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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思中,鹿文笙一下下拨弄着鳞片。

小元从枕头缝里偷看了半天也不见鹿文笙有下一步动作,关心道:【怎么了?】

“深更半夜最好睡的时候,我直接喊醒他,感觉有些过分。”鹿文笙停顿片刻,“而且他知道我喊醒他是为了做任务,便不能直接喊了,太伤情分。”

小元:【这好办!直接装作做噩梦被吓醒不就成了,只需一声简单的尖叫!】

鹿文笙为难道:“你说的简单,尖叫是演的还是真的,沈鹤归这个人精一定能听出来。”

小元信誓旦旦:【别担心,交给我,宿主只需好好演戏!】

小元拱开枕头,努力划着小短腿钻入被窝,下嘴前一刻,它叮嘱道:【男主一醒,宿主记得第一时间将我藏好,男主……她们家可喜欢吃龟了。】

“好。”沈鹤归喜欢吃乌龟?这带壳乌龟看起来就没肉,想不通有啥好吃的。

疑惑刚起,尖锐的痛感便从小腿肚传来。

“嗷——!”鹿文笙痛呼出声,方才的念头被瞬间颠覆:但会咬人的小王八一定很好吃!

轻微的摩挲声响起,小元急道:【宿主快我把藏起来,男主醒了!】

鹿文笙忍着痛,快速将小元塞到枕头下:“下次咬我别只叼点皮,这样咬最疼了!”

小元:【收到!可千万别让男主知道我在床上!】

鹿文笙努力催眠自己一点都不痛,端着僵硬的笑脸迎上沈鹤归的视线。

“不好意思,刚做了个噩梦,吵醒殿下了!”小元助力的这个喊醒可太贴切了。

门外传来极有规律的叩响,紧接着是冯苟恭敬的探问:“殿下,发生了何事?”

沈鹤归带着刚醒的沙哑语调回道:“无事。”居然睡着了,而且还挺沉。

沈鹤归不动声色地坐起,指尖在床榻某处轻轻一按。霎时,无数泛着幽蓝的鳞片如星子般浮现,光线盈了整座幔帐。

这下,鹿文笙的笑容更僵了。

是她太心虚了,刚才乌漆嘛黑的,笑的再好看沈鹤归也看不见啊!

“时间还早,不如我伺候殿下继续睡吧?”

鹿文笙的嗓音清亮平稳,听不出一丝噩梦初醒的惊悸。

第36章 男风馆 取经

沈鹤归眼底掠过一丝了然, 并未直接戳破,他随意支起腿,语气寻常:“任务完成了?”

鹿文笙忙不迭点头, 抬手就去搂沈鹤归, 打算继续哄睡。

鹿文笙维持着讨好的笑容:“也是巧,做了噩梦,本想晨起时顺便喊殿下的。”对着沈鹤归撒谎, 好心虚。

沈鹤归不着痕迹的避开鹿文笙的胳膊,一时心绪纷乱:“孤还有点事情,就不继续陪你了, 见你很喜欢这种会发光的玉石,孤这里还有很多,允你挑点回去。”

失了理由, 他暂时还做不到毫无芥蒂的被鹿文笙继续搂着, 还是在极为暧昧的床榻上。

吐出一口憋闷的浊气, 沈鹤归干脆下床穿衣,破天荒选择了逃避:“你要是想回家, 可派人送你,想留下继续睡也行, 往后你我之间,不用顾忌太多,直来直往便可。”

他顿了下, 补充:“更不可自伤。”

鹿文笙改搂被角,硬撑起欢快语调:“记住了, 殿下你对我真好!”

“嗯。”沈鹤归穿衣的动作不由快了几分。

阖门声响起,鹿文笙低声对小元道:“我的演技很差吗?”她什么时候露馅的?

小元双眼发直地偷盯着无数鳞片,没答。

光线太亮不利于睡眠, 鹿文笙找到机关按了下去,自语道:“算了,没必要纠结,还是抓紧时间睡回笼觉比较重要。”

这么舒服的床,她要睡到中午再起!翰林院那个破班,翘一次也是翘,翘两次也是翘,无所谓了。

殿外新月隐入云。

沈鹤归特意选了个风口站着,想借寒意让自己冷静。

冯苟拿着厚实的大氅,躬身劝道:“晨风太寒,殿下还是披件保暖的大氅吧。”

沈鹤归扫了眼冯苟手上的蓝色披风,突然灵光一闪,干站着说服不了自己,不如去趟男风馆取取经。

沈鹤归:“这个时辰,燕子河畔应该还很热闹。你去给孤备身便服与面具,再唤个面生机灵的太监来,孤要去趟南风馆。”

先前冯苟就见过鹿文笙对沈鹤归表白,更别提今夜还亲眼见证了两人共宿一殿。霎那间,如惊雷劈身,冯苟浑身的血液都凉了

他颤声问道:“殿下,您真的要和鹿编修在一块儿,您不娶妃了?”

寒风将沈鹤归的指尖冻的通红,同时也让他更明白想要的是什么:“一堆庸脂俗粉,从长远看,十个加起来也比不上一个鹿文笙有用!官宦子女嫁入皇家,其父想的是以外戚之身,行架空皇权之实,其本身眼中心中,无苍生,也无母仪天下之德,更与孤无感情!”

何况,他还有妖孽般的原型,这不是谁都能接受的。

“老奴会替殿下保守秘密的。”鹿大人那脸和性格的确招人喜欢,被殿下看上也不知是福还是祸。

沈鹤归拿起披风披上,嘱咐道:“你在这守着,等天亮人醒,带鹿文笙去兽园逛逛,教他如何看雌雄,尤其那些煽掉的,一定要带他好好看。”

“喏!”冯苟垂首嗫嚅了两下,终究没再多说。

走出千羽殿前庭,沈鹤归又喊来值夜的林守白,让他去通知各处官员早朝取消,并交代:若有急务,递折子午后商议;寻常小事,明日再议。

……

燕子河畔灯火通明,丝竹管弦之声不绝于耳,空气里满是酒香与浓郁的脂粉气。

沈鹤归低调走进一家南风馆,由引路的侍从带入一间名为“漱石轩”的高档雅间。

沈鹤归带着侍从刚撩袍入座,馆主便亲自领着几位风姿各异的少年鱼贯入内。

“大人出手阔绰!”他笑将靠里的三位少年推上前,“这三个是新来的,干净纯洁,大人若满意可以都留下。”

说罢,馆主娘里娘气的摇了两下羽毛扇,开始介绍剩下的三位:“这三位相公,长相艳丽的是流商,腰细的是白尘,这手格外好看的,名唤琴郎。琴郎是我们这儿的头牌,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你们还不快向新来的公子问好?”

“公子好!”

“公子万福!”

“公子好!”

几声问候高低错落地响起。

自从见到馆主,沈鹤归心中的厌恶就没散过。堂堂九尺男儿,行为话语居然比女子还要扭捏做作!

