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N·10088居然在这个小世界里看到了上个世界末尾处熟悉的博物馆!
这可给它高兴坏了, 尤其是在古籍修复展的展台中,它竟然还真的发现了上个小世界的怨念物品——那本婚书!
岁月历史的痕迹留在了那半幅曾经鲜亮的红色圣书上,不过此刻, 在N·10088的眼中, 那完全是被扣掉的绩效在向它招手, 说:我要回家。
所以,它也没仔细思考后果, 单纯庆幸着现代世界观共通实在是一个很美妙的设定。
然后, 它就把这件曾经的怨念物品,现在的馆藏文物,给回收了……
事实证明, 亡羊补牢,不仅为时已晚, 还极有可能给别人添麻烦。
剧情系统修复了文物凭空消失给这条世界线带来的波动和恐慌,然后向领导举报了自己同事的出格行为。
…
黄笙一走,卞钟就算还有一肚子的话想说,也只能憋在肚子里了。
这种感觉跟胃胀气很像。
卞钟记得自己刚能够化形的时候,大概是唐末那会儿吧, 因为皮相化得好, 气质又高贵, 被城里包子铺的老板塞了好几个大肉包。
卞钟吃了很多,可他不知道人一般情况下能吃多少, 于是一口气吃了六个肉包, 撑得跑不动, 差点被屠城的契丹人生剖了。
好心的包子铺老板被长刀劈成了几块,契丹人走了之后,卞钟捡了他的擀面杖, 端详半天,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又丢了回去。
擀面杖陷进血泊里,溅起血花,脏了他的衣角,他一蹦老远,发现血污用水搓不掉,于是他凭本能瞎试了几个心诀,净身诀就这么学会了,就此悟了仙法。
可那包子铺老板不会再起来给他送包子了,卞钟觉得胃有点难受,后来方彝跟他说,这个叫胃胀气,会放屁的。
卞钟气死了,说他这种规格的编钟就算是放屁也是天籁。
但胃胀气是不会连累心脏的,他现在心脏也酸酸的。
他周围的人总是来来去去的,消亡之后,就再也不会回来,因为生命都是有尽头的,就像风散在风里,水亡在水中。
可物件儿不会,几千年去了,物件儿还在那。
黄笙从来都不懂他的这些惆怅。
看他平时人模人样地谈生意,其实妖怪嗜杀冷血的本性流淌在骨子里,即便在现代文明社会里混成了知名企业家,本质上还是只孤僻又善于伪装的黄鼠狼。
他在床上也跟个没开智的畜生一样,仗着卞钟是器灵,从来不知道疼惜他。
“别装了,你不是挺喜欢这样的吗?每次都叫得欢。”
卞钟只得把好不容易憋出来的装可怜眼泪擦去,“你不知道after care吗?不是说年纪大会疼人吗?你得抱着哄我一会,不能结束就直接去洗澡……黄笙!你去哪?”
“洗澡。”
卞钟气得直咬被角。
这里是三十六层,平视是深蓝色的天空,低头是彩灯车流,黄笙走了之后,家里很安静,只有客厅里那面手工木钟的秒针,不停地发出吧哒吧哒的脚步声。
这种安静,就和那个时候一样。
那年,玄臻侯着人把他已经不全的编钟主体,作为陪葬品,放入正在建造的墓室中。
地下暗河发出的动静是有规律的,但周围都是黑暗,看不清。
那个时候的卞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那种孤寂,但现在,2019年,卞钟知道了。
那种孤寂和现代时钟的秒针声很像,一分一秒,都是时间的声音,听得见,摸不着,不容拒绝,不容回避,他只能在时间里等待,漫无目的地等待。
封墓的那天,卞钟不想再等下去了,他蛊惑了一名匠人,那匠人于是动了贪念,把这枚甬钟卸了下来,藏在了一车砖石中,带走了。
而今,那些继续在黑暗时间里等待的编钟主体,成为了国宝级的文物。
而他,成为了卞钟。
卞钟觉得还是当卞钟好。
“喂?卞老师,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这么晚了还打扰您,”
电话铃声吓得卞钟一个激灵,他本来就因为白天博物馆闹鬼的事战战兢兢,这铃声还偏偏是那个没有前摇的小猫之歌,嗷一嗓子,直接把他各种古老贵族的腐朽惆怅给嗷散了。
“没事没事,您说。”
电话那边是启和大剧院管弦乐团的负责人,她很清楚各位演奏家老师的脾气,沟通能力也极强,对卞钟这样的,她一般有话直说、单刀直入:
“是这样的卞老师,剧院承接了新的剧目,但是原定的首席小提琴手可能不方便出席,您这边可以考虑看看吗?”
临时更换?不想去……
察觉到卞钟的犹豫,她立刻甩出两个卞钟极为心动的条件:“老师,价格好说的,另外,您会有一张超大巨幅爆帅单人全身海报。”
“!!我可以的。”
…
因为博物馆闹鬼,方彝难得回了家。
年纪越大越怕死是真的,他都几千岁了,但他还想再活几年呢。
像他和卞钟这种情况,又不太适合去外面找工作,收入全靠几千年的资本原始积累,比如方彝曾经上交了死对头的本体,那位现在在国家博物馆被聚光灯打着当老明星。
而方彝则先于他本人拿到了一笔巨额奖金。
所以卞钟大半夜掐了个诀跑到他家里来,跟他说他接了个活,要整个巨幅海报,方彝直呼这老头子疯了。
“你想干什么?!你这张老不死的脸还在外面抛头露面?建国之后不准成精你不知道?”
提到这个,卞钟撇了撇嘴:“那是针对黄笙他们妖怪的吧,我们这种情况……”
白天在博物馆没能聊完的话题,在此刻又被卞钟给续上了,他歪在方彝家客厅的沙发上,嚎着黄鼠狼的心善变,说自己要被抛弃了。
“莫名其妙,你家黄总天天在外面做生意挣钱给你花,你好没良心啊。”
这个卞钟确实不抬杠,在物质上,黄笙对他简直是放任到纵容的地步,房子要住高档大平层,衣服要高级手工定制,护肤品用最贵的,保养品吃最好的,车子买最大的。
虽然这些东西讲道理卞钟其实根本不需要。
“你不懂!我空虚!我寂寞!我们之间没有激情了!物质和爱情相比多么的廉价啊!酒鬼你不懂!”
“烦死了我不想听你们床上的破事。”
可方彝无论表现得再怎么不耐烦,卞钟都死皮赖脸地拽着他,非要跟他倾诉这些子虚乌有的事:“真的,人结婚都有七年之痒,我们肯定到七百年之痒这个阶段了!”
不跟方彝说,还能跟谁说呢?
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另一个能和自己感同身受的人,那就只有方彝了。
“我不是要跟你说我跟他的那档子事……老酒鬼,你有没有想过,黄笙有可能会死的。”
“你有病吧,你咒一个大妖死啊,不敢说他能与天地同寿吧,至少……我去!你一大把年纪了你哭什么啊!”
卞钟掉眼泪的速度和“哗”一下直接拧开水龙头差不多。
“人家是正儿八经的妖怪,没成为大妖之前,也是血肉生灵,是生命,现在又融入人类社会融入得那么好,能当大领导,还能赚大钱,可我俩呢?”
