在榻上干躺到戌时仍无睡意

沈鹤归开完小会回来,见她在自己床上摊成个“大”字,先是一怔,随即了然。他走近榻边:“睡不着?”

“嗯,心里乱糟糟的,像有好多小线头在不停的搔我。”

他坐下身,将她的脑袋轻轻托到自己膝上,指节顺着她的发丝缓缓梳过,一遍又一遍。

沈鹤归温声道:“你母亲那边,孤已派暗卫沿途护送,不必忧心,鸽子孤也会差人帮你喂。逐州钱氏亦盗亦商,等孤掌握了足够的证据后,自会连根拔起。”

鹿文笙心头一悸,抬眸道:“殿下都知道?”

长指掀开鹿文笙的衣领检查着咬伤,沈鹤归淡淡道:“胆大到用朝廷命官配冥婚,孤自然会查。”

鹿文笙心中惴惴,犹豫片刻问道:“殿下,我用自己的秘密换你的一个秘密,行吗?”

沈鹤归手上动作一顿,眉梢微挑:“你想知道孤为何不登基?”

她坐起身,用被子将自己裹成了一个球,妄图获得安全感。

鹿文笙轻声问:“可以吗?”

见见沈鹤归不语,她又低低补了一句:“我可以先说。”

既然娘说沈鹤归愿意把心挖给她,不如今晚就试试他能不能做到。

说一半,留一半。

沈鹤归定定看着鹿文笙,目光微动,静默片刻才开口:“事先言明,你家养的那条狗可不算,孤一进门就认出它了。”

鹿文笙面容微僵,讪讪道:“狗都长的差不多,殿下是如何认出来的?”

是说忘记了什么重要的事情,竟然让鹿富贵和沈鹤归见上面了!该不会让她赔钱吧?希望数额不要太大。

“孤自有孤的法子,先记着,账日后再与你算。”白日里一进门他便闻到了一股熟悉的狗味。东宫他不会再去,兽园需早做处理。以前没注意,冯苟倒是很偏爱鹿文笙,居然瞒了下来。

鹿文笙觑了眼沈鹤归依旧平和的神色,莫名的底气逐渐充盈了心间。

她抬手给沈鹤归倒了满满一盏枸杞菊花茶,悄声开口:“我是双浪岛的少岛主,你们在找的二当家是我娘。”

“咳咳咳——”

没憋住,沈鹤归猛地躬身,淡橙色的茶水从鼻腔涌出,白玉茶盏被他重重放到小案上,发出一声脆响,随即生出无数裂纹。

刺辣感直往上冲,将沈鹤归的眼泪都逼出来了。

鹿文笙犹豫了数秒才缓缓抬手拍了拍眼前宽阔的脊背,关切道:“殿下,你还好吧?”

早知道不给沈鹤归倒水了。她思来想去,觉得今日就是最好的时机,错过今日,她还真不太敢开口。

想了想,她将自己的帕子递给了他,解释道:“当年鹿昀致出海经商,人人皆归,唯他未返。我不信他已死,便独自出海寻他,八月海上多风浪,运气不好,我乘的船不幸被巨浪打沉,本以为必死无疑,结果被路过的义父救了。”

“当年义父与钱家争夺距离内陆极近的双浪岛,被害死了一双儿女,时机使然,他将我认做了义子。”

缓过最初的呛意后,沈鹤归缓缓擦净了鼻下与唇边的水渍,低声问道:“当年你多大?咳咳。”

鹿文笙:“十二吧。”

第一个问题问年龄,看来没事了。

沈鹤归深吸一口气,捏紧了手中浅绿色的帕子,艰涩问道:“八九月海上全是大风浪,一个人怕不怕?”

原来差一点,他就遇不到鹿文笙了。双浪岛,毗邻西南各沿海小国,下接岛群,地理位置的确十分重要,若有余力,他倒是也想争一争。

鹿文笙:“不能怕,族中叔伯觊觎家产,不安好心,想要站着活,将鹿昀致寻回来是最简单也是最快的办法。四年前我科考入京做官,原本是想寻机会与朝廷商谈招安之事。”

沈鹤归低笑一声,了然道:“看来沈照与沈瑞父子两的所作所为,入不了你的眼。”

“是。”鹿文笙抬眸,“招安的本质是放下武器,换取信任,历史上狡兔死走狗烹的例子不少,我不能冒险,若未遇明主,宁缺毋滥!”

“那你凭什么认为孤是明主?与沈照他们不同?”

