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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沈鹤归被创到了 你看,能吃,甜的……

正对着入肉极深的长针, 钱月迟惊恐的将儿子抱入怀中,连连道歉:“对不起,对不起。”

沈鹤归垂眸, 望向孩子漆黑的双眼, 扯出了一个寒凉的笑容。

这一刻,他眼中的温度彻底褪去,“极好!真是极好!连祖母都见过了!”

他语气陡厉:“来人!熬碗绝嗣药给鹿昀致灌下去, 孤改主意了,孤要让你们一家在燕京好好活着。”

抽出腿内的长针,随手丢到偷吃的耗子身上, 沈鹤归扬声吩咐:“盯紧了,一天啃不完就啃两天,两天啃不完就啃三天, 孩子好好养着, 可千万别死了!”

快十岁的孩子, 差不多定性了,自己种的苦果, 自己好好尝吧。

日升月落,时间缓缓来到了四月的尾巴尖, 恩科落幕。

承平十八年的恩科,状元是来自于北方世族的罗文清,年三十三。

榜眼与探花分别来自西南书香世家与南方寒门。

有句话说的好:人一但弯了, 路就直了。

空气中流动着槐花香,奉天殿外, 恭维声此起彼伏。

“鹿大人辛苦,此次殿试题目出的是真好!”

“是啊!上月会试,各种奇葩小抄听说搜罗了一筐子, 令人大开眼界。”

“天气日渐炎热,鹿大人要保重身体啊!下官家中恰有些新得的西山春茶,清心去燥最是相宜,晚些便遣人送至府上,聊供大人解乏”

鹿文笙正要谦虚推拒,身后传来了冯苟清嗓子的声音。

冯苟:“鹿大人,殿下有请。”

方才还热络的氛围顷刻凝住,几位官员极快地交换着眼色,随即纷纷让开道路。

鹿文笙整了整袍袖,面上谦和的笑容未变,只朝众人微微颔首,顺嘴说了几句漂亮话,便随冯苟转身离去。

除却早朝,私下里她已有三日未见沈鹤归了。而且从那夜过后,沈鹤归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忙了起来,白日偶尔见人,入了夜,几乎寻不见他的踪影。

上月月中,从湖广入京的温辞明任内阁首辅,同时兼太子太傅,位列文臣之极。他本就是沈鹤归年少时的授业恩师,此番复启擢升,朝野上下皆无异言。

温辞明自任首辅以来,因与沈鹤归有师生旧谊,且情分非比寻常,但凡沈鹤归主张之事,他无不倾力支持,从无异议。唯在紧要处稍提意见,略作周旋。

如今的朝堂,风头最盛的一个是她自己,另一个就是温辞明。都说一山难容二虎,可她与这位新任首辅,相处得竟出乎意料地融洽。

临近五月,天气渐热,一路步行至昭武殿,她身上出了一身细汗,脸也被晒的红扑扑的。

领路的冯苟止住脚步,躬身细语:“殿下在里头等大人,咱家就不进去了。”

鹿文笙:“有劳公公了。”

冯苟:“鹿大人客气。”

殿内幽凉的空气迎面拂来,因暖烘而出的汗水瞬间化为冰凉,又潮又黏,令人十分难耐。

悄悄扯了扯里衣,鹿文笙径直朝堆满奏折的案几走去却没见到沈鹤归的人影。

奇了怪了,大上午的,难道进内殿去睡觉了?

坏了,她新订的话本子还在枕头下面!

鹿文笙着急忙慌的朝殿内快步走去。才绕过屏风,就见沈鹤归正背身立在床头,不知在看什么。

“殿下?”鹿文笙轻喊道。

沈鹤归:“嗯。”

循着他的视线看去,鹿文笙不禁有些尴尬。

沈鹤归连着三个晚上不回来,她过的不要太爽,晚饭可以随意端到床边吃,殿内的大温泉随便泡,泡完再用些甜点,接着美滋滋的看话本。

今日她醒的极早,嘴馋想吃辣,就找冯苟要了一大份重麻重辣的辣子鸡、甜藕粉与乳酪,而后拿起了一册新话本。

也是不巧,就是上巳那夜听说的《白鹤栖鹿》,刚开始她看得津津有味,无名山上,鹿妖无意救了重伤的鹤妖,两妖在山中相伴,日子过的甜甜蜜蜜,结果好景不长,有一捉妖和尚路过打死了鹿妖,鹤妖伤心欲绝,用尽所有力量,让鹿妖转世成人,自己也随之投胎转世。

到这里,她看得还是很有代入感的,恨不得进入书中踩扁臭和尚。

还记得当时,她被辣的不行,又因久坐腰累,索性把甜藕粉和乳酪搬到了床上,舒舒服服地倚着软枕,边吃边翻页。

好不容易熬过过渡章,俩人终于相遇,她整个人都惊呆了。

小鹿转世科考被点为探花,白鹤转世成了太子,而且地名年号用的全是谐音,就差把鹿文笙和沈鹤归的名字写在序言里点明了!

猛然忆起书摊掌柜的话:“这是燕京三月里最火的话本,只要识字的都看过!不识字的也听说书人讲过,听说啊,还是朝中大官写的!”

看小说最忌讳什么?当然是带入真人!即使那个人是自己也不行,而且照摊主的说法,全燕京的人都在磕书中这一对!

当时她既羞恼又憋闷,尴尬得恨不得就地掘出三室一厅来,又觉得朝堂上这一个个老头不地道,合着都觉得她是弯的,和太子是一对儿,独独她自己,竟是最后一个知晓的。

因太过气愤,动作有些大,她不小心打翻了藕粉和乳酪,当时临近早朝,她无暇收拾,便想等早朝结束回来换,可谁知道沈鹤归竟会回来。

视线缓缓掠过床榻正中的狼藉,鹿文笙心中惴惴。

没想到想作沈鹤归的愿望在今日实现了。

他既然有洁癖,所以会大发雷霆吗?

为了解麻解辣,甜藕粉被她调的很稀,再混着乳酪,应该都渗透进去了吧。

都说时间会冲淡一切感情,而且这些时日两人亲亲抱抱过很多次,除却最后一步,能干的差不多都干了。

她还摸过几次沈鹤归随身携带的大匕首。

粉粉的,颜色很漂亮,也很有气势,但出鞘的时候她本能觉得有些害怕,觉得能捅死她。

此外不知为何,每当无人时,她会莫名想亲亲抱抱沈鹤归,当然,她都顽强忍住了,因为衣衫渐少,与沈鹤归纠缠,一不留神就会只剩里衣。

止住思绪,鹿文笙清了清嗓子,觉得还是稍作解释比较好:“今晨翻书入神,不慎打翻了甜品。殿下向来不喜旁人擅动私物,我就打算等早朝结束,再来收拾更换。”

沈鹤归眼神微闪,执起了鹿文笙的手,欣慰道:“看来太医院调的补汤很有效,这些时日是孤冷落了你,你年纪小,血气方刚,有需求很正常,不必遮掩。”

看来时机差不多了,等端午一过就可以收网。

说着,沈鹤归蹭了蹭鹿文笙的侧脸,将人往床榻上带去。

后背接触到柔软的床榻,鹿文笙当即恍然。

沈鹤归这是误会了,认为湿湿的混合物是她早上自己寻找快乐的产物。她一个女孩子,可真是太冤枉了!

“殿下,那不是我的……”古人是怎么称呼这玩意儿的来着?

“不必解释,你帮孤纾解过,孤自然也愿意帮你。”

眼见沈鹤归的手逐渐滑向她的下三路,鹿文笙吓得直接推开他跳了起来,同时大喊道:“我证明给殿下看!”

她火速捏起一小条混着藕粉与乳酪的条状物送入口中,急忙解释:“你看,能吃,甜的!”