“啊?我俩是国家珍贵的文物啊。”
“我俩连生命都不是。”
这下方彝也不说话了。
他们是器灵,没人知道他们从哪里来,如何诞生,如何成仙。
他们只是某天醒来,某天能够脱离本体,某天能够化为人形,某天能够与人交谈,谦虚地学着人的举止言行,假装自己也是同样的生命。
卞钟这才坐直身子,向老友倾吐这段时日以来一直纠缠捆缚在心头的问题:
“黄笙是有本能的生物,他会先喝血再吃肉,夜间行动白天睡觉,他有学习能力,他会呼吸,会困倦疲惫,能爱上我也会爱上别人,可我们俩根本没有心,我们俩只是个没有感情的物件,我俩一直都在模仿生命。”
方彝、卞钟。
都不是他们俩真正的名字。
而映在二人彼此眼中的自己,也不是真正的自己。
他们真正的自己,正在博物馆里静静地安置着,而这个人形,是器灵作为人时的模样。
方彝的本体就是个四四方方的盛酒器,他现在的模样是个壮实的寸头青年,厚实的肌肉附着在骨架之外,因为云雷纹的缘故,他的相貌也端正到正义的程度,粗而黑的眉,锐利又爽朗的眼。
而卞钟要纤细许多,如果当时他没有舍弃本体,也许相貌会和现在不同,但当时因为不想留在寂静孤独的墓室里,他便只附在这枚甬钟上离开。
这枚甬钟音高而脆,蟠螭纹优雅迷人,卞钟也高挑偏瘦,远山一般的细长眉覆在高挺的眉骨上,显得他眼眸深邃,整个人的气质也安静古典,举手投足间都是高贵的富n代气息。
黄笙之前就吐槽过,方彝和卞钟俩人站一块,完全是贵族礼乐制度的余孽,卞钟那会儿还乐,以为黄笙在夸他。
正因他这种形象,外加编钟自带的音乐天赋与高级审美,哪怕是现代乐器和西洋乐器,对于卞钟来说都不算很难上手,他就干脆找了个乐团,挂了个顾问的闲职。
不过这好像也是黄笙托关系给他开的后门,算了,这些事卞钟都不清楚。
“咱是物件儿和你俩的七百年之痒有什么关系?反正他也不是人,你俩就这么凑合过完了呗。”
“可他现在越来越像人了,他会生气,会烦躁,会担心,生意的事也会影响他的情绪,那有朝一日,他不也会像人一样,对我变心嘛!”
方彝很想说卞钟纯粹是闲得出屁,但瞧他又是认真的,眼泪吧嗒吧嗒,“唉,你想太多了吧。”
卞钟却掏出手机。
“这是什么?”
“小某书。”
“小某书是什么?”
“我都说了,你不能完全脱离社会,你这样很快就会被社会淘汰的……我都问了小某书的姐妹了,她们说分。”
谈了几百年不能说分就分吧,但这的确很影响卞钟的心情。
方彝看了眼他发的求助帖:
「姐妹们,男朋友最近总是彻夜不归,清早才回家,回家了抱着熟睡的我说爱我,但我醒了之后问他,他又不承认了,他这是什么意思?」-
分!姐妹我时间有限,我要赶下一个帖子,但是分!-
关键词:清早,回家,说爱你。这我懂,他晚上做了对不起你的事,早上回来看见一无所知的熟睡的你,良心隐隐作痛,所以才这样。
这条后面又1.2w个小心心,和三千多条回复-
这个猜测蛮有道理的-
我老公也这样-
那为什么还是你老公?
卞钟看得心拔凉,发帖日期是好几天之前,他甚至一路思考到了器灵物件与生命感情的哲学层面,最后得出的结论是:
——七百年之痒。
方彝在旁边琢磨半天,总觉得哪里不对,一个走神,卞钟又在旁边发上小某书帖子了。
「姐妹们,我今天差点死了,我回家跟我男朋友说,他漠不关心的,然后大晚上的还出门应酬去了,穿了超帅的衣服,还做了香香发型」-
怎么还是你啊姐妹,你还不分?你真超爱的-
你男朋友要有新女朋友咯~-
再不分当你起号的-
超帅衣服香香发型,哟哟哟,你的文字还爱他——
作者有话说:二改:修文
第102章
该怎么剖析卞钟的这种焦虑呢?
有时候他也觉得自己是在没事找事, 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非得胡思乱想些所谓的“七百年之痒”,给黄笙施加些莫须有的罪名, 明明他一直都在踏实跟卞钟过日子, 不管是做生意还是陪他, 两头都能兼顾得很好。
可就是因为他能兼顾得很好,卞钟才焦虑。
当时排《殷墟钟声》交响组曲的时候, 卞钟担任的是第一小提琴声部, 坐他旁边的小提琴手是一位非常健谈的后生,他瞧着卞钟面生又年轻,几轮排练下来就自顾自地和卞钟搭上了话, 从乐团八卦聊到自家鸡毛。
“卞老师有对象吗?”
“有啊。”
“唉,那个, 我冒昧问一句,你跟你对象比,谁收入更高啊?”
卞钟不太理解他为什么会问这种问题。
“我不管钱的,只要有的花就行。”
健谈后生露出一抹苦笑:“你心态真好,不瞒你说, 我收入比我对象低太多了, 他还总是特别努力, 有时候……嗐,卞老师, 我说这话你可别觉得我小心眼, 但我有时候真觉得, 他越努力,我和他的差距就越大,就感觉他随时都会丢下我。”
他们俩的对话就到这, 指挥上场了,二人就没再继续聊。
当时卞钟是没听懂后生这话的意思的。
但他几天前,却突然明白了。
黄笙是开养鸡场的,黄鼠狼开养鸡场挺好笑的,但最了解鸡肉品质的,可能谁也比不过这位黄大仙。
他从养鸡场开始,发展养殖、发展冷链、发展物流,建立自己的食品品牌,从人力降本增效到全面自动化高度机械化,卞钟在S市新闻频道刷到企业家黄笙的主题报道的时候,看着那无仙术而自动的流水线,都惊呆了。
可黄笙还在努力,跑应酬、谈合作,前段时间,禽流感影响了产业效益,他愁得几个白天睡不着觉。
卞钟还傻乐,刷他的卡买了架顶级钢琴,天天都在等那架新钢琴。
那天,钢琴到了,而黄笙在客厅接电话,眉头锁得死紧,卞钟就在旁边用仙术搬钢琴,动作粗鲁,所过之处,碰到了许多东西,家里一阵叮铃桄榔。
“……没事,家里人碰倒东西了,财报不用发我了,我现在去公司。”
黄笙挂了电话之后,卞钟问他想不想听他试新钢琴的音。
卞钟光着脚踩在深色瓷砖上,青白如玉的脚趾圆润可爱,他几步走近,贴到了黄笙身上,眼睛忽闪,“黄笙,你是想让我弹给你听,还是……用我弹给你听?”
