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过去不到十秒钟,一通语音直接打了过来。
没做心理准备的程茉莉吓了一跳,下意识接起。
“喂,是程小姐吗?”那头传出沈回舟温和的声音:“你有事找我?”——
【水下移动速度依然过快,引发极个别样本关注。后续应修正。】
【交*配频率可灵活调整至5-6次,妻无异议。】——
作者有话说:来咯[彩虹屁]
第26章 宠物店 叫我名字就行。
贝兰索望着女人略显惊慌地接起电话。
她断断续续地说:“对的……小区里有只流浪猫, 看上去脏脏的……”
说着说着,程茉莉忽然停下不语,认真端详了正襟危坐的黑猫一番, 语调不确定地上扬:“我感觉应该没有生病?看着还挺精神的,眼神很亮。”
贝兰索焦躁地甩了甩尾巴,这个人类女性在说什么?
没错,一腔孤勇深入地球的贝兰索, 至今仍对人类的语言一知半解。绝大多数人类只会与他进行“咪咪咪”“嘿嘿, 小猫咪”“哦哦哦你好可爱”之类毫无意义的对话, 导致他的词汇量极为有限。
今天终于被他逮到空档,得以趁长官不在,近距离观察这个人类女性。
他得出显而易见的结论——她很弱, 非常弱。反应迟钝,头顶毛发过长,四肢行动缓慢。哪怕是在幼年期, 贝兰索也能轻松地解决掉她。
而他们的长官是那么的骁勇善战,以至于他的名字在星系间成为了一个代表着灾难将至的可怕符号。他简直就是专为胜利而诞生的。
一定是这个人类女性用什么手段迷惑了他们英明的长官!
程茉莉挂断电话, 试探着伸出胳膊, 贝兰索警惕地举起爪子,可一想到此行的目的, 又放下了。
“别怕, 我带你去洗澡, 吃东西, 好不好?”
程茉莉诱哄着,先小心地摸了摸他的脑袋,见他不反抗,才托起来抱到怀里。
被抱住了。
贝兰索贴着她的手臂, 爪子无措地搭在她的肩头。挨上她温热而柔软的身体,他就变得僵直了,不能动弹。这个人类女性果然狡诈。
于是,他维持着这个僵硬的姿势,被她抱到车库,放进车里。
十五分钟后,程茉莉停好车,抱着黑猫走进宠物店。店里的原木陈设与绿植装置随处可见,加上恰到好处的光线,烘托出温馨自然的气氛。
审美一向在线的店长坐在一个小板凳上,正在投喂一只柴犬。
程茉莉踩上木地板,垂首的莱希尔敏锐地抬头看过来。
先前还计划通过潭秋池的猫和程茉莉搭上线,谁料到她主动送上门了。他扬起笑容:“程小姐,这就是那只流浪猫?”
程茉莉走到他跟前:“对的,你看,脏兮兮的,我想给他喂点东西洗个澡。”
虽然早有准备,但在听到她声音的那一秒,莱希尔还是不自然地快速眨了眨眼睛。
实际上,程茉莉说话的语气与神情都再正常不过。但偏偏越是体面,就越提醒他想起那晚窃听器里传来的细柔喘息与呻*吟。
不,他明明已经忘记了才对。莱希尔竭力藏起那段回忆,他仓促地瞥开视线,落在她怀里的黑猫身上。
这只猫受惊似的瞳孔紧缩,一动不动,状态古怪。他立刻察觉到微妙的违和,不动声色地上手摸了摸,体温也低于正常范围。
直到贝兰索被转移到另一个人类手上时,他才猛地反应过来。下意识要逃跑,却被那个男人的手掌牢牢卡住了,挣脱不得。
他露出獠牙,但想起树核不准随意伤人的警告,只好悻悻然收回。
被翻来覆去检查了个遍,逐渐发现他们没有恶意。水流打湿毛皮时,他已意识到这是在清洗,遂彻底安静了下来。
莱希尔把后续的洗护工作交给一个店员,说着场面话:“程小姐好善良。”
好歹也是第三次见面了,坐到木椅上的程茉莉听得很不自在:“不用这么正式的,叫我名字就行。”
叫什么,和那个车里下流无耻的异种一样,亲昵地喊你茉莉吗?
茉莉,张嘴。
茉莉,叫我的名字。
茉莉,腿抬……
莱希尔顿了顿,这些扰人的声音无可避免地又一次涌现脑海,宛若就在耳边。他的笑容弧度不变,点头说:“好,茉莉。”
说罢,他走向直饮机旁,迅速转换话题:“喝水吗?”
“不用……那谢谢了。”
纸杯放到面前,程茉莉不好拒绝他的好意,端起抿了一口。她有个不自知的坏毛病,碰上这种一次性纸杯或吸管,喝的时候总喜欢咬一下。
有点烫,她放回桌上。杯口挨着嘴唇的地方被咬瘪了,潮润地印着女人浅浅的齿痕。
莱希尔盯着那个纸杯,不去看她:“我听说,你和秋池上次出门露营,结果差点出人命了。你老公……是叫孟晋吗?还见义勇为了。”
说最后那半句时,他话声很低,握着玻璃杯的手青筋暴起。
这就是有共友的好处了,场面尴尬时也能闲聊几句。于是,程茉莉顺势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了一遍。
莱希尔越听越恶心。尤其是当她讲述起那个异种涉水救人的惊险片段,她脸上的忧虑与害怕是如此真实而刺眼,一阵强烈的不适在胸口绞动。
那条疯狗凭什么能得到这样一颗真心?
有好几次,莱希尔真想凑过去,在她耳边说出真相,你丈夫就是个嗜血好杀、披着人皮的异种,但是不行。
一言不发的他猛地被程茉莉的惊叫声唤醒:“你还好吗?”
他迟缓地低下头,这才感知到痛楚。刚刚情绪激动间不慎把杯壁单薄的玻璃杯捏碎了,碎玻璃洒了一地,热水全数倾泻在手上。
莱希尔掩饰道:“没事,可能是水太烫,玻璃杯裂了。”
程茉莉赶快抽了几张纸巾,起身递给他:“有扎到手吗?”
