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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优伶照月醉琵琶 项廷就像一只被吹得过……

项廷就像一只被吹得过大的气球, 随时都可能爆破。人疯了什么都干得出来,何况是狗,有个词叫从恶如崩。真不知道什么东西会制造无烟的弹药, 一点星星之火就可能刺激得他,炸了。认清了这一点以后, 蓝珀没有与他发生肢体上的冲突。

蓝珀在前, 项廷在后, 进了家门。沉默凌驾于一切之上, 他们就装着什么事也没发生。

蓝珀进了衣帽间。关上门, 正准备换衣服,可外边也太安静了,安静得像项廷在部署什么恐怖行动似得。待会一出去, 会不会猛一下踩到个地雷啊?

于是蓝珀说:“这衣服好像跟我作对,不肯离开我。进来帮帮我好吗?”

项廷一推开门, 便见蓝珀确实一副被难缠的衣服困住了, 动弹不得的态势, 他自己的手有点到不了这裙子的某些地方。

项廷体会一下自己的心情,不想产生走过去的冲动。蓝珀站在那无知地张开手, 建立了强大磁场。项廷面对着他, 垂着眼,双手绕到他腰后去解开抽绳。外层裙子撩起, 松开背后花结缎带在臀/部的系结, 剥出里面的衬裙, 然后先将那很多三角布形成的、一直能垂落到地上的宽大裙摆摘下来,那一堆镂空钩花亮片珠管的蕾丝也搁到一边,便露出了那略为病态惊悚,鲸骨、钢丝做成的一截束腰。

原来姐夫并不是真的体重轻得能够在空中飞行, 不盈一握的纤腰失去了工具的束缚,或许也能接近几分一般男子的尺寸。

最小号的束腰扣到了最小码,显然肋骨已经过度受压,令人担忧是否从而会插破了内脏。项廷不禁想到,乱世佳人里的斯嘉丽使劲抓住床柱,要女仆拼命帮她把腰束得细一点、再细一点。

项廷迟迟不动手,冷酷地问道:“你是怎么穿上的?”

蓝珀:“魔法。”

束腰不止束腰,还起到托高乳/房的效果。故而,项廷只能定格了,目光越过蓝珀只望着他背后那面白墙:“……那你接着用魔法吧。”

蓝珀对着墙边的一面全身镜,无比熟练地一件件脱掉,剩下绸质的内衣。他在梳妆台坐下来,抽走固定高发髻的长长饰针,金色突然之间洒落,宛如太阳女神曦光初现,照彻了创世纪。

蓝珀恢复了短发的他,然后要开始卸妆了。

项廷以为他那张几乎都像刮了滑石粉的白墙一样的脸,妆厚得吓人。结果蓝珀只是拿两块棉片,各敷了敷眼睛和嘴巴。然后呢?结束了。至此,失去了西洋贵族女性的万千姿态。

而此一刻的时间仿佛被放慢了。如同回溯到了几十年前的上海滩,见了面北洋的直系也得尊一声蓝老板。十里洋场,翠羽明珰,舞榭歌台,筝堂伎馆。存着步子,走起圆场,舞起水袖,比夜里月光下的水还妖娆。下了台,他其实伶仃无告。

蓝珀乍然一抬眼,两人在镜里相视。蓝珀笑起来也是浅浅的:“真是丑呀。”

他在说自己。只有一只眼睛卸了妆,一只没有,颇有点大小眼的诙谐。蓝珀按着棉片,说:“能让我单独呆一会儿吗?我得打个小小的电话哦。”

找了费曼,密谈一番,但是这件事没那么好促成,蓝珀心态还算平稳。

一个小时后,蓝珀从浴室里出来,小舅子不见了。

蓝珀找啊找,找到沙发扶手的侧边,地上坐着一个醉鬼。两瓶酒,差不多都见底了。

蓝珀吃惊的是:“刚才你在亚超停下来,就是为了买这个?”

酒是美国进口的红星二锅头,产地北京,纯正家乡味。蓝珀拿起瓶子看了看瓶身,52度,说:“家里有的是酒呀。”

项廷的酒品不错,喝成这样也不闹,只是黯然久之。一个英气勃勃的少年,眼下只有颓唐。他反应慢了点,声音更低沉了:“你的酒有毒。”

蓝珀听笑了:“我自己也喝的。”

项廷:“跟你不熟。”

蓝珀落落大方:“我是你姐夫。”

项廷头重得像铅块,努力地摇了又摇:“凭什么是,为什么非得是……”

蓝珀本着做家长的原则,立规矩:“你是怎么买到酒的?21周岁才可以呀。”

项廷沉郁顿挫地说:“我有枪。”

像个玩笑话,给蓝珀惹笑了。

单刀直入的项廷:“那你,又是为什么穿裙子?女孩才穿啊!”

“这样吗?”蓝珀拿了沙发上的一条防尘巾,落在项廷的身上,兜尿布一样把他的腰包起来,系个死结,“我就穿怎么了?现在你也穿了。”

苗家的百褶裙就是这样开着的,就像围裙围一圈后再拴起来。蓝珀取了花瓶里的一支银扇草,别到项廷的耳后,一边精心打扮他,一边说:“你呢,是土命,多接近花花草草,有吉有利。”

蓝珀根本不纠结项廷的纠结,提着防尘巾上的那个死结,像操作起重机似的,把项廷往上提:“起来,地上冷。”

项廷起到一半,又坐地上了,把脸埋进沙发坐垫里:“我想死。”

“再说一遍?”

“让我死。”

蓝珀瞬间黑了脸,声音高了一调:“死?那太简单了,快去吧,一场大火都能烧死几万条毛毛虫,天天都有多少人死掉?家里人全没了,就那么一觉睡醒的事。可是说起来叉开腿站在那里都是一个人,那是一回事吗?你这样子,活着都让人看不起,摇的尾巴散发出一阵阵的臭,死了连个像样的墓都没有,仇家就是要把你的坟头踩到泥里去,还怕踩不下你?一个男人,手里有什么硬东西?没有就别成天要死要活。人这一辈子,能赌气?把自己一辈子赌掉了,还没触动世界的一根毫毛,你能赌气?”

姐夫一下子就进入境界了,好像国家命运人类前途都看这个小舅子了。但是项廷哪里有心聆教,他烂醉如泥,也无法摆脱心里头蹲着的那个鬼。没错,整个世界都是假冒伪劣的,九十年代,世纪之末,天忽然就翻过来了吗?找不到灵魂跳出轮回的方法,想参禅又不能入定,解忧唯有杜康。项廷晃了晃头,原来他还活着。

“你可以听不进去我和你说的话,但是基本的信息要对称。”蓝珀继续说道,“今天你偷偷跑去舞会,我还得分心照顾你,结果耽误了我自己的事。明知道你自己搞砸了,还沉着一张寡妇脸,小苦瓜,你给谁看呢? 以为你这个牛头就不能有人来摁一摁?”

蓝珀把他耳边的银扇草拿走,项廷一下就把手甩开了,脾气不小:“我先找你的!”

“哦,了不起。”蓝珀把手那么优雅地一飘,竖起一根手指头,不屑于听,而且制止他说下去,“起来,我要拖地了,我还要用超大号的吸尘器。”

项廷在心中酝酿着的一股复仇之火,经过数次失败的尝试后,忽然找到了平衡。突然间,动作快过一道电光。一支白皙的凌波仙,伏入了如绸的春水里。项廷一把抓住蓝珀的手,全是酒劲和蛮力,将姐夫扑倒在了沙发上。

第32章 何郎敷粉莫娇损 项廷有些不知身在何处……

项廷有些不知身在何处。他感觉自己还在舞会外的台阶上, 轿式的马车里头坐着一位描眉抹粉的佳人,外头则下着连绵的小雨。屋檐下的水珠嗒嗒直落在他身上,他没在乎, 反而抬起头,让雨水自由自在地打在脸上, 又飞溅开去, 洗净尘世的烦恼, 视野在水雾中渐渐迷离。他随便拉了拉衣角, 在脸上一揩。他忍不住把天上来的水饮了下去, 如此清甜解渴。就在这时,一片落花轻巧地落在他的唇边,好奇地品尝一口, 细细咀嚼,缓缓吞咽……

然而这一切都无关姐夫痛痒。蓝珀不能感知这份零落成泥的初恋心情, 无法理解他血液里的爱情觉醒了要去追求却中道崩殂, 核爆了冥冥之中少男的那个信仰存在。蓝珀奇怪地望着他, 好像在看一个外星来客。

隔着薄薄的衣服,蓝珀被紧紧地压在身下, 没有任一处可逃。十八岁正值龙精虎猛的时候, 北美的太阳已把他的皮肤晒得太阳棕,那种蜜糖般的颜色, 看上去就有用不完的力气, 再加上项廷目前这个月下狼人变身的状态。

于是只能服输, 反正蓝珀服不服都得服了。现在是对方一念之间,自己两重天地的地步。

蓝珀却还是那样子轻嘴薄舌地笑了:“这是想玩点什么小游戏吗?”

大丈夫报仇不过夜。项廷说:“我要抢劫你。”

蓝珀呵呵笑起来,半心半意地作出一副恰巧让人看出来的显摆:“这属于趁火打劫了吧?那,抢吧。我失去一切, 把我扔到美国任何一个城市,六周后我还是会过得很滋润。我有钱、非常有钱,所以大家无论如何都会喜欢我。完全不像你,整天在家里称王称霸,专门捉弄姐夫,难怪你人缘差。像这样把喜怒都写在脸上,一辈子都不会有出息。”

心事发苦,项廷咬着牙,说:“不能这么放过你,我要报警。”

蓝珀把手比了个6,伸到项廷耳朵边,圆润的播音腔:“嘟——您好,911,恕我直言您这个点报案,多多少少有点毛躁了。算了,我怎么帮助您?”

项廷的大脑已经彻底情绪化了,想了想,真的想不出什么好说。闭上眼睛锁着眉头,仿佛被念了紧箍咒。蓝珀以为他傻嘿嘿的发疯结束,正一点点把被压在他胸膛上的手抽走,正是这个投机取巧的小动作,引得当时空气便猛然一阵燥热的摩擦。

项廷横冲直撞,捉住他的双手,一把举过头顶,牢牢压实,这下蓝珀所有的自由都被剥夺。不但如此,项廷空出来的一只手还握住了他的脸,手掌有不少茧,小了快一轮的妻弟,竟给了年长者一种掌控与安抚并存的错觉,沦为他人手中的玩物。窗外无花果树上的金翅雀唧的一声飞走了。

蓝珀慢条斯理地把脸上的手指一根根剥开,拂走,掰不开、做不到也没有一丝生气,甚至舒服地往后仰了仰,天大的意外发生也永远微风和煦,露水芬芳。你做了张牙舞爪的样子,他一点都不慌,看你像个动物。

蓝珀神色关切:“我脸上有什么脏东西吗?”

“有粉。”

项廷手指拭了拭蓝珀的面庞,那脸像炖得嫩嫩的蛋,淡淡的红粉,正宗的桃花春。可是再怎么抹,一点东西也刮不下来。

见小舅子如此狂妄,真不知天高地厚山高水险地把自己推倒,不管什么头破血流的下场,貌似只为了确认一下脸上还没有搽粉,蓝珀很明显地哼了一声,似乎表示着不相信:“你对化妆这么内行,自学成才还是有私人导师?”

“我妈以前,文工团的。”

项廷微闭着眼,头悠悠晃了几下。耷拉着脑袋,痛苦不堪。雾气轻缓地漂浮,雾扑到人脸上,甜美的气味,他走进了迢遥的梦一般的雾中。

好像,姐夫一直在叫着自己:“项廷,项廷,起来,起来!投降,投降,服了,服了……你属狗的?犯牲畜病了?”

项廷当真不知道自己如同躺在一张水床上,压着的那副□□又清凉又会讨人喜欢地流动,像一团蛋清,入口即化,便是他由衷讨厌的姐夫。他的手搂住了姐夫的腰,他的头低下来嘴唇在姐夫的鼻子那天真地逗留了一会儿,姐夫像山野妖精缠住他不能呼吸,最后像雷公附身一样在姐夫身上睡死了。

蓝珀捶他,浑身上下乱摸乱抓,没办法,又叫他,可现在不宜这么人性化地去思考他。可能因为项廷真的太重了,是一块死硬死硬的石头,压迫了胸腔和声道,蓝珀的声音都变得有点尖细了起来,他说不要,你这样做缺少绅士风度,但是说完以后就会提着裙子很羞涩地跑开的样子。这时若有人推门闯入家中,一定会见到一副蓝珀被年轻男孩按着猥亵的画面,蓝珀也是那里做个十分含糊半推半就的姿态。

项廷行过贴面礼,把头埋在姐夫的颈窝里,左塞右塞不硌头了,找到了最安逸的位置,他要把姐夫塞得无一些空地。又香又软,一股暖流渗到全身,到了神经末梢,四肢都松弛了,他感觉自己变成了一枚被河水温柔抚摸的鹅卵石。

“那你睡吧。”蓝珀慈忍地微微一笑,“睡着了好,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项廷迷糊中听见了这话,就有一种周身的血倒着流的感觉,睁开了眼睛。

也许是因为蓝珀身上的女性因素有点太过丰富,他的头发像香桃树叶,他的嘴角微微上翘,显出调皮的意味,他的腰肢小小巧巧地收了进去,动一动都有一种韵味,他软来蛮做的忸怩姿态很自然地成了一种舞蹈的造型。

男人想在他身上解放活力,而男孩此时心里只是微微发酸:“我想我妈了……”

“那你下去找她吧。”蓝珀流风回雪的从容姿态。还你妈妈呢,真当我是软柿子你随便捏的呀,再不滚下去,族谱都给你掀翻。

毫不讳言地说,项家乃开国元勋,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然而在一个发条不断失灵,只能持续疯转的新新社会主义社会里,跟不上速度、随时会被离心力甩出去,况这种功高震主的放在每个朝代都是眼钉肉刺,果不其然就遭中国工农红军打下马来。项父虽然捱过一劫,项母却没有获得下一个时代的船票,被三个红/小鬼活生生打死在高粱地里,一座衣冠冢都没得。

项廷不声不响了,也不像睡着了。蓝珀推了推他的肩膀,这次比较轻松就能推开。可是屋子里冷气太足,一旦不再抱着取暖了,恐怕连□□都冻得生痛。

蓝珀有种炮仗扔水里的感觉,冷着脸无所作为了一会儿,才说:“妈妈怎么了?”

“不知道怎么说。”

“……不知道怎么说就不要说了。”

“我妈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咱下辈子不来了。”

“不来去哪里?”

“三千世界。”

自由散漫惯了,蓝珀笑出来,想了会,罢了,感觉今天发生的事情也组成了一个荒诞又说得通的世界。于是理智所不容的,感情上有了可能迁就。

蓝珀说:“还有呢?”

“没有了。”

“好男孩不可以对爸爸撒谎。”

“妈妈。”

“说什么呢,你!”

项廷沉住气,被敲头,但是姐夫好像打一下摸一下的。这种有节奏的恩威并施之下,项廷困了。

此时蓝珀的手机响了,起身来接。

项廷忽然说:“你是个好人。”

蓝珀回头看了他一眼,他刚起床似的,表情有点憨憨的,蓝珀看笑了。项廷忽然从背后抱住了他:“让我抱一会。”

蓝珀觉得小孩子,无厘头:“后果自负。”

“什么后果?”

电话响了一下就不响了。蓝珀今夜也是太多无奈,叹一叹,说:“打烂你的屁股可以吗?”

项廷从后面拥着他,下巴搭在蓝珀的肩膀那儿,握住他的脸慢慢地转过来。他注视着这张脸,一半狐仙一半鬼。他感到自己的心脏随着原始鼓声而跳动,手心有一种发烫的感觉,手指也是麻麻的,浑身一震。

一瞬间的事,项廷好像被海量的记忆冲击到精神失常。

可这封给懵懂者的觉醒书,霎那间凋残,霎那间飞逝了。

项廷说:“我在哪见过你。”

“是吗?你这么五大三粗没有礼貌的人,心思还挺细腻的。”蓝珀没有看他。

项廷脑袋发木,看着他,看着他,就忘记自己本来要干什么了,不知道怎么被蓝珀哄到了客房的床上。

蓝珀正要关掉床头灯,那灯光颇有圣母般庄严慈爱的色彩。

项廷拽着他的手不放,仿佛他在悬崖,蓝珀一松开就是撒手了。

项廷说:“你要去哪?煲煲好吗?”

“嗯,宝宝好。”

“我睡不着。”

蓝珀装作对这种气氛没有理解,可是又被项廷铐住,只能在床边坐了下来:“你是不是还要听摇篮曲了?”

项廷点点头。蓝珀把手似是而非地轻轻招了一下,项廷就靠过来把脸放在了他的掌心里。

蓝珀笑了说:“我都鬼迷心窍了。”

“尚未生太阳,尚未诞月亮。铸日照地方,造月亮村寨。悠悠最初古时候,草草芭茅还不长,花花野菜还没生。最远古时枫树种,树种住在哪里呀?千样树种在东方,百样树种在东方。”

“我们唱到枫香树,我们来赞枫香树,哪个才走到此来?哪个才来相陪伴?有个友婆老人家,友婆放养鲫鱼秧,早晨放去九对鱼,夜里就失掉九尾。鱼秧丢失哪里去?叫骂说是白枫吃。请来妹榜做理老,请来妹留做理老,你们谈情要正当,谈情偷吃我鱼秧,给她审判大枫树。”

“白枫香树说什么?白枫香树这样说:各是鹭鸶与白鹤,它俩双双从东来,飞来不高也不低,来在树梢筑窝巢,在树干上生崽崽。”

苗语轻柔,秦风楚韵,情趣诙谐。可是那歌声哀婉地回响,那美丽注定成为不朽,然后死去。

唱完了歌,项廷还要听故事。

蓝珀始终带着轻松谦和的情调,说道:“很久很久以前,云雾间若隐若现着绿绸一样的梯田,弥漫着晨雾与火塘的烟香,有一个小山村。那天也像今天,顶着小雨,祭祀的大火却一连燃了九天九夜。村子里的所有人,都告诉一个小女孩:不是我们要杀你,是枫树喜欢你,是妹榜和妹留要你陪她们玩,是吉宇鸟和蝴蝶妈妈不忍心你在人世上受苦,让你别伤心,安心舔下这碗酒,甘愿被椎杀……”

第33章 尾生抱柱至死休 从天津到广州的火车上……

从天津到广州的火车上, 旅客们在昏暗的电灯光下打量这对母子。母亲虽然抱着男孩在小憩,却尝得到满车人赤裸裸的目光。

一位男旅客跟下铺几个人甩甩扑克,吹吹牛, 喷出一口呛鼻的土烟,一边问母亲是哪单位的, 来广州玩一趟嘛?又说怎么带他们逛、怎么找乐子。母亲行色匆匆, 只讪讪地望向景物飞驰的窗外。男人用眼光巡睃一遍其他乘客的脸, 撇撇嘴, 摇摇头。

男人本打算在长沙这类大站下的, 临时改了主意。只因那小男孩虽然一身宽松的棉布衣裤,一双半新不旧的虎头鞋,彻头彻尾一个小老百姓的打扮, 可刚刚去上个厕所回来时,分明听到母子俩的同伙, 叫那妇女, 首长夫人。

这是动荡时期的某一天。在镇反、反右、大/跃进、人民公/社的大饥/荒中, 一批又一批的人冒死偷渡香港。七十年代的“逃/港潮”中,几十万人翻山越岭越过边境, 拼死游水, 深圳河下游随潮水退落,每天都发现几十至几百具浮尸。自此, 中英双方都强化了边控。

早在《五一六通知》刚发布的时候, 将军一家因为是老革命、以及和胡公的同窗关系, 受到胡公的保护而没遭到冲击。只是被赶出了□□,下放到河北的一个村里,名义上是疗养。起初,想去附近的工厂、农村搞点调查、研究, 人家说不行。想散散步,人家说不准超过桥头警戒线。很快,岳父岳母在一家人的眼前被电杀。要逃离血腥迫害只有两条路,偷渡或者自杀。将军选定了从天津出逃的路线,并约定广州当地人接应。但通讯员带来了红/卫兵要去广州串联的消息,于是将军刻印了一份去当地煽风点火的假介绍信,目送母子二人上了一辆满载红/卫兵的火车。临行前,奶奶搂着孙子,连眼泪都不敢流,她觉得自己没资格流眼泪,是他们大人让小孩子小小年纪便遭受颠沛流离之苦。将军则叮嘱儿子,不要东张西望,更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好在男孩十分早慧,一路上很懂事。

清晨,大喇叭里响彻激昂的无产阶级革命歌曲,男孩在车尾盥洗台的领袖巨幅肖像与标语下,用清水漱了口,用炒盐擦了牙。突然之间,响起了低沉的、整齐的、训练有素的“喂——呜——”之声,简直就像古时候的衙门升堂,紧接着,叫骂打杀传遍了整个车厢——“大军阀”、“黑司令”、“叛国贼”、“反/党分子”!

男孩只觉得忽然被抛下来了。明天就能到广东,而母子二人被迫在黔东南逃下了车。外面漆黑如墨,山地崎岖不堪。他跟着母亲高一脚低一脚没了命地逃,摔倒了不知多少次,母亲崴了脚,就用全身的力气把儿子向前推,叫他宁死也不要回头。火车轨道外是乡村,出了院子穿巷子,穿过巷子又沿着不知谁家的菜地走。是个没星星的夜晚,月亮像一小截古旧的缎带。途中遇到巡逻的民兵,但是被抓获的是躲在草丛中的另外两名偷渡者,那时到处都遍布和他们一样的逃港者;荒山野岭中遇到一农民,有的逃港者怕他告密,追上去先下手为强,“消灭”未果;又遇到带着凶猛大狼狗的边防军,但边防军居然低声喊“还不快跑”,放了他们一条生路。

四下里黑严实了,只有磷火闪烁着紫红的光芒。男孩疯跑了一阵,母亲一直没有跟上来。男孩跑回去,母亲直在地上,出气儿都不均匀,有一会没一会的,那草地热得就像刚烧过火的炕头一样。渐渐,凌晨的寒气逼上来,男孩牙齿止不住地打嘚嘚,脖子不由自主地往颈窝里退缩,他把脸往母亲的胳肢窝下凑,可竟更冷了。夜枭呕心沥血般地鸣叫起来。

熬过了几刻钟,五更的鼓声响了,那些红小鬼巡逻回来了。见到蹲在地上的男孩,红小鬼咳嗽吐痰,上上下下地瞧着他。有人要用棍棒打的,有用铡刀铡的,有用绳子勒的,有用杀猪的通条扎死的,还有的说踩住一条腿,劈另一条腿,硬能把人撕成两半,也有的人,甚是可惜不是个女孩,否则霸占过来,也能给她换换成分。各人民公/社间展开了杀人比赛,经研究决定谁家离这里近,先烧一壶开水来,就谁先浇死这男孩。

两个人跑步回家烧水去了。但是眼下神州大地哪里不是刑场,随捉随关,随提随审,随杀随埋。就有人忍不住了,审问男孩,说他既然是将军之子,要他交出“准备反攻倒算”的枪支。男孩不言语,被两皮带打倒在地。“扑”的一声,铁锹打在小腿骨头上,鲜血如同水壶往外斟水一样。打死了,好像一个烂萝卜。两人抬起男孩装在小推车上,还没推出几步又活了,男孩一挣扎掉在地上,一个人上去狠拍两铁锹,又装在车上运走了。

回村的路上,亮光又没了。“邦”的一下,红小鬼的手电筒吓得掉在地上。可是漫天的星斗忽然点亮,田野里一束清光四处跳跃,宛若一群活泼泼的小精灵。

男孩晕头涨脑地支起头,看到了,雪山包大的一匹白狼上,赤足坐着一个红衣银饰的少女。这一片巨大的流血地,恍然也被月光照软了。她信手卷起一片苇叶,随风奏起了天籁。芦笙声里,林中的鸟儿们齐齐展翅飞出,围绕着她翩翩起舞,一如是百鸟朝凤一般。

红小鬼落荒而逃,男孩便这样捡回了一条命,少女带他回了家。她的小屋依着一口山泉,四周是大片大片烈如火焰的红枫。她往他的伤口上撒上了许多石灰止血,又敷了药,炖了汤,却只字不提自己的来历,男孩却蓦地想起外祖母的话。外祖母信教,说过倘若肉/体与精神可以分离,那么精灵该如一缕无色无味的气体,冉冉上升,优游于苍穹与大地之间。男孩觉得姐姐一定就是这样一只大蝴蝶变的。

过了些时日,男孩的伤算是痊愈了。少女做了一桌丰盛的饭菜,把香猪肉和糯米一起煮,放进当地盛产的高树花椒和茴香。男孩的直觉告诉他,这不过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的最后晚餐。

果然,少女说:“你的家在哪里?”

男孩从墙角露出个小脑袋瓜,看姐姐一眼又缩回去不见了,小声说:“我是偷跑出来的。”

“哦,那你不想回去吗?”

男孩不假思索,握紧了小小的拳头:“当然想,我要报仇!”

“好有志气哦?那我送送你?”

“你……也跟我一起回去吗?”

“我?”少女托着腮,微风吹动她额上的眉心坠,“我也是从家里溜出来的。”

“那以后,你想去哪?”

“不晓得。但只要顺着日落方向走,到了太阳居住的地方,会找到好日子的。”

男孩要她说说自己的事,一直缠她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少女把四肢伸得开开的,望着房梁上的一抹月光,声音像清水洗过一样纯净:“我和你不一样,我可是苗疆的圣女,被上界神明选中的使者。”

男孩听得如痴如醉,摇了摇她的胳膊,要她再多说一些。少女却缄口不言了,男孩就好奇,既然是大家景仰供奉的圣女,为什么又要处心积虑、千方百计地逃走呢?

少女只是笑着说:“树上都是红蚂蚁,他们还要我光着脚跳舞。”

男孩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两人约定坐次日下午的汽车,送男孩回北京。可是当天早上,变生肘腋之间。男孩一大早去山崖那打水,最洁净的水乃是从山崖上一滴一滴的滴下来,满一挑水,要个把小时。回来时,却见少女被两个少数民族服饰的大汉套上了又大又重的银冠,被架在花车上抬走了。少女看上去像被抹去了面孔,内外皆是空荡的一片。男孩飞奔上去,遭了一个窝心脚倒在满地的红叶里。

少女被带回了苗寨。

那苗寨依岭而建,坐西朝东,寨前田连阡陌,寨后群山簇拥。寨子与群山、溪水、梯田自然融为一体,参天的枫树像一把把大伞保护着世世代代的苗人。一切在悠然间透出一种混沌未凿之美丽,确实是一处被人遗忘的世外桃源,不受王化统治之地。而从建筑格局来看,却分明是一个防守森严的军事要塞。寨前石砌高坎,寨后穷崖绝谷。寨门前,两个腰间别着砍刀,头上蓄着古代的发髻,一袭黑色衣裤的武士把守着,从寨前到寨中,巷道蜿蜒蛇般延伸向村中,两边大多以青砖砌筑的封火墙作为天然屏障,没有砖墙的地方,则用当地盛产的钟乳石。那挺拔的封火墙下,又分岔出数不清的小巷连接着各家各户,小巷曲折复杂宛如迷宫。田间垄亩整齐,菜畦葱绿;吊脚楼黝黑、古老,远看就像一朵朵紧挨的蘑菇。

这已是一年后的另一个春天的深夜。农历三月十五,便是苗家的姊妹节。这天芦笙场上人山人海,别个寨子的人也来了。姑娘和小伙捧着长长短短的芦笙边吹边跳,踩芦笙到高潮处,村民们拿出了酒。老人们也加入了欢乐的队伍,小孩跟在大人们的后面。

整个寨子沸反盈天,唯有后山的温泉岭静谧如常。那温泉岭似一条巨龙从上寨的方向匍匐而来,低头找水喝。如果把温泉岭比作龙的话,那么九眼常流不息的温泉就坐落在龙头上。

月下泉中,只有一个曼妙的身影。忽的叮咚、啯的几声,岩壁上的石子滚了下来。

少女回过头,见到个小野人,当真吓了一大跳:“……你、怎么是你?”

男孩一只手攀在一块看起来就危险得要命的大石头上,欣喜万分:“姐姐,我找了你好久!你好不好?有没有人欺负你?”

“……小流氓,你先把手抓好了!”

男孩虽然年纪小,但懂得男女之间有大防。姐姐在这“洗澡”,他的另只手便顾不得危险,也要把自己的眼睛挡严实了。男孩有惊无险地滑下来,坐到岸上的一个角落,背靠着一块青石,远远地不住高兴地喊:“姐姐、姐姐!”

少女实在诧异,时隔如此之久,一个小豆丁大的男孩,怎么在这天荆地棘黔东乱世之中活了下来?难道卧狼当道他就去挤狼奶喝,恶虎满山他就打虎肉吃吗?

少女娇声笑道:“莫非你是更疆土地?莫非你是姜央龙公?你是诸葛孔明转世,还是托塔天王下凡?哦,那你一定就是小蚩爷。”

“我渴了喝泉水,饿了就找野果果吃。”男孩说。他指甲缝里全是清纯的草木和泥土的气味,果子大多数时候不够吃,就得挖野菜。

少女想,可重中之重的问题,他又是怎么找得到自己的?

隔着厚重的石墙和潺潺的水声,男孩小心地说:“你不是弄丢了一块手帕?”

苗族锡绣上那些图案符号,其实就是苗族远古的象形文字。比如手帕上一个指甲盖大的格子,“×”是鱼花,表示鱼鳞、水、田之义,“∨”是牛鞍花,“√”叫秤钩花,“>”为屋梁,表示居住的房子;“△”称为山,表示连绵起伏的山峦,“Ⅲ”是代表三条河,分别指长江、黄河、清水江,意思是苗族祖先涉过“三条江”,告诫后世子孙不要忘记祖辈之路……放在一块看,便可以组成一幅舆图,竟在重山叠峦中指出了苗寨的位置。

这是因为雍正年间,清政府以在雷公山地区实行“改土归流”为名,对苗疆大势用兵,力图武力征服。九大苗寨尽毁,寨民被迫流亡他乡。那时一块只有族人能够读懂的手帕,指引了他们向着新的家园迁徙,这一传统沿袭至今。

男孩听她说起过个别符号的意义,当时少女只是模模糊糊地一带而过。黔东大地又素来三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男孩向老人家打听也是枉然。所以流浪了这许久,无非是盲人摸象的尝试,做了许许多多的无用功。今夜趁着满寨都醉了,这才潜了进来重逢。

少女穿好了衣服,坐在岸上踢着水,脚踝上的一串银铃碰撞。苗家说,无银无花,不成姑娘。银子打铸成的花永不凋谢。

少女的脸侧过来,问:“那你呢,找我做什么?”

“不做什么,就是看看你好不好。”男孩一笑起来就如驱散冬日阴霾的太阳。

“我好着呢。”少女骄横地把脸一扬,“你可以走了。”

“我、我还走不了,姐姐。”男孩有些窘迫,涨红了脸。

男孩自制了弹弓和小陷阱,有时捕到兔儿鸡儿的,就到集市上卖了换钱。市场上遍地都是人贩子,可是见男孩聪明勇敢,心思极其活络,疑似灵童转世,无父无母,克死全家老少,确诊天煞孤星,大家都不敢碰。男孩只为了买一张北上回家的长途汽车票,目前攒了小半张。

“别叫我姐姐!走开,不要烦我!”

少女披上了缀满珠花的轻纱,走下了温泉池,径直往寨子里走去。男孩跟在她后边,少女转过身来教训他,不要当跟屁虫,男孩就垂着头听,一个劲乖乖地嗯嗯。等她的气撒完了,男孩就又跟上去。少女气得又回头,男孩把一个破破的布兜背在身前,从怀里掏出一个擦得干干净净的苹果,递给姐姐吃。但是走两步路,少女又叫他不要跟上来。这种事路上反反复复发生了好几次。

在寨子里的小巷东拐西走,来到一间大院子前,几个小伙子正帮姑娘把讨来的鸡、鸭、鱼、腌肉装在一辆车上。看样子,这里就是少女的家了。少女却在墙根躲着,就是不肯回去。

姊妹节就是爱情节。这一天里,父母看到外男进来,就知道是来与女儿们对歌酬唱的。男的坐一边,女的坐一边,隔着火塘。这样的活动通宵达旦,如果女方对不下去了,姑娘的母亲或嫂子就起床来指导姑娘们对下去,直到天亮小伙子们才会依依不舍地离去。

男孩说:“等我看到你安全到家了,我就自己走了,不会再跟着你的。”

少女说:“小孩子懂什么?”

“我知道的东西可多了,今天是姊妹节,你为什么不去唱歌呢?”

少女靠着墙,垂下头:“我太丑了。”

屋里吵得没个完,隔壁的小孩,听到歌声就走过来看热闹,把门口围得严严实实的。有时大概听得出歌的内容,觉得羞人,就笑出声来。男女青年全不理会,照唱。

也不知道整个寨子唱到了什么时候,忽然间天完完全全地黑了下来,原来月亮落到山的背后去了。田埂看不见了,树枝看不清了,蕉叶也变得黑乎乎一片,村舍隐去了,山峰和黑夜混在一起没有轮廓了,少女冷冷清清地走了。

一大一小两个孩子走在小道上,谁都没有说话。走累了,就坐在玉米地里。男孩像想了很久,才开口:“姐姐,你不丑,真的。”

“你都没有见过我。”少女轻轻笑了。自从见面之初,她便戴着纯白的面纱,未曾示人。

“我……”男孩摸摸自己的头,结结巴巴地说,“那你愿意让我看看吗?姐姐,可以吗?”

“可以是可以,但是你见得着么,你现在连自己的鼻子都没法看清楚哦?”

四下伸手不见五指。可是男孩说:“你在这里等我!”

不一会,男孩气喘吁吁地跑了回来。他把双手向前一伸,展开掌心,一团流萤便照亮了一小块夜幕。

博得少女一笑。她也信守诺言,昂起下巴,示意男孩来帮她摘下面纱。

萤火虫在草丛间浮荡,男孩小心地像剥开一个藏在花蕊里的姑娘。

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张貌似鬼母的脸。那满脸一块一块的大红坨、大青斑,简直像是阴曹地府刚刚爬上来的。

少女见怪不怪:“说话呀,吓坏你了?”

男孩拨浪鼓似得不停摇头。他眼里姐姐的面孔和心灵都美得无法企及,可是此时只觉莫名地心里难受,说不出来话罢了。

少女说:“要不是我太丑了,为什么全寨子的人、阿爸和阿乃都叫我蒙着脸呢?”

男孩铿锵有力地说:“不是,绝对不是!古代突厥人、波斯人、西方的修女、意大利的蒙娜丽莎,也是这样的。”

“你读的书不少呀。那你再说说,不丑,什么才叫不丑呢?”

男孩张口就说很美,少女便说他扯谎,这可难住了男孩。红着脸期期艾艾,想了好半天,男孩说:“如果你的脚小一点,皇帝肯定会把你选进宫!”

少女怔了一下,立刻意识到了他对于脚大脚小的判断从何而来,抄起旁边地上的玉米棒子照头就是一敲:“小流氓,你果然还是偷看了!”

男孩百口莫辩,只能一个劲:“对不起、姐姐对不起……!”

继续漫无目的地散步。走过了山的这头,到了那头,迎面遇到一队苗家青年。他们弹着月琴,吹着苗笛、洞箫一路而去。琴音、箫音、笛音,震动四野,山鸟扑扑地飞了出来。走到心仪的姑娘所在的村寨,又引得一片狗吠声。听到狗叫声,渐渐又听到琴箫声,寨里的姑娘就知道有小伙子来了,便出门,约上要好的姐妹,整整齐齐地出寨口迎接了。

“这我也知道,这个叫‘踩月亮’。”男孩说。显然为了解开手帕的秘密,他已经是个苗族万事通了。

“看你厉害的。那我再考考你,你来猜一猜,我叫什么名字?”

少女的名字在当地如雷贯耳,路边的苗人都向她投来朝圣的眼光。俨然她是部落里的一个女神,一个图腾般的存在。

她给了提示:“我的姓,在我们这是大姓。”

“吴?杨?”

“我问你,天是什么颜色的?”

“黑的。”

“笨死了!”

少女正要给出正确答案,男孩却明朗地一笑:“我早就知道了。”

“什么?”

“我觉得你——”

男孩停顿了一下,少女转过脸来注视他。

“姐姐,你一定就是仰阿莎。”

仰阿莎是苗族的美神,是苗族人心中最漂亮的姑娘。

“胡说八道!胡说八道!”少女羞恼得要一头碰死。

在苗族的神话中,仰阿莎受天地孕育,结发为太阳,后改嫁给了月亮。最终月亮不得不向太阳偿还半个王国以及三船黄金和三船白银,才得以与仰阿莎白头。太阳和月亮请天蟾监督盟约,双方都张口以待,谁若反悔就将谁吞噬,这便是日食和月食的由来。

男孩笃定地说了下去:“你不和别人唱歌,是你在等太阳和月亮。”

“小忽悠,你实在是讨厌!”少女仰起脸,用一句响亮却怯懦的话送他,“我不唱,只是因为我怕!”

“我会保护你的,姐姐。”

“保护我?你这个差点饿得半死的小叫花子?”

“对,就是我。”

“就凭你?你凭什么?”

男孩屈膝坐在篝火旁边,火光照耀着他的花脸。他用双手抱住膝盖,下巴也搁在膝盖上。目光专注地盯着细小的火苗子,无言地立下了跨过一个世纪的诺言。

“凭我所有。”他只在心里说了说。

风大了,凌乱的头发遮掩着少女的脸。

两人坐到深夜,少女说她要回去了,她在温泉那有一间小屋子。她揪了一朵花,特别郑重地,将那些花瓣一片片地撕下来。一片两片三片……数完了是单数,又在心里矛来盾去了好一会,最后扔下一句:“来不来随你的便。”

躺在一张床上,男孩两只手枕着脑袋,一直不闭上眼。少女拿了床头一根骨簪似得东西:“再不睡就扎哭你。”

床底下有很多瓶瓶罐罐,用深紫色的药水泡着什么。男孩低头看了看那尖锥,更加确信自己的猜想:“姐姐,你是蛊苗吗?”

“问这个做什么?臭小鬼。”少女一惊。

“没什么。那你会给我下蛊吗?”

“不好说哦。”

“你都会下什么蛊?”

“风雨蛊、督运蛊、延寿蛊、蔑片蛊、石头蛊、金蚕蛊……哦,还有情花蛊,情蛊,也就是恨蛊。”

“情蛊就是恨蛊?为什么啊?”男孩摸不着头脑。

“长大你就懂了!哎呀,我想好了,我要你对我百依百顺,我要给你种子母蛊。”

“什么意思?”男孩按照字面意思理解,“是儿子和妈妈吗?”

“噗,笨蛋,你就这么怕我炼蛊吗?会不会以后逼着我喝狗血?”

“不怕,不会的。红苗穿红衣服,花苗穿花裙子,蛊苗要炼蛊,爱斯基摩人要生活在北极,都是天经地义的啊。说不好,灵降这东西玄之又玄,就我感觉,有点像无线电。”

“爱斯基摩人?无线电?”

少女生于斯长于斯,从未踏出过苗疆一步。这里的一切仿佛都还是明清时候的样子,像块屹立大山之间的活化石。与男孩邂逅的那一天,是她生平第一次见到火车这个令人生畏的庞然大物从身边呼啸而过。而男孩北京的家里,拥有那个时代的珍品——袖珍收音机,暗地里偷听境外“敌台”短波,通过“翻墙”了解到精彩纷呈的外部世界。于是男孩将那些新奇的事情娓娓道来,少女听得津津有味,东方露出鱼肚白的时候,两个孩子都还没有困意。

在每一个有月亮可以踩的良夜,泉中的少女便踏起水珠可以遮月的舞蹈。玉兔西坠,金乌东升,时光如梭,男孩回京的日子却一拖再拖。只因原本的目标是赚够一张汽车票,现在变成了两张火车票。

得知这个耸人听闻的单方面决定后,少女直言他疯掉了,觉得他稚气的脸上一脸的混小子气。

少女说:“我跟你走?凭什么啊?我是苗王最疼的小女儿,千挑万选出来的活神仙。等我长大些,我就会坐在宗祠里,四面八方来的人都得拜我。我现在可风光了!”

区区几年,男孩就大变了样,他干事一狠起来就不爱说话。少女越来越疑心他是真喝过狼奶、吃过虎肉的。男孩只是说:“你不是什么圣女,别再骗你自己了。”

这话一出,少女一副如梦初醒的神色,大而无神的眼睛望着他。

男孩平静道:“所谓的圣女,难道就是让那些蛊苗无时无刻不在用你的身体炼蛊,让那些蛊虫在你肚子里打来打去,你有家都回不了,就只能天天泡在泉水里,这就是你们说的圣女吗?”

那口极负盛名的温泉,之所以无人往来,是因为那就是蛊池。有一次少女在那“沐浴”着睡着了,男孩去叫她来吃饭,便见一水蛇昂首迎面游过来,只好行注目礼待它从脖子旁游过,水面以上愣是没敢动。

女孩把他往门外推:“我不想跟你解释了,我不要再见到你了!”

可是男孩突然开始猛咳,口鼻间不断冒出黑红色的鲜血、黏黏的东西。少女急忙将他的袖子翻上去,只见胳膊上青红交错,烂肉泥泞,和少女脸上的样子一般无二,都是中蛊日久的结果。

少女忽然明白了,为什么男孩的精神越来越不济,而蛊池里的那些毒虫变得越来越好相与了。族人每三天送来一瓮满满的五毒,三天之后来验收罐子,要那手臂粗的蛇牙尖再也挤不出半滴毒汁,要那蟾蜍的皮肤干涸了经久不脆如同雪纸,要那蝎子油黑的外壳褪成了无暇的白玉,要那蜈蚣身上的毒刺变得像叶尖的露珠一样的清澈、水晶琉璃盏般的透明,要那壁虎的尾巴,即使断了也只散发着花月的芬芳。

男孩紧紧握着她的手,哽咽着,发高烧,话语不清楚,翻来覆去地说,跟我走,我要带你走。少女泣不成声,心就像在水中泡软的纸。

就在这时,送蛊的人来了。少女忙起身去相迎,还要收拾一番跟那族人回寨子,因为大祀典就在这两天。可是又怕男孩性急生事,便在药汤里撒了些石菖蒲的粉,想让男孩好好睡上几天。男孩不肯喝药,还说:“后天,我在桥下等你,我会在枫香树顶挂上花带。姐姐,你不来,我不走。”

少女却说:“我不可能离开苗疆,手帕,你带着走吧,有缘你再来找我。”

少女还说:“我们这的事你一点都不懂,别异想天开了。”

其实,种种闻之色变的陋习,男孩说得大差不差。他唯一没料到,圣女根本不是女孩子。苗疆蛊术传女不传男,传女儿不传媳妇。而这一代蛊苗的族长一门五子,万不幸皆为男儿,盼姑娘盼到第六胎,实在顶不住九大寨的压力,族长只能宣称天降祥瑞,喜引凤凰归巢,添得金枝玉叶,全族遂奉为圣女。圣女?祭品罢了。

少女给他灌了药就出门去,谁想这一别竟成永诀。

翌日,几个男人把少女像牵牛一样拉在祭坪上转着圈,族里的神婆用素银的器皿盛了清水,顺着少女的发丝一点点倒了下来。身后戴着银项圈的族长父亲,把磨得锃亮的长刀竖在身后。偌大的苗寨静得落针可闻,苗民无不感动落泪,整个画面犹如美好不过的古画。

男孩说,明天我带你走,可今天就是少女成年,把自己献给神,殉道的日子。

刑场上的银刀徐徐却不落下,为什么?

极度的安静,能很大声听到自己心跳,甚至血液流动的声音,相当清晰。

少女睁开眼。目睹红彤彤的子弹自枪膛中射出,它们绕圈圈缓缓向前。缓慢得仿佛在犹豫,似乎有点不忍心,好像半路上突然不知道怎么办,似乎想转个弯,或者想往天上飞一飞,又或者想往地里钻一钻,它像在等待祭坛聚集的成千上万的苗民找到藏身之处,然后才怜恤地光速穿梭,宛如一根看不见的丝线从北京士兵的枪口拉出,正操纵着它们的去向。

父亲的头颅当啷一声响,震动了青天。

百年与世隔绝的苗寨,一夜之间澌灭了。

少女傻傻地站在那里。一个副官毕恭毕敬地告诉她,将军接到一纸平/反通知书,今天我们是来给夫人讨个公道,接蒙难的小公子回家的。

落得这个天地诛灭的下场,一切的一切,只因为自己当初,救下了一个不该救的人。

第34章 红豆无根种不成 “然后呢?” ……

“然后呢?”