卞钟踮起脚,抬手勾住了黄笙的脖子,把他往钢琴旁边带,腰肢顺势一软,大腿后侧压在了黑白键上,一阵繁杂的高音搅了心绪,暗示意味十足的话更是乱了二人的呼吸。
但黄笙只用一个调息就恢复了冷静,他野兽一般幽深的黑眸闪了两下,就张口拒绝了卞钟的邀请,轻轻推开了他,“你在家玩吧,我回来再说,临时有个会,你去把拖鞋穿上。”
按之前来说,在卞钟的确没有什么急事、心情也不错的情况下,黄笙会衡量轻重缓急,来决定是否可以优先解决公司的事。
所以这次,黄笙认为是可以拒绝他的,卞钟自己也从来都不介意。
于是黄笙走了。
但偏偏这次,卞钟满脑子都是那健谈后生的这句话——
“他越努力,我和他的差距就越大,就感觉他随时都会丢下我。”
同时,已经有反应的卞钟被黄笙从温热的怀抱里推了出来,他第一次,几百年来第一次,在黄笙这里感受到了难堪和挫败。
是的,卞钟焦虑的内容除了融入社会、自我规划这部分差距之外,还有他们两人感情问题上的认知差距。
他被黄笙拒绝过很多次,一般都发生在卞钟极度没眼力见儿、打扰黄笙办正事的时候。
黄笙从来不生气,但他也从来不担心卞钟会生气,在他看来,卞钟就像一个需要悉心呵护的贵重物品,用软布垫着,砸钱养着,柔吻护着,就行了。
反正换个人来这么对卞钟,他也不会拒绝的,他甚至也会这么开心。对此,黄笙早就认了,也早就不会因此感到挫败失落了。
卞钟本质上就是个物件,这话并不是不尊重人,因为他压根就不是人,他是被制造出来的,他没有忠诚和痴情的概念,黄笙不打算在这个问题上跟他沟通,甚至不打算教他懂得生命与感情的内涵。
“你没这个本能,也没这个功能,谁拿把槌钟来,你不都能响?”
明白这个道理的黄笙,依旧自顾自地对卞钟好,他会在最动情的时候用卞钟衣衫不整的胸口拭去额前的汗,跟卞钟说“你根本不知道我有多爱你。”
但也会在卞钟回应说“我也爱你”的时候冷笑一声,动作粗暴地将他翻身,然后掐着他的腰和后颈继续,频率更快,更深,更气愤。
“你懂个屁的爱,别动……”
这就是卞钟所谓“七百年之痒”的含义。
掰开揉碎了都是问题,可日子偏偏就是能这么稀里糊涂地过下去。
谁都没有错,可谁都没那么满意,只是用知足来麻痹,觉得维持现状也不是不可以。
现在,反而是卞钟越来越觉得难以忍受了。
“所以啊方彝,你说说,我跟黄笙这样,我俩和现在的中年夫妻中年夫夫有什么区别?”
“还真没什么区别……”
“再这样下去,总有一天,黄笙会觉得没必要跟我过下去了,然后把我丢掉的。”
“还真有可能,他们很容易变心,不像我们……”
方彝耐下心来听完了卞钟这些自我剖析的话,不得不说,不管是出于方彝自己的认知,还是出于他作为卞钟老朋友的身份,他都没法替卞钟解答这个问题。
因为他和卞钟一样,都是物件,都是器灵,感情的事,他也一窍不通,不过他没有对象,暂时不用担心自己因为社会差距和感情差距的问题被人嫌弃冷落。
比起耽溺于哀伤与梦与纵乐的悠扬编钟,酒器方彝的特性则更为直率坦然:
“但你既然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了,那就解决这个问题呗?你这又是担心黄笙死,又是怕他甩了你,不就是不想跟他分吗?”
卞钟歪在方彝家的沙发上,有气无力、要死不活:“我肯定不想跟他分啊……我爱他啊。”
“那你俩现在的问题不就是,你说你爱他,他不相信,他在那自顾自地对你好,你在这自顾自地觉得他总有一天会变心?”
“差不多吧……”
方彝无语了一瞬。
“都在那自说自话,也不知道你俩这七百年是怎么过的。”
生命傲慢地认为器灵不懂爱,器灵傲慢地笃信对方会变心,双方都暗戳戳给彼此判刑定罪,又都在努力忽略不满继续携手过日子。
“懂了!破锣,起来!我有主意了!是时候做出改变了!”
…
三天后,“狂想祭典”音乐会的专用排练室里,传出了一阵阵惊呼声。
对待工作,卞钟绝对算不上勤奋,那个乐团顾问就是个挂名的闲职,但从没有人质疑过这位神秘小提琴演奏家的能力,虽然剧院高层基本都知道他是个关系户。
可这关系户的好处,仅仅体现在为他保留职位这一点上,至于尊重和名声,都是卞钟自己赢得的。
没办法,这人的天赋和技巧都实在是令人无法忽视。
如果不是因为卞钟知道自己身份特殊、很多过往经不起细究,所以刻意少露脸、保持低调神秘,他其实还挺愿意在人前演出的,剧院就更想要把他推到台前来造星造神了,这张脸、这双手,完全能成为国家级甚至世界级的演奏家。
可惜,不仅是卞钟本人不愿意,他背后的那位,也暗中警告过剧院不要打这种主意。
但方彝有句话说得很对,是时候做出改变了!
“卞老师……哇塞,这是真的瓜乃利小提琴吗?帕格尼尼用的那把on?”
卞钟很久没有被这么多可爱后生围着叽叽喳喳了,他这颇具古老贵族韵味的气质虽然疏离却并不冷漠,更何况他声音清脆好听,又很爱笑,仅一个上午,就拿下乐团后生的好感。
而他试奏了一段后,更是直接拿下了后生们的认可与崇拜。
除此之外,便是他的这把琴了。
“嗯,是瓜乃利,我对象……的爷爷在拍卖会上买的,但肯定不是帕格尼尼用的那把。”
其实就是黄笙给他买的,意大利手工名琴,出自克雷莫纳小提琴制作三大家族之一,嗯,勉强能入得了古老编钟的耳。
后生们的眼睛亮晶晶,卞老师人很好,比起温柔,倒更像是某种……长辈般的和蔼慈祥?
于是有个年轻人大着胆子问道:“卞老师,我们能看看吗?”
都是小提琴手,都知道这把琴有多么珍贵,也都知道这个要求有多么失礼,谁都不敢上手摸甚至上手试,但是实在想凑近看看。
正好,卞钟的电话响了,小猫之歌又嗷一嗓子叫了起来,他点了点头,把琴放回了琴盒,掌心朝上,缓慢抬起,这是一个优雅美观的邀请动作。
“请随意。”
说完,他就出去接电话了。
电话那头是黄笙,大白天的,他熬日不睡,居然给正在工作的卞钟打了电话。
卞钟暗道果然有效果,按捺下激动,接通了电话,故作冷静,语气淡然道:
“都快十一点了,你怎么没睡?”
黄笙怒不可遏:“你还问我?卞钟,你搞什么鬼?这海报是怎么回事?!”
是那张超大巨幅爆帅单人全身海报。
卞钟把海报放在了玄关处,总之是黄笙凌晨一下班回家就能看到的地方。
海报上,卞钟侧对镜头,垂首垂眸,他一手提着瓜乃利小提琴的琴头,手指弯曲缠绕地扣在弦槽处,另一手则将垂下的柔顺发丝别到耳后,露出他纤细的侧颈、利落的下颌,还有忧郁的眼尾。
白色西装,黑色衬衫,覆在颈后的半长黑发,千年叹息一般的哀伤眼神,他一个人靠在钢琴边,背景是虚化的舞台光,舞台上空荡明亮,唯有他与琴。
他在等听众吗?也可能谁都没有在等。
“狂想祭典”2019夏季演出季,卞钟与启和大剧院管弦乐团音乐会,启和大剧院音乐厅,2019.6.14-15。
“狂想祭典,他将拨动谁的心弦?小提琴首席:卞钟,指挥:莱恩斯……”黄笙气坏了,海报上的文字都念得尾音颤抖上扬,“你把这张海报和这本乱七八糟的书放在一起是什么意思?”