鬼使神差的,莱希尔没有接过,而是选择把两只手径直递到她眼下。碎玻璃划伤指腹与掌心,留下三四道小口子,有的渗出了血珠。
程茉莉微愣,形势逼人容不得多想,她弯下腰,放轻力道擦拭。指尖隔着几层纸巾,全程都避嫌地没有碰到他。
女人的发尾扫在手腕处,泛起丝丝痒意,莱希尔很想握住手来抵御这种感觉。
把脏纸团扔进垃圾桶,程茉莉松了口气,她关切地提醒:“伤口还是用酒精消一下毒比较好。”
“不流血就可以了,多谢你茉莉。”
沈回舟活动了一下手腕,以自嘲的口吻说道:“我刚刚都听入迷了,你老公这么出色,忙到这个点了都还没下班回家,工作能力应该也很强吧?不像我,每天坐在店里招猫逗狗,不务正业。”
感觉这话怪怪的,又说不上来。程茉莉安抚他:“怎么算是不务正业?开宠物店也很厉害,我还羡慕你每天都能和猫猫狗狗打交道。”
“是吗?”沈回舟笑笑,没再说话。
毛发蓬松、焕然一新的黑猫出炉时,已接近晚上八点了。
送她走到门口,沈回舟突然询问:“我们店是收容流浪猫狗的,你要把它留下吗?”
他朝那只趴在程茉莉肩头的黑猫探究地凝视了一眼,心里渐渐有了底儿。
程茉莉拒绝了,她羞赧地挠了挠脸颊:“我想带回家养它。”
沈回舟没再阻止。他在门口站定,微笑着说:“那我们下次再见,茉莉。”
黑猫还挺乖的,一路上不哼不叫,反倒是从车里抱出来之后显得躁动不安。程茉莉以为这是应激反应,她加快脚步,可越靠近单元楼,黑猫挣扎得越厉害。
刚到电梯口,它叫了一声,彻底从她的臂弯中挣脱出来。
诶!程茉莉急忙追出去,它宛如一道黑色闪电,一溜烟就消失在了灌木丛中。
打着光在周围的灌木丛中不甘心地寻寻觅觅,一无所获,眼见时间太晚,只能遗憾地放弃了把它领回家的念头。
还以为自己终于要有猫了,谁知有缘无份……程茉莉沮丧地推开家门,灯光亮起,她嗓子里霎时发出一声尖叫,把什么猫不猫的事儿全抛在脑后。
一道颀长的身影直戳戳地立在玄关处,锋锐的眉骨在眼睑处投下一片青郁郁的暗影。
孟晋平静地启唇:“茉莉,你去哪儿了?”
程茉莉的心扑通扑通跳,她捂 着胸口,怀疑整天这么一惊一乍的迟早得患上心脏病。
她深呼吸:“你站这儿干什么?什么时候回来的?”
男人面无表情:“我到家了,但是你不在。”
所以,他就这么悄无声息地站在门口等她?他等了多久?
程茉莉吞了吞口水,孟晋紧盯着她,一字一句地问:“你去哪儿了,茉莉?”
没有我在你身边,你独自去了什么地方?那里确定是安全的吗?茉莉,你这么脆弱,我不在,谁能够保证你绝对不受侵扰与伤害?为什么不提前告知你的丈夫?
还有,你的胸口,手臂和肩膀,为什么爬满了其他生物的气味?
啊,是贝兰索。
赛涅斯的杀意久违地高涨起来,贝兰索不仅无视了他的警告与命令,擅自滞留在地球,还擅自用肮脏的身体靠近了他的妻子,碰触了只有他才能碰触的部位。
程茉莉边往屋内走,边向他解释:“还记得我们之前散步遇到的黑猫吗?我又碰到它了,看着又瘦又脏的,我就去了熟人的宠物店,给它洗了个澡,喂了点东西吃。”
“熟人?”
“其实也不算很熟,就是前些日子追尾我的车主。巧的是他和秋池也是朋友,我想起来他是开宠物店的,就开车过去了,等待时间有点长,就到现在了。”
除了贝兰索,妻子身上也沾染有其他人类的气味,但大多浅淡,不像发生过肢体碰触。
程茉莉走到厨房,捋起袖子洗手:“你呢?吃过饭没有?我给你煮面条。”
忽然,她被一双胳膊从后搂住。赛涅斯把妻子圈在怀里,将她困在洗手台和自己之间,脑袋低垂,埋到她的颈窝。
程茉莉抚上他环住腰肢的手臂,拍了拍,小声说:“我做饭呢。”
身后的丈夫轻轻说:“不可以吗?”——
【贝兰索擅自触碰我的妻子。】——
作者有话说:来咯,我试试以后能不能把更新时间放在中午,老是熬夜感觉写出来的也不太好
第27章 犬牙 只是看看吗?
可以拥抱你吗?可以亲吻你吗?可以和你做*爱吗?
可以从头到脚都只有我的气味吗?可以让我清楚你的每一丝行踪吗?可以向我坦白你每一刻的所思所想吗?
这越界了吗?超出丈夫应有的权力与职责范围了吗?赛涅斯不知道, 也不想再去耗费精力一一搜罗资料来验证了。
反正他也不是人类。而且,人类既然定义了那么多琐碎的条条框框,为什么不能干脆单独列出一条妻子仅归他所有的规则?
茉莉。
异种冰冷的脸颊依在人类妻子的脖颈处, 青色的血管在她白皙的皮肤下蹦跳着输送血液,砰、砰、砰,这样鲜活有力,又这样脆弱不堪。
赛涅斯遵循狩猎者的本能, 张开嘴, 牙尖轻轻抵住这截纤细的脖颈上, 合拢,稍用一点力道,妻子发出痛嘶声的下一秒。
身体比意识更快地松开了她, 改为舔舐安抚。
他茫然地想,为什么我想吃,但是又不想吃你, 茉莉?
我时常因你感到饥饿,可我已经进食过了。我不得不加大进食量, 但饥饿感愈演愈烈, 它每每在你站在我面前、在我想到你的每一刻发作,我是坏掉了吗, 为什么?