“……你大可不必如此。”沈鹤归大受震撼,一时失言,脸上的表情差点没绷住。

鹿文笙:“……”怎么有种越描越黑的感觉?

是了,应该喂沈鹤归的,而不是她自己!

她心一横,又一条黏糊的藕粉乳酪条被掐起,比先前的更长更浓。

“我真没撒谎,不信殿下你自己尝,这是藕……”

她话没说完,一方浅青色的丝帕已裹住了她的指尖,将那黏腻的痕迹擦得干干净净。

低沉的嗓音响起,打断道:“好了,知道你脸皮薄,出去净个手,陪孤用膳。这里让下人来处理。”

担心鹿文笙误会,沈鹤归又补充道:“不是嫌弃你,临近端午,孤的情况比较特殊,会丧失嗅觉与味觉,尝了也记不住你的味道,而且过去了数个时辰,不新鲜了。”

鹿文笙目瞪口呆,心神巨震,“不新鲜”三字成为背景音在脑中反复回荡。

意思是新鲜的他就愿意嘛?沈鹤归竟然如此喜欢她?!听说那玩意儿和石楠花一样难闻,她年少无知的时候摘过石楠花,刚凑近鼻子就忍不住哕了出来。

那么难闻的东西,沈鹤归竟然愿意!天呐!

鹿文笙感觉心里有一千只土拨鼠在尖叫,眼底面上满是复杂之情。

直到香香的饭菜上桌,鹿文笙才稍稍回神,后知后觉道:“为什么临近端午会丧失味觉与嗅觉?那这顿饭殿下用的岂不是很没意思。”

沈鹤归撩起眼皮:“你想知道?”

鹿文笙连连点头。

还没搞清楚沈鹤归上辈子是怎么死的,结果又来了能勾起她好奇心的新设定。

玉箸与银碗触碰,发出脆响,他轻声道:“去榻上与孤做到最后一步,孤就告诉你。”

话题跳跃太大,直接从吃饭转移到了吃她,鹿文笙手腕一抖,刚夹起的鹌鹑蛋直接飞到了沈鹤归鼻尖上,随后一弹,直接蹦跶走了。

她掩饰性的笑了两声,递上帕子,含糊着转移话题:“这蛋真滑,殿下碗里已有一颗,我这刚想再夹一颗凑成一对儿,结果它好像不愿意。”早知道不问了。

沈鹤归从小在尔虞我诈中长大,一眼就看出了鹿文笙在转移话题,在心虚。

自从赌约成立,他观鹿文笙并非对他毫无感觉,而且有数次受蛊毒影响,可以明显看出她也十分难耐,很想要他。

满是探究的目光落在鹿文笙脸上,回忆到方才床上的狼藉,沈鹤归蹙眉道:“你既如此想要,为何每逢关键时刻总是抗拒,而且你从来都不愿让孤触碰你的下半身,也不肯褪去上衣。”

视线下移,紧落在鹿文笙的腰腹下,“就算你介意让孤走后门,可为何每次孤想帮你纾解,你也不愿?”

见他忽然正色,鹿文笙有些紧张的咽了两口唾沫,脑中思绪运转,开始疯狂搜寻新理由。

没准备好,身体不适,场合不宜用过了。

窜稀拉肚子,辣吃多了菊花痛,便秘也用过了。

还能用什么呢?

有了!

鹿文笙用力掐向自己的大腿逼出眼泪,委屈道:“实在是羞于启齿,前些时日我得了痔疮,约莫有四分之一颗汤圆那么大。”

担心不够形象,她蜷起食指,抵在拇指根处比划大小:“只稍稍触碰都很痛,更别提承受摩擦了。而且我的比较细短,与殿下雄姿相较,如萤火比之皓月,每每思及,皆觉自惭形秽。至于不愿脱衣,殿下胸廓开阔,腹垒分明,臣却骨肉松软,满身软膘,自觉不堪入目。”

沈鹤归凝视着她泪光颤颤的双眼,直觉似有哪里不对,可偏又想不通。

长指拂去她眼角的泪水,沈鹤归朝鹿文笙招了招手,“过来,坐孤身边。”

缓缓放下筷子,鹿文笙略一犹豫,咬牙坐了上去。

青天白日的,应该不会发生什么吧?

修长有力的大掌毫无预兆地覆上了她腰间,随后轻轻一握,鹿文笙惊的直接打了个嗝,差点跳起。

她肚子上的膘!

“可是孤很喜欢摸你腰间的软肉,喜欢一个人,不就该接受他的一切,不管是优点还是缺点,不管是长处还是短处。”

目光随意垂落,锋利的长眉扬起,倏的顿住,沈鹤归不动声色的提起了鹿文笙的衣摆。

为何此处的布料如此皱,这个痕迹,倒像是掐出来的。

第72章 鹿文笙偷吃? 肃王想杀她

“所以不必自卑, 只要是你,孤都会喜欢,生了疮也不必害怕, 更不能讳疾忌医, 让张蝉逸给你治。”

他嘴上说着甜言蜜语遮掩,手上却已不着痕迹地牵过鹿文笙的手开始比对弧度大小。

是鹿文笙的甲印。

绸缎的回复能力并不差,寻常压痕不过片刻便能自行舒展, 所以这是刚出现,且用力极大留下的。

为什么鹿文笙要掐自己?

他带着满心疑惑对上了的鹿文笙尚还湿润的眼眸。

眼泪?

心性坚韧的人会因自卑而流泪吗?不,不会, 而且流泪解决不了任何问题,鹿文笙从来不是坐以待毙之人。

甲痕,眼泪, 是了, 痛能催泪。

沈鹤归的手缓缓覆上心口, 那里正因她的眼泪发酸发疼,而疼痛能让他生出怜惜与退让。

他一刹顿悟:

鹿文笙在撒谎。

中了蛊毒竟还如此不愿让他触碰吗?还是说, 他喂给鹿文笙的血太多了,毒已经解了?

不, 不可能。

除非鹿文笙心中藏人,靠偷吃压抑住了毒性。

正对着他黑沉沉的双眼,鹿文笙紧张地往边上挪了寸许, 又抽回了自己的手。

这次她终于在饭桌上聪明了一回,用勺子盛起了圆润的鹌鹑蛋放入沈鹤归碗中, 她道:“殿下你真好,我正打算下午去找张太医瞧瞧,我们先吃饭吧。”

为什么用这种眼神看她?怪吓人的。

“好。”他倒要看看到底是谁。

夹起一块鹿肉放入鹿文笙碗中, 他佯装随意一问,悄然布局:“大后日需为所有进士举办琼林宴,夏粮入库后,孤就会立马发兵沿海,整顿倭乱,估计抽不开身,琼林宴你替孤去如何?”

“好啊!”鹿文笙不疑有他,眉眼一弯,应答声轻快又干脆。

正好找机会让自己忙起来,然后在晚上装出整个人被工作掏空的样子,这样沈鹤归就会因为心疼她,让她睡觉。

对上鹿文笙发自真心的笑容,沈鹤归眉眼稍沉,再次开口:“钱家通倭的证据会在明日早朝时由林守白公布,这几日夜晚孤都不会回昭武殿。”

时机皆予,可千万别让他失望啊!

他垂下长睫,遮住眼中翻涌的情绪。

骤知喜讯,鹿文笙用力克制住上扬的唇角,开始表忠心:“我一定会看好琼林宴的,殿下放心,绝对出不了问题!”