乱七八糟的书?
啊,是那个酒鬼的主意。
“《如何激发爱人隐藏的暗黑属性》?你还要激发我隐藏的暗黑属性呢,卞钟,那你成功了,你最好赶紧让剧院把你的海报撤掉,不然我真要生气了。”
黄笙要生他气了!真的吗?太好了!
卞钟这下实在按捺不住兴奋了,酒鬼挺有一套的嘛,这主意出得好!七百年之痒的僵局将被打破,他们之间的激情将要重燃!
用怒火重燃也不是不行。
“那你生气吧黄笙,我去排练了,谢谢你送我的瓜乃利小提琴,乐团的后生们很喜欢。”
第103章
“书上写了, 爱情不是温驯与顺从,爱情也不是识趣与懂事,想要你的他更爱你吗?做一只不听话的小野猫吧!……卞钟, 这书让你做小野猫, 做小野猫是啥意思?”
卞钟不解, 但他仍然打算按方彝推荐的这本指南一步步照做。
因为这本名为《如何激发爱人隐藏的暗黑属性》的奇怪指南,在简介文案里写了这么一句话:
你想要温馨甜蜜的爱情吗?那不建议你阅读本书。
卞钟直接就被这句话击中了!
他本来还对方彝出的主意半信半疑, 这下彻底奉为圭臬。
是的!他不想要温馨的爱情, 他要激烈的,要浓郁的,要罪恶黑暗的, 要欲罢不能的!
这恋爱都谈了七百年了,他们再不疯狂都老了!他想让黄笙变得非他不可、爱得要死要活, 要黄笙不会因为器灵生命的差异、或者自己赚钱少不会做生意等等破事,就没那么爱自己了!
“兄弟,我跟你讲,你要是想让这种激情在你二人间复燃,你就不能和以前一样, 而且, 你得学会引爆你家黄总的负面情绪。”
“说得对, 好书,让我从人身上学习如何相爱的主意简直是天才一般的想法!不过你从哪搞来的这书?”
方彝得意洋洋沾沾自喜:“就是那种捏史莱姆做蜡烛或者掏耳朵修驴蹄的视频里, 有人会推荐好书, 我从那里看来的。”
如果二位千年祖宗再对现代人多一些防备心的话, 就会知道那种人机推文是不会推荐什么正经参考书目的。
但很可惜,方彝甚至点进了下方链接,只是轻晃了下新买的智能手机, 他就被带进了某个神秘的购物界面,之后莫名其妙地就买下了这本书。
他直接把黄笙和卞钟家的地址填了上去。
于是,黄笙下班一回家,就看到这本书和卞钟的超大巨幅爆帅单人全身海报,挑衅一般地放在了一起。
天光大亮,黄总气得觉也不睡了。
…
很久没见到黄笙露出这种脸色了。
现代社会认为情绪稳定、为人内敛、交深言也要浅等等,都是绝佳的品质。
而在职场上,直言不讳更是没情商,热心则是巴结,精力充沛会被人背后议论“活人感好强啊再找个班上吧”,至于随和良善就更完蛋了,那就是领导钦点的“可持续被压榨人才”,所以现代社会人不喜欢直抒胸臆,认为直球会带来自我剖析的不安全感。
在这种氛围之下,就连黄笙都戴久了社交辞令的面具,变得越来越人模人样了。
卞钟不喜欢黄笙这副模样。
这年头,就连黄鼠狼混社会都要穿西装打领带、开周会查日报了!
黄笙最近还在盯员工们的考勤,应酬的时候跟合作伙伴聊巴以冲突,睡前躺在床上看金融新闻,周一上午准点等股市开盘,偶尔在家抱怨大盘发癫,卞钟问他是哪个朝代的盘子,黄笙只是笑,压根不打算解释说明。
人这种东西,沾上一点就完蛋了!更何况黄笙现在还这么彻底地融入了人的社会,甚至取得了事业成功与社会地位。
所以卞钟担心一下婚后感情平淡、七百年磨平激情,也没什么问题吧。
想到这,他才能故作镇定地硬着头皮走进家门。
“你这全副武装的,要出门?今晚要上班吗?”
卞钟把琴盒放在玄关的换鞋凳上,带上了家门,指纹锁发出“滴滴”的锁定音。
黄笙抱着胳膊交叠着长腿,冷着脸倨傲着靠坐在客厅的真皮沙发上,不置可否地哼了一声。
比起寻常亚洲男性的肤色,黄笙的皮肤还要更黑一些,这和黄鼬原本的毛色有关,尤其是他的眼周和前额,发黑的眼眶之上是肉食动物略带野性的眼神。
尽管他的原形是肚子软软、四肢小小短短的可爱毛茸茸,但化为大妖后,黄笙近一米九的身高和轮廓鲜明、刀削斧凿的五官,客观来说已经完全和“可爱”这个形容词不沾边了。
但从卞钟的主观角度,黄笙的眼睛还是有原形圆溜溜的无辜气质,所以论外形,他已婚七百年的老公确实是个俊朗帅哥,论年纪,黄笙小他两千多岁,是很流行的年下爱。
怎么能把黑皮小狼狗谈成现在这个样子呢?推文号里都少有跟这种精彩人设的婚后日常文。
卞钟目不斜视,想着自己的心思,故意光着脚边走边脱衣服。
现在天气热了,黄笙的毛色已经从浅褐色变成深棕色,显得人更阴鸷,也更有气质,卞钟一边对着他的冷脸疯狂心动,一边在思考如何继续拱火。
不过事实证明,黄笙已经火大到无需再拱了。
“你又不穿鞋!冬天喊冷、说自己会开裂的人是你,夏天嫌麻烦,在家光脚的人也是你,你任性就算了,好歹能分得清吧?为什么不听我话?”
黄笙语气平平,但他一向搭理妥帖的棕黑发已经被爪子搓得十分凌乱,那本不厚的《如何激发爱人隐藏的暗黑属性》指南正摊在他的腿上,显然是在卞钟回家前,他就烦躁着看完了这本乱七八糟的书。
他是气狠了,只是在卞钟回来前,勉强收拾好了情绪。
这本书的线上版本已经被方彝同步给了卞钟,卞钟很清楚此刻摊开在黄笙腿上的指南第一条,写的是什么内容。
指南一:
去做危险的事吧!做他因为担心你而明令禁止的事!被辜负好心,被忤逆命令,他会生气,他会担心,而你需要把握好他怒极与失望的度,这个时候的温声软语,会事半功倍。
不是看到了吗?明知道我是故意的,还打算跟我好好沟通?
不可以,重燃激情的第一步,就是抛却理智和冷静,屈服于冲动和情绪!