沈鹤归朝边上的冯易使者眼色。

冯易是冯苟新收的干儿子,面容俊秀,娃娃脸,看起来斯文稚嫩,人也十分机灵。

冯易将一袋沉甸甸的银子放在桌上,下巴微抬,带着世家豪奴特有的倨傲:“都留下,馆主你出去,我家公子不喜有人打扰。”

馆主触到那饱满的银袋,脸上瞬间堆满了谄媚的笑容,仿佛见了亲祖宗一般:“谢大人的赏!”

他将腰弯的极低,恨不得当场给沈鹤归磕上几个头:“您放心!这几个孩子定然能将大人伺候得舒舒服服!小人这就退下,绝不打扰大人的雅兴!”

临到门口,馆主又娘里娘气地甩了下手中的羽毛扇,对几位少年尖声叮嘱:“都机灵着点儿!好生伺候着!”

直到门扉彻底合拢,馆主那贪婪又奉承的笑声似乎还隐约回荡在室内。

沈鹤归执起茶杯,停顿一瞬又将其放下。

此处与他先前想的太不一样了。

方才在一楼,他见到了大腹便便的男子枕在瘦弱小倌的腿上,等着以口渡酒,更有甚者,躲在角落里,已交叠在了一处,喘息与压抑断续传来,好似旁若无人。

边上还散落着打翻的酒杯、果核、以及一些不清不楚,发着异味的水渍。

靡丽的灯火下,毫无遮掩又扭曲的欲望直白到令人心惊。

止住回忆,沈鹤归强压呕意,忍耐问道:“这南风馆的一楼,天天如此?”这燕子河畔,该好好整顿一番了!

三位新来的瑟缩在一旁不吱声,流商与白尘相互交换眼神后一起看向头牌琴郎。

琴郎努力忽略来自沈鹤归的压迫感,轻言细语:“我观公子这摸样,是第一次进男风馆吧?”

沈鹤归脸色微沉,双眉紧锁,满脸嫌弃:“像个正经男子般好好说话,别压着嗓子学女子做派。”

琴郎:“……”见过奇葩的,没见过这么奇葩的,既然点他作陪,不就是好男郎装作娇女嘛!

琴郎作为头牌,内心十分强大,他瞬间调好心态,清了清嗓子,从善如流应道:“公子教训的是,您一下点了六个,是想我们如何陪你消遣作乐?”

虽不见容貌,但他阅人无数,只需寥寥几眼便能断出,眼前这位公子定然非富即贵,且是个雏儿,只要他努力成为他的第一个男人,说不定有机会得自由身,享富贵!

琴郎缓步走至沈鹤归身旁,想倾身坐到他腿上。心中算盘打的啪啪响。

冯易早有防备,他上前半步,冷脸薅起琴郎:“你站着伺候便是,我家公子不喜外人近身。”出宫前,他干爹特意交代过,绝不能让不三不四的人男人接近太子殿下。

沈鹤归淡看向在角落里瑟缩的三人,又复问道:“这南风馆的一楼,天天如此?”

“他们哪里知道,还是我来答比较好……”琴郎不死心,想继续靠□□勾搭沈鹤归。

“将这碍事的人绑起来,拖外间去。”沈鹤归沉声吩咐,满脸的嫌恶抗拒。

这下,明眼人都能瞧出沈鹤归是极为厌恶男子近身的。

冯易:“是,主子!”

琴郎:“你们……唔……”还从未有人嫌过他碍事!

冯易的动作极为利落,他掏出方帕捂上琴郎的嘴,随即扯下幔帐将人捆绑结实。

待琴郎被拖走,角落里的三人才鼓起勇气,一人一句回着沈鹤归的问题。

“天天如此,我被迫看了有大半个月了。”

“公子来的有些晚了,子夜十分才是真热闹。”

“外面是最低等的,阁楼雅间内还藏着更肮脏的交易,这里逼男为娼,草菅人命,无法无天,求公子救救我们!我们不想做兔儿爷!”

沈鹤归转眸望向至始自终都十分安静的白尘与流商,正色道:“你们两个也是被强充断袖?有一句假话,今夜就别出这个门了。”

沈鹤归目光凛然,带着十足的压迫与审视。

“……是。”

“……我也是,方才那琴郎不仅是头牌,还是馆主的相好。”流商怯怯道。

沈鹤归皱眉:“你们这儿就没有两情相悦的男子?”

男子与男子寻欢本就在违逆世俗伦理,原以为这南风馆会与妓院不同,没想到是殊途同归。

流商壮着胆子:“倒是有一个,他为了供相好读书,将自己卖了进来。”

沈鹤归:“你去将人带来,我有些问题想请教他,若结果满意,带你们离开这里也不是不行。”

白尘眼中精光一闪,赶忙补充:“我也认识一个后天自愿的,我去喊他来!”

沈鹤归颔首。

见两人出去,冯易走进里间,躬身问道:“就这样放他们出去?会不会对主子不利?”

沈鹤归起身将茶盏里的水泼向窗外,又将茶盏抛远:“怕什么,不利岂不是更好!”证据都不用找了,单谋害储君一项罪名都够受的。

脚步声由远及近,流商与白尘领着各自的人进入里间。

白尘抢先开口:“他名唤碧竹,公子的问题他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沈鹤归背手,悄悄掐着手心,冷声问道:“你当初……是如何说服自己,接受与男子欢好的?”——

作者有话说:明天我尽量苟长一点,然后早点发[捂脸偷看][抱抱]

第37章 荒谬 恶犬

碧竹人如其名, 清瘦似竹,修长挺拔,他道:“家中贫穷, 我除了容色, 身无长物,这里来钱快且轻松,反正被睡一次也是睡, 无数次也是睡,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

最后三句话不停回荡在沈鹤归耳旁,刺得他太阳穴突突的疼, 仿若针扎,他来回踱了两步,冷静片刻后又问道:“时间长了, 真的能毫无芥蒂的习惯?”

碧竹:“我为娼, 来者皆为恩客, 谈不上毫无芥蒂。我观公子衣着气质皆不凡,冒昧猜测, 是有男子热烈追求公子,让公子为难了。这男子之间一对一的真情, 公子还是问承桑比较好。”

白尘偷偷拉了一下碧竹,一脸的怒其不争。

承桑是流商带来的公子,麦色皮肤, 身高体壮,一身的腱子肉,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那里拉来凑数的苦力壮汉。

沈鹤归的目光转到承桑身上,许诺道:“你的回答若能让我满意,可为你更名换籍, 再送你与你的相好一起去书院读书,费用我出。”

他憨笑着揉了揉后脑,实诚道:“这怎么好意思。我和相好在一起的时候没啥芥蒂,我们是真心相爱。公子若想试着接受那位真心追求你的男子,可以从简单的肢体接触开始,比如整理衣冠,共乘一车,每日说些贴心话。”

见沈鹤归听的认真,承桑毫无保留的开始传授经验:“男子与男子相爱相守,违逆世俗纲常,多有阻碍,所以一定要又争又抢,年纪上来以后,若对方家中逼着娶亲,一定要从中做梗,清除所有潜在男女情敌,万不可让第三者介入感情。”

承桑停顿片刻,整理着腹稿:“若对方主动提出想娶妻,传宗接代,也万不能同意,一定要软语相劝,让他放弃念头。若担心后继香火,可从宗族过继,或者收养几个穷人家养不起、遗弃的孩子。”

“我那有好几本珍藏的春宫图,可赠与公子,对了,若以后,公子下定决心,要与另一位公子在一起,选择做下面那个的,一定要戒辛辣,还要备好花油。”

涉及到知识盲区,沈鹤归缓步坐回案前,虚心求教:“何为下面那个?又为何要戒辛辣,备花油?”