真好,戏都不用演了!钱家倒台,双浪岛就可以将钱家控制的月影礁收入囊中,到时候就是日进斗金乘以二。

反她肯定不会造,但钱一定要赚!到时候想留下的就继续做生意,想走的就拿钱改头换面。

眼下,等冯二叔抵达燕京将鹿昀致一家带走,她除了留京做官,就能有第二个选择了。

对了,那本《白鹤栖鹿》得让沈鹤归处理掉,虽然抛开所有是很好磕,但隐喻她和沈鹤归是妖转世也是事实,放在现代她不会管,但这是古代,必须管。

“殿下,你等我一会儿。”好消息接二连三的入耳,鹿文笙浑身上下都开始散发我很快乐的气息。

看着她轻快的背影,沈鹤归嗤笑了一声。

知道他晚上不回来就这么开心?

鹿文笙将枕头下的那本《白鹤栖鹿》放到了桌上,轻快道:“这书还是禁了比较好,世间愚昧者众,常将天灾归于一人,这书暗喻你我是妖转世,容易被人利用。”

涉及正事,沈鹤归很爽快:“好,孤下午让林守白去办。”

沈鹤归将鹿文笙拉坐到他身边,目光流连过她精致的容貌,夸道:“还是你想的周到。”

鹿文笙长的好,性格好,人也聪慧,喜欢她的人应该很多吧!所以鹿文笙其实有很多选择,不是非他不可。

反倒是他沈鹤归,非鹿文笙不可!

心间一动,沈鹤归作势想去吻她,作为试探。

意料内,将触前一刻鹿文笙侧脸避开了。

多年以前蛊婆的话语从脑中浮起:“中子蛊者会爱上中母蛊者,并生出情欲,但前提是对方的心是空的,没住过人,一旦爱过,毒是深是浅就要看运气了。放心老掉牙的人也能用。”

“如果心中有人且念念难忘,蛊毒发作就不是非母蛊不可,任何人皆可帮其纾解。”

“若中蛊前还与心上人发生过关系,那蛊毒发作,忍一忍也能过去,不过这样的人不多,因为世上心性坚韧者极少。”

记忆停在此处,他的心间浮起绵长的钝痛。

下一瞬,细茧遍布的大掌固定住她的脖颈重重覆了上去,俩人间的距离顷刻消弭。

用力吮上她的唇珠,又推开身前碍事的碗筷。

他像维护自己领地的饿狼,将气味标记到了唇齿间的每一处。

与平常截然不同的侵略感使鹿文笙心头一空,生出慌乱,她下意识抗拒:“殿下……饭还没吃完呢!”

孤男寡女一起吃饭,就知道会是这样!是憋久了了吧?感觉像是要生啃她,也是,上一次帮他纾解已是五天前了。

未来数晚沈鹤归都没空,所以只要此时安抚好他,她又能舒舒服服的过几天好日子。

自作聪明的小手朝沈鹤归的下腹探去,却在即将触上前一秒被沈鹤归制住,他伏在她颈间调整呼吸,克制欲潮,决定给她一次坦白的机会。

“实话告诉孤,你碰过别人的身体吗?”

他问的直白坦荡,夹杂着些许酸味,鹿文笙当即明白他在吃醋。

“绝对没有,殿下为何有此问?”难道又有人造她黄谣?

他报复似的重重吮过她颈间的软肉,留下艳色红印,低声道:“没什么,突然很想知道你的过去。”

鹿文笙:“……?”

莫名其妙的,肯定是又有人造她黄谣,挑拨关系。

凤眸闭阖瞬息平复心绪,沈鹤归恢复了往日的从容。

他轻轻扶住鹿文笙的肩,将她温柔地推离自己怀抱,又抬手为她拢了拢微乱的衣领,“吃饭吧。”

“好。”这种事靠嘴解释不清,她一定要把人揪出来抓住再和沈鹤归解释。怀疑她造反可以,怀疑她劈腿绝对不可以!

再次给鹿文笙夹了数片壮阳的鹿肉,沈鹤归面无表情的开始继续用膳。

*

走在艳阳小道上,鹿文笙后知后觉生起气来。

沈鹤归竟然如此不信她!还有那表情,活像她背着他睡过男人似的。

气不过,她甩了甩艳红的衣袖开始学沈鹤归冷脸起身,又私自加了点音效。

鹿文笙:“哼!”

甩袖幅度好像不够大!

她换个角度又甩了一次。

“哼!”

不对,下巴低了!

理了理衣袖,鹿文笙找好角度,再次扬起了袖子。

“滋啦——”

艳红的绸缎袖口成功挂到了新修剪的矮树枝上,并勾出了一个大口子。

扯下袖子,对着手掌大的豁口,她当即倒吸了一大口凉气。

她的新官服!果然爱情使人降智!沈鹤归不信她关她屁事,她应该开心才对,等到他翻脸无情,她就能拍拍屁股走人了!

还有这树枝,那个脑残修剪的?随便推个人上去能把人扎成窟窿!

掰断所有容易伤到行人的尖锐枝丫,鹿文笙攥着树枝气呼呼的朝御花园走去。

她走后约莫半个时辰,一名四处张望的蓝衣太监皱眉走到了鹿文笙站过的地方。

“不该啊!”他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细汗,喃喃自语:“分明说好了,放到第三个新修的尖树杈里……我都绕了两圈了!就没见到新修的尖树杈!”

他攥了攥袖口,深吸一口气,压下渐起的浮躁,暗自安慰:再找找,耐心些。传递好宫中消息,待肃王殿下荣登九五,他的前途就是一片光明!

今年是暖春,御花园的芍药正开到酣处,重瓣叠锦,色泽明艳,十分漂亮。

将树枝埋入土中沤肥,又逛了半晌,鹿文笙精挑细选了一株大红色的芍药,打算一会让宫人将花搬去昭武殿添色。

视线无意掠过御花园的大水池,她想了想,上前拍了拍岸边的石头,两缓三急,是她和小元商量好的暗号。

也不知为什么,小元就是很怕沈鹤归,打死也不肯和她睡昭武殿,没办法,她只能把小元送到了御花园的水池里。

刚开始她还有点担心,后来见它腿上竟胖出了游泳圈,便知这担心纯属多余。

黄黄的脑袋浮出水面,小元欢欢喜喜的游到了岸边:【宿主你怎么来了?我刚好有事情找你。】

伸到半空的手迅速撤了回来,鹿文笙阻止道:“快闭嘴,别说话!”

用脚猜都能想到肯定是有任务来了!

小元用力踩了几下水,自己爬到了岸边的一块石头上,昂首道:【不行,闭不了!刚才检测到肃王对宿主的仇恨值过高,已危及生命,需要做任务保命!】

鹿文笙一时语塞难言。

肃王不是早就想杀她了,很正常啊!

“不做!”鹿文笙坚决道:“肃王不是早就想杀我了,你这个不靠谱的系统休想忽悠我!”

小元忧心忡忡:【不做任务,宿主有极大可能被肃王害死!你死了,待男主登基,世界有很大概率会走向崩塌,这个世界,是因你而存在的。】

稚嫩的嗓音入耳,鹿文笙一时陷入犹豫。

涉及到世界存亡,小元终于聪明了一回:【我的正经食物其实是金银玉器,如果宿主不做任务,我就吃光宿主的金条,银锭,玛瑙,翡翠!总之,什么值钱我就吃什么!】

鹿文笙咬牙切齿:“……你狠!我做!说吧,肃王的任务限时多久,具体内容是什么!”这哪是系统,分明是吞金兽啊!

小元上前爬了两步:【任务一:自爆马甲,并对肃王表白,任务二:在月黑风高夜,于城郊小树林约见肃王。限时六天。】

冷笑两声,鹿文笙一把抓起了小元,左右晃了晃它的脑袋:“祖宗,求你动动脑子,你这不是在发布任务,是在砸我饭碗啊!告诉肃王我是女的,和他表白,还在大晚上将人约到小树林,你知不知道,沈鹤归听信谗言,在怀疑我劈腿!”