“你就知道动嘴皮子教训我,那你给我穿鞋。”
卞钟浑身上下脱得只剩一件T恤,深灰色衬衫外套和粉色菱格休闲裤摊在高档瓷砖上,被他丢成两窝暧昧的形状,卞钟把钢琴凳拖了出来,冲着沙发上的黄笙翘起脚。
他没脱袜子,白色棉袜的束口处包住了纤细的脚踝。
黄笙幽深的黑眸定了一瞬,深吸了一口气,随后就淡然地撇开脸,没买卞钟的账。
“你别避重就轻,好好的是怎么了?你买这乱七八糟的书是干什么的?”
“不是写了吗,我要激发爱人隐藏的暗黑属性。”
卞钟撑着钢琴凳,语气天真又挑衅。
黄笙用爪子挠了挠本该是圆耳朵、但此刻只有凌乱棕发的头顶一侧,既困惑又烦躁,强压着不发脾气,跟卞钟讲道理:“什么暗黑属性,你别扯这些,器灵不像大妖,不能随意变化相貌,你们器灵浑然天成,本体在,器灵就不死不灭。”
黄笙坐直了身子,手肘撑着膝盖,指尖敲着茶几上铺着的大海报。
“所以,你这张脸要是有了知名度、没了私生活,之后要怎么掩盖不老不死的事?没能掩盖的话,社会关注与恐慌又会引起什么后果?”
明明卞钟自己也知道轻重,之前不用黄笙说,他也会尽可能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不与世人深交,也不必与世人深交。
但黄笙自己的生意越做越大,应酬个不停,甚至有了不少长期合作伙伴。
卞钟心里不平衡。
虽是蓄意惹黄笙生气,但此刻也有了几分真情实感的酸涩,“你这是什么话,什么叫器灵不像大妖,就许你在外抛头露面,不许我发展事业?我也想交朋友,我也想叫人看见我。”
“……这又是什么歪理?谁不许你发展事业了?轻重你自己不拎不清?行了,下午的时候我已经联系你们剧院的高层了,你这海报就挂家里自己欣赏吧。”
黄笙一天没睡,头也气得一抽一抽地疼,又舍不得冲卞钟发火。
也不知道卞钟是怎么了,闹脾气也是常有的,但这是他第一回拿自己的安全开玩笑。
黄笙起身,走到玄关处,把卞钟从没好好摆放过的拖鞋拿了过来,丢在钢琴凳前,语气缓了几分,递了台阶:
“行了,金贵的编钟先生,把拖鞋穿上吧,上次是谁踩到了地上的水,摔得银瓶乍破嘈嘈切切啊?”
这是黄笙经典的“息事哄人语气”,一般情况下,卞钟到这见好就收了。
但卞钟这次没说话,只用脚尖一下一下地点着地上的拖鞋。
“最近生意上遇到了点问题,但你该花就花……今天是遇到了聊得来的后生?把那把小提琴借出去了?不行就再去买一把,是不是还有种叫斯特拉迪瓦里的名贵小提琴?你想要吗?”
卞钟摇头。
烦死了,黄笙一讲道理,卞钟就被说服了,火不是拱得挺旺吗?为什么聊了两句黄笙又自己灭了?
回到家,他跟黄笙也就说了这么几句话而已,怎么,他们之间的沟通已经高效到用三言两语解决问题,所以就无需计较情绪的地步了?
与其说是沟通,倒更像是黄笙先斩后奏地解决了问题,再自说自话地压了脾气哄他。
这不还是他俩典型的老夫老夫相处模式吗?!
“摇头的意思是,没有借给别人?还是不想要斯特拉迪瓦里?”
黄笙本来是站在卞钟身前的,看他玩了半天拖鞋都不穿,又蹲了下来,一手并握住他的脚踝,一手从袜口出一拽,把两只袜子都脱了下来,顺势搭在自己的手腕上,再把拖鞋套上卞钟的脚。
“……你不是说生意有问题,那还买什么斯特拉迪瓦里,起拍价都几千万美金,可遇不可求。”
“什么时候需要你来操心这些事了,喜欢的话我就想想办法。”
卞钟扁了扁嘴,没讲话。
“还不满意?”
“……你晚上还去上班吗?”
“嗯,等会出门。”
卞钟甩开拖鞋。
“行,那不去了。”
黄笙给他穿上拖鞋。
…
也是,谈了七百年了,能三言两语就惹生气的话,他跟黄笙的日子也过不到今天的。
但是!黄笙晚上还是去上班了!
只要一通所谓“有大单子”的电话,就能把他从自己身边叫走。
黄笙当时拉严了窗帘,把刚洗完澡的卞钟逼到了钢琴旁边,让他摆出海报上的同款姿势给他欣赏。
“我先去把身上的水擦干……”
黄笙霸道地把卞钟困在他怀里和钢琴之间:“不准去,就这样,很好看。”
不是不准去吗?为什么最后反而是黄笙自己跑了?!
他走之前还丢下了一句“真不想要斯特拉迪瓦里吗?”
本来因为黄笙强压怒火、耐心沟通的成熟魅力而动了恻隐之心、打算就此作罢的卞钟,此刻愤恨着在指南的第一条下,力透纸背地写了“失败”二字。
再这样下去,他们彼此完全不对等的关系,最终还是会走向黄笙厌倦身为器灵的自己、投身人类社会的结局。
证明爱意、重燃激情,这么难的吗?
卞钟翻到下一页。
《如何激发爱人隐藏的暗黑属性》指南二:
想让爱人表现出激烈的爱意,就得让爱人对你上瘾,可能让人上瘾的很少有好东西。所以,试试让你的爱人伤心,再给他个甜枣、或者让你的爱人意外,再让他戒断吧~
相信我,温柔的爱人会对你更死心塌地。
而多疑的爱人,则会暴露他的本性。
卞钟若有所思。
他反正是舍不得让黄笙伤心,不得不说,七百年来,俩人吵架过、冷战过,但不管是谁,都没说过伤人的话,黄笙最多气急了说一句“我知道你根本不懂爱,跟你计较算我自找的”,不过很快他自己就能调节好。
他从没让黄笙伤过心……吧。
所以还是第二种方法比较好。
让他意外,再让他戒断,暴露他的本性。
怎么样才能让他意外呢?……
第104章
“……卞老师想让您爱人意外?”
“嗯。”
排练休息的间隙, 在剧院外的旋转楼梯上,卞钟拉住了几位已婚的可靠后生,请教了这个问题。
几人面面相觑, 在彼此的眼中看到了同样的懵圈, 一时都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一般情况下, 你们会怎么做?”
……一般来说,这个问题我们不会这么问。
这种问题的正常问法不应该是“我该给爱人准备什么样的惊喜”吗?
什么叫“你们好呀, 很累了出来透透气?不才三十多嘛!而且你们这么小的年纪就结婚啦?那正好请教一个问题, 我该怎么让我的爱人意外呢?”
啊?这么小的年纪?可卞老师您看上去才二十多而已……
于是,卞钟刚刚问出的问题,已经在这几位困惑的后生心中演化成了三个可能的版本:
一, 卞老师的意思就是想问,可以给他对象准备怎样的惊喜, 让他感到意外。
二,他是想出乎他对象的意料,现在小情侣间的小把戏,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让他感到意外。
三, 刚刚可能听漏了字, 也许他其实问的是, 怎么才能让他对象出个意外。
综上,他们在犹豫十数秒之后, 选择了一个比较模棱两可的答法。
“就……做一些您平时不会做的事, 或者以一种您二位从未试过的相处模式去做一些新鲜的事?”
原来如此!很有道理!奉为圭臬!