“你是小猫小狗吗?怎么乱咬人?”
妻子气冲冲地扭过身, 抬高双手一拍, 发出脆响。在她掌心的辖制下, 冷冰冰的丈夫的脸颊肉都被挤了出来。
气不过三秒,程茉莉噗嗤一声乐了。她觉得丈夫好粘人好幼稚,因为她回家稍微晚一点,就这么小心眼地报复她。
她故意逗老公, 哄小孩的语气:“牙好尖,嘴巴张开让我看看,是不是真是小狗?”
赛涅斯不错眼地望着她的笑脸,听从了她的指令。
“张大,啊——”
程茉莉摸向他的嘴角,她踮起脚尖,假扮牙医尽职尽责地检查蛀牙,装模做样地点点头:“孟先生,你没有蛀牙,牙齿非常健康。”
她正要收回手,却被他按在了他的侧脸上。
赛涅斯眼皮低垂:“只是看看吗?”
不然呢?
他拉住懵懂的妻子的拇指,亲自带着她撬开他的嘴唇,探入口腔内,摸索到右上方的那颗尖锐犬牙。
发痒的牙尖缓慢陷在女人柔软的指腹里,宛如被一团温水包裹住。
他的神经发出警告,本能地极度排斥这种把弱点交由人把玩的危险行径。赛涅斯躁动不安地想咬住,可最终只是轻轻压下这股冲动,纵容她抚摸。
他盯着她,无言胜有言:尖吗?
怎么就发展到这一步了……等等,好像真的挺尖的诶?有些愣怔的程茉莉动了,她被勾起兴趣,好奇地摩挲着。
程茉莉不会知道,她的丈夫是一个凶悍的异种,她所碰触的是锋利到足以切断她脖颈的利齿。
只有在她的面前,利齿才甘愿成了逗引的、无害的玩具。
可她知道的是,男人乌黑的眼睫下,紧锁着她的瞳孔陡然轻度收缩,形状接近菱形,深处泛滥着一缕深绿。
与这双瞳孔对视的刹那,她的心猛地停跳一拍。
游离在他口腔中的指尖骤然顿住,程茉莉出了一身冷汗。
那是什么?那是正常人的眼睛吗?
险些就要僵在原地时,身侧热水沸腾,高温的水蒸气扩散开来,驱散了两人之间若有若无的怪异。
程茉莉顺势收回手,转回关火,背朝着他说:“好了,快去洗手吧。”
两秒后,孟晋的声音从后方轻飘飘传来:“就这样?”
她虽六神无主,但这段时间多少摸清了一点他的脾性,这是在索要报酬。
程茉莉咬咬牙,快速地偏过头,在他脸上亲了一下,但孟晋没有叫她这么蒙混过关。
他不满足于这个蜻蜓点水般的脸颊吻,而是扣住她的侧颈,两个人的唇碰到一起。
“茉莉……”
唇齿摩挲间,他轻声喊她,跟她讨吻。那颗刚刚乖巧地任她抚摸的犬牙此刻反客为主,蓄势待发地抵住她的下唇。
程茉莉低低抽着气,怕的。可她有什么办法?
在逃跑与承受之间,她选择了后者。胆怯的女人张开嘴,容纳了异种的舌头,最后落得什么下场,也是可想而知的。
至于那锅沸腾的热水,放得温凉了,才会有人去理它。
*
追寻贝兰索踪迹的途中,树核及时联系了他。
祂说,是我允许贝兰索短暂停留协助你的。
赛涅斯脚步不停,我不需要协作。
树核意识到祂对赛涅斯的约束力正在减弱,尤其当涉及伴侣时,他的不可控性大大增强。祂不得不强硬制止,这是命令。
赛涅斯顿足。他应该和从前一样,无条件履行与遵守树核的指令,应该。但他心有不甘。
他沉默片刻。那么,请您一定要提醒贝兰索,不要让他再出现在我面前,不要让我发现他的行踪,不要被我嗅到我的妻子身上有他的气味。不然,我一定会宰了他。
树核说,他只是对你的人类伴侣不太信任。
赛涅斯很烦躁,为什么总有人要来质疑他的选择?
贝兰索也好,样本M004孟宏也好,都在质疑他的妻子。他的妻子,和他们有什么关系?如果可以的话,赛涅斯真想强迫他们打消这种想法。
他转变方向,前往那家宠物店。巧合的是,那个男人并不在。左侧墙面挂着毛毡板,上面钉着密密麻麻的照片,多半都是宠物和主人的合影照。
有店员热情地走过来跟他介绍,您好,有什么可以帮您的?找老板?老板今天不在,他一周只来三天。这就是他。
她掀开上方的照片,露出最底下的那一张。上面是一个穿着灰色连帽衫的男人。
走出宠物店,赛涅斯接到了妻子的电话。
她压低声音:“刚刚发信息你没有回我,你现在方便吗?”
以工作为借口出门的赛涅斯回复:“方便,怎么了?”
原来是孟晋的妈妈邓书娟询问他们是否有时间,邀请小两口今晚过去吃饭。她先问的孟晋,但久久没得到回复,又找程茉莉问了一遍。
挂断电话,程茉莉内心忐忑。
她今天心情乱糟糟的,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老公那对怪异的眼睛。
一整天都偷偷地在网上到处搜索相似的状况,一开始,她误以为那是一种虹膜疾病,但是很快就发现病患的情况和孟晋还是很不同的。
孟晋的瞳孔形状明显是可以收缩自如的,下一秒就恢复正常,好像之前全是她的幻觉。程茉莉也怀疑过自己,难道是光线晃眼,自己眼花了不成?
她不禁翻起一桩桩旧账,他时钟一样机械规律的作息,宛如没有痛感的躯体,寡淡的、极少变化的表情。
面对老公身上的种种异状,程茉莉已经自欺欺人地说服了自己很多回,好像也不差这一次了。她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为什么非要去深究呢?稀里糊涂地不是对所有人都好吗?