她用力吸了一口气,克制住炖龟的欲望:“没猜错的话,我现在是沈鹤归的重点观察对象,一定有眼线盯着,万一被抓住,不用肃王动手,沈鹤归能直接把我撕了!而且肃王那人嘴不牢,我想要保守秘密,做完任务还得杀皇子!”

小元晃了晃脑袋,又抬起爪子自己摸了两下作为安抚,天真道:【宿主不想杀肃王,可以把他掳走囚禁起来,然后色诱他,俘获他的心,这样问题不就解决了。】

“你不愧是限制文系统!我告诉你,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囚禁强制爱都给她整出来了!

“还有,你是不是不明白劈腿是什么意思?”

第73章 昨天十一点半前看上一章节的回头瞄一下结尾……

小元信誓旦旦:【我知道, 把腿劈开的意思。】

鹿文笙:“……”

得!鸡同鸭讲,对牛弹琴。

大后日是五月初三,五月五是端午, 五月四晚上把任务做了, 然后拍拍屁股走人算了,刚好端午放假,现成的借口。

现在最紧要的是找人帮她传信给肃王。

沈鹤归浑身都是心眼, 传信肯定不能暗着来,得明着来,找谁好呢?

不行, 还是不传了,万一肃王放她鸽子就完了,还是用麻袋比较保险。

*

五月才过到第三日, 白日里的气温便猛地蹿高了, 一时蝉鸣大盛。

趁着午休有空, 鹿文笙匆匆换了便服,赶去城门口接一位熟人。

小农社会, 五月正是忙到恨不得吃喝拉撒睡都安排在田边的时候,因此街上的行人并不多。

艾草飘香, 石榴似火。

守城的小将见鹿文笙来了,连忙迎上:“鹿大人来了,您要接的人正在偏房歇凉, 小的带您去。”

抛出一串铜钱,鹿文笙抬手阻止了守门小将:“我自己去就行, 正午日头大,我请弟兄们喝凉茶。”

“谢大人体恤!”说罢他侧身让路,抬手指向瓮城阴影处:“人在箭楼西侧, 挂着三根菖蒲艾草那间。”

鹿文笙颔首正要迈步:那小将没忍住,又补了一句:“鹿大人,你那朋友背上不知背着何物,一股子屎味儿,滂臭!您小心些,别沾到了。”

“多谢提醒!”鹿文笙维持着表情笑回道。

前日冯二叔托人告诉她,他今日会进燕京城,她明明都打点好了,怎么会臭?就算是爱捡垃圾的毛病又犯了,也不至于是屎臭啊!

带着满心疑惑止步在碧色艾草菖蒲下,鹿文笙深吸一口气,而后推开了房门。

“二叔。”鹿文笙轻唤了一声。

“哎呦!”小山般壮硕的冯二叔猛地站起身,古铜色的脸上绽开爽朗笑容,声如洪钟:“鹿宝,快来瞧瞧二叔给你带了什么!四年不见,长高了不少,人也更俊了!”

蒲扇般的大手搭在她肩上,将人领到了半人高的竹篓前。

椭圆形的刺猬球入眼,熟悉的香味也因芭蕉叶的掀开逸散,鹿文笙双眼一亮:“大榴莲!那么远带过来没少折腾吧?”

榴莲气味浓重,没吃过或者吃不惯的都会觉得臭,难怪会误会。

“可不是。天天抱着它们睡,都腌入味了。”他压低声音,悄声道:“我们的船停在百里外的渡口,敞开吃,船上还有很多,二叔还给你搜罗了很多漂亮的衣裙首饰,找机会你自己去船上试。”

“好啊!”

鹿文笙抬手将芭蕉叶拉好,又与冯二叔简述了最近发生的大小事情,并细说了鹿昀致。

午时末,在燕京数一数二的酒楼用过午膳后,鹿文笙将冯二叔安置到了城门边的一家旅店里,并约好会在五月四将鹿昀致领出来交给他。

夕阳坠落,琼林宴如约而至。

说是替沈鹤归看着,其实更重要的是帮沈鹤归镇场子,顺道再说几句该说的场面话。

琼林苑内灯火次第亮起。鹿文笙一身绯袍立在阶前与前来搭话的人低语,待礼乐稍歇,她才稳步登上高台。

“诸位新科才俊。”她嗓音清润,不高不低,却恰好压过席间低语,“今日琼林苑赐宴,本该由太子殿下亲自主持,奈何倭乱频频,屡犯我境,殿下军务紧急,特命本官代行其职,以贺诸位金榜题名之喜。”

鹿文笙侧手执起桌案上的玉杯:“数年寒窗,一朝折桂,这第一盏酒,当敬诸位自己,莫忘来时路,莫负初心志!”

众人肃然举盏,齐声相应,饮尽。

酒尽杯落,鹿文笙拿起了第二盏酒:“这第二盏,敬历代贤明圣君,求贤若渴,开创太平盛世,方使我等有安稳日子读书识字,立于天子堂前,愿诸位日后,无论居庙堂之高,还是处江湖之远,皆不忘此日君恩,以清慎勤勉,报效国家。”

“吾等谨记!”声浪澎湃,直接惊走了树上的安歇的雀鸟。

目光缓缓扫过每一张脸,鹿文笙拿起了第三盏酒:“这第三盏,诸位且慢饮。今日之后,诸位便将散落各地,或入翰林,或赴州县,望诸位谨记:进士及第,是才华的认可,更是天下万民托付之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

鹿文笙斜对面的黑暗高楼里,一双幽暗的凤眼将鹿文笙的每一举动都收入眼中,眼含赞赏。

以前倒没发现鹿文笙如此会说话:莫忘来时路,莫负初心志;敬历代贤明圣君,而非沈瑞;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漂亮,聪明又才华横溢!

低沉的嗓音在黑暗中响起:“守白,你有没有觉得鹿文笙站在高台上浑身都在发光?”

林守白立于沈鹤归身后,像一尊静默的石像。

林守白不假思索道:“鹿文笙是人,会发光的是殿下!”

沈鹤归侧过脸瞥了他一眼,轻道:“你真是无趣。”他话锋一转,缓声问道:“近两日,鹿文笙是否有异常?又接触过哪些人? ”

“除了衙署上值接触的同僚,几个孔武有力的太监,一位沿河而来的亲戚,就没别人了,一切行为都无异常。”

林守白稍作停顿,觉得有件事情必须得告诉沈鹤归:“鹿大人的亲戚送来些特产,他这几晚都在昭武殿享用,臣闻那特产味道有点……有点像臣家里的猫屎,奇臭无比。”

沈鹤归黑浓的眉峰一蹙,随即又展开:“无碍。”

吃奇怪的特产总比背着他有人好,臭就臭些,只要能洗干净就行。

如此想着,沈鹤归又吩咐道:“多备些有香味的胰子送去昭武殿。还有其它比较特殊的地方吗?”

林守白颔首:“没有了。”

沈鹤归拨了拨手上的翡翠戒指,陷入反思。

难道是他想错了?还是哪里打草惊蛇了?

他随意远眺,目光倏然凝住。

沈丝那丫头怎么鬼鬼祟祟的躲在花坛后面?她来琼林宴做什么?

*

三杯酒结束后,又是一番推杯换盏,鹿文笙佯装醉酒想要战略性撤退,却又被新科状元罗文清拉到了一遍。

罗文清:“当初桥上匆匆一面,不知大人可还记得?”