卞钟露出一个恍然的表情, 似乎真的觉得这种说法既新奇又有道理,浑身散发着一种没被世俗污染过的清新感:
“好,我知道了, 谢谢你们!所以说嘛,就算是我,也还是不能和社会脱轨的,就得多接触现在的年轻人,才不会让我和黄笙的差距越拉越大,这才是保持感情新鲜感的秘诀。”
《如何激发爱人隐藏的暗黑属性》里面的建议,果然有点水平的,现在的年轻人,果然也不一样!
乐团这几位奔四的已婚可靠后生,颇为无言地看着这次合作的首席卞钟老师离去的背影。
“现在的年轻人……卞钟老师是在说我们吗?”
“可能吧,他瞧着年纪不大,讲话措辞都感觉像我爷爷。”
“他不会其实已经四五十了,只是保养得好吧!”
…
做一些从未做过的事,或者以从未试过的相处模式做一些新鲜的事。
让他意外,再让他戒断,于是他就能上头……
今日排练的后半程,卞钟几乎是凭借本能和肌肉记忆完成了演奏,因为他的脑子里一直来回转悠着这几句话。
七百年,他从未对黄笙做过的事……
他就没特意对黄笙做过什么事!
他们二人都没有具体的生日可以过,后来传进国内的西方节他们不庆祝,以前的传统节日不一定是法定节假日,可真放了假,他俩又不适合去人多的地方。
总而言之,总有取消活动的借口,也总缺乏外出的动力,卞钟又是个放在一处就能几千年不动弹的大型编钟,黄笙于是就在家陪他。
公司,厂区,家里。
黄笙的活动范围也仅是这三点一线而已。
“对啊……黄笙会觉得无聊吗?”
真的开始琢磨了之后,卞钟这才发现,他可以和黄笙尝试的事情有很多,但他同时也很挫败,七百多年,他们都没有尝试一起做这些。
“师傅,如果您爱人对您一直别无所求,不图回报地对您好,也不相信您其实很爱他,您反思了一下,发现还真没特意为他做过什么,现在想弥补他的话,该从哪里入手啊?”
网约车是黄笙隔空给卞钟叫的,可现在是下午三点半,黄笙按理说应该还没睡醒。
卞钟往常从不会细想这些生活中的细节。
网约车司机都懵了,S市是南方城市,一般来说,能主动找司机聊天搭话的乘客就不算很多,更不用说上来第一句就是问感情问题的。
司机大哥不自在地抠了抠方向盘,从中央后视镜处瞥了一眼后座上的卞钟。
这乘客是从启和大剧院出来的,拎着看上去就很贵的琴盒,无论是穿衣打扮还是长相身材都很有气质,是看上去会聊凡人听不懂的话题的那种类型。
而且年纪也不大……
司机大哥挠了挠光油油的头顶,在红灯处徐徐停稳,清了清嗓子:
“小哥,你这话讲的,我怎么觉着听上去说的不像你爱人,像追你的舔狗啊,结了婚的还有这样的?”
天狗?舔狗?啥意思?
卞钟困惑,司机尴尬。
好吧,舔狗算是凡人的用词吗?
司机于是进行了一波名词解释。
卞钟摇了摇头:“不是不是,我们结婚了,结婚很长时间了,而且这个词不好听啊……”
“这的确不是啥好词儿,结婚很久了?但听你讲的,感觉你俩都不对等,我没文化,除了舔狗实在想不出来别的词,别无所求、不求回报,反正听上去……不像老夫老妻。”
卞钟就是为了摆脱老夫老夫的平淡僵局,才折腾了这么些天,现在这司机居然说他们不像老夫老夫?!
“您何出此言呢?”
“这…哎呀,小哥,咱们男人,结婚了之后不讲要一把承担所有的家庭责任,至少也不能叫你媳妇受委屈受累吧,婚姻是相互的,你要跟人家搭伙过日子,就不能叫人家一味付出。”
“我知道不能只叫他付出,但他很早就理所当然地大包大揽了,家里什么事都找他,我现在才觉得这样不好,担心他哪天抽身离去,我无所依凭,”卞钟叹了口气,“所以我才问您,我该从哪补偿起啊?”
给人司机大哥整不会了。
这人怎么听着像倒插门的。
“你…小哥你魅力挺大啊,你是,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倒插门没这么充大爷的吧,好家伙!人姑娘嫁给他,还养着他,结婚这么长时间了,他才觉着人家委屈,要弥补人家。
“工作吗?工作也是他帮忙安排的。”
司机师傅不想讲话了。
过了好半天,他才憋出来一句建议,“……那你好歹给提供点情绪价值吧,估计人家除了颜值,应该也就图你这个了。”
情绪价值?有道理。
卞钟打开手机,搜索“如何给对象提供情绪价值”,发现在暗黑属性那本书里,居然有一个专门的“诱系舔狗”教学章节。
诱系舔狗……这个不好听的词加了个有意思的形容词修饰,感觉还挺新鲜。
之前居然没发现,原来在专题栏里面还有这么多的新名词和教学。
等车停在小区门口,卞钟这才抬起头来,发现自己已经到了家,他刚想翻包找现金,才想起这种线上约的车不用线下付钱,黄笙那边会付款。
“师傅,我不用付款了对吗?”
“啊?你要付的,你在手机上确认行程,然后右下角有个确认付款,点一下就行了,你看一眼手机小哥。”
“但车是我爱人叫的。”
“……那你下车吧,订单应该在她那边。”
于是,在心里念叨着情绪价值的卞钟回了家。
卧室门还是关着的,黄笙可能在睡觉,但餐桌上已经摆好了晚餐。
晚餐还是一如既往,分量不大,但种类很多。
其实无论是卞钟还是黄笙,食物都不再是刚需了,但卞钟嘴馋,什么都想尝一尝,毕竟口腹之欲有时并不完全等同于饥饿感。
“诱系舔狗”教学章:
与目的性极强的舔狗不同,“诱系舔狗”要更加高级,舔狗用尽手段,不管动机是爱还是欲,最终的目的都是“得到”。
而“诱系舔狗”则不同,本教学章介绍的指南,最终目的都是让你的目标反对你生出“渴望”,也就是“被得到”。
这个好!