白尘轻笑一声,抢道:“不走寻常路可不就得另辟蹊径,被走的那个为下。谷物排出之道紧涩,需以花油温润扩张,方可承受雨露。这初次要是太过粗暴,不用我多说,想必公子也能明白,这往后数日会有多难过。”

碧竹那个呆瓜,送到手的功劳都能让出去!还得是他自己来。

沈鹤归一点就通,当即如腊月寒水兜头浇下,僵坐在了原地,他额角的青筋鼓胀,而后如虬龙般根根暴起,指尖青白,无意识攥破了衣裳。

他既不举,必然是做下面那个,所以往后在榻上,须得同意鹿文笙对他那处……做那种事情吗?!这难免也太过荒谬了!

沈鹤归的心底一角无声崩塌溃散,三观也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他内心在天人交战,面上却不显,只有冯易,隐约察觉到了主子内心的汹涌。

来之前,干爹已将前因后果与他交代分明,当时听完,他心中如掀惊涛骇浪,不可谓不震惊,同时又非常敬佩殿下,忍常人之不能忍,行常人之不敢行。

他净身已有两年,换位思考,他做不到,除非拿刀架在他的脖子上逼他。

脚边的琴郎一直在挣扎,冯易心中惴惴,遂用力掐起他的脸,悄声恐吓:“我劝你安静一些,不然等会儿有没有全尸留着都不好说!”这个没眼色的,可别闹出大动静牵连他。

沈鹤归不言,屋内一时陷入无声的寂静,只有烛芯发出了几声“噼啪”爆裂声。

承桑摸着脑袋,欲言又止。

白尘瞥见边上新来的三个小崽子相互推搡着想说什么,又急忙抢先打破满室寂静。

他扭腰上前半步,意欲邀功:“这种事情,用耳朵听与亲身体会是不一样的,无论是上还是下,只要熬过第一回 ,自然能得乐趣!”

沈鹤归垂眸遮住眼底的晦暗与汹涌,咬牙问道:“下面那个……初次是什么感觉?是褪去衣裳……抹油直接开始吗?”

白尘带着笑意:“哪有这般急躁的,自然也是有前戏的。我那里也有几本珍藏的春宫图,一会儿可赠给大人。”

白尘挑衅的看了眼承桑,继续为沈鹤归解惑:“男子的第一次,如同女子一样会疼,若伴侣粗暴,第二日坐卧都会很难受,还有可能会流血……”

承桑趁着白尘换气的功夫插话:“寻欢也不是只有这一个法子,其实后路还是少让人走比较好,半月前我认识了一个老倌,他年轻时没节制,所以后头漏了,一天要换好几次裤子……”

晴天霹雳不过如此!

沈鹤归的指节被他攥的噼啪作响。

室内气压越来越低,空气好似凝滞,承桑人虽糙,但心思细腻,所以讲话的声音越来越低,到后面直接止住了话头。

瞅着沈鹤归隐隐泛青的面色,承桑迟疑劝道:“公子要是实在难以接受,不如放过自己,拒绝那位追求你的男子。”

他不劝还好,一劝沈鹤归手下的榆木桌瞬间四分五裂,茶壶杯盏落地,摔的粉碎。

拒绝之语从沈鹤归的牙缝挤出:“不行,我已迈出第一步,主动留他同榻过夜了,不可反悔!”他深吸一口吸,停顿片刻,“你们都去外间候着,让我一人静静。”

承桑叹了一口气,强拉着还想继续传授经验的白尘朝外走去。

待冯易将纱帘放下,沈鹤归心烦气燥地起身,大步走至窗边透气。他的力气本就比旁人大,木头窗槛顿时被攥的稀碎,他倾尽所能的说服着自己:

你可以的沈鹤归!只要鹿文笙温柔些,疼过第一次便好,你要克服,要接受。

你是主,鹿文笙是臣,给不给,后面怎么给,一月给几次,还不是由你说了算!

何况母亲在世时,特意交代过,不论付出什么代价都必须登基,不仅要坐上皇位,更要坐稳皇位,牢牢把控沈家的江山,再做个万人敬仰的好皇帝!

这世上,单纯的利益联结从不牢靠,必须让鹿文笙爱你爱到要死,做他心尖尖上的那个人。你的野心,你的计划,都需要一个能让你安心露出后背的伙伴。

沈鹤归一时心绪杂乱,将内忧外患与鹿文笙那些代抢文章全在脑中过了一遍。

要是鹿文笙是女子就好了,他虽不举,但也有办法能让其快乐……

罢了,假设无意义,想再多,让步再多也无意义!

……

晨光破开浓云,全新的一天悄然拉开序幕。

鹿文笙计划的很好,但巳时刚到,冯苟就将她喊醒,委婉告诉她:殿下让她去兽园逛一逛。

没料到沈鹤归如此重诺,鹿文笙心中熨帖,被吵醒的不愉瞬间散去。

一番梳洗用膳后,鹿文笙揣着小元,又顺走了沈鹤归昨夜特意用过的胰子,将其与那咬过一小口的糖糕放在了一处。

今日的阳光格外明媚,照在人身上暖融融的。

鹿文笙看了一堆形状各异动物的屁股后,有些腻了。

她道:“大伴,我觉得差不多了,常见的不常见的咱好像都看过了。”方才仔细观摩过后,她已心中有数,绝不会被骗第二次。

冯苟知道鹿文笙以后会是沈鹤归的枕边人,神态语气都格外恭敬:“鹿大人这是累了?要不去那边的亭子休息一会儿,咱还有刚骟过的没看。”

眯眼迎向暖阳,鹿文笙心中一动,她随便扯了个理由:“不累。我们加快速度吧,突然想起今日还有些家事需要处理。”

这么好的太阳,多适合边晒边睡觉。

“好。”冯苟笑眯眯应道,“这块砖有些不平,大人小心!”

拐过好几个弯后,一行人来到了一处矮房。

冯苟让小太监喊来主事的人,又领着鹿文笙参观了一番。

那些兔、猪、牛、马、羊等摊在地上,比不上站着的有趣,鹿文笙看的兴致缺缺,

她行至后院,闲闲拨弄着桌上散落的药材,顺口道:“你们还挺人道,居然用曼陀罗和乌草镇痛麻醉。”

冯苟笑着:“殿下让用的,不仅如此,这园子里还有专门伺候这些畜生的兽医。”

“挺好。”她漫不经心的扫了眼不大的后院,突然对上了一双熟悉的眼睛。

那狗的眼神,好熟悉!