掩耳盗铃、得过且过,是胆小鬼们重要的处世哲学之一。
智能锁响了,惊动坐在沙发上盘腿沉思的程茉莉,扰乱她心神的罪魁祸首回来了。她收起心头的不安,拍了拍脸,鼓励自己打起精神。
晚上还要去孟晋母亲家里吃饭,这还是结婚之后第一次正儿八经地去婆婆家。
满打满算,程茉莉只见过邓书娟四面。三次都是婚前协商,最后一次见面得追溯到领证那天的中午。
平时邓书娟也很少联系他们。她目前长居在一个海滨城市,据说有个男友。偶尔会给他们送点海鲜,程茉莉还收到过几个名牌包,七八张某会员制超市的电子礼品卡等。
邓书娟不喜形式主义,特意说过不必早来。按照她的意思,下午五点半,提前做好准备的程茉莉和孟晋才摁响了门铃。
门开了,一个体态颇佳的中年女人站在屋里,她头发梳得光光的,肩颈的线条横平竖直,仿佛拿尺子测量过。
两个人喊她,她嗯了一声,淡淡地瞧了他们几眼,说:“进来吧。带了什么?”
家里除了邓书娟,还有一个正在厨房做饭的阿姨。
她丝毫不避讳程茉莉,将她带来的盒子当场拆开,抖开里面的浅灰金色的蚕丝披肩。
看了看,点点头,认可了程茉莉的审美:“不错,今年新款,花纹和颜色挺好看。”
有点局促的程茉莉顿时如释重负,她十分敬畏这个经营美容院、有独特审美品味的婆婆,尽管她其实并不难相处。
邓书娟拿起披肩,站起身说:“茉莉,你跟我来。”
程茉莉一愣,下意识望向沙发上的孟晋。从进门开始这对母子一句话没说过,现在就这么直接丢下他吗?
邓书娟似乎知道她的想法:“他又不是不能自理的小宝宝,过来。”
在她面前显得傻乎乎的程茉莉连连说:“哦哦,好。”
走进独立衣帽间,邓书娟从梳妆台的抽屉里拿出一个红色的护肤品礼盒,递给她:“上个月在机场买的,一直忘了给你了,拿着。”
程茉莉是很想按照老家的风俗撕扯推脱一番的,但是邓书娟没给她这个机会。
人家眼风一扫,她就讷讷地伸手抱住了,附赠一句干巴巴的赠言:“谢谢妈,我正缺一套呢。”
她在说漂亮话这个领域实在不太擅长,好在邓书娟也不挑剔。
她把披肩整理进柜子里的功夫,程茉莉规规矩矩地站在一旁,眼睛无意间注意到台面上摆放的那个照片。
那是一张邓书娟和孟晋的合照,当时的孟晋瞧着十五岁左右,上初中的年纪。
可是……程茉莉定在原地,为什么看起来和现在的孟晋,不太像呢?——
【新增人类男性样本M076,沈回舟。】
【妻摸我的牙齿。】——
作者有话说:来咯[彩虹屁]
以后更新时间中午十二点左右,我如果早写完就早发[竖耳兔头]
第28章 相片 怕水,车祸,整容
邓书娟回头, 见她呆立在原地,像魂儿飞走了一半,奇怪地喊她:“茉莉?”
程茉莉倏地回过神:“……嗯?”
邓书娟走到她身边, 顺着视线望过去,她了然地“哦”了一声,抄起那方相框,略带怀念地跟她提起往昔。
“这是他初二升初三那年的暑假, 我们去E市爬山, 你看, 当时他还和我一般高。”
望着相框里那个陌生又熟悉的青年,程茉莉吞了吞口水,硬扯出一抹笑。
“我还是头一回看到他小时候的样子, 好可爱。”
邓书娟想起一码事:“你提醒我了,我差点又给忘了,现在记性不行了。你还没见过他的那些照片是不是?”
说着, 她领程茉莉走进卧室,从书架最顶端的那层小心地抽出几本厚厚的相册, 搁到桌面摊开。
搭配着时间地点事件的讲解, 一张张翻给程茉莉看。
“……这本都是小学的照片,这是三年级参加的校园歌唱比赛……这个是爱心义卖的摊位……这张是运动会跑步……”
在程茉莉的印象里, 邓书娟性格沉稳疏离, 和热情两个字是搭不上边儿的。
但此时, 指着每张照片娓娓道来的她显得兴致勃勃。哪怕程茉莉只能回复以嗯嗯噢噢等苍白的叠词, 也丝毫没能影响她的倾诉欲。
“……这张是他十岁那年学游泳。”
游泳?程茉莉连忙问道:“孟晋十岁就学游泳了?怪不得他游得这么快。”
邓书娟笑了:“快什么快?他跟你吹的?他最怕水了!就是个旱鸭子的命。我朋友的孩子都是幼儿园那么大就开始学了,他拉到泳池边上就哭。拖到十岁,报了二十节课程,结果连换气都没学会。”
她叹了一口气, 自责道:“也是我的疏忽。那个教练不光脾气凶,还粗心大意,有回训练他抽筋溺水,最后关头才捞上岸做心肺复苏,好歹捡回一条命。”
“自那之后他就打死不下水了。我们去东湖旅游,他当时上高一,一米八的大个子,游船都不敢坐。”
邓书娟自顾自说着,全然没察觉到旁边的程茉莉脸色越来越僵硬。
旱鸭子?连游船都不敢坐?一个怕水的人,怎么能突然间爆发出超乎寻常的能力,穿梭在乱流中救出孩子?
而且,孟晋对民警的解释是“之前练过一段时间游泳”。不是儿时,不是初高中,那“之前”究竟是指什么时候?
她怀着一丝希望,干涩地追问了一句:“那他后来有练过吗?”
“我也不清楚。”邓书娟脸色稍淡,“你应该知道吧?他爸爸是孟宏。”
程茉莉如实说:“这个是知道的。”但是其余的孟晋并没有和她展开详说。
邓书娟道:“长话短说,高一那年,孟晋才知道他的身世。他主动和孟宏恢复了联系,衣食住行就全由他父亲负责了。我比较反对,所以后来就不常见面了。”
“不常见面”是委婉说法,真实情况是基本断了关系。她对孟晋非常失望,一度怀疑起自己多年的教育出了偏差。
直到孟晋与程茉莉结婚,联系又逐渐多了起来。
糟糕,程茉莉意识到无意间戳中了对方的痛处。
可听完这段前尘旧事,又难以置信——她的丈夫,安慰她,站在她身侧,为她解决后患的孟晋,曾做出过这么自私的事吗?