“我的前上司陈辛,殿下说杀就杀,若是陛下与肃王一定会选择偏袒粉饰,再者,殿下用人不重出身,眼中无寒门世家之分,只重能力,所以一定能平衡好外来者与常驻着的关系,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喜欢小动物的人,心肠坏不到哪里去,即使有些非比寻常的爱好。”

沈鹤归似笑非笑:“听你这么一说,孤像是在朝圣人发展。殿内只有你我,不妨与你实话实说,招安的本质是在赌博,将暴力冲突转化为信任博弈,而信任,是世间最奢侈易碎的资源,孤愿予你信任,但很难相信千里之外的人。”

鹿文笙愕然,沈鹤归居然直接拒绝了她!

“殿下不是缺钱?我有很多钱!”

沈鹤归眼尾微挑,耐人寻味道:“缺钱的不是孤,是国库。”

鹿文笙:“……”说的这江山不是他的一样。

见鹿文笙不死心,沈鹤归提点道:“信任是相互的,你离岛四年,你义父信你,为了你可能也愿意信任孤,但下面的人呢?”

“双浪岛孤知道,日进斗金,名义上为海寇,岛上却生活着数十万民众,为商又为兵,严格算已成一独立小国。四五年前海上纷乱,岛贫风恶,他们或许思归内陆,而今其富足,远胜孤治下百姓多矣。”

他略微停顿:“若孤没猜错,这一切的改变与你有关,对吗?”

鹿文笙闭口不答,殿内一时陷入寂静。

好像近几年,岛上的人的确越来越多,生意也越做越大,每季托人带给她的东西,种类也愈发多了起来,去年义父来信的时候,说他胖了二十斤,太阳一晒,都快赶上圈里的黑猪了。

可若不把海寇的污名洗去,终究有隐患。还有,难道就因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不想回陆地,剩下百分之一的人便只能选择妥协?

见她沉思,沈鹤归再次提点道:“就算他们被孤招安了,根本问题亦没有被解决。招安,治标不治本。”

对上沈鹤归清透的凤眼,鹿文笙一点即通。

是了,海禁是因,海寇是果,而海禁是祖制,除非推翻沈家的统治,血洗朝中清流与保守派,还有地方豪强。

错了,是她错了,她不该与沈鹤归言明她的身份。

见她眼底涌起慌乱,心跳加快,沈鹤归当即明白她想通了,长臂将人拢入自己怀中,如玉的下巴蹭了蹭散发着香气的乌发。

“慌什么,孤活了两辈子才遇上能入眼的你,无论如何都舍不得杀你,方才的确是有些意外,但同时又庆幸,即便无孤,你亦能自保周全。”

话语入耳太过惊诧,鹿文笙直接僵在了沈鹤归怀中,她嗓音发飘:“什么两辈子?”

沉沉低笑溢出鼻腔,狭长的凤眸溢出笑意:“字面意思。一换一,你的秘密换孤的秘密。”蛊毒未深,而且还未烙契,说一半留一半比较妥帖。

鹿文笙挣扎着想自己坐起,沈鹤归反而悄悄用力,抱的更紧了些。

低沉华丽的嗓音贴着通红的耳尖响起:“孤的母亲告诉孤,她们来自世界之外,族人天生两命。孤不登基,是因为孤的另外一命被沈瑞夺走藏了起来,断其四肢,将其折磨的奄奄一息,就是为了逼他取出自救,帝王掌世间最高权柄,没人舍得放弃。”

趴伏在沈鹤归坚实的臂膀上,鹿文笙突然想起了小元之前说过的话,“……我不知是何处出了差错,男主已经不是原来的男主了。”

如此就说得通了,可是一体双命,命这个东西又该如何储藏,像传说中的猫妖一样,藏尾巴里?一条尾巴一条命?

“殿下,我孤陋寡闻,命这个东西虚无缥缈的,还能被抢?而且陛下都那样了,就算用了,也是缺胳膊少腿的活着,还不如死了解脱。”

听着鹿文笙逐渐平缓的心跳声,沈鹤归缓缓松开了她:“一条完整的命,代表全新的开始,回到盛年,重获新生。至于为何能抢,就是孤的另外一个秘密了,此刻,还不能告诉你。”

按耐住不断涌出的好奇心,鹿文笙反复咀嚼着三段话:“逼他取出自救”“回到盛年”“重获新生”

灵光一现,她倏然问道:“难道陛下能重新长出手足?如果不是濒死用,会如何?”

沈鹤归眸光微动,暗叹:真是聪明又敏锐!

“这也是个秘密。你可以自己猜。”

见他起身想走,鹿文笙慌忙抓住他的衣袖,追问:“除此之外,是不是还有其它原因?殿下与陛下相看两厌,抢走他的东西,再痛打落水狗不是更爽?”