鹿文笙心头一跳,上前两步,试着吹了个口哨,果不其然,斜上方狗笼里的狼犬摇着尾巴站了起来。

冯苟见状,立刻堆起满脸惊叹,开始拍鹿文笙的马屁:“鹿大人这口哨吹的真好,那恶犬听了,居然会和颜悦色的晃尾巴。”

鹿文笙打着哈哈笑了两下。

能对她的口哨有反应的狼犬,恐怕只有她亲手养大的裤衩儿了。只是它一向乖的很,并非恶犬。

鹿文笙眼珠一转,不露声色的开始套话:“我看它那模样挺乖的,不像恶犬,那站姿多端正,多飒爽!”

冯苟甩了下手上的拂尘,拈起手指,开始细述:“那恶犬是殿下回京后来的。正月里殿下繁忙,宫中又杂乱,就将几条猎犬养在了这兽园里,那群猎犬雌雄皆有,本来一切都好好的。”

冯苟用手背拍了下手心,整张脸都皱的十分生动:“怎料从狗洞进来了个它,此犬不仅搞大了那群母犬的肚子,还咬死了所有公犬,连骟掉的都没放过!”

鹿文笙目光游移,心虚了片刻,带着好奇开口问道:“所以有几只母犬怀了?”

冯苟:“整整二十只。”

鹿文笙:“……”

第38章 狗阿狗 鹿富贵

她以前不是没给裤衩儿找过老婆, 现在看来还是找少了。

冯苟在边上掐指算:“这二十只烈犬生崽,平均算一胎三只好了,一个半月后就有六十只。紧接着就是哺乳, 又要将近两月, 这上半年,就因这条恶犬,殿下无法去猎场围猎了!”

鹿文笙轻咳一声, 开始为裤衩儿找理由:“带不了犬围猎,殿下可以带人。而且春日里,这母犬迟早是要发情的。”

万幸刚才没直接与裤衩儿相认, 这篓子捅的委实有点大,一两只她还能招架。二十只母犬,再加上近百只犬崽, 万一让沈鹤归知道这犬是她养的, 要她负责怎么办?

沈鹤归的犬, 必然吃用精细,她这编修的人设, 就算不吃不喝估计也养不起。

但眼下遇见裤衩儿了,也不能放任它在兽园里被关着。

“鹿大人有所不知, 殿下每次去猎场,只带犬和马,不带人。”冯苟指向药桌, “畜生发情是天性,所以往年春日, 都会备药。”

冯苟顿了下,目光扫过犬笼,又添了句:“有好几条母犬, 都是第一次下崽。”

鹿文笙望着自家的狗,语塞难言,她极力绷住表情,扯开话题:“除此之外,它应该没再行恶事了吧?”

没想到遭祸害的还有沈鹤归养的黄花闺犬!这要是东窗事发……不行,必须提前预备好对策!

冯苟侧身看向身后的主事。

那主事接到眼风,上前半步,低声回道:“正月里,兽园里的宦官杂役都被它偷过棉裤,咬的稀烂,没发现之前还以为是猛兽从笼子跑了出来。”

主事当鹿文笙是想听趣事,绞尽脑汁的回忆着:“这犬没被关起来之前,是个惯偷!不仅常偷些鸡鸭之类的小畜生讨好母犬,连马槽里的精良草料也不放过,起先我们以为这犬是偷着玩,后来才撞破,它在外头偷养了只屁股有疤的骡。”

鹿文笙随手扯了片叶子,硬扯出一个十分自然的笑,装作不经意一问,“有趣,那骡子如今何在?”

她家裤衩儿从小就通人性,能干出这些事也不稀奇。只是,她的骡屁股上没疤,难道是流浪的时候被人伤了?

“可不是!”主事陪笑,恭维,“那骡在偏院里干活!殿下说,这犬既然与那骡感情好,就让骡干活还债。也得亏了这骡能干,不然殿下肯定会去寻犬主人。”

“呵……呵呵……”鹿文笙硬挤出几声笑,一时百味杂陈。

闯祸的犬,她一定要带走,至于这骡,就留在沈鹤归这儿干活抵债吧,而且一路走来,她发现兽园的伙食很不错,住的也宽敞,比跟她回家好。

何况沈鹤归昨日给了她一匹马,骑马上朝,比骑骡快多了。

鹿文笙将手上的叶子揉的稀碎,抬手虚咳了两下,提步朝犬笼走去。

主事怕鹿文笙在他的地盘被狗咬,急忙追上阻止:“大人,不可接近,这恶犬凶的很,万一将您伤了,小人赔不起啊!”

被拦住去路,鹿文笙没急没恼,只仰头示意主事回头自己看:“你看它那尾巴,那眼神,好像很喜欢我。”

鹿文笙侧身对冯苟道:“大伴,这犬与我有缘,我瞧着它也讨喜,正好我家缺条看门的犬,讨个情面,不如将它卖给我如何?”

冯苟:“这……”

见冯苟犹豫不决,鹿文笙决定再加把火,装下可怜:“我家中的情况想必大伴也知道,除了我,只有蚊虫是公的,这以后为殿下做实事,少不了夙兴夜寐,晚上不能没有看家护院的。”

冯苟心中一动,觉得在理,遂提议道:“可这犬哪有人好用,不如我与殿下提一嘴,安排几个护院?”

“不不不!”鹿文笙连忙摆手,搪塞道:“还是犬好,我与我娘都生了张漂亮脸蛋,无论安排男护院还是女护院都会招闲话的。”

带几个沈鹤归的人回家,她的女儿身岂不是分分钟暴露。

瞅着鹿文笙那张漂亮脸蛋,冯苟一时为难。

这要是猞猁,猿猴之类的他能做主。鹿大人看上什么不好,偏偏是这捅了娄子的狼犬。

冯苟为难:“鹿大人……”

不待他说完,鹿文笙摸出小袋碎银硬塞到冯苟手上,她道:“殿下要是问起来,就说这犬我买了,省得以后他兴起逛兽园,看着糟心。”

话毕,鹿文笙动作极快的将裤衩儿放了出来,并悄悄拍了拍它的头,让它别太兴奋。

冯苟见裤衩儿安静坐在鹿文笙脚边,不见半分躁动,到底没再多说。

天光清亮,风和日暖。

出兽园后,鹿文笙右手接过小太监递上的缰绳,左手牵着失而复得的爱犬,心情舒畅的回家了。

还好陪她逛兽园的是冯苟,不是沈鹤归,不然真不好糊弄。

鹿文笙彻夜未归已有两日,宋枝蕴对此却习以为常。

宋枝蕴拉过鹿文笙,关切地从头看到脚,眉梢一挑:“臭小子,又去哪里厮混了两夜?”

“娘,这回你可真冤枉我了,我和太子殿下在一起呢!干的都是正事。”鹿文笙将宋枝蕴拉至室外,眉眼间都是掩不住的兴奋:“你看我带谁回来了?”