邓书娟倒也没生气,他们的家庭情况错综复杂,一两句说不清,哪能怪罪刚嫁进来的程茉莉。
她合上手头的相册,挪到一边,掀开另一本翻到最后。
“就这三张,是在他成年之后拍的。”
不知为何,程茉莉惴惴不安极了,一时不敢直接去看。她犹如临上刑场,暗自深呼吸,才凑近去瞧。
照片上的男人二十岁左右,相貌青涩,小麦色的皮肤。
他的穿搭很时髦,冷帽、破洞牛仔裤、棒球衫等流行元素比比皆是。
咯噔一声,先前朦朦胧胧的恐慌迅疾地化为实体,盘踞在心头。
程茉莉迷惘地盯着这几张照片,为什么会不一样?
五官、气场、风格,哪里都充斥着说不出的差异。尤其是面容,顶多、顶多只有七分相似,拿出去说是兄弟也有人信。
如果年幼时的照片还可以用“长开了”“男大十八变”来牵强附会,那么,前后只相差五年,总不至于会发生这么大的变化吧?
邓书娟适时开口:“这些都是他出车祸之前了。”
她茫然扭过头:“出车祸?”
“嗯,二十一岁那年,他开车坠崖,我在国外旅游,过了一个月才知道这个消息。万幸的是居然伤得不重,唯独面部多处骨折,鼻梁也断了,头包得像个粽子,后续做过两次整容手术。”
程茉莉失语,低声说:“坠崖?他从没跟我提过……”
邓书娟摸了摸照片上的孟晋:“应该是不想说吧。住院期间,孟宏一次都没来看望过他,只派了助理过来。经历这场灾祸,他性情大变,变得我都有点陌生。”
她自嘲一笑:“其实我也猜不准。毕竟,从他十六岁改姓起,我们一年恐怕都见不了一面。那个时候起,我就总觉得我可能根本就不了解这个孩子。”
怕水、车祸、整容、性格大变……
短短半个小时内,程茉莉的大脑被塞入过量的信息,没有余量了。
她的身体跟随邓书娟坐到餐桌上,思绪还在那些往事上徘徊,反应始终慢了半拍。
直到一道冷淡的声音唤醒她:“茉莉。”
程茉莉愣愣转过头,见孟晋手中握着两瓶易拉罐,问她:“可乐还是雪碧?”
她撇开视线:“……可乐就行。”
呲,他勾起拉环,把可乐放到她的手边,十分贴心。
但程茉莉顾不上感激,她趁机仔细地观察丈夫的那张脸,眉眼、鼻梁、嘴唇,努力地想要找出任何车祸与整容手术留下的蛛丝马迹。
可是压根没有。
面部平整,皮肤光滑,一张俊美的、挑不出毛病的脸。当年的整容手术已经出神入化到这种地步了吗?
难道邓书娟就没有发现,整容效果好得有些反常了吗?
几盘菜肴摆放在眼前,她吃得食不知味。
餐桌上的气氛格外冷凝,邓书娟对孟晋不理不睬,而孟晋又沉默寡言。程茉莉成了唯一的气口,母子俩只偶尔偏过头,与她讲一句话。
宛如生锈的齿轮卡顿着维持运转,艰难地吃到尾声,邓书娟擦拭了一下嘴唇,对孟晋说出了今天这顿饭的真正目的。
“你父亲不知道从哪儿弄来的号码,昨天给我打了一个电话。我本来不想管的。但是考虑了一下,还是决定告诉你。”
她说:“孟宏大概是要死了。助理说他脑溢血,病得很重。因为联系不上你,才打到我这儿,希望你赶紧回去一趟。”
程茉莉吃了一惊。出发去露营前,孟宏不是刚给孟晋打了电话,明里暗里警告他吗?好端端的,怎么一转眼的功夫就病危了。
她一旁的丈夫表现却比她平淡多了。他只是微微颔首:“好,我知道了。”
赛涅斯当然清楚孟宏快要死了。
上个礼拜,他照常去往孟宏的别墅,却和他爆发了口角。
孟宏今年六十六岁。年轻时的酗酒纵欲逐渐反噬到日益衰老的身体上,健康状况逐年恶化。
大儿子孟阳旭学到了他花天酒地的坏毛病,是声色场所的头号大主顾。他带各种各样的女人回家过夜,在社交媒体上肆意炫富,却没有继承他的半点正经本事。
久而久之,孟宏对孟阳旭彻底失去了信心,近两年格外器重孟晋。
美中不足的是,由于那场车祸,孟晋变得不再像以往那样恭顺,而是显得公事公办,态度疏冷。
但是孟宏并不在意。成大事者不拘小节,父子之情是可以修复的,但一个出色的子嗣却可遇不可求。
就在他为孟晋挑选合适的联姻对象时,他却突然和一个女人结婚领证了。程茉莉的资料摆放在他面前,不仅家世贫寒,自身更是平庸至极。
孟晋在婚事上先斩后奏的作风引起了他的不满,而这一个多月以来,他又屡屡推开应酬,把那些时间全耗费在了家里。
上个礼拜,孟宏反复低烧,这让他的情绪变得很差。
孟晋到了,他先是挑刺,说他最近的项目推进得一团糟,耽误时机。
他话锋一转,带着几分恨铁不成钢地说:“是你老婆不让你出差加班的吧?她本来就帮不上你的忙,还总粘着你让你分心,这样下去迟早得拖累你……”
岂料,不言不语的孟晋突然打断了他:“你是在质疑我的妻子吗?”