鹿文笙:“自然记得。”罗文清这个名字她确实难忘。

如果那日她未因流鼻血去看医,沈鹤归就不会去河边找她,不去找她,就不会有锦衣卫疏散行人,那么这位状元会死在那一日,然后就是书中情节,罗氏将踩踏伤亡全归咎到了沈鹤归头上。

科举,说到底是一场有规律可循的考试,世家大族举全族之力,耗费十数年光阴与资源,将族中子弟按照既定的模子反复打磨,培养出一个进士并不难,但状元一定不容易。

难怪罗文清死,罗氏的反应会那么大。

罗文清温声道:“那日不知鹿大人是科举的主考官,多有冒犯,还望原谅。”

“言重了,小事。”鹿文笙浑不在意道。

又寒暄了数句场面话,鹿文笙不动声色走到了暗处。

扯开系在衣袖内的绳结,鹿文笙撑了撑上面的破洞,暗自庆幸:还好她聪明!

晚上得找根线补一补,不然明日早朝又得丢丑了。

哼着欢乐小调朝外走去,她已经想好了夜宵点什么。

暖风徐徐,竹影扶疏。

鹿文笙刚迈过月洞门的阴影,脑后忽然袭来一阵猛风,完全来不及回头,眼前陡然一黑!

陈旧的麻味钻入鼻腔,鹿文笙当即明白她被套麻袋了。

不仅动作熟练,还挺会找时机。

可惜她长了嘴且没喝醉。

“救……”命!

求救声刚冲出喉咙半截,颈侧便挨了一记恰到好处的重击。不算太疼,却让足以让她恍惚失力片刻。

麻袋口迅速收紧,腰间更被绳索狠狠勒了两道。

紧接着,她感到自己整个人被凌空提起,像货物般被甩上了一个坚实的肩头,胃部被顶得生疼,渐生呕意,头脑也因倒悬缺氧而涌出阵阵眩晕。

黑暗中,鹿文笙的心跳极快。

大意了,应该允许锦衣卫留个小尾巴跟着她的,还好她带了很多蒙汗药,希望套她麻袋的人不要太难缠。

还未等鹿文笙细思对策,颠簸却骤然停止,而后她被放到了柔软的地毯上,袋子外面的绳索也被解开。

鼻尖耸动,鹿文笙心生疑惑:这什么味儿?好香啊!走这么一会就停了,看来还在苑内。

陌生的脚步声渐近,鹿文笙立即闭眼佯装昏迷。

一定不能慌,要谋定而后动……

好不容易哄好自己,又在麻袋里等了约莫半刻钟,一阵窸窸窣窣的脱衣声忽然传来,鹿文笙心头猛地一沉,顿感不妙。

脱衣服?该不会是劫色的吧?!

完了!这香味不对,好像是下三滥的情香!

要不要这么倒霉!清明节她烧纸了啊!为什么运气还这么差!

麻袋蓦地被撕开,香味霎时更浓了。

抓住机会,鹿文笙暴起踹向身前的人影。

“诶呀!”娇滴滴的声音入耳,鹿文笙当即愣住,怎么是女子?

她抬眸,大吃一惊:“公主殿下,怎么是你?”

沈丝不紧不慢地拍了拍衣襟上那枚黄褐色的脚印,唇角一扬,道:“本公主静思了三个月,觉得这驸马之位,非你不可!找丈夫,就得找年轻好看人品好的!本公主自认长的不丑,今夜你就从了我吧,鹿郎!”

话音未落,她已扑了过来。

鹿文笙吓得魂飞魄散,扭头就朝房门冲去,嘴里嚷道:“不行!我和你皇兄是一对你不知道吗?!我喜欢的是男人!”这都是什么事啊!

鹿文笙用力推了两下门,预料内听见了铜锁击上木门的响声,她环顾四周,迅速盯上了对面的窗户。

沈丝见她动作迅捷,眼神清明,竟似全然未受那催情香的影响,于是又快速点了几根。

趁此机会,鹿文笙冲到窗边,用力晃动着窗棂,木窗发出不堪重负的咔咔声。她正欲转身搬凳子砸窗,一股汹涌的热流倏地从身体里涌起,她瞬间失了气力,跌坐在地。

沈丝不紧不慢地褪去中衣,又卸去朱钗:“我猜皇兄一定没和你发生关系。不妨告诉你一个秘密,我的父亲是陛下失手杀死的,沈家不仅欠我一命,还欠我一个家,所以只要我开口,皇兄一定会把你让给我!”

眼见嫣红的嘴唇即将贴上,鹿文笙有些嫌弃的避开,同时按耐住心底的惊诧,她道:“我是个人,不是物品,不是说让就能让的!你有时间对我下药,不如自己去找沈瑞报仇!”

完了,一会难道要去找沈鹤归解毒?她就没作案工具,沈丝就算把她脱光也成不了事。

可万一,沈鹤归乍然知道她是女的,石更不起来怎么办!——

作者有话说:手做鱼片的时候划伤了[爆哭],这几天会晚些。

我得想个法子,做肉的时候放白天更,怕被锁[狗头]

《尚书·五子之歌》: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第74章 殿下,我没有劈腿 沈鹤归心神巨震

思索到此处, 鹿文笙一时忧心不已。

眼见鹿文笙嫌恶避开,沈丝突地掐住了鹿文笙的脸,她没生气, 反倒笑了:“你果然不同, 都这样了还坐怀不乱,本公主真是越来越喜欢你了!”

涂满蔻丹的指尖,顺着鹿文笙滚烫的脸颊缓缓下移, 沈丝唇边的笑似喜还恨:“十八岁的三品侍郎,未来前途无量,而与你年龄相差无几的公主却什么也不是, 凭什么男子可以做官,女子却不行!”

她压低嗓音,似情人耳语, 更似毒蛇吐信:“鹿郎, 最好乖些, 否则未来,本宫不介意去父留子。”

她俯身, 顺着鹿文笙泛起潮红的脸一路盖到她的颈侧,故意留下一串红色唇印。

药性随着时间的流逝愈发猛烈, 鹿文笙只觉四肢百骸都像被点着了火,又热又燥,汗水接连滚落, 可意识却出奇的清醒,她咬破舌尖, 试图用剧痛克制不断积聚的渴望……

铁锈味在口中化开,仿佛好受了些,鹿文笙想抬手推开沈丝, 却发现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她闭上双眼,开始积攒为数不多的力气,又生出疑惑。

为什么中情香会失力?太不合理了!

接下来她该怎么办?

失算了,不该把蒙汗药藏在鞋子里的。

见鹿文笙闭口侧脸,选择直接忽视她,沈丝恨恨扯下了鹿文笙的腰带,生出怒意:“你怎么一句话都不说?难道本宫在你眼里就如此差劲!”

被套麻袋,被下药,被不喜欢的人亲,鹿文笙其实也有些生气,只是她理智惯了,不会显露在面上。

鹿文笙闭眼冷道:“没什么好说的,公主殿下又不是我喜欢的人!你要做就赶紧脱!”

既然安排在琼林宴,怕是还会有围观戏码,时下注重女子名节,暴露或者不暴露女子身份,她都会陷入两难。

希望围观的人能来得晚些!不知沈鹤归现在又在哪里,她一会儿又该如何去找他?

时间悄然流逝,香气愈发浓郁。

热意如潮水汇聚愈发汹涌,鹿文笙难耐的掐紧了手心,眼底浮现狠意。

如果……她不得已杀了沈丝,沈鹤归会生气吗?还有沈丝说的,沈瑞杀其父,沈鹤归知晓吗?

沈丝咬牙看了眼鹿文笙的模样,愈发气愤:“你以为本公主不敢!”

朱红的官袍在沈丝手中跌落,露出月白色的里衣,千钧一发之时,房门轰然倒地,发出巨响,怒喝随即入耳:“你们两个在做什么!”

是沈鹤归!鹿文笙霍然睁眼,生出喜意。

沈丝被被吓的一哆嗦,手上的动作愈发决然。

眼见沈丝将要触及她的衣襟,鹿文笙用尽所有力气撞开沈丝,紧抓衣襟跌撞跑向沈鹤归。

“救我!”她如愿跌入沈鹤归的怀中,低喃道:“殿下救我!”