“旺旺旺——嗷呜呜呜——”裤衩儿听见宋枝蕴的脚步声开始疯狂蹿跳摇尾巴。

“诶呀!”宋枝蕴惊呼,上前抱着狗头就是一顿猛揉,“这狗你是从那里寻回来的?”她还以为缘分尽了,再也寻不回来了。

“嘘嘘。”鹿文笙急忙示意宋枝蕴小声说话,而后略过骡子,将前因后果细细交代了一遍,叮嘱:“这狗从此刻开始就叫鹿富贵,外人若问,娘只需答是我从朋友家新买的,幼犬个头小,看不了门,且容易死,不如大的划算。”

“娘晓得了,萤娘那边我也会叮嘱好,你放心。”宋枝蕴心细如尘:“只是,万一有人问起从何处买的,还有没有的卖,我该如何答?”

鹿文笙想到裤衩儿捅的篓子,道:“你就说大的卖完了,只剩小的,还没生,要等到六月份,一口价五两银子一只。”帮着卖卖,能弥补一点是一点吧。

“至于这从哪买的……就说是大官家里的狗,不方便透露身份。”鹿文笙停顿片刻,“若真有人问出处,娘看情况加点价格,高门出身的狗崽,贵些他们也能接受。”

宋枝蕴点头,又与鹿文笙交换着信息:“你下午若是不上值,可千万别去燕子河畔的秦楼楚馆,今儿天刚蒙亮,不知出了什么大事,好多兵将整片花街围了个水泄不通。”

鹿文笙没多想,顺口道:“那地方藏污纳垢,出事是迟早的,萤娘呢?”

“选你们成亲要用的东西去了。”宋枝蕴将狗绳解开,打算带裤衩儿去熟悉新名字,“日子给你们定的三月十六。”

“行,简单办办,走个流程就行,衙署里要关系好的就只有商廉与霍谦,所以备三份请柬就够了,他俩各一,最后一份给太子殿下……”

鹿文笙推开使劲往她身上爬的裤衩儿,“备好纸墨,请柬我自个儿写,到时候提前半月通知邻里便可。”

虽然沈鹤归不一定会来,但请柬还是要给的,就当表达亲近之情了。

谈到亲事,鹿文笙一副风轻云淡的模样,但宋枝蕴却开始忧心邻居会不会赏脸参加喜宴:“我们家独来独往惯了,这突然喊邻里来喝喜酒,他们会来吗?”

鹿文笙稍稍用力拍了下狗头,想让它安分:“这简单,娘只需告诉他们不用随礼,宴上鸡鸭鱼肉皆有,且管饱,吃不完还能带走。”

无本白嫖,对于一年只能沾几次荤腥的普通百姓来说,应该很有诱惑力了,这古代成亲真麻烦!为了真实不留把柄,还不能雇人撑场面。

“倒是个好主意。”宋枝蕴点头,又想到了前天不请自入的几个怪人,“对了,前天白日里,有一伙蒙面人来家里乱翻,不知在找什么,你是不是在外惹祸了?”

鹿文笙摸狗的动作一顿。

前天,不就是沈鹤归知道她手中有份圣旨的日子,难道是沈鹤归干的?

不对,沈鹤归没必要这样做,她人都在他身边,直接要不更快。

鹿文笙眉头一皱,问道:“来了几个人,什么衣着,你与萤娘没伤着吧?”

“没伤着,就普通的黑布衣裳,黑面巾,那些人还挺有礼貌。”宋枝蕴指了指角落里的菜地:“菜苗踩歪了几株,人家还帮忙扶正了,而且翻东西的时候也轻手轻脚的。”

鹿文笙:“……”还好她惯常用的贴身衣物都放在萤娘哪里。

她在脑中迅速盘算了一遍,并未咂摸出会做这样无聊事情的人。但有一就有二,还是做些准备比较好。

“娘你等我一下。”鹿文笙快步走回房间,摸出沉甸甸的一袋银子交给宋枝蕴,“选个好日子,找几个匠人将咱家的围墙加高,等过些时日,我与殿下巩固好君臣之情,想办法弄些火器回来。”

宋枝蕴面露难色:“这围墙已经够高了,再高,遮了日光,如何种菜?菜长不好,我们吃什么?”

“咱家是真穷还是假穷,您心里没底。”鹿文笙停顿片刻,委婉道:“您是不是看中了什么大价物品?家里的钱要是不够,可以给南边去封信,让他们孝敬过来。”

宋枝蕴:“这不太好吧!”

鹿文笙摆手,“只要别太离谱,或者到手后大肆炫耀,一两件我还是有法子兜底的。还有入夜后,裤……鹿富贵也别拴着了。”

“好,娘考虑考虑。”

……

鹿文笙舒舒服服的过完了愉快的一天,又在第二日一早,托萤娘找到霍谦,帮她递了假条,因为她的葵水来了。

鹿文笙摊在床上养腰,小元在枕边呼呼大睡。

也不知是不是昨夜挥锄挖坑,藏胰子做任务的后遗症,这次的腰格外酸痛,量也大,幸而肚子一反常态的不疼了。

不然前后夹击,那日子,不要太酸爽。

想来前天夜里,她突然感性哭了一通,也是激素作祟。还有那陈辛,也是倒霉,偏赶上她快来大姨妈的时候找事,简直找揍。

昨日无事发生,也不知今日朝会,还会不会有人参她,万一闹严重了,沈鹤归会不会传召她,不行,得去换条厚棉裤,万不能漏了。

这边鹿文笙在忧心葵水量突然变大,那边沈鹤归正在朝堂上出神。

奉天殿内闹哄哄的,吵的还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从哪里搞钱,充盈国库。

沈鹤归淡然望向吵的脸红脖子粗的文武百官。

昨日下午,他已密遣林守白彻查京畿及江南诸寺,窥一斑而知全豹,有无鹿文笙所说的状况今晚就能有结果。

沈鹤归换了一个能让自己更舒服的姿势。

吵吧,越热闹越好,省得他一人待着,心绪纷乱。且说不定,这帮老狐狸吵上头后,能挤出几个好主意——

作者有话说:明天写完就发,然后好好在床上瘫一瘫,散散班味。[爆哭]

第39章 支线任务二 黄小坑

鹿文笙请了三天假, 也等了三天参她的折子,结果风平浪静,什么也没等到。

第四日, 她不情不愿地骑着马去点卯上值了。

虽说鹿文笙与肃王闹掰了, 但她依旧很怀念给肃王狗腿的日子:俸禄照拿,班还不用怎么上,几乎每天都很开心。

将马安顿好, 鹿文笙踩着点,拎着大包东西走进了翰林院。

穿廊过路,众人见鹿文笙揍了上级却平安无事的过了三日, 态度大变,都纷纷上前与她打招呼问好。恍惚间,竟让她生出错觉, 好像日子回到了肃王得势的时候。

基层史官, 没有独立办公场所, 都挤在公共厅署办公,不挤但也不宽敞。

鹿文笙想知道陈辛这三天都干了什么, 便走到霍谦身后,拍了拍他的肩膀, 顺便递上一大袋零嘴,道:“给你和商廉带的。”

商廉起身接过,才掀开一角, 眼睛便亮了起来:“卤豆干,五香肉干, 猪肉脯,酸甜梅子,酸萝卜, 板栗饼,豌豆糕,居然全是我俩爱吃的!”