他的眼神异常冰冷,像是在看一个死人。
孟宏骇然地屏住呼吸,几秒之后才说:“你、你……”
这么一刺激,他眼前阵阵发黑,剧烈的头疼袭来,他瘫坐在椅子上,抖着手摁下桌上的一键呼叫机。
赛涅斯转身离去,径直与匆忙赶来的驻家医生擦肩而过。
孟宏死了又怎么样?赛涅斯全然不在意,不过是一个人类样本而已。
可是,目睹丈夫无波无澜的面容,程茉莉心头的不安与困惑却愈发浓重——
【我不喜欢其他个体质疑我的妻子。】——
作者有话说:来咯[小丑]
第29章 自讨苦吃 伸手不打做饭人
送客时, 邓书娟的语气带着明显的距离感。
“关于你与你父亲之间的事,我不想再掺合了。当然,我也无权干涉你们, 你们自行处理就好,后续结果不必告知我。”
不到八点,夫妻二人就被客客气气地送出来了。
他们从灯火通明的入户大堂出来,深一脚浅一脚地融入夜色。程茉莉拎着护肤品套装, 走在前面。
她心神不宁, 一个没注意, 左脚跟猛地被一股力量粘在地面,竟不能抬动,她直挺挺地朝前方扑去, 眼见就要摔个大马趴。
好在身后还跟着一个老公,胳膊在空中只来得及画了个直角,就被他立马掐回去了。
呼, 程茉莉心有余悸,她下意识反握住孟晋的手, 露出一个笑容:“多亏有你。”
可一抬头, 望见他朦朦胧胧罩在树影中的脸,笑容又变得不自然起来。
男人面无表情地看着她:“为什么不看路?”
还不是因为你?程茉莉暗自腹诽, 也只能是腹诽。
她平时都不敢这么硬气地回嘴, 现在对老公又惧又怕, 比往常还要识时务, 含含糊糊地扯了一个借口:“灯太黑了。”
孟晋盯她半晌,问:“脚崴到了吗?”
为了今晚这趟饭局,她从头到脚都特意打扮了。化了淡妆,身上是杏色波点裙, 搭配同色系的缎面高跟凉鞋。
刚刚没看路,鞋跟不偏不倚地捅进地砖之间的缝隙内。
穿高跟鞋就是很麻烦,程茉莉试了试,拔不出来,卡得挺紧的。
“应该没有……就,鞋跟卡住了。”
话音刚落,眼前的男人俯身蹲下。
脚踝处随即传来一阵凉意,又隐约夹杂着酥麻,令人战栗的触感从脚踝一直蔓延到小腿。
程茉莉对他的触摸非常敏感,那条腿止不住地发抖,又有点站不稳了,连忙扶住他的肩头。
位置太靠上,他顺着往下挪,直到宽大的手掌完全包裹住她的脚跟。严丝合缝地攥住,往起轻巧地一抬,出来了。
还把她脚跟滑落的鞋扣带子也勾了上去。
孟晋站起身,自然地接过她手上的护肤品:“有伤到吗?”
程茉莉转了转脚踝,摇摇头:“没有,谢谢你。”
她偷眼瞧孟晋,紧绷的弦稍稍放松。她心里嘀咕,相处起来也挺正常的啊。
程茉莉怀疑与否,回家照常要和老公做*爱,这是逃不掉的。
虽然程茉莉的承受力有所上升,但是这并不代表着她乐意承受。
不乐意也没办法,进门鞋都没来得及脱,先被压在门口亲出眼泪,吻得好凶,口红溢出唇周,晕成一团浅粉。
裙子在摩擦中泛起褶皱,她指头蜷缩着拽住老公的肩头,被他掐着腰提坐在玄关柜上,双腿耷拉下来,小腿肚打颤,连着脚尖也抖。
程茉莉还是有点忐忑,面对他的心态多少和以往不一样。
转移阵地进了卧室,屋顶的暖光照得底下的她一览无余。她一只手臂横在眼睑处,绯红的脸颊偏侧到一旁,躲避着不去看他。
眼泪也流得多一些,是怕的。好吧,实事求是,也有爽的成分。
不过,她丈夫显然认为全是后者,程茉莉又自讨苦吃,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一边怕得掉眼泪一边求孟晋快点结束。
这晚半清醒时,熟悉的缠绕感又自小腿处蕴生,程茉莉本能地蹬腿惊叫。
赛涅斯回头,发现是他的本体自顾自跑出来,缠住了妻子。
他晦暗地瞧了几秒,没收回,而是躬下身,安抚地吻了吻害怕的妻子的额头。
“别怕。”
他干脆把被子扯过来,罩过两人的头顶,形成一个潮热安全的温床,昏暗的小小洞穴中,仅有他和妻子。很快,程茉莉彻底没心思去想这个了。
早晨,腰酸腿疼的程茉莉爬起来,看到小腿上又出现了聚会那晚的同款痕迹,险些从床上跌下来。
这回就不必再绞劲脑汁找借口了,真相大白,就是好老公留下的嘛。
她鼓足勇气,一把推开门冲出去,要质问他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环顾一圈,四下无人,难道出门了?
忽然,厨房那头“叮”的一声,侧对着她的男人从多士炉里夹出吐司,把两份早餐摆放到桌上。
他撩起眼皮,望见她呆呆地站在卧室门口:“醒了?”
“……嗯。”
程茉莉的勇气失去落脚点,茫然地消散了。她脚步慢慢挪过去,提前警告软骨头的自己,绝不能为五斗米折腰。
可看到餐盘上金黄色的吐司,煎得油光发亮的培根,边缘微焦的煎蛋,她又没出息地投降了。
考虑到孟晋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厨艺,她不能再苛求更多了。
更何况,再加片生菜、黄瓜片,抹点沙拉或番茄酱,按顺序叠到一块,撒上黑胡椒,不就是一顿美味的三明治吗?
孟晋凝视着她:“怎么了?”
此消彼长,程茉莉强撑起的气势顷刻间弱了下去:“没、没事。”
俗话说伸手不打做饭人,吃人嘴短的程茉莉只好把话憋了回去,抽出椅子,窝窝囊囊地坐下开吃。
唉,现在这世道,肇事者气定神闲,受害者还要替他遮遮掩掩,哪有这样的道理?
被邓书娟告知孟宏病危后,孟晋貌似上了心,白天一直往孟宏家里跑。
程茉莉问过他,你们前几天是出什么矛盾了吗?