不过,卞钟没有继续往下阅读学习,他现在有优先级更高的事要做。
…
卞钟不是任何一种生命形态,所以与其说他活得很本能,不如说他活得很直觉。
他是个眼前有人问他愿不愿意嫁,他就觉得为什么不呢,然后一过就是七百年,反正时间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而桌上有好吃的,他就换了衣服开始坐那慢慢咀嚼,不去思考这饭是谁费劲做的,最多夸一句这个没吃过。
这不是冷漠,黄笙很清楚,卞钟只是不懂。
可作为他漫长岁月长河中目前已经驻足千百年的亲密过客,黄笙从来都没有教他懂这些。
“是不是应该教教他呢?不然他跟那个老酒壶又凑一块瞎琢磨……”
那本封面暗黑的什么奇怪指南,肯定是卞钟跟方彝琢磨出来的伟大成果,卞钟自己绝对不会买这种东西。
生意的事、卞钟的事、那本书……翻来覆去的,黄笙提了提被子,干脆恢复了原形,团成了一个甜甜圈,逃避似的把头埋进了蓬松的大尾巴里睡着了。
原形带来的安全感是大妖化形后很难得的归属,至少说明这个地方是值得信任的,也可以暂时摆脱作为人时的一切烦恼和桎梏。
反正卞钟回家,也会坐那吃饭,不会进来的……
黄笙也会有猜错的时候。
对爱人自以为是的解读和预判,是一种傲慢。
睡着睡着,身子一轻,这还是一件蛮吓人的事情。
“黄笙,好喜欢黄笙,哇好乖好乖好乖,摸摸肚子,翻过来翻过来。”
最近因为白天要排练,而卞钟又不像大老总黄笙,能自己决定上班时间,所以二人的行动时间已经完全错开了。
黄笙也问了,他需不需要为卞钟调整一下这段时间的作息,夜昼颠倒一下,被卞钟拒绝了。
“不用。”
黄笙当时脸上闪过了一丝失落,闪得飞快,无法被视线捕捉,卞钟自然没有看见。
“真狡猾!不和我一起睡,你就化为原形,我也很想抱着毛茸茸的黄笙睡觉……”
此刻,睡眼惺忪但表情绝望的黄笙已经被卞钟从被窝里挖出来,解开团成的球,拉直,埋肚子,当猫吸,当狗撸。
“我晚上还要上班,想再睡会,你非折腾我……”
“喜欢黄笙!”
知道知道,喜欢原形。
“怎么不去吃饭?今天不是喜欢的菜?”
卞钟从黄笙的肚子上抬起脸来,他的脸上已经粘满了黄笙棕色的肚子毛,和黄笙对视着。
黄鼬的脸很可爱,圆鼻子圆嘴,黑黢黢的小脸,支楞楞的胡须,黄笙就仰着这么一张小脸,被卞钟圈在怀里。
中小型鼬科生物身长只有三四十厘米,身下的一米九黑皮帅哥突然变成了零点三米小点心,黄笙的“上”位者气概此刻已经约等于零,可这么个小玩意儿却用黄总平淡成熟的语气,问卞钟是不是他做的菜不合口味。
卞钟捏了捏他的小爪子,不知道为什么,心头突然有股海浪一般的汹涌感,还有种想把这小东西揉碎吃掉的破坏欲。
有种被乐师持着槌钟,从低音区甬钟一路敲到高音区钮钟,奏起海浪般的琶音时,那种浑身发热、如醉如歌的酣痴感。
好神奇,这到底是种什么感觉?
“……怎么不说话?哪道菜不喜欢?”
“没吃呢,我想你了。”
黄鼬眨了眨圆豆子一般的黑眼睛,卞钟居然在他脸上看到了几分错愕。
黄笙叹了口气,本来趴在床垫上的卞钟突然觉得身下变得结实有弹性,再低头一瞧,黄笙已经化为人形,因为体型差的缘故,他整个人都趴在黄笙的身上。
想我了?
“你别张嘴就来,就算你这么说,我也不会变成原形给你当抱枕抱抱睡的。”
好吧,黄笙一直不想在年岁阅历都长逾自己两千余年的超级年上丈夫面前跌份丢脸,所以他一直羞于承认,这样被他捏在手里抱在怀里,被当成小宠物一样摸摸亲亲,虽然很舒服,但也会丧失他身为攻的尊严。
能被老婆抱怀里亲亲捏捏其实是很爽的,但是小了两千岁的年下往往都死要面子。
“那好吧,不给当抱枕就算了……”
黄笙暗中叹了口气,忽略掉心头那点莫名的失望,神色不变,推了推身上的卞钟。
“行了,起来吃饭吧。”
他都化为人形了,卞钟除了那种时候,应该没什么别的兴趣了。
可卞钟却不乐意了,“什么啊,都说了想你了,让我抱一会嘛!”
第105章
不得不承认, 就连怎么对黄笙好这件事,他都需要到处找人请教,甚至不放过乐团同事和网约车司机, 这一点, 其实让卞钟觉得很挫败。
他以前怎么从来都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呢?他以前是怎么对黄笙的?好像说不上很好但也不坏, 心里只有他,又好像什么都没有。
卞钟趴在黄笙的身上, 圈住他的脖子, 仰着脸歪着头,盯着黄笙的脸左思右想。
黄笙的表情顿时变得有些无辜无措。
今天的饭煮过了,菜做过了, 车提前叫好了,最近没有什么节日或纪念日, 上回海报的事也翻篇了,之前暴雨捎下属回家后副驾座的角度也恢复成卞钟的习惯设置了,斯特拉迪瓦里小提琴是卞钟自己说不要的,不过最近生意出了问题,确实也没那么多闲工夫给他满世界找私人收藏家谈收购价……
已婚七百年的男人就这样在另一半意味不明的目光中, 开始了他全方位的危机排查与反思。
无果。
黄笙在卞钟的目光中咽了口口水。
卞钟的瞳色很有趣, 黑睛的一圈都泛着铜锈一般的青绿色, 像低调的金属色美瞳,但仔细看去, 随着他轻眨眼睫或者流转眼波, 又显出寻常人一般的温润明亮, 这种鲜活感降低了他不自觉表现出的非人违和。
也叫人看着看着,就再也挪不开眼睛了。
沉默着对视了良久,久到黄笙已经放弃反思, 打算安静躺平当沉睡的丈夫了,卞钟突然掐了一把他的脸。
“黄笙,很可爱。”
完了。
卞钟最近反常得像是博物馆拿他国宝级别的本体,去做物理航空实验了。
“唉……什么意思?今天这么想揉毛茸茸本体吗?那我再变回去。”
“不要。”
卞钟还是死盯着黄笙的脸,描摹了一遍他的眉骨,再下移,两指轻捏他的两颊,随后抬手用掌心一夹,揉面一般地搓磨黄笙的脸颊肉,黑皮帅哥的脸在卞钟白皙纤细的手中逐渐变得Q弹,卞钟的力气也越来越重。
这种症状叫“可爱侵略症”,越可爱的东西,越让人无法承受,大脑中的侵略性也就越强。
“黄笙好可爱,喜欢黄笙,我真的好喜欢黄笙,想一屁股坐死你……”?
黄笙愣住,黄笙懂了。
反思了一大圈,居然忽略了这件事。
一屁股坐死吗?这么激烈……
“想做吗?一次的话,还来得及。”
卞钟神色自然,他认真思考了一下是先吃饭还是先睡他,随后疑惑地摸了一把黄笙。
只是这种程度的话,这人应该也没想法啊,为什么突然要做。
于是卞钟用掌根夹着黄笙的脸,嘬了一口他的嘴,是那种把黄笙被挤压到嘟起的嘴唇,整个都包进自己嘴里的亲法,没有一点暧昧和欲望,全是熟稔与亲昵,不太熟的情侣一般不会都亲得这么不客气。
“起来刷牙,你嘴有味,不做,吃饭。”
…
卞钟莫名其妙整了这么一出之后,之后不管他是进衣帽间换衣服,还是坐到餐桌旁吃饭,黄笙都像是某种会跟脚的小动物,卞钟走到哪,他就绕到哪。
小动物在慌张的时候,很难藏好尾巴。
所以这位黄鼠狼先生的蓬松大尾巴就这么一直晃啊晃,卞钟看了半天,还是没忍住,道:“黄笙,你的尾巴毛都掉进菜里了。”
大妖也会掉毛,所以他家的扫地机器人平时开的都是“家有宠物模式”。
黄笙这才意识到从刚刚开始就在自己视线余光里乱飘的是什么,他一把抱住了自己的尾巴,又过了一会才想起来把尾巴收起来。
等他夹好尾巴重新做人形的时候,卞钟已经把桌上的几道菜就着尾巴毛开吃了。
黄笙还是更喜欢吃生肉,眼前的饭菜他就随便夹了几筷子。
“今天排练怎么样?演出多留两张票给我,我秘书和他女朋友想去看。”
“他交到女朋友了?真是上苍垂怜,排练还行吧,今天的火龙果好好吃!你在哪里买的?”