鹿文笙单手一撑,坐到了身后的书桌上。

“我这三天在家,我娘闲不住做了很多零嘴,便想着给你们分点。”等商廉美滋滋的放下零嘴,鹿文笙才问起陈辛:“陈辛这三日都在忙什么?居然没让御史参我!”

霍谦低声道:“挨了顿揍又丢了面子,他那小肚鸡肠,怎么可能不参你。我替你打探了,他连着参了你三日,只是折子都被殿下压了。那日你走的真是时候,太子殿下连夜递了份官员任命名录过来,陈辛带着赵编修等人起草到半夜才归的家,结果,第二日又被殿下批了顿,说他们笔墨措辞太烂!”

“这样啊!”鹿文笙心中暗爽,目光扫过商廉的座位:“商廉呢?他一贯准时,怎今日还没来?”

商廉转头看过去,回道:“他家里出了点事情,请了长假。”

鹿文笙撇了撇嘴,不以为然:“怕是家中嫡母又作妖了。”清官难断家务事,她也不好多管,只能帮衬。

想到明路上已归顺了沈鹤归,鹿文笙悄声对商廉道:“我现在是太子的人,过了明路那种,所以你俩不用太忧心未来。像以前一样,我在一日,便罩你们一日。”

商廉心中一跳,并未觉得这是个好消息,他急问:“你与殿下做了什么交易?”

难怪殿下会压参小鹿的奏折,可他觉得还是有哪里不对,太子殿下他见过几次,绝对是心思深沉,不易相处的人。

暂不提一朝天子一朝臣,背主之人,绝不会平安无事的待在原职上。

商廉越想越忧心。

边上来了位上值的同僚,鹿文笙抬手遮住嘴巴,商廉面上不显,微微倾身配合。

鹿文笙没提系统与任务,只道:“放心,只是帮殿下出了几个小主意,殿下他人其实还不错。”

商廉不可置否。

两人又寒暄了几句,见大厅里的同僚陆续来上值,便坐回了各自的位置。

于鹿文笙来说,只要是工作,都是乏味无趣的,且每时每刻都变得格外漫长,她眼巴巴的盼着下班,结果酉时初,冯苟居然亲自来请她,说沈鹤归要见她。

鹿文笙试问能不能明天见,毕竟再过几刻钟,天都要黑了。

冯苟笑咪咪的说不行。

没办法,她只好顶着众人艳羡的目光上了沈鹤归的马车。

有了隐蔽的场所,小元从衣袖的暗袋里爬了出来。

它趁机问道:【机不可失,宿主要不要顺便做下支线任务,刷男主的好感度?】

鹿文笙毫无犹豫的拒绝:“不做。”

上次是吻上沈鹤归,万一这次是睡上沈鹤归,那她的日子还要不要过了!

虽然睡沈鹤归也不难,可以用点手段吃自助。

鹿文笙探了下小桌上的茶壶,发现是温的,顺手给自己倒了杯茶。

鹿文笙:“你喝不喝?”

小元摇头,带着自责与内疚,声若蚊蚋:【我有件事情与你说。这几日,宿主翘班,我也跟着翘了,刚才睡醒看了眼,发现这三日,男主的好感度一直在零至很多个零之间徘徊。】

“咳——”

突闻噩耗,鹿文笙喝进嘴里的水,直接从鼻孔冒了出来,她强压咳意,用变形的嗓音道:“你声音大些,再说一遍,我没听清楚!”

小元放开嗓门,直接将话吼了一遍。

一时间,鹿文笙只觉脑内耳中都是嗡鸣声,眼中世界也失去了鲜活的色彩。

瞅着呆愣住的鹿文笙,小元自知闯了祸,它极为懂事的爬下地,抬爪勾起鹿文笙的官袍将毛毯上水渍抹去。

鹿文笙重重放下手中的茶盏,开始找原因。

她这几天没出现在沈鹤归面前啊!为什么会这样?一定是这是懒龟出了故障。

鹿文笙一把掐起小元的龟壳,连着抛出一堆问题:“我这几天没惹沈鹤归!你是不是因为壳子裂了,出了故障?你能将意识转移到别的龟身上吗?我现在就给你买个新身体?颜色这么黄的一时难找,但威武雄壮的龟肉身,还是蛮容易找的,你想当公龟还是母龟?”

小元缩了缩脖子,不大的圆眼里居然能透出几分严肃:【我发誓,我只有反和谐系统失效,数据统计模块都是好好的,若骗宿主,就让我从母龟变成公龟!永远吃不到心爱的小鱼小虾!】

鹿文笙突然觉得心口很梗,前途黯淡。

她深吸一口气:“所以,沈鹤归现在对我的好感度是多少?”

小元;【-100】

鹿文笙瞬间松下一口气,好事,啥也没干,直接少了负一百。

小元见鹿文笙一副如释重负的模样,赶紧补充道:【男主对你的好感度跌破过负一千,好感值到负一千,代表男主想过杀你。】

鹿文笙吸到一半的空气直接劈叉了,她呛咳一声,“可上次你给我看了沈鹤归对皇帝的好感度,人家那么多零都没死。”

小元解释:【破负一千后,就不是好感度了,而是折磨值,零越多,代表落男主手里越惨。宿主的负一千,代表男主会给你来个无痛死亡。】

“这么重要的事情你为什么不早说!”鹿文笙咬牙将字挤了出来,又担心生气的时候下手没轻重,会捏坏小元,遂将它放到了一边。

小元委屈又愧疚:【不用到处流浪的日子有些太舒坦了,所以忘记了。】

鹿文笙语塞。

得!个子矮小,爬的慢,吃食不好找,再加上是个需要冬眠的变温动物。不得不承认,一心想混入人群的流浪龟,是比流浪猫狗更艰难的存在,

虽想不出沈鹤归想杀她的原因,但这好感度监测也算是金手指了,严格来算,她应该感谢小元。只是这任务,她真的不想做。

花时间又花精力,还得不到什么好处,就算把沈鹤归的好感度刷到百分百,他也不可能养她一辈子且事事依她,而且她也不用他养。

可如今看来,这任务好像不得不做。

小元:【……宿主】

见鹿文笙陷入沉默,小元低低的喊了一声,语气要多委屈有多委屈。

鹿文笙掐着自己的下巴肉,瞥了小元一眼,突然冒出一个十分大胆的主意。

她垂眸问:“你与我能不能互换身体,我去当龟,你来当人做任务,刷沈鹤归的好感度,做完我们就换回来。”

小元连退数步,直到尾巴壳碰到车壁,才敢开口:【我不要,做人太苦了,为了填饱肚子一天十几个小时都需花在上班上,做着无趣的工作,维持无趣的人际关系,晒太阳都不自由!而且我也没互换身体这个功能,宿主还是不要动歪脑筋了。】

当然,还有最最最重要的一点,男主是它的天敌,它宁愿泡大粪也不要跑去攻略男主。

听完小元的话,鹿文笙觉得自己的心口被扎了深深一刀,她朝小元勾了勾手指。

小元没什么心眼,它犹犹豫豫的爬上前,精准接到了鹿文笙赏它的脑瓜崩。

“找弹!你这周的小虾米没了!”脑子不大,看的还挺透彻。

鹿文笙气消了些,将它放到温热的茶壶边上,问道:“所以我将沈鹤归的好感度刷到零,就永远不会出现负一千的情况了?”