电话都想方设法打到邓书娟那里去了,看来孟宏那边实在联系不上他,才出此下策。
而孟晋的回复也十分具有他本人的风格,他言简意赅地说,孟宏管的事情太多了,他们吵了一架。
问他的时候,程茉莉心里也存着几分别扭。
自从那天知道孟晋为了傍富豪父亲,不惜和单身抚养他十几年的母亲决裂,程茉莉就不太舒服。
邓书娟没必要骗她,但程茉莉之所以不愿意相信,是因为她有种很古怪的直觉,现在的孟晋不会做出这种事。
如果孟晋爱慕虚荣,为什么要找她这种家境的女人闪婚?如果孟晋觊觎孟宏的资产,为什么又在他病危时冷漠至此?
他应该在病床前彻夜不眠、痛哭流涕才对,而不是例行公事般每晚准点回家和她吃饭。
除却相似的外貌,邓书娟口中的那个“孟晋”,与她所熟知的“孟晋”,前后言行矛盾至极,差距过大,几乎算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这是最困扰她的地方。
不管真相如何,孟晋一连几天都没去公司。
上午,程茉莉接到她妈金巧荣的一通电话。
自领证结婚,程茉莉和家里的关系缓和了不少,不像前几年那么的剑拔弩张。但她和父母联系向来不算频繁,从小一个人独立惯了,没有养成依赖父母的习惯。
由于工作,金巧荣一般只会在周末联系她。看到屏幕上的名字,程茉莉心口一紧,第一反应是肯定有急事,快步走到办公室外接起。
果不其然,接起后,金巧荣先问她最近怎么样,身体好不好。
程茉莉瞟了一眼办公室里的同事,往远处走了几步,陪着应付两句,开门见山道:“妈,有事吗?”
金巧荣停了一下,期期艾艾开口:“闺女,你爸这个月的药费不够了,你能不能给我转三千?”
程 振德身体很差,每个月光去医院拿药就要支出将近三千五。
程茉莉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惊诧地说:“彩礼不都给你们了吗,这么快就又没钱了?”
金巧荣唉声叹气:“你又不是不知道,房贷车贷,还借了别人那么多的外债,光你舅舅欠了快十万。而且你弟弟想托关系进烟草局,不得上下疏通疏通吗?哪里都是要用钱的地方,多少都不经花。”
就程恩豪每天下班之后喝酒打游戏的样子,还做梦进国企?
程茉莉被气笑了:“几十万还不经花?他托谁的关系,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咱们有人脉这么广的亲戚朋友?”
她妈争辩道:“他说是同学的爸爸,关系很铁……”
程茉莉不想再听下去了,想到父亲的病情,担心还是占据了上风:“好了,我知道了,今天转给你。”
“好好,”电话那头的声线明显开心地扬起来,金巧荣不忘顺嘴一提:“你和小孟最近怎么样呀?有没有好消息?”
哪壶不开提哪壶,程茉莉后背靠在墙上,她烦恼了好几天,好不容易有个倾诉对象,她犹豫着组织语言:“妈,孟晋好像有点……有点不对劲。”
“哪儿不对劲啊?”
“我也说不上来,我感觉他……”
金巧荣不知道联想到了什么,打断了她。
“茉莉啊,你和小孟结婚是有点快,但是感情都是慢慢相处出来的,而且小孟脾气多好啊,又有钱,你嫁给他,省了多少事儿?女人太较真,日子没法过,只要他不算过分,就别老钻牛角尖。”
她苦口婆心地说:“你和他就是缺个孩子,有孩子就……”
程茉莉心烦意乱,直接挂断了电话。
本来事情就够多了,还催孕呢。程茉莉猛地停下,想起一件事——她和孟晋一直是无措施状态。
她紧张地摸了摸平坦的腹部,要不以后家里还是常备点吧?
程茉莉有心事,连姚初静都看出来了。
中午两人去吃的麻辣烫,等待的功夫,姚初静开诚布公地说:“你讲吧。”
“啊?”
见程茉莉迷茫地看着她,姚初静啧一声:“你接完电话回来,眉头都快打成结了。最近怎么了?和男朋友吵架了?”
这么明显吗?可心里实在憋得厉害,程茉莉把和她妈的说辞原封不动地搬过来,只改了称谓:“我男朋友最近有点不对劲。”
姚初静秉持着已婚妇女的警觉:“他出轨了?”
那倒没有,程茉莉咳了咳:“应该不是,就是偶尔举动有点古怪,而且他好像没痛觉似的。”
种种细节太过离奇,涉及自己神神鬼鬼的揣测,程茉莉不敢细说。
姚初静纳闷:“难不成是有什么精神疾病?”
程茉莉撑着脸叹气:“不像吧?平时相处还挺正常的,我就怕是自己想多了。”
姚初静心照不宣地笑了:“我们第六感很准的。你问我的时候,其实心里大概有答案了,对不对?”——
【本体出现不受控的异常情况。注:目前仅针对妻子。】——
作者有话说:来咯[彩虹屁]
这本篇幅大概率不长,感觉也是二十多万字,加番外努力努力写到25万字
嘿嘿,我真的很喜欢揣着明白装糊涂的老实人
第30章 完了 这个“孟晋”根本就不是正常人啊……
妻子最近有些反常。
赛涅斯熄火, 并没有立即下车。
而是扭过头,目光穿透玻璃,精准地找到了妻子的车位。那辆代步车好端端地停放在那里, 表明她大概率在家里,没有外出。
他收回视线,下车上楼。
升到一楼,电梯内进来一对父子。孩子揪着他爸爸的裤子哭闹, 非要晚上玩平板。
动作幅度一大, 不小心撞到另外一个人身上。
被撞的男人西装革履, 手里提着一个纸袋。他既不看手机,也不左右张望,笔直地站在左侧。
被撞到了, 他的身体没有晃动一下。
原本正对前方的脸自然而然地扭向他们,黑眼珠却慢了一拍,缓缓地转过去, 盯住他们。
他不言不语,刚刚还撒泼打滚的孩子却吓得后退了一步, 爸爸立马牵过他, 责令他跟人家道歉。
赛涅斯看回前方,自始至终没有说一句话, 表情更是全程未变。
人类幼儿真是聒噪。为什么妻子想要诞下这种智力低下的生物?