长臂稳如钢铁浇筑,瞬间将人抱紧,温热的体温透过衣料传来,混合着沈鹤归独有的幽香,成了鹿文笙唯一可见的浮木,她将滚烫的脸颊埋进他的衣襟,难耐的蹭了蹭。

沈丝被鹿文笙撞得一个趔趄,她不甘心到嘴的鸭子飞了,眼底掠过一丝鱼死网破的狠戾,扬声便喊:“孤男寡女衣衫不整,还能做什么?!皇兄你来得正好,看看你这位好侍郎是如何引诱本公主的!”

沈鹤归未看她一眼,扯下幔帐劈头盖脸砸向沈丝。随即抬手,用宽袖裹住掌心重重擦向鹿文笙脸颊和颈侧的口脂。

他的动作带着压抑的力道,说重不重,说轻不轻,擦得鹿文笙肌肤微痛,却奇异地安抚了那份由情香催生出的空虚。

鹿文笙在他怀中低语,吐息灼热:“我没有,沈丝给我下了情香,殿下,我没有劈腿。”

擦拭的动作蓦地顿住,沈鹤归面色剧变。

情香定会牵引蛊毒顷刻爆发,血液下涌,瞬间充血肿胀过盛,鹿文笙怎么可能受得住,这一遭下来,人肯定得废。

他不动声色探向鹿文笙的月夸前,果不其然,什么也没探到。

沈鹤归一时心神巨震,细茧遍布的大手不敢再上前一步。

见他陡然换脸,眸色森寒,鹿文笙急急安慰道:“第一次中这下三滥的东西,除了热些,失了力气,倒无其它大碍,殿下不必过于担心。”

雪上加霜不过如此,沈鹤归瞳孔紧缩,整颗心都凉了。

竟然连胀痛都不曾有!

屋内的空气不知何时凝滞了,满是寒意,沈鹤归的嗓音不高,却极具压迫力:“解药,沈丝!”

都是他不好,他错了,他不该给鹿文笙下蛊毒的,鹿文笙若是因他而废,他还有什么脸和他在一起!

“解药在点香前服下才有用,皇兄要是心疼鹿文笙,就给他找个女人吧,或者把鹿文笙让给我!”沈丝被沈鹤归眼中的寒意慑得倒退半步,强撑着嗤笑道。

沈鹤归既自责又内疚,心中涌出无限慌意,他红着双眼怒喝道:“林守白!”

一直在百米外张望的林守白被高昂的怒喝声吓得一哆嗦,他赶忙快跑至沈鹤归身后:“臣在!”

沈鹤归紧搂鹿文笙:“褫夺沈丝公主封号,幽禁皇陵反思!现在就将人送去!另外,差人将张蝉逸请来,越快越好!”

他是主犯,沈丝就是从犯,一样的罪无可恕!若是救不回来,他愿意废了自己的赔鹿文笙,如此就公平了,希望鹿文笙能原谅他!

林守白:“臣这就去办!”

听见沈鹤归要褫夺她的封号,沈丝难以置信:“堂堂太子,竟真会爱上男子!呵!都是报应,我祝你俩锁死,沈氏一脉从此断子绝孙!”

想不到她这位冷血冷情的皇兄,对鹿文笙不是玩玩的喜欢,去皇陵也好,这样就不用嫁人了,什么三从四德,通通滚一边去!

脱下玄色外袍将鹿文笙裹紧,他一把将人打横抱起,哑声安慰道:“撑一撑,孤带你去看医,不管付出什么代价,孤一定会治好你的!”

之前只有自己,鹿文笙愿意忍,可此刻有了靠山,她心神一松,便觉得十分难耐。

嫣红的唇瓣拱上沈鹤归玉色的脖颈,迎着夜风,她低语求欢:“我不要看医,殿下给我好不好,你不是一直想要我吗?”

柔软毫无章法地落着,很烫也很软,是他一直想要的,可此刻,沈鹤归心中似千针穿刺,心痛到无法呼吸。

他脚步一转,寻了个偏僻角落,毫不犹豫划开了自己的腕脉,通红的鲜血溢出,沈鹤归将手腕堵到了鹿文笙口中。

沈鹤归:“咽下去,一滴不准浪费。补一补,一定能治好的!”

鹿文笙意识尚在,不理解她只不过中了个情香而已,怎么沈鹤归一副天塌的样子,还放血。虽然知道他很健康,又是唐僧肉…体质,但她依旧很嫌弃血腥味。

“咳——难喝,我不要!”

眼见鹿文笙似要扭头拒绝,沈鹤归当即捏紧了她的下巴,又将手腕送的更里了些。

“忍一忍,咽下去就不难喝了。”沈鹤归哄道。

鹿文笙:“……”逻辑鬼才!

见拗不过沈鹤归,她只好选择咽下,又趁机轻推沈鹤归的手指,撒娇般呢喃道:“我想喝水,嗓子眼齁住了。”

沈鹤归收回手低应:“好。”

抬指轻抹她干燥起皮的上唇,沈鹤归略一思索,将鹿文笙裹紧抱到了不远处一株低矮的樱桃树前。

此处是琼林苑,属于皇家资产,一草一木都归皇家所有,即便枝头樱桃已熟透至果梗将褐,亦无人敢僭越采摘。

单手抱稳鹿文笙,沈鹤归折了满满三大枝暗红色的樱桃放入她怀中。

沈鹤归解释:“沈丝房里水不干净,前后院又都是人,吃点果子压一压。”

也不知是不是沈鹤归的血起了效果,鹿文笙渐觉好受,但她依旧觉得有些热,很想吃沈鹤归。

她抽手圈紧樱桃,目光落向沈鹤归的伤手,言不由衷道:“我给殿下包扎一下吧,手腕的伤不容易好。”

“不必,孤与你们体质不同,明早就好了。”

夜风徐徐绕身而过,眼巴巴望着沈鹤归俊逸的面容,鹿文笙抱着满怀樱桃,略感疲惫的阖上了眼。

居然不上钩!

沈丝有句话倒是没说错,找男人就该找年轻好看,人品好的,她都这样了,沈鹤归竟然没有趁人之危。

等张蝉逸给她号完脉,再开几副药,她的马甲就能保住了,她是女子这件事,她希望能自己告诉沈鹤归。

毕竟人的感情是消耗品,每生一次裂痕嫌隙,隔阂便悄然生长一次,运气好能消弭,运气不好就会变为一辈子跨不去的槛,余生每逢争吵,必然会被反复提起,既伤人也伤己。

疾步跨出琼林苑的后门,沈鹤归将鹿文笙安稳放入了自己的马车,他俯身屏息落下极轻一吻,又将丝毫未动的樱桃移到了桌上。

察觉到沈鹤归好似好走,鹿文笙赶忙睁眼拉住了他的衣角挽留:“殿下你要去哪里?别走行不行?”