“生鲜超市的果切,你下次回来的时候自己买,我去的时候就只有人家卖剩下的了。”
“好,那我明天去一趟超市,看看有没有你喜欢的鸭血……怎么了?从刚刚开始就欲言又止的。”
“……没什么。”
这绝对不是“没什么”的表情。
这种初夏乍热的天气,蒜蓉豌豆苗真的很爽口,拍黄瓜拌上凉皮,火龙果切成大块,冷切牛肉很新鲜,切面处甚至有漂亮的金属色,餐桌上青绿玫红,颜色清新,卞钟越吃越胃口大开,给黄笙也夹了一大筷子的肉。
“没什么就多吃点,你晚上不还要上班吗?”
“今晚不去公司了,明天白天跑一趟厂里。”
提到这事儿,黄笙似乎不想深聊,但他说一句遮掩半分的迟疑感觉叫卞钟有些担心。
“怎么了?生意的问题到现在都没解决吗?”
黄笙的产业不经常出问题,毕竟他经营的也不算是什么高危产业风险投资,但黄笙在前段时间似乎就提了一嘴生意的问题,到了今天怎么还在发愁?
“嗯,没事,你别管了。”
卞钟轻轻放下了筷子,定定地看着黄笙,大有“你今天不交代咱俩就没完”的意思。
黄笙一看他脸色就知道这事不好糊弄了,拍黄瓜在卞钟的嘴里被咀嚼得咔哧咔哧,黄笙挠了挠脑后睡得有些翘的棕发,闷闷地说:“……禽流感。”
对,养鸡场就怕这个。
“禽流感?你不是请了专家团队吗?”
“拖的时间有点长,治疗效果也很差。”
鸡生病了,黄鼠狼能有什么办法。
提起这个事,黄笙脸上竟露出了几分烦躁和发愁。
现在他和卞钟的身份好不容易稳定下来,如果公司再这么亏损下去,一旦破产,以他和卞钟现在的开支,恐怕得动用存款。
高档小区大平层,房贷还没还完,卞钟每个季度要定新衣服,乐器要保养,他还有可能想买那把死贵的收藏级小提琴,上回他提那个瓜乃利借给后辈,也许就是在暗示自己不喜欢那把琴了……
钱,钱,钱。
当人是真烦,但卞钟喜欢,还是努力努力多挣点吧。
死要面子不肯示弱,是每位年下1都要攻克的心理障碍。
这份愁绪似乎也传递到了卞钟心头,他压根没有省钱挣钱的概念,也没有为人类社会的物质发愁过,器灵歪了歪头,他担心的事只有一件:“那得了禽流感,鸡要是死完了,你是不是就没吃的了?”
“……只是我厂里,倒也不至于让全世界的鸡都灭亡,再说了,我也不是只吃鸡。”
“哎呀那你担心什么嘛,快吃饭。”
他的担心,又怎么开口跟卞钟解释呢?
给卞钟的必须是最好的,大概只有这样,自己心里的不安才能消弭几分。
是的,卞钟从来都没有给过黄笙任何安全感,不被笃定爱着的,哪怕是黄鼠狼,都得内耗,可这事既然不是卞钟的错,黄笙也不打算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苛责卞钟的爱意稀疏大条。
黄笙顿了顿,不明显地撒娇问道:“所以你回来的时候说想我了……是真想我了?”
“啊?”卞钟喝了口冬瓜汤,“对啊,是真想你了,我们排练时间越来越长了,正式演出前还有好几轮彩排,感觉见你的时间总是不够多。”
好吧,这种程度的也足够了……
黄笙点了点头,但放在餐桌下的手捏了好几遍柔软居家服的衣角。
贪心不足黄鼠狼。
他憋半天,最后还是说出了口:
“那你能再说一遍吗?说你想我了。”
嘶……
这话一说完,黄笙自己都打了个冷战,起一身鸡皮疙瘩,他甚至觉得屁股下一阵刺挠,被自己刚才怯生生娇滴滴糯叽叽的语气肉麻得要炸毛。
但他听见卞钟呼噜噜地喝了一大口汤,很自然地说:
“嗯,好啊,我想你了,其实今天还好,那天从博物馆回家的时候,我最想你,昨天也比今天想,可能今天抱了你一会,稍微没那么想,但也还是想你。”
黄笙看着是淡定沉着地坐在椅子上,其实魂已经飘了一会了。
他大概是能为了卞钟去死的。
直到卞钟吃完饭,帮忙收拾碗筷,黄笙才勉强找回呼吸和神智。
“看电视去吧,我来收拾。”
很自然的日常对话,卞钟平时也就“哦”一声就窝沙发上追剧去了。
但是指南里说了,要意外,再戒断,触发暗黑的情感,从而激发感情的复燃。
所以卞钟踮脚“叭叭”在黄笙的侧脸上啄吻了两口。
按理来说这种吻应该是奖励性质才对,黄笙稳住心神,以为卞钟会说“辛苦了”或者“饭菜很好吃”之类的话。
但器灵的动机总是不符合生物的正常逻辑。
卞钟说:“你下次自觉弯点腰,我踮脚的话亲得太浅了,这样亲不响。”
说完卞钟就走开了。
而黄笙抱着碗在厨房足足站了十几分钟,才想起来他洗碗没开水龙头。
…
《如何激发爱人隐藏的暗黑属性》这本书,在当晚,月销量从1变为了2。
黄笙买的。
卞钟太反常了,而这一切,都和这本书有关。
虽然卞钟的反常是往好的方向发展,但担心千岁老爷爷被现在这群后生写的闲书教坏,也不算是大妖闲操心。
他倒要看看卞钟到底想干嘛!
“黄总……黄总!”
“……嗯?”
走神了。
对于黄笙而言,白天本就不是活动时间,而养殖厂的白炽灯又实在太亮,他昏沉沉的犯困脑子一直转悠着家里那位编钟先生好听的声音:亲得太浅了…浅了…了……亲不响……响……
他可以躺平任亲的!
“黄总,卞老师来了,他给高秘书打了电话,高秘书已经去您家接他了,让我告诉您一声。”?
“他给高秘书打电话干什么?他要过来?为什么不直接给我打电话?”
卞钟要干什么?……是不是又在那本书里看到什么奇怪技巧了。
“啊,因为您没带手机,他要给你送过来,”厂区负责人忍着笑,他们都知道卞老师和黄总的关系,以及卞钟的职业。
“他还说……他说他想来试试,给鸡治一下禽流感。”??
黄笙听完这话,眼神都迷离了——
作者有话说:这个小世界剧情性比较弱,看个乐子就行了[墨镜]
(时间线虽然是19年,但不想写口罩)
第106章
忘带手机这种蠢事, 其实一般来说都是卞钟干得比较多。