到了楼层, 解锁开门, 室内一如既往地亮着灯, 但似乎不复以往的温馨,灯光里微微透着一丝凉意。
客厅和厨房空荡荡的,妻子不在。
赛涅斯走向主卧。推开门,妻子正坐在床头。
她应该刚洗完澡, 身上带着一股湿润的潮气,穿着睡裙,拿着一条毛巾揉擦湿发。
程茉莉心不在焉,手上机械地拧着发尾的水滴。
她整个下午都在琢磨姚初静的话,回到家,一想到马上就要看见孟晋,更觉得更坐立难安。索性洗了个澡,想把脑子里杂乱的思绪也冲进下水道。
偏偏这时,身后响起男人的声音:“茉莉,我回来了。”
程茉莉擦头发的手僵了僵,扭过头,令她烦恼的丈夫果然站在门口。
她捋了捋半湿的头发,起身向他走去,不自觉地躲避着他的视线:“我都没有听到动静,先去吃饭吧?”
低头一瞟,却见他手里提着一个白色纸袋,上面的logo很熟悉,是她很喜欢的一家甜品店。
她愣了一下:“你去甜喜了?”
“嗯。”
程茉莉想起来了。前些日子她跟孟晋抱怨过一次,这家店的新品烤布蕾泡芙特别难抢,她跑了两趟,都没抢到,只好悻悻地买了别的。
孟晋把纸袋递给她,程茉莉伸进敞开的袋口内,除了泡芙,还有一块她买过的熔岩蛋糕。
老公这么用心,一直对他疑神疑鬼的程茉莉感到良心不安。
为表歉意,她握住老公的手,走到餐厅,温言软语地感谢他,不忘体贴地问:“你从别墅那里回来之后专门去买的?”
赛涅斯应了一声,目光却落在拽着他的细细的指头上。
两个人面对面吃晚饭,程茉莉突觉右腿有些瘙痒,像是被蚊子叮了几下。
她跺了跺脚,过了一会儿还是隐隐约约有痒意,于是弯下腰,胡乱拍打了一下,手掌却宛如打到桌子腿,硬邦邦的。
她狐疑往桌下瞧了好几眼,却根本什么都没有看到。也因此没发现对面的男人因她的动作而微微一滞。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昨晚歇了一天,今天就要例行公事。累得倒头就睡的程茉莉却睡得不太踏实,又做了一个噩梦。
那是一个古怪的场景。一条蛇盘踞在树上,程茉莉与那双深绿的、略带熟悉的竖瞳对视了几秒,很快又转换了场景,变成了家里的餐厅,她往桌下一瞧,乌黑的蛇尾赫然圈在她的小腿上。
她猛地转醒,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窗帘透出来的银白色月光。
心头略微放松,脖颈处枕着一条胳膊,有点不舒服,她翻了一个身,却猝不及防地撞上一双眼睛。
身侧的男人眼珠乌黑,犹如深潭,不夹杂半分朦胧的睡意。他直直地望着她,就像是从没有睡着过。
程茉莉呼吸微滞,因为恐惧,她甚至无法发出尖叫,只能僵硬地维持着这个对视。
对方却误把她的急促的呼吸和长久的注视当成了求欢信号。
他格外冰凉的手掌伸进她的衣襟内,缓缓沿着腰线攀援而上,冰得程茉莉从嗓子里挤出了“唔”的一声。
男人不错眼地盯着她,平静地说:“还要再做一次吗?茉莉。”
程茉莉心如擂鼓,她蓦地坐起身,撑起一个勉强的笑:“都多晚了,我去趟厕所。”
关上卫生间的门,她呆立了好一会儿,镜子里照出她煞白的脸。
完了,完了,完了。程茉莉再也骗不了自己了,这个“孟晋”根本就不是正常人啊!
她在狭小的空间内来回踱步,发出无声的呐喊——她一生积善行德,干过最坏的事就是坐公交发现没带硬币,偷偷挤了上去,好不容易结个婚怎么摊上这种离奇的事!
走累了,程茉莉坐到马桶盖上,把头发揉得宛如鸟窝。当初就应该听秋池的再考虑考虑,现在好了,世上没有后悔药。
她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这个“孟晋”绝对不是原装货。这样才能解释清楚为什么性格和容貌都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
她紧张地咬住指甲盖,难道他是通缉犯亡命徒,整容后冒用了“孟晋”的身份,取代了他?
联想起光怪陆离的梦境和腿上的红痕,她又冒出一个想法,还是、还是什么精怪附体夺舍,听说北方那边有类似的说法,难道是蛇妖上身了?
突然,一个猜疑闪过,“他”不会是采阴补阳的鬼吧?所以才每天都这么故意折腾她!
毕生所浏览的恐怖惊悚片素材集体涌上脑海,她牙齿打战,起了一胳膊鸡皮疙瘩,自己先把自己吓了个半死。
她甚至都开始胡思乱想是不是该请大师到家里做法,或者去寺庙道观什么地方驱驱邪了。
不行,这么待下去时间太长了,得露馅了。
想到出去之后立马就要面对不知道是鬼还是妖的老公,还要躺在一张床上,程茉莉就恨不得睡在厕所。
做了好久的心理准备,她终于深呼一口气,推开门。床上没动静,她蹑手蹑脚地走回床边,却见男人已经闭上眼睛了,睡得很熟。
她愣在原地,反而搞不懂“孟晋”这是什么意思。
但是,只要他肯装,程茉莉就可以顺理成章佯装不知,维持暂时的风平浪静。
她战战兢兢地躺回床上,蜷缩在床沿,离得远远的。本来,她以为铁定会睁眼到天明,但或许是压力太大,外加身体劳累,居然就这么潦草地睡着了。
等她呼吸再度平稳,旁边的异种又睁开眼,把睡在床沿的她拽回了怀里。
最近,妻子总是睡在离自己很远的地方——
【妻常摄入高糖分食物。】——
作者有话说:回收文案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