他轻握住鹿文笙的手,和缓道:“你不喜樱桃,孤去给你找水。”

鹿文笙恍然,心中瞬间涌出些许复杂的酸涩感,她缓了一口气,解释道:“我手上没力气,握不住那么小的樱桃。”

眼下她需要沈鹤归帮她,时机并不合适,明日又要做任务,后日是端午,刚好过节,如此,就后日吧。

原本打算做完任务拍拍屁股走人的,现在看来,沈鹤归值得她主动坦白,谈一场真的恋爱,她得谢谢沈丝,没有这几柱情香,她还不知道,沈鹤归竟然如此好。

想到此处,她勾了勾沈鹤归的手心,头一次主动靠入了他怀中。

沈鹤归仰头回了回眼中不自觉涌出的热泪,挑了一颗最大最红的樱桃送入鹿文笙嘴边。

“孤喂你。”

红红的樱桃落入视野,鹿文笙低头一口含住了它。

滚烫的潮意染上指间,沈鹤归仿若被灼,他深吸了一口气,强压胸中恸意,探上了鹿文笙的脉搏。

果不其然,凌乱无比——

作者有话说:突然想吃草莓。[化了]

第75章 背亲忘义 昭狱的信鸽

黑夜笼罩之后, 街道上除了偶尔传来的犬吠和夜巡将士的脚步声,再没别的响动,因此车轮碾过石路的声音显得格外清晰。

吃掉一大串樱桃, 鹿文笙有些难耐的吸了吸沈鹤归的味道。

而后开始动摇, 要不今晚还是睡了沈鹤归吧,他真的好香,好好闻。

她正要悄然上手, 车外传来了鸽子的咕咕声,随后马车放缓速度,一个放简信的小竹筒被送了进来:“殿下, 昭狱来的信鸽。”

与此同时,车外传来了张蝉逸的吐槽声:“穿个鞋的时间都不给,你看还拿错了, 一只缎面的, 一只布面的, 还全是左脚,这怎么穿, 是要我赤脚走过去吗?”

鹿文笙缓缓眨了几下眼睛,自己坐了起来。

骨节分明的长指接过了竹筒, 接着,穿着素白长袜的张蝉逸被塞了进来。

古代没啥夜间娱乐可以消磨时间,所以都睡的很早, 张蝉逸年纪大了,只会睡的更早。

鹿文笙捋了捋他落在眼前的须须刘海, 打了声招呼:“张院判晚上好啊!”

见鹿文笙在,张蝉逸面色一正,赶忙扯回了自己的碎发。

张蝉逸抱着药箱:“你俩谁病了?”

将一小卷微黄的信纸拈在指间, 沈鹤归侧眸道:“看看鹿文笙如何?严不严重,是否有的治。”

鹿文笙非常配合的伸出右手。

张蝉逸在宫中行医几十年,把脉的时候惯是面无表情,看不出什么。

可这次他却皱起了眉头,看了两眼沈鹤归,又觑了眼鹿文笙,一副十分难办的样子。

鹿文笙和沈鹤归是一对儿,在燕京官场已不是秘密,不知情者会说搞断袖,但张蝉逸是知情者,他知道鹿文笙是女子。

可坏就坏在比当事人还先知,所以此刻,张蝉逸完全不知该如何开口。

沈鹤归探询道:“如何?”

张蝉逸心念急转,灵机一动:“需得探一下左手的脉象。”

鹿文笙又配合着伸出了左右。

张蝉逸微微调整坐姿,朝鹿文笙眨了一下眼睛,

鹿文笙微微一愣,当即恍然,她抬头看向沈鹤归指间的信,劝谏道:“殿下,昭狱的信鸽连夜传信,肯定是有要事,您要不先看看,处理一下。张院判在,我肯定会没事的。”

沈鹤归略一迟疑,展开了信件:

鹿昀致言:他手中有让鹿文笙身败名裂的把柄。

沈鹤归面色微变,掀帘下了马车。

透过车帘的缝隙,鹿文笙望见沈鹤归走到了几十步开外,她赶忙对张蝉逸道:“殿下去交代暗卫办事了,你有什么话快说。”

张蝉逸维持着动作不变,直白问道:“你是打算和殿下坦白,还是另寻男子解决?”

鹿文笙收回一半的视线,反问道:“喝药不能解决吗?或者扎针也行!”

张蝉逸:“你的脉象很奇怪,中过剧毒,可剧毒却不伤你身,除了剧毒,你身上还有一种比情香更厉害的情毒,有点像蛊,可你身上却把不出蛊脉。若是换了别人,此刻早已□□焚智,而你却是清醒的。”

他摸了几下花白的胡子:“老夫猜,你一定是吃过好东西,此物不仅十分补,还能解天下奇毒,可惜情毒似毒非毒,解不干净,等好东西药效耗尽,便会卷土重来,被压抑到极点再反弹的情毒,药吃不好,只能找男人。”

想到任务,鹿文笙蜷了蜷指尖:“所以还能拖多久?”情毒,这又是什么鬼玩意儿?

张蝉逸定定看着鹿文笙:“七日是极限,时间再长,会伤身,皇室子孙长情者不多,你若是不想选殿下,需早做筹谋。”

“七日够了。”她望向桌上的樱桃,轻声道:“我选殿下,我还有些事情要做,等做完我就和殿下坦白。”

“老夫知晓了。”张蝉逸打开药箱,取出了鹿文笙熟悉的银针,“是药三分毒,能不吃就不吃,老夫给你来几针,先让你的手脚恢复力气,说是七日,你也别拖的太极限,毕竟生活处处都是意外……”

另一半视线瞄到沈鹤归正在回走,鹿文笙忙打断道:“殿下回走了!”

张蝉逸收住话头,赶忙给鹿文笙连下三针。

车帘掀开,两穗金黄焦香的玉米被送入手中,随后,沈鹤归低沉的嗓音从她的头顶响起:“鹿文笙如何?”

烤玉米用白布包着,并不烫。

张蝉逸下完最后一针才道:“施针之后,暂时无大碍,至于其它,还是让鹿大人亲自与殿下说吧。”

沈鹤归急问:“怎会无大碍?方才在院内,孤探向鹿文笙的月夸下,他已毫无反应!”

张蝉逸一时语塞。

鹿文笙抱着香喷喷烤玉米满脸尴尬。

车厢内一时陷入诡异的沉默。

沈鹤归蹙眉来回看向鹿文笙与张蝉逸,满目凝重:“你们这是什么表情?”

鹿文笙咬了咬下唇,视线掠过张蝉逸后拖延道:“我真的没事,都是殿下误会了,方才你没摸到是正常的,个中原因……”

她略微停顿,组织措辞,“明日我一定告知殿下,殿下能不能先别问,让我想想该如何与殿下解释。”

她无法预料,沈鹤归知晓她性别后是生气还是欣喜,若是气极,定会牵连张院判,虽然时机很好,但不能说。

听完鹿文笙的解释,沈鹤归静默半晌,一个字都没信,他以为鹿文笙在粉饰太平,锋利的喉结滚动,沈鹤归艰涩道:“孤明白了,都是孤的错。”

张蝉逸默默收回了鹿文笙身上的银针。

误会大了,他还是收拾收拾赶紧回家吧。

“孤得去趟昭狱,暗处的锦衣卫留着护你。”沈鹤归抬眸看向张蝉逸,下令道:“不惜一切代价,务必治好鹿文笙,他没好之前,你就宿在昭武殿的西偏殿。”

张蝉逸:“……”

宽阔的背影消失于视野,鹿文笙呆坐在原地,过了半晌,才反应过来沈鹤归居然以为她废了。

张蝉逸摇头:“误会大了!你完了!”

鹿文笙怔然:“没摸到,就没可能是小吗?”

张蝉逸比划着:“就算如针一般大小粗细,立起来的时候也扎手啊!”

鹿文笙:“……”很有道理。

将怀中玉米放到樱桃边上,她看向张蝉逸的药箱,脑中灵光一闪。

事不宜拖,还是不等明晚了,就今晚吧,让锦衣卫把肃王绑到小树林,如果肃王流露出以性别要挟她的意向,就把他绑去二叔的船上,与鹿昀致一起送到海岛关起来。

皇位只有一个,肃王留在燕京,总归是祸害。

而且有张蝉逸在,出了意外也有人给她扎针。

想到此处,鹿文笙活动手脚,穿着沈鹤归的外袍如常跳下了马车,下车前还夸了一句:“张院判,你的针法不错。”

正要赶马驱车的锦衣卫见鹿文笙出来,有些意外:“鹿大人,您怎么下车了?”