仔细想想,负一千沈鹤归才生杀意,脾气算是很好了,换做是她,负十都忍不了,更别说负成百上千。

小元抬起小短腿扒了下脑袋:【不够,要到百分之百。】

有小鱼也行,反正都比流浪好。

鹿文笙:“那我要做几个主线任务和支线任务才能将好感度刷到百分之百?”她还没活够,赚的钱也没花完,万不能突然嘎在沈鹤归手里。

眼下只能委屈一下自己。

小元:【我做不了主。得看男主的反馈。】

麻烦!不如走老路,把当初搞定肃王那套法子用在沈鹤归身上。埋胰子那晚,她爬起来查了三遍,好感度一丝都没动,代表做完两个主线任务与一个支线任务好感度才提升了一点。

多出的一百点她估摸着也不是靠任务涨的。

但能涨一点是一点,聊胜于无。

鹿文笙认命:“说吧,支线任务是什么?”做吧,顺便堵上小元的嘴,省得它一直见缝插针的问她做不做任务。

小元:【对男主说六句土味情话。】

鹿文笙:“?!!!”

她就知道!

当初应该起名叫小坑,而不是小元!黄小坑!

鹿文笙咬牙:“只是情话,不土行吗?”

小元摇头,明显欢快了起来:【不行哦!宿主。友情提示:任务入耳即接受。】——

作者有话说:宝宝们,申请的周二V,没看的记得把前面看完。爱你们~

第40章 殿门倒了 掰扯

沈鹤归的马车隔音效果极好, 鹿文笙的低语声未泄分毫。

这几日,沈鹤归顺着户部左侍郎张敏之与都察院右御史张崇科等人‘提供’的线索顺藤摸瓜,罢免贬谪了不少官员, 当然也抄家斩首了很多, 所获颇丰,代价便是白日里无片刻闲暇。

鹿文笙到的时候,沈鹤归正在文华殿与诸臣商议空缺职位的填补, 后续政务调整,以及今年的恩科试题。

交谈声透过门帘隐约传来,鹿文笙看了眼边上一直在催他进去的冯苟, 小声道:“里头商议正事呢!我就这么进去不太好吧?”

虽然她也挺想快点将任务做完,省得像块石头一样沉甸甸的压在心头,时刻记挂。

冯苟满脸的哀怨的轻推着鹿文笙:“没什么不好的, 鹿大人信我!殿下见到你一定会开心的。”

这些天殿下的挣扎, 他皆历历在目, 如今殿下不仅人瘦了一圈,脾气也见长不少, 还特别能熬夜,熬夜也不是干正事, 要么去见成双成对的断袖,要么看一些歌颂男风的爱情话本。

看也就算了,还拿着朱批御笔在话本上圈点批注, 继而问出些让他难以招架的刁钻问题。

此刻,他已陪着殿下连熬了三夜, 这把老骨头实在有些支撑不住,只得提议让殿下见一见鹿大人,毕竟想象和现实还是不同的。与其在深夜独自苦苦思索, 不如拉上鹿大人一起探索。

殿门口,鹿文笙与冯苟正僵持着,里头突然传来沈鹤归的怒喝:“我要的是能办事、办实事的肱骨之才,不是浸在烂菜缸里磨圆了棱角的石头!谁再敢拿资历说事,便去诏狱里好好醒脑子!”

鹿文笙急忙扒住门框,用另一只手反推冯苟,悄声慌喝:“大伴休要害我!”

她记得沈鹤归的养气功夫极好,一贯喜怒不形于色,可现在怎么像吃了炮仗一样。

反正生气的沈鹤归她惹不起,这枪口万不能去撞。

推不过冯苟,鹿文笙干脆用双手力扒紧门框,推托道:“我去逛一圈再回来!”

冯苟软硬不吃,带笑悄声道:“正好拉殿下一起逛!”

鹿文笙:“……”她不想,她不要,她坚决拒绝!

鹿文笙瞅着冯苟咯吱窝下的巨大空隙,不露声色地偷问小元:“支线任务也是两日时限?”

小元也听见了来自天敌的怒喝,它将自己缩成了一个龟饼,声似呓语:【支线任务没有时限。】

真棒!她先跑为敬!任务以后再说!

鹿文笙瞅准空隙准备发力!

“吱嘎——咔!”令人牙酸的门轴的断裂声先响起!

她一脸懵逼地望向发出声音的地方。

冯苟立马想到被沈鹤归无意损害的门轴还未修,心脏几乎跳出胸膛,后背瞬起冷汗,他赶忙让人拉开鹿文笙。

“快帮忙拉开鹿大人!这殿门好像要倒!”冯苟惊呼。

鹿文笙被拉开瞬间,沉重高耸的殿门擦着她的鼻尖倒下。

木屑飞溅,红漆碎裂,轰然倒塌之时,扬起一片尘埃,噼啪声久久回荡在这小片天地里。

冯苟颤手轻轻点了下鹿文笙的颧骨,倒抽一口冷气:“诶呀完了!大人的脸被木屑伤了!都出血了!”这要是留了疤痕,以后还怎么争宠!

冯苟一时心急如焚,慌忙让小太监去请太医。

鹿文笙呆愣愣的下移目光,瞅了眼冯苟指尖上那抹几乎难以察觉的淡红血迹,又垂下脑袋,双目无神的望向四分五裂的殿门。

好好休息了三天,她的力气已大到能扯坏快四米高的殿门了?!

鹿文笙难以置信的抬起双手,缓缓攥紧拳头。

早在冯苟惊呼出声时,文华殿内已停止了讨论。

沈鹤归在殿门坍塌前一瞬便已判断出,那即将倒塌的殿门虽声势骇人,却伤不到鹿文笙分毫,他止步拦住后面的文武官员,静待轰然巨响尘埃落定才快步至鹿文笙面前,将人仔细打量了一遍。

“殿下千岁!”

见小太监跪了一地,鹿文笙才意识到她应该对沈鹤归行礼,而不是一直盯着自己突然变得力大无穷的双手。

“臣拜见……”

“你我之间不必行礼。”沈鹤归虚攥住鹿文笙的胳膊,制止,又温声吩咐:“将殿门抬走,碎屑清理干净。”

除了冯苟,在场所有人皆不知最先破坏殿门的是沈鹤归,都以为是鹿文笙大力出奇迹,毁坏了文华殿的半扇殿门。

在皇权至上的封建社会,毁坏宫殿门户者为大不敬,归属重罪,是侵犯皇家尊严与安全的行为之一,依据当朝《刑律》,当判绞刑。

作为陈辛的岳丈,吏部左侍郎周复观正愁瞌睡没枕头,他立刻上前出言道:“太子殿下,《刑律》有言:凡失火烧自己房屋者,笞四十;延烧官民房屋者,笞五十;延烧宗庙及宫阙者,绞。文华殿属宫阙,眼下虽非火烧,但也算故意损毁,当判这位鹿大人绞刑!”