视线流连过鹿文笙精致的面孔,沈鹤归望向窗外漆黑的夜空,好似在谈论明日的天气:“因为上一世,世人伤我极深,每逢夜深人静,孤都在犹豫,要不要接手已经烂透的皇朝,鹿文笙,你的少岛主的身份让孤有了另一种选择:你有财有军,脑中也并非空空如也,你若想反,孤定大开城门,扫榻相迎。接受招安,不如自己创立崭新的秩序。”

“回溯时光,历史从来都是由胜利者书写,不必在意世人眼光,孤的建议,你不妨好好想想,当然,这条路上孤亦会帮你。”

遗留的幽香渐散,鹿文笙呆愣的坐在床榻上,直到手脚麻木,才忍着满脑子的雪花点换了个姿势。

方才沈鹤归那意思,是让她别尝试招安,直接造反?

他疯了吧?

应该是疯了!

诶,她上辈子是猝死,那沈鹤归是怎么死的?

不行,她得去问清楚,不然她连着好多晚都会睡不着觉。

忍着麻意踉跄到殿外,鹿文笙对上了冯苟快笑出花儿来的脸。

冯苟:“春夜寒凉,鹿大人怎么穿着中衣就出来了?

环顾四周未见沈鹤归的身影,鹿文笙问道:“殿下呢?”走这么快?

冯苟:“鹿大人都不知道,老奴如何能知晓。”

瞥了眼爬上中天的月亮,鹿文笙扯了扯衣领,蔫哒哒的关门爬到了床上。

昭狱。

沈鹤归高坐圈椅,五个夜值的锦衣卫各自站着。

又两筐新鲜甘蔗被放到了鹿昀致与钱月迟面前。

鹿昀致忍着满口血腥:“你这个妖人,要杀就杀,何必如此折磨人!”

钱月迟双眼发直的看着甘蔗,连连拒绝:“我不渴了,不要了。”

放下手中的长针,沈鹤归朝边上的锦衣卫略微颔首。

很快,鹿昀致的一双儿女被带到了两人面前。

昭狱内潮湿寒凉,室温比外面低了数十度,两个孩子被冻得面色隐隐泛白。

见到自己的孩子,钱月迟赶忙将人搂入怀中嘘寒问暖,检查是否受到伤害。

沈鹤归漠然的嗓音响起:“两个选择,啃完孤为你们准备的四大筐甘蔗,或者孤直接杀了你们的孩子,毒针在就桌上,见血封喉,不会太痛苦。”

钱月迟喃喃道:“四筐,啃到明天中午我也啃不完,而且口中的血肉会被磨烂。”

“如何分配是你们的事情,与孤无关。”他的容色极冷。

若不是这个女人抢走了鹿文笙的父亲,鹿文笙不会吃那么多苦,亡命之人大多桀骜不驯,当年得付出多大的努力,才能赢得众人信服,成为少岛主。

而且鹿文笙来京四年,身份未泄分毫,可见岛中人心之齐。

钱月迟看了眼孩子,含泪道:“我啃!”

沈鹤归侧首看向鹿昀致,踢了踢他面前的甘蔗,冷声道:“装什么死,居然让女人冲在前头。”

鹿昀致顺风顺水的过了数年,又以为沈鹤归看在鹿文笙的面上不敢杀他,当即破口大骂:“妖孽就是妖孽,毫无人性!你个恶毒畜生!”

室内无风,烛火却忽然摇摆,

低垂的凤眸泛出一抹厉光。长腿起落,装着新鲜甘蔗的竹筐连带着鹿昀致整个人都被踹飞数丈。

寒凉的嗓音回荡于室内:“孤记得偏室里还有不少甘蔗,全都搬来给鹿昀致啃,皮不必削了,也不必洗。”

“是!”众人一齐道。

长腿碾上鹿昀致的胸口,沈鹤归目光锐利,不屑道:“别自作聪明,以为孤不敢杀你,原本还想好好问问鹿文笙有什么把柄被你握着,此刻看来,倒也不必细问,等你的舌头一点点被磨烂,把柄自然也就成了秘密。”

见鹿昀致在不停呕血,钱月迟慌忙上前抱住沈鹤归的腿,道:“我家很有钱,我可以给殿下很多钱,求殿下放过我们,别踩了!”

她不该听肃王的鼓动来燕京的,原以为一老一小很好制服,没想打半路杀出个力大无比的壮汉,不仅打倒了她带的家仆,还将人药倒卖给了人牙子。

她后悔了,她想带着孩子回去!

十分淡漠的瞥了眼钱月迟,沈鹤归正要开口,淬过剧毒的细长银针直接扎入了他的腿中。

稚童的嗓音响起:“毒死你!才不要给你钱,祖母说了,那以后都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