“本官有些事情需要连夜去办,殿下说有锦衣卫护我,你能不能把他们都喊过来。”

“大人稍等。”

半盏茶后,鹿文笙面前聚集了十几个壮汉,他们粗布黑衣,面貌普通,有几个身上还有一股烤玉米的香味。

鹿文笙简单交代后,马车改道朝城外驶去。

时间倒回一个时辰前。

昭狱。

黑夜寂寞,狱卒对坐在木桌上,聊着八卦打发时间。

“哎,你们听说了吗?昨日捷报传来,罗将军大胜倭寇,打的他们屁滚尿流,沿海州县今年能过好日子了。”

“是啊,还是太子殿下好。”一人左右张望,压低嗓音,“说句大逆不道的话,大事还是得让年轻人来干,人年纪越大,越没冲劲。”

话落,起话头那人颇为嫌恶的望向对面牢房里蓬头垢面的鹿昀致。

他啐道:“钱家勾结海寇被抄家这事你听说了没,成箱的金银,整个中堂都堆不下!”

“我知道的比你多些,何止中堂那些金银,还有无数的地产田庄,店铺酒楼,古董字画,直接一下撸到底了,最后具体是什么数字,估计只有殿下知晓,我现在最佩服两个人,一个是太子殿下,一个就是鹿大人。”

“这事儿,与鹿大人有何关系?”

“钱家的账册是鹿大人看的,里面的猫腻也是鹿大人理清的,而且关键证据,听说也是鹿大人在沿海的朋友提供的。理账册的时候,为了保密,鹿大人直接宿在了太子殿下眼皮底下。”

他指了指鹿昀致:“还好殿下明鉴,未因鹿大人的生父入赘钱家,而降罪于他。”

“真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我儿子长大,若是有鹿大人这么能干,我做梦都要笑醒。”他略微停顿,又道:“我听说上月下旬,有几个鹿家人来燕京寻亲,结果在鹿大人家门口守了整整七日,又哭又闹,最后被锦衣卫直接轰走了。”

“这事儿我知道,鹿大人托林指挥使替他赶的,听说那几个都不是省油的灯……”

絮絮叨叨的声音入耳,鹿昀致刚从钱家被抄的噩耗中回神,又听见了鹿家人被赶走的消息。

锁链随着他的行动发出响声,鹿昀致扒着牢门追问:“你们再说一遍,账册是谁看的?”

狱卒瞥了鹿昀致一眼,止住话头,没理它。

“除了鹿文笙,朝中定还有其它姓鹿的官员吧!”鹿昀致不死心追问。

“嘁!你以为燕京朝堂是什么地方!”高个狱卒不屑道。

鹿昀致颤颤松开牢柱,跌坐在地。

没了,都没了,一无所有!鹿文笙查账,一点余地都不会留,似雁过拔毛,蝗虫过境。

数年算计一场空啊!若早知如此,他当初就不该让鹿文笙读书识字,女孩不嫁……

是了,她是女子!鹿家人不敢泄露,难道他也要选择包庇?谎言就是谎言,总有纸包不住火的一天。家族是为一体,可日子却是自己过出来的。

而且鹿家人明明都到燕京了,不说来看他,就连问候也未曾递上。

他不要继续被关在这里,更不能一贫如洗的过余生,士农工商,都说商人未末,其实农民才是,他不要种地,不要看天吃饭,不要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过下半生!

鹿昀致猛拍牢门,大喊道:“我手中有能让鹿文笙身败名裂的把柄,我要见太子殿下!我要见太子殿下!”

他连喊数声,一声比一声大,一声比一声高,整个人好似一瞬陷入癫狂状态,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

夜静月明,星辰疏朗。

沈鹤归跟在提灯的镇抚使身后,跨进了昭狱的玄铁大门。

沿石阶向下,穿过阴湿的甬道,镇抚使躬身移开了一捆拦在路上的干草,解释道:“昭狱潮湿,这干草本是给鹿昀致的。”

他抬眼偷瞥,见沈鹤归步履从容,面无波澜,又赶忙续道:“下面的人失言,聊了些有关钱家的事,刺激了鹿昀致,才有了这么一场,事关鹿大人,我想着还是谨慎些比较好,所以放了信鸽。”

“嗯。”沈鹤归惜字如金。

走到关押鹿昀致牢房的拐角处,沈鹤归挥退了所有人,并吩咐道:“让你的人都退到玄铁大门前的院子里,任何人不得入内。”

“是。”

沈鹤归垂眸淡漠道:“也包括你。”

镇抚使颔首。

几乎是沈鹤归嗓音落下的同时,哗啦啦的铁链声便紧跟着响了起来。

目送镇抚使走远,沈鹤归才走出拐角,他高大的影子覆上墙壁,将侧面烛光遮去大半。

因为要见沈鹤归,狱卒特意将鹿昀致收拾了一番。他换上了干净的衣裳,散乱的头发也被梳理过。

淡漠的凤眸对上鹿昀致满是血丝的双眼,沈鹤归冷冷道:“孤只有一盏茶的时间予你。”

“够了!”鹿昀致双手紧抓牢柱,他贪婪道:“给我一千两黄金,我就告诉殿下。”

沈鹤归哂笑一声,平缓道:“一千两黄金,两百个知县一年的俸禄总和,一个普通家庭三百年的开销,数万人口一个月的口粮,无论你要交换的是什么消息,都不值这个价。”

鹿昀致干裂的嘴唇颤了颤,咬牙道:“我都听见了,殿下抄了钱家。区区千两黄金,对钱家那样的金山银海来说,不过九牛一毛,鹿文笙是我看着长大的,她性子桀骜,行事只凭本心,从不甘为人掌控。一千两,换一个能死死捏住她七寸的把柄,这生意,殿下不亏。”

“呵!”目光逡巡过鹿昀致被贪欲扭曲的嘴脸,沈鹤归忽然笑了起来。

果真是物以类聚,他与鹿文笙竟有着如此相似,卑劣如畜生的父亲。

鹿昀致一愣:“殿下笑什么?”

沈鹤归虽笑着,眼底却极冷,他忽然改了主意,语调轻缓却瘆人:“好啊,孤同意了,如果你说的是没用的消息,孤立刻把你的脑袋拧下来!”

狂喜压过一闪而逝的惊惧,鹿昀致的嗓音因激动而嘶哑:“殿下金口玉言!我要说的是,鹿文笙她不叫鹿文笙,她叫鹿念枝,她犯了欺君之罪,女扮男装参加科考,她是女子,是女子!金子,殿下给我金子!”

鹿昀致话落刹那,沈鹤归嘴角牵起的弧度骤然拉平,瞳孔顷刻散大。

不远处的烛火倏灭,将僵滞的人影藏在了半明半暗的阴影里——

作者有话说:下本我一定要全文存稿,不全文也要存大半再说,每次都是写到high处,然后到睡觉时间了。

第76章 小白蛇 它是他

视野骤暗, 鹿昀致看不清沈鹤归面上的表情,又见他久久不言不动,心头那点被狂喜压下的不安翻涌而出。

他担心沈鹤归不信, 更怕千两黄金飞走, 便将脸拼命的往前挤,开始絮叨鹿文笙从小到大做过的不尊礼法,极其出格的坏事。

他的语速越来越快, 唾沫横飞,脸上每一道皱纹里都填满了急于邀功的谄媚和某种扭曲的快意,也越说越激动, 仿佛他真的是个被不孝女辜负的苦主。

长睫翕动,沈鹤归面上的每一寸肌肉都在抽搐痉挛,他看着鹿昀致不断张合的嘴, 倏地一把将他掐起。

沈鹤归满目狠厉:“你说的话, 孤一个字都不会相信!”

女子!鹿文笙是女子, 这怎么可能呢?他活了两世,从未有好运眷顾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