“然后我就一个人, 就这么顺风顺水、无牵无挂地一路逃出来了。可是失魂之人呢,天地虽大,你又能去哪?那位中国将军啊, 感激涕零我救了他的小儿子,当然他的不杀之恩是建立在他儿子没完没了地磕着头, 不吃不喝跪下来求了一个礼拜的基础上的。总的来说, 他最后拗不过, 赞助我去了英国, 主修经济学。再然后的然后, 我就变成了现在这副派头站在你们面前。哎呀,说到有趣的地方来了,后来, 为了圆他女儿的出国梦,我顺便娶了她。”

银行最高级经理们的办公室与董事会议室设在同一层楼, 蓝珀的办公室镶着温暖蓬松的护壁板, 铺着像古代铜器的深栗色阔幅地毯。从这据高临下鸟瞰街景, 真叫人眩目惊心。

他走到专供宾主谈话的一角,端起石英玻璃真空咖啡壶, 给自己倒上一杯。他身着政治家兼银行家的标志性装束, 没有什么亮点可言的黑丝绒西装,内搭一件不可或缺的马甲, 马甲正面挂一条细银表链。

难得早上班的一天, 蓝珀刚刚坐下来, 两名联邦调查员便上了门。昨夜的宴会厅爆炸一事,尚未被定性为无所用心的恐怖活动之前,FBI对每一位与会宾客进行了走访。尤其是一月前,蓝珀的车载香薰还被人置换成了有毒气体, 探员便更加谨慎,首先就问他有没有仇家,让他把旅居三国的经历都详加以告,以便判断需不需要进行警戒和保护。

探员掏出一只烟斗,点着了火,可是才抽了两口,蓝珀便满不在乎地说完了。

多年前与那个男孩的恩恩怨怨,被他云淡风轻就好像玩一样,简化成了:我在故乡的生活幸福快乐,每天喜气洋洋。虽然做了天大的错事,但是我至今毫无悔过之心,并无半点可惜。因为要不是那一日降下的天罚,苦难只会延续不会改变,这一切上帝已经打定主意了;那帮人活到现代也必会在猎巫行动中死掉,没错,当然里头第一个包括我,即便是今天,银行家与吸血蝙蝠有何不同?可是当年那场险些要了他的命的终极献祭,他却描绘得仿佛等待着他们九大苗寨的,不只是一场圣洁而伟大的狂欢,更是一个即将涅槃的梵蒂冈。而自己,更是得到过上天恩宠的人,侍奉神的仆人。

这个颠倒错乱的叙事,先按下不表。探员翻看着资料,有一件事让他们深深疑惑:“你来到美国赚到的第一桶金,你用它买下了密苏里州一片方圆300英亩森林。”

苗人不拜佛道,他们信奉自然。一切皆取之自然,归依自然,他们是真正的大自然之子。孩子降生,植树一棵;终老时,以树为椁,葬于其下,上面又植一棵新树。苗族是不垒坟的,苗人的生命就在这棵小树上得到赓续。行走在苗疆是看不到一座坟墓的,只能看到连绵不绝、苍天护佑的古树,一棵棵古树其实就是一个个祖先的灵魂所寄。

蓝珀说:“真的吗?我是环保主义者,为地球做些绿色的小事。”

探员再想深挖那段往事,毕竟跨国寻仇虽然很疯狂,但绝对构成动机。蓝珀直言这太隐私,你们是想逼迫我从这几十层高的写字楼里跳出去。似乎宁愿聊聊他的婚姻。连美国人都不能理解,蓝珀对终身大事如此儿戏,蓝珀就给他们灌输中国传统美德,滴水恩涌泉报,大蛇含明珠,黄雀衔白环云云。

探员再次质疑,蓝珀风平浪静,说道,那等我死的那天再考虑这个闪婚的对与错吧,因为如果相信死后的世界灵魂能够相遇,死个明白到下面也少些误会。终归谁人不是出生就一步一步朝墓穴走去,奔着流血丧命去的。大家都只是浮游动物,有些鬼装得人模人样一些,有些装得漏洞百出而已。

这时候的探员,已经不止一次隐隐感觉到当事人有什么心理隐疾,确实有精神问题,但是没那么多。可这种感觉也只持续了一两秒钟,蓝珀便转瞬即逝地对着他们露了一个笑容。

沙曼莎端进来一个装着无醇酒的细颈瓶,蓝珀往玻璃杯里斟酒,举手投足间都是那样轻松写意,与高楼下面那条著名的亿万富翁街很是相衬。没有丁点巴望这场煎熬快点了结的样子。

又有人敲门了。白谟玺来找他吃午饭,在楼下等了蓝珀很久,很烦狗仔,就上来了。

白谟玺看了看房间里的阵仗,明知故问:“在忙些什么呢?有没有想好吃什么?”

蓝珀说:“麻烦来一桶世界上最大盒的爆米花,这两位先生对我的故事意犹未尽。”

探员闻言,起了身:“在我们结束谈话之前,还有一个细节需要澄清。你的孩子是否计划出生于美国土地上?拥有美国国籍?若是如此,即便他将来回到中国,我们将与大使馆协作,确保他的安全和权益得到全面保护。”

无稽之谈,白谟玺抢答:“开玩笑。”

蓝珀在用茶点,熙熙天地一闲人,像是早餐可以吃上几小时的人,笑而不语。

他这样子,一下把白谟玺定住了:“Lanny,你自己说。”

蓝珀对着他,莞然一笑:“我说原谅是高级的爱情。”

晴天霹雳,白谟玺看他简直疯得不成样子了!此时此地这个珠胎暗结准爸爸的身份,首先也把沙曼莎搞了个彻头彻尾的目瞪口呆。她感觉到,其他人的反应不遑多让,扭头果然撞上白谟玺微微变形的脸,仿佛这位才是在整个事件中蒙受了不白之冤的苦主。

探员见问不出结果,也不再打扰。他们走后,沙曼莎也立刻屏住呼吸提着气儿惊魂未定而去。白谟玺不存在气得在人家上班的地方丢份儿的可能,只是他决定刚刚那个腹中子的问题有必要上升一下子了。

白谟玺压着声音:“走吧。”

蓝珀却说:“真是遗憾,我有约了。谟玺,能让我有点私密时间吗?”

“你当然有说不的权利。但是眼下,必须关起门来干点私事。”

白谟玺走到他面前,两人之间的距离骤缩。这个举动不能说完全没意义,但意义很有限。因为有个警报感应器似得,费曼的秘书掐着点儿一样叩了叩门,公务。

白谟玺刚进来的时候,一眼便观察到费曼办公室就在斜对面。不出意外地墨菲定律显灵了。

蓝珀接过文件,一边签字,一边建议:“你去找费曼吃饭好了,只是王子们一般有个通病,都有些高不可攀。”

蓝珀再次婉拒:“如果你不放过我,我也许伤心几百年。”

“好极了。那你就在这解释清楚。”

“解释什么呢?”

“孩子是你的?”白谟玺当然不信,他就是纯粹不舒服。

“请相信,我的悲哀决不亚于任何人。”

蓝珀的答非所问,让白谟玺耐心尽失。蓝珀此人一向如斯,白谟玺自诩叶公好龙,但谁喜欢真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