鹿文笙原本还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听到绞刑二字瞬间清醒了。

她心中咯噔一声,暗叫不好。

忘记这是沈鹤归家里的门了,天生就精贵,沈鹤归刚发完火,应该正在气头上,虽不会杀她,但为了不落口舌,八成又要打她屁股!

她大姨妈刚走,又要遭罪了?!

鹿文笙自认隐蔽的抬眸,想偷看一眼沈鹤归面上的表情。

结果不期然撞入了沈鹤归含笑的眼眸。

鹿文笙:“?”

为什么沈鹤归会用这样温柔的眼神看她,她扫了他的脸面,等于火上浇油,他不是应该更生气吗?

不管了,眼下还是保住屁股比较重要!

鹿文笙从沈鹤归的影子里走出,开怼:“正月刚过没多久,周大人就喊打喊杀的,不太好吧!而且你哪只眼睛看见殿门是我故意损毁的?”

耍赖皮,她最在行了!冯苟是同谋,肯定帮她。

鹿文笙循着周复观的目光看去,果不其然,他上前两步,将目光定在了正指挥小太监清理现场的冯苟身上,开口道:“冯大伴,您刚才一直在外面,想必亲眼瞧见殿门是如何倒下的吧?我们在殿内,可都听见了你那声惊呼!”

冯苟是宫内老油条。眼珠子一转就是一个借口,他躬身道:“大人真是抬举我了,我刚回来,只看见鹿大人差点被砸到,周大人不妨问问别人。”

冯苟端着和善的笑,心中却在诽复:想找死也别拉他做垫背!鹿大人以后可是殿下的人,就算点火烧了文华殿,估摸着殿下也不会追究。

这周围只有小太监,而这宫里的小太监都归冯苟管,他一表态,所有小太监顿时成了锯嘴葫芦,皆满脸敬畏的对上周复观,纷纷推说“没看见”“没注意”。

一时间,场面极其尴尬,倒像是周复观仗官高欺人,欲行构陷一般。

将情况看在眼里,鹿文笙脑子一转,赶走为数不多的心虚,清了清嗓子,朗声道:“周大人就别逼这些无依无靠的小太监了。我知你是记恨我前些时日打了你那女婿,看我不顺眼。”

周复观万没料到,眼下这事还没过去,鹿文笙居然敢提她殴打朝廷命官之事。

周复观怒道:“你居然敢主动提!”

鹿文笙嚣张道:“这有什么不敢的!陈辛又不是什么好东西!打了就打了。”而且她也与沈鹤归说过,大冒险的任务里包含“挑个不顺眼的人揍一顿。”

陈辛在燕京官场的名声极烂,奈何他本身从未犯过大错,还有身为侍郎的岳丈保驾护航。

所以眨眼间,在场的官员纷纷竖起了耳朵,开始吃瓜。

占杏秀原本在吏部做事,早看不惯周复观的做派,想到玉华台的瓜子之情,便上前帮了鹿文笙一把:“我观这位鹿大人面容和善,如今又敢主动提起,想必是受了极大的委屈!”

见有人帮她,鹿文笙眼底一亮,主意瞬涌心头。

“大人懂我!”鹿文笙上前,如好友般勾住占杏秀的脖子,借机开始倒苦水告状:“陈辛那个王八蛋,居然拿我的考核评语要挟我,让我帮他起草文书,而且署名还不是我自己,当时都到申时了,他居然要求我戌时交上去!”

她低头敛眸:“最过分的是,他还要求我连夜抄写成年旧档,说是生了蛀虫。那么多旧档我一人抄,就是不吃不喝的连抄一月也抄不完!”

鹿文笙抬起衣袖,擦了擦并不存在的眼泪,而后抱住占杏秀,开始酝酿真眼泪。

占杏秀育有两子,不爱与他亲近且都生的膀大腰圆,喜舞枪弄棒,因此猝然得知如此乖巧上进的鹿文笙居然受过如此大的委屈,心中顿起怜爱。

占杏秀暗想:这位鹿编修中第时的文章他看过,妥妥的状元之才!要是他那些不成器的儿子,有一半此子的文采,他就是明天死,眼睛也能闭上。哎!眼下只能盼孙子喽。

鹿文笙搂紧个子不高,人也清瘦的占杏秀,抬高嗓子添火加柴,她嚎道:“我在燕京无依无靠,过的好苦!那陈辛处处不如我,心生嫉恨便日日刁难我!压力太大,我这身上的膘是一点都不长!”

占杏秀像哄孙一样拍了拍鹿文笙的后背,低哄道:“没事,殿下一定会帮你做主的,男儿有泪不轻弹。”

鹿文笙抽空:“我才刚过十八生日,没加冠,能哭!”

她不提年龄还好,一提起来,占杏秀又想到了家里的儿子,心头火瞬间着了起来,人家儿子十八岁都入翰林四年了,他的儿子别说秀才,字都没识全,但凡遇上生僻字,只会扯嗓子喊娘!

正郁结,他忽又转念——眼下他得殿下赏识,入了内阁,不如想法子将两个儿子拉入好学堂,试着再教一遍,而后选个黄道吉日,让他们与鹿文笙交朋友,耳濡目染,日日熏陶,不说一甲,二甲,混个末尾的背榜也行!

占杏秀暗自开始计划。

小太监们的动作很麻利,只这片刻时间,就将文华殿前打扫的纤尘不染。

在身后官员的窃窃私语中,沈鹤归敛眸站在原地,心绪翻涌不已。

还真被冯苟言中,果然想象与现实不同。他本打算在鹿文笙看过来的时候装作温柔一笑,岂料,当他撞见对方偷偷打量自己的眼神时,温柔的笑意却不受控制地浮了上来。

这三夜,他看了不少风月话本,一直无法接受男子与男子之间的亲密,可眼下见到鹿文笙,除了最后一步,好似其它也不是不能接受。

他没宣布肃王的行踪,一部分是私心,想再折磨他几日,另一部分是为了鹿文笙,他知他的日子会没以前好过,但万万没想到,居然被欺到如此地步。

抄书边缘化,文人最重要的署名权被抢夺。在他无法看见的地方,鹿文笙又受到了多少欺负,怪不得如此清瘦。

沈鹤归心中顿起怜惜与自责,编修这个官委实太小,该升一升了。

“一派胡言!”想到陈辛的伤,以及以泪洗面的乖女,周复观气到发抖,他抬手行礼,想请沈鹤归为他做主——

作者有话说:我的大纲比火柴人还简洁,以后只能保三争六,下本我一定要弄好细纲再开。更晚点,我也能多写点,不然一完成三千字,就开始摸猫摸狗玩手机。下章小鹿就升官啦!然后就是一天24小时在沈鹤归面前上班。[狗头叼玫瑰],